实用主义怎样回答苏格拉底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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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主义怎样回答苏格拉底解读

    

实用主义怎样回答苏格拉底?

    

    

    

    

    

    

    

最近重读了波斯纳的《超越法律》。

这曾是我读的第一本波斯纳的书,初读的时候很痛苦,简直是硬着头皮咬着牙读下去的。

第一编还好,第二编到第六编时常让我感到不知所云。

这些章节的大部分,波斯纳都是结合一些学者的著作进行分析,而这些学者:

德沃金、伊利、阿克曼、鲍克、默顿·霍维茨、米诺、康奈尔、威廉·米勒、凯瑟琳·麦金农、玛莎·努斯鲍姆、罗蒂……这些人除了德沃金之外,我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的,更不要说他们的书了。

我不知道他们的看法是什么,也无法领会波斯纳为什么要批他们,以及通过批判他们阐明了什么。

所以听说有个朋友认为这本书是她最喜欢读的一本书的时候,我十分不解。

波斯纳的书不少都比这本书好啊!

但这次阅读使我感到,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好书。

有了这种感受,部分是因为这是第二次阅读,部分是因为阅读了很多波斯纳的其他书,而且德沃金、霍维茨和麦金农的书,我虽然还是没有看,但至少这些人我都知道了,更为关键的是我比当时更加了解了波斯纳的实用主义、所以更能看出来他为什么要批这些人,如果还有其他原因,那就是这半年的阅读的确让我提高了不少——虽然看马克斯·韦伯还是有些费劲。

《超越法律》和《法理学问题》、《道德和法律的疑问》一起被称为波斯纳法理学三部曲。

在《法理学问题》一书中,波斯纳主要阐述的观点是:

法学并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学科,法律上的推理方法也好,逻辑方法也罢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对于法理学的研究必须借助于其他学科,主要是社会科学的理论。

而《道德和法律的疑问》则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道德哲学,阐述道德哲学对于分析法律问题的苍白和无力。

而《超越法律》则全面阐述了波斯纳的法学理论。

在引论中,波斯纳阐述了他的理论中实用主义、经济学以及自由主义的作用以及彼此的关系,围绕这一主题,全书在批判其他学者研究进路的基础上,强调了一种实用主义哲学、经济学研究方法和自由主义价值观结合的研究进路。

在《法律、实用主义和民主》一书中,波斯纳曾说:

“一般来说,翻转柏拉图是一个形成实用主义主要命题的可靠方法。

”(《法律、实用主义和民主》页9)。

而我最近也恰好在读柏拉图的《理想国》,让柏拉图和实用主义者交交锋,会很有意思。

其实很多法学人对《理想国》并不感冒,因为这本书追求一个哲学王统治的城邦。

在法学人眼中,这个城邦是典型的人治社会,所以印象里在法学人眼中,柏拉图的地位远远不如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后者第一次提出了法治的基本原则。

如果一定要表扬柏拉图,就要拿他晚年的《法律篇》说事儿,说他晚年发现理想国实现之不可能,于是认为法治也是次好的了。

(很多《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教材都是这个路子)

但通读全书,我没有看到柏拉图否定法律和立法的作用,相反,为了构建理想国,柏拉图提出了很多“立法”,比如众所周知的,要让孩子“公有”就是一项城邦的法律制度。

不错,柏拉图的确强调哲学王的作用,但与其说他相信哲学王,不如说他相信的是哲学,并且,即使是哲学王,他治理国家的方式也不是道德教化,不是以身作则——这和儒家学说有着根本的不同——而是法律!

当然,按照亚里士多德和他的传人们的看法,有法律不一定有法治,所以,即使柏拉图主张了“立法”,但他的哲学王显然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将城邦交给这样一个人,就不是法治。

但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并没有读懂柏拉图。

因为“理想国”是柏拉图一种理念建构,他自己在书中明确的承认,这种国家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甚至至少从目前来看,他写作本书的目的根本不是要建构一个乌托邦的理想国。

分析“理想国”(其实是理想城邦)源自书中苏格拉底和智者色拉叙马霍斯关于正义含义的辩论。

苏格拉底运用他的辩证法令色拉叙马霍斯哑口无言,但格劳孔兄弟并不服气,他们要求苏格拉底解释正义到底是什么,以及为什么正义是有好处的。

为了“寻找”正义,苏格拉底说,一个城邦的正义比一个人大,也许在大东西里有较多的正义,也就更容易理解,所以他先讨论城邦里的正义,然后再个别人身上考察它(《理想国》页57)。

于是才开始想象那个他们心中理想的城邦。

所以,理想的城邦是一个标准,一个样板。

在书中,苏格拉底说:

