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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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

2010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

2010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手册

(试行)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二〇一〇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概况

一、首轮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新一轮评估工作的部署安排

三、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四、2010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评估准备

二、现场考察

三、评后整改

第三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一、系统主要用户角色功能

二、系统运行环境与基本设置

三、基本操作

第四部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用表

一、现场考察日程安排

二、大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在校生适用)

三、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问卷

四、专家工作用表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受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从2009年开始,对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新一轮评估。

为了切实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规范、高效地进行,我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在首轮评估和2009年新一轮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以《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苏教高〔2009〕39号)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制订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手册》(试行)。

《评估手册》是我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的指导用书,可以作为评估人员开展评估时的操作指南,也可作为高职院校开展迎评创建的重要参考。

第一部分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概况

一、首轮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有关精神,我省于2004-2007年,完成了对64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的评估工作,所评院校全部达到了“合格”以上标准(其中41所院校评估结论为“优秀”)。

参评院校中,中央部属1所,省教育厅直属21所,其他厅局属9所,市(县)属17所,民办院校16所。

通过四年评建工作,我省高职院校办学思路更加明确,办学定位更加准确,“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高职教育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办学条件和办学实力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内涵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办学特色初步显现,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多数高职院校尤其是全国和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已经成为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形成了学校办学与区域经济互相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推进江苏由高教大省向高教强省的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新一轮评估工作的部署安排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省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有关要求,制订了江苏省《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启动了我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一)新一轮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

新一轮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实现“目标评估向过程评估转变”、“硬件建设评估向软件(即内涵、质量)建设评估转变”、“被动评估向主动评估转变”,促进我省各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机制,创建办学特色,引导我省高等职业院校通过评估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并有效地发挥作用,完善多元化的高职院校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做强做优做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新一轮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遵循《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提出的评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为彰显我省特色,结合我省实际,新一轮评估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

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原则。

既要遵循教育部关于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宏观管理要求,也要通过评估彰显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与特色成果。

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原则。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原则。

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原则。

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评价与引导相结合原则。

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科学诊断,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更要分析问题的成因,开出“处方”,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分类指导原则。

根据不同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以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工作,指导各高职院校通过评估实现自己的办学目标,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科学与效率原则。

客观、科学、民主、公正,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学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评建成效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原则。

对于在评估过程中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参与积极、评建成效明显的院校在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教学建设项目评审、招生信息发布中给予政策激励;对于评建成效不理想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通过限制招生规模、暂停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等手段督促参评院校尽快改善人才培养工作。

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不向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三)新一轮评估工作的重点任务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

这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一大创新,既是本次评估的重要基础,更是今后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方式变革、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监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宏观管理的一个常态平台。

内涵建设。

在评估实施过程中强调评与被评双方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专业、课程、师资、实训基地等内涵建设上来。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多年探索的成果,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有效途径。

专家组和被评院校要充分交流,通过评估,挖掘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在丰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凝练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中形成的创新特色,总结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成果,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更好的发展。

管理创新。

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通过评估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要实现促进有关院校创新管理制度、方法、手段,形成体制完善、机构健全、运行有效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四)新一轮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一轮评估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实施。

省教育厅建立评估专家库,并根据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具体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组建专家组。

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并报教育部批准的评估工作总体规划、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评估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

省教育厅于每年评估结束后2个月内将已评院校评估结论和省内评估工作总结上报教育部备案。

(五)新一轮评估工作的总体安排

我省新一轮评估工作计划在2009-2014年间完成全省79所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

总体安排是:

2009年评估5所左右,2010年评估10所左右,其余院校在2011-2014年完成。

评估将遵循统筹安排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原则上首先对未接受过首轮评估的高职院校进行评估,其次对接受过首轮评估的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评估,再其次是对其他高职院校进行评估。

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本校实际可以申请提前进行评估,原则上不得推后评估。

三、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以按照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为基础,共包含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等7个主要评估指标,22个关键评估要素。

在“评估指标内涵说明”和“建议重点考察内容”两个方面加入了部分江苏独有的内容,共25处。

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主要评估指标

关键

评估

要素

说 明

建议重点考察内容

数据库相应编号

1.领导作用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或行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

举办单位为院校实施规划提供良好的政策保证、制度环境和足额的经费投入(生均经费不低于省属院校标准)。

区域或行业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专业结构

毕业生对口就业率及就业质量

举办者对院校支持情况

专任教师/学生数情况

1.1

3.1

7

1.2办学目标与定位

学校办学定位准确,改革、发展目标明确可行,办学体制创新,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条件良好。

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学校改革、发展目标

办学体制改革创新

基本办学条件

校园文化建设

1.3

1.3对人才培养重视程度

落实人才培养的中心定位,重视对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投入;关心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