“我们看着这些样板,是为了我们可以按照它们所体现的标准,判断我们的幸福或不幸,以及我们的幸福或不幸的程度。

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要表明这样的样板能在现实上存在的东西。

”(《理想国》页213)从这个角度来看,结合柏拉图的“理念(Idea)论”,理想国更可能是一种理念中的城邦,一个脱离了现实的“实在”。

在第九卷的末尾格劳孔和苏格拉底的对话就是一个证明。

格劳孔说道:

“我知道合意的城邦你(苏格拉底——笔者注)指的是我们在理论中建立起来的那个城邦,那个理想的城邦。

但我想这种城邦在地球上是找不到的。

”而苏格拉底说:

“或许天上间有它的一个原型……”(《理想国》页386)

对于这样一个理念中的城邦,柏拉图的确认为必须让哲学王来统治,但要注意的是,柏拉图认为,只有这样一个理想的城邦,哲学王的统治才是可行的。

而且柏拉图是在先通过“立法”确定了若干“理想国”必须的制度,建立了他的理想国之后,才谈到这样一个国家必须由哲学王统治这个问题。

因为“要不是碰巧生活在一个合适的国度里,一个哲学家是不可能有最大的成就的,因为只有在一个合适的国家里,哲学家本人才能得到充分的成长,进而能以保卫自己的和公共的利益。

”而“现行的政治制度我所以怨它们,正是因为其中没有一种是适合哲学本性的。

哲学本性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而堕落变质的”。

(《理想国》页248)可见,理想国和哲学王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如果没有理想城邦,哲学王是不可能发挥作用,也不可能实现理想的统治。

而如果有了理想城邦,又已经有了柏拉图意义的哲学王——那个至真、至善、至美的哲学家,我并不认为这样的“人治”就是不可行的,就一定比“法治”差。

甚至这个哲学王是不可能践踏他所制定的法律的。

因此,如果是在理想模式上进行比较,“人治”未必不如“法治”。

你当然可以说“哲学王”在人世是不存在的,甚至你可以指摘柏拉图在论证如何通过教育产生“哲学王”过程中的漏洞——事实上,柏拉图对于哲学王的难以实现始终不否认,虽然他还是认为,存在某种出现的可能,但是,“法治”理想模式中,比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得到人们的普遍遵从”就一定能够在现实中实现?

人的确是靠不住的,人制定的规则就一定能够靠得住?

这一点实际上说明,在一个理想层面,我们无法比较“人治”和“法治”的优劣,甚至无论“人治”还是“法治”的理想和实践都必然存在不同。

而在实践中,无论是推崇法治还是推崇人治,我们都不能脱离语境。

从这个意义上,否定中国“人治”的法律传统和政治传统同样必须是在一定的语境下进行才有意义,脱离语境的把古代中国描绘成一片黑暗无法解释中国长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居于世界的前列,这是一种典型的唯心主义史观。

这并不意味着我推崇柏拉图的“理想国”,或者认为“理想国”比“法治国”更好。

我之所以不认同柏拉图,之所以不认同“理想国”是因为我怀疑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阐述和运用的摆脱经验“干扰”,通过理性达致“实在”,建构现实中难以实现的理想标准的研究进路。

因为不认同这种进路,即使他的理想城邦再完美,也激不起我的任何兴趣,就像那些各种各样的“法治理想”已经不能在我的心中激起任何涟漪一样。

反对建构理想标准,并不仅仅是因为我觉得理想往往是难以实现的。

这事实上难以对柏拉图构成有分量的批评。

我在前面的引文已经表明,理想城邦能否在现实中实现对于柏拉图而言并不重要,他甚至对此也没有什么信心。

用苏格拉底的名义,他说:

“如果我们不能证明一个国家在现实中管理得像我们所表述的那样好,难道就可以因此说我们描述的是最糟糕的理论吗?

”既然是理想,既然是“应然”,就必定不一定能够实现。

你可以说哲学王之不可能,但他同样可以说绝对的“良法”是不存在的,甚至即使在最“法治”的国家,法律并没有得到普遍的遵从,否则我们这些法官都要失业了。

如果你说法治国大多数人还是遵守法律的,那么理想城邦可能更简单,因为只要出现一个“哲学王”就够了……所以,既然都是理想,现实和理想的不一致就不能作为否定这个理想的一个理由。

如果“法治”的支持者认为“法治”理想难以真正实现并不能说“法治”本身不是真理,他同样也就不能否认“人治”理想国的难以实现同样不能作为否定这一模型的论据。

所以,从能否实现角度的批评,恰恰会被柏拉图的这个问题“将”死。

柏拉图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上让“法治论者”很难受,这些法治论者中也包含了实用主义者。

我就属于这种赞同“法治”而不赞同“人治”的实用主义者。

作为实用主义者,如何回应苏格拉底(柏拉图)的这个问题,是书读到此处我的脑海中冒出的一个问题。

但细细想来,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困难。

还是那句话,问题并不在于柏拉图的理想国能否实现,在于是否有必要以及有可能建立理想国。

实用主义,尤其是波斯纳牌号的实用主义对柏拉图的翻转其实主要在于,实用主义是反基础主义的,但他们之所以反基础主义,并不是因为基础主义的“基础”很难实现,而是因为很难寻找到那个基础。

和太阳、马、桌子、水不同的是,正义、自由、平等等等是人类通过语词建构起来的,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一个实体,因此,探寻一个确定的概念是不可能的(苏格拉底和色拉叙马霍斯的辩论其实证明了这一点,尽管柏拉图认为苏格拉底的论证很充分,但他能够令色拉叙马霍斯哑口无言,却不能说服我),在这些不确定概念的基础上去构建一个理想的样本或者模型也未必真的是理想的。

柏拉图可能会提出靠人类的“理性”作为保障。

但在实用主义者看来,人类的理性同样是靠不住的。

实用主义者认为,达尔文是对的,人只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身体和精神的进化是相伴随的,而并非像柏拉图认为的那样,身体是精神的拖累。

“人类的智识主要是工具性的而不是沉思性的。

理论推理是与实践推理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一种单独的人类官能。

”(《法律实用主义和民主》页9)。

人的理性并不能给予我们一个通向真理的保证书。

而如果至真、至善和至美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正无穷,那么像柏拉图主张的那样抛开尘世的一切牵绊向上“看”的方法不过也只能获得一个“至”的模糊的仿制品。

至少我就不喜欢柏拉图那个理想国。

甚至这个模糊的仿制品可能更加误人。

对人的理性过分信任的结果就很可能对“自己”的理性过分信任,认为自己已经到达了真理的彼岸,进而认为自己的“理性”得到的就是“真理”,从而将其他一切学说斥为谬论。

这其实并非我的“杞人忧天”。

《理想国》中对诗歌和艺术等的审查制度的论证就是基于大多数人无法达到“理性”,因而容易被那些不好的诗歌和艺术蒙骗,需要那些能够鉴别好坏的“哲学王”把那些容易教坏人们的东西挡在城邦之外。

想想后世的各种各样的舆论审查制度,逻辑其实都是大同小异。

从这个角度来看,哲学王统治的问题并不在于哲学王是不好找的,而是在于哲学王的统治可能很危险。

一个人越是完美的,眼睛里就越揉不进沙子,就越可能以至真、至善和至美的名义干专制的事情。

就好像家长们经常会粗暴的干涉孩子的事情,然后说:

“这是为你好!

更重要的是,建构理想国的目的是什么?

《理想国》中,柏拉图一再强调,我们应当抛开一切感官的带给我们的影响,因此应抛开那些仅仅是“实用”的知识,而“向上看”。

所以柏拉图认为一等一的知识是辩证法,其次是几何学、算学、天文学这些学问。

但是,苏格拉底和色拉叙马霍斯发起的那场辩论的论题“正义和非正义哪个更好”仍然是指向现实的。

也就是说,柏拉图作为一个哲学家最终关注的仍然是现实,而不是真的以获得纯粹理性为目的,他的那个著名的“山洞”寓言只是暗示,人们只有运用理性不断“向上”看,达到理想境界,才能对现实有清楚的认识,而且一旦人们达到了这个境界,他就有义务“回到山洞中”,帮助人们,所以哲学王对于哲学家而言是一种应尽的义务。

但是,达不到理想境界,并不会妨碍现实的进步。

实用主义者反基础主义,但并不认为人不可改变现实。

恰恰相反,对于他们而言,人类的特长就在于控制世界,而知识的作用也就在于此。

所以,实用主义者并不操心自己是否掌握了真理,而是操心自己掌握的这个真理有什么用。

波斯纳就曾经举例说,托密勒的天文学已经被证明是错的,但是按照他的天文学发展起来的航海技术曾经帮助人们,并且现在还在用,假使有一天万有引力也被证明是错的,同样不会妨碍飞机继续在天上飞。

所以,实用主义者感兴趣的是,“什么东西是有效和有用,而不是这‘究竟’是什么”。

(《超越法律》页4)这就使他们必须首先关注经验,而不是像柏拉图开启的基础主义传统那样对感官经验不放心。

实用主义者一般都是经验主义者。

所以实用主义者的对于现实的批判和反思首先并不是抛开现实去冥想,而是看看现实中到底有那些问题,那些问题背后有那些相互制约的因素,只是在这种对经验和现实的考量中,波斯纳这样的实用主义者提出了用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来更好的解释有关的变量,实现对实践的解释和控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想国能够实现,实用主义者也不会关心,他们只知道,即使没有那个理想国,也不会妨碍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苏格拉底(柏拉图)的疑问可能会问倒提出了另一个“理想国”的基础主义者,但他拿实用主义者没辙。

 

2009年10月6日初稿于金厦里寓所

    

    

    

    

    

    

    

    

    

    

    

    出处:

法律博客:

实践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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