经费收入与支出结构

领导重视教学及学生情况

教师培训进修

校企合作

奖学金

5.1

5.2

2.2

6.1

7.5

8.8

1.4校园稳定

符合《平安校园》的各项规定。

无校园不稳定事件、违规办学事件发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师资队伍

2.1专任教师

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教师发展渠道;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任教师达到70%以上,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80%以上,省示范院校达到75%以上;专业带头人建设成效显著。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

专任教师结构

双师素质教师比例

专业带头人及教学团队

6.1

2.2兼职教师

重视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从行业、企业聘请经营管理专家、技术能手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50%,省示范院校达到40%

兼职教师承担课时比例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6.2

3.课程建设

3.1课程内容

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优化课程体系和优选教学内容;校企紧密合作开发课程;重视精品课程建设。

课程教学目标

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成果

7.2

7.5

3.2教学方法手段

能有效设计“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搭建校企信息化交流平台,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输到学校,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在生产现场直接开展教学工作,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等资源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考核评价多元。

课程教学设计

教学方法、手段

考试/考核方法

授课地点

7.2

3.3主讲教师

主讲教师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基础性课程与专业课教学改革与建设均取得成效。

主讲教师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效

6.1

6.2

6.3

3.4教学资料

建设或选用精品教材,与企业合作开发教材,注重案例库、多媒体课件等多种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

选用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馆藏图书资料;校园网;教学资源库;精品教材建设成果

7.2

7.5

3.2

3.4

4.实践教学

4.1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覆盖率高;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期间教学任务落实到位。

专业顶岗实习记录

校外实习基地

顶岗实习教学组织与考核

4.2

7.4

4.2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深化实践教学改革,企业参与、系统设计实践教学,探索“校中厂”、“厂中校”等模式,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

专业教学计划

实践课程设置

实践教学改革

7.2

7.5

4.3教学管理

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健全;安排有专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政治辅导员。

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管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

4.2

8.1

8.2

8.3

4.4实践教学条件

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实践教学经费有保障;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开放共享。

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教学经费;专业合作;社会捐助;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

4.1

4.2

5.2

7.5

9.3

4.5双证书获取

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获取“双证书”的人数达到毕业生的80%以上;积极参与技能竞赛。

校内职业鉴定机构及职业鉴定种类

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及等级

技能竞赛成绩

7.3

5.专业建设与特色

5.1专业规划、建设、管理、特色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重点建设专业及其专业群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具有鲜明的特色;主动适应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及时更新专业设置;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管理制度完善。

专业建设规划

重点建设专业(专业群)及其特色

专业设置、调整管理制度

现场专业剖析

7

6.教学管理

6.1管理规范

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教学管理制度完备、规范,执行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随机访谈教师、学生、管理干部

教学管理创新

8.1

8.2

6.2学生管理

以学生为本,管理育人;学生管理队伍结构合理,制度健全,校园文化良好。

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随机访谈学生、教师

校风学风和校园文化

学生管理与就业体系

8.1

8.3

6.3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运行效果良好;吸收行业和企业参与质量评价,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与运行

质量监控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随机访谈教师、管理干部

学生满意度

8.1

8.5

7.社会评价

7.1生源

第一轮投档率与报到率高

招生

新生报到率

9.1

7.2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就业工作保障体系完善,就业举措有创新;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创业教育成效显著。

创业教育成效;就业率;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岗位分布情况;就业管理机构与人员、就业管理体系;用人单位满意度

9.2

8.4

7.3社会服务

学校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服务渠道、类型丰富;服务形式有创新;社会技能培训、技术服务等开展良好,社会回报高

教师技术服务情况

产学合作

社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

鉴定站(所)

学校声誉、特色和影响力

6.1

7.5

7.3

4.3

 

四、2010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总体要求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促进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重要抓手。

各高等职业院校及办学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评估为契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和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建设的优先地位,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仍然为试点评估。

2010年是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和国家、江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的第一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充分体现教育工作会议和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并与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江苏试验区建设工作相衔接,以科学、创新、规范、实效为着眼点,全面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并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实现评建效益的最大化。

一是开展分类评估,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实效性。

按照国家级示范性院校、省级示范性院校、一般院校等三种主要类型进行分类评估,明确不同的侧重点,关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不同类型的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错位竞争,特色发展。

二是增加满意度调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将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促使学校关注学生的成才成长和终身发展,关注企业行业对人才的内在需求。

三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估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依托教育部高职院校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研制开发江苏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管理仪表盘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实现评估全过程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流程,加强评估信息资源有效利用,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评后整改工作,放大以评促建的效应。

在强调院校自评的同时,特别加强评后整改环节,确保学校能认真吸收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真正把以评促建落到实处。

五是建立专题报告公布制度,发挥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

评估结束后,可围绕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学生就业与创业、社会服务贡献度、综合实力与声誉等专题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并根据授权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布。

进一步加强评风评纪建设,确保评估客观公正。

评风评纪是评估工作的生命线,是评估取得质量和效益的基本前提和有力保障,加强评估规范建设是评估者与被评者的共同责任。

首轮江苏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评建效益,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省较早建立了较为系统完善的评估规范和纪律制度并得到了严格有效的执行。

为了更好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巩固和提高江苏高等教育评估来之不易的良好声誉,省教育评估院将在今年的评估中与被评院校共同签订《规范评估责任书》,严格评估纪律,规范评估行为,更加强化“五不”规定的贯彻和落实,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

组织实施

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组织实施从学校启动自评开始,到学校评估整改完成为止,共分评估准备、现场考察、评后整改三个阶段。

一、评估准备

1.学校自评与申请。

参评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评估文件以及本评估手册开展自评。

自评要以《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主要依据,通过状态数据分析,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

参评院校完成自评以后,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的总体安排在拟接受现场考察评估的6个月前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条件审查与材料上传。

省教育厅在接到参评院校评估申请后4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评院校参评条件进行核查。

核查通过则准予按计划参加评估。

对于核查未通过的院校,省教育厅将督促其加大投入,尽快达到评估条件,并指导其端正办学思想、领会评估精神,达到评估条件后再次提出评估申请。

省教育评估院收到省教育厅确定的当年评估院校名单后,与学校商定现场考察日期和有关准备事项。

确定接受评估的院校,于专家组进校前30个工作日将学校自评和有关材料上传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具体材料包括:

平台分析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报告)、《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学校发展规划、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规划(含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有关信息同时在本校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3.专家组组建与平台分析。

省教育评估院按既定原则和方法遴选专家,一般在现场考察前1周左右上传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并通知学校。

每校专家组人数一般为7-8人(不含联络员)。

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按照分类评估的原则,各类型院校评估专家组的人员结构略有不同。

专家组确定后,省教育评估院将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地址、专家用户名即初始口令告知专家,各专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查阅相关资料并进行数据平台分析。

专家完成查阅和平台分析后,将相关意见上传。

专家组长汇总各专家的平台分析意见,初步形成建议考察重点和专家组现场考察分工方案并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二、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专家组进驻学校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的时间一般为2-3天(参考工作日程见附件1)。

1.专家预备会

专家组到达评估学校后,首先召开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包括:

听取省教育厅高教处或省教育评估院有关人员介绍评估情况;学习有关评估文件,明确评估纪律,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的内涵、评估实施程序和要求等;听取专家组长关于平台分析意见的汇总情况,确定考察方向和重点,明确专家组成员任务分工,确定具体评估日程安排;确定需要剖析的2个专业,确定说课(听课)的课程(一般3-5门,均可采取专家抽取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确定满意度调查的具体安排;明确各种用表的填写方法和相关要求。

会后各专家分别按照既定分工填写个人考察工作计划、明确深度访谈对象,并将有关情况交由联络员进行汇总。

2.学校汇报会

学校汇报会一般安排在现场考察第一天的上午8:

30-9:

30进行。

汇报会出席对象为:

专家组全体成员、学校领导班子和有关中层干部以及学校认为应该到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介绍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有关情况,内容以状态数据平台分析为主。

3.实地考察

专家组有针对性地对教学基本设施特别是实验实习实训设施进行考察,同时对校园文化、教师教研活动等有关内容进行调研。

校外实训基地及校企合作情况由分工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考察。

4.说课(听课)

说课活动是指学校教师面对同行和专家,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将自己对课程标准(大纲)、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课堂程序的设计和安排、学习方式的选择和实践等一系列教育教学元素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进行阐述的教学研究活动。

专家通过听取有关教师说课,了解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情况及教师教学水平。

说课完成后,专家对说课情况进行简要评价,并与说课教师进行沟通,填写《说课记录表》。

根据工作需要,专家也可选择直接听课。

说课的具体说明如下。

(1)说课环节的主要类型和内容。

专家组对抽选教师的所授课程提出说课要求。

说课重点在于分析本课程在实现所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责任;本课程与前导课程、后续课程及平行课程之间的关系,本课程内容与行业职业岗位之间的契合度;完成本课程教学内容的手段、方法及所需教学资源,本课程教学对学生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本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及解决的办法;本课程学习成绩的考核评价办法;举例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使用的主要教学方法和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并展示教学手段的运用。

举例说明本课程某一课时的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及其理论依据,以及运用教学方法的目的、效果等。

说课的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说课内容

主要信息

1.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是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化,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技能、态度的范围、深度与体系结构,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基本要求。

说课者必须对课程教学大纲有着深入的了解和认识,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生源情况,说明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与课程目标,即课程对实现培养目标的质量标准(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所起的作用;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全局出发说明本课程的分工,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和配合;说明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说明本课程内容有关章节教学目标及在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说明本课程教学内容的范围和分量,时间分配和教学进度安排。

如果本课程是实践教学课程,也要根据教学大纲说明课程设计的思想、教学内容以及课程目标。

2.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说明本课程选用教材(含讲义、指导书、视听教材)情况。

教材是否较好地体现教学大纲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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