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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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安全操作规程
槽式给矿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二、非设备指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操作设备。
三、使用前检查电机电源接头,机座连接螺栓及其它紧固部件有无松动脱落,电器联锁、音响信号是否灵活、可靠。
四、启机时,调速电机转速必须调至规定标准。
五、运行中不得正对放矿机,以免飞石伤人,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及时处理报告故障隐患。
六、随时与原矿仓记量员取得联系,矿仓内的矿石不能放空放尽,应保持1.5m厚以上的矿石垫底以减轻底板直接受矿石的冲击(除特殊情况外)。
七、操作工随时观察偏心轮的角度有无变化,槽内有无偏移和扭转、振动现象。
八、禁止电机长期空载运行和设备超载运行。
九、每半年更换一次润滑油。
十、放矿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防止非操作人员误启。
十一、搞好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严禁带“病”运行。
十二、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鄂式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经安全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懂得该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能方可上岗作业。
二、启动前应检查各紧固部位有无松动,加足润滑油。
三、检查电机、电缆、电气联锁及音响信号等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排矿口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三角带的松紧度,观察易损件─推力板是否完好。
五、检查破碎腔是否有矿石异物,看是否有转动障碍,做到空载启动。
六、运行中给矿必须均匀,做到排与输送相互协调,避免堵塞,如若矿块过大卡住矿石,应用铁钩翻动或者设法将矿石取出。
七、严禁一切非破碎物进入破碎腔。
八、运行中必须随时监视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主轴承和动鄂轴承急骤升温超过80℃时,应立即停机。
九、运行中严密监视村板的紧固情况,动鄂、定鄂、定鄂板必须按谷对峰、峰对谷的位置安装牢固。
推力板是否被损坏,若有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十、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正确调节排矿口尺寸,不能超出设备的允许范围。
十一、停机时应先停止给矿机,待破碎腔内矿石完全排除时再停机处理。
十二、做好日常保养和计划检修,严禁带病运行。
十三、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四、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皮带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经安全、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懂得该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二、启动前应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是否牢固,托轮、托辊是否转动灵活,加足润滑油。
三、检查电机、电源、线路、电气联锁及音响是否正常,带上是否有异物。
四、必须在来料前启动皮带输送机,以免来料堆积。
五、启动后,观察各部位运转是否灵活,有无跑边、打滑等异常现象。
如有应停机检修或调整,必须通知上道工序停止来料。
六、严禁在运行中检修设备及打扫带下清洁,搞好日常维护、计划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七、运行时,任何人不得接触旋转部位。
八、其润滑部位必须每半月加注一次润滑油。
九、停机时必须等皮带上的矿石运输完后方可停机。
十、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圆锥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操作工必须是经过安全、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在熟练工的带领下方可上岗操作。
二、启机前应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螺栓是否松动,联接是否有脱落。
三、调节好排矿口宽度,检查各电气联锁的音响信号等装置是否可靠。
四、首先启动稀油站,稀由站的安全操作规程:
(1)首先检查阀门和压力表是否完好无损,各阀门应全部打开后方可启动电机(当油温低于20℃时,必须加热)。
(2)调整油泵压力,保证在4—5rapa/cm2,过高将影响油泵的使用寿命和增大电机的负荷。
(3)调整滤后压力和供油压力,保证在1.2—1.4mpa/cm2,过高或过低会影响各润滑点的油量。
(4)检查管路有无泄漏、堵塞,在转动轴瓦观察窗口观察稀油是否到位,润滑油的回路是否畅通和油量是否合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液压站。
五、液压站操作规程:
(1)检查各阀门及压力表是否完好无损,各阀门应全部打开后方可启动电机。
(2)若使用推动缸,则打开压力阀,关闭锁紧阀,再慢慢地调节压力阀,根据需要调节所需压力大小,但最大压力不得超过10mpa/cm2。
(3)操作手动换向阀,推动缸开始工作。
(4)有时不使用推动缸,将换向阀的手柄置于中间位置,解除油泵的负荷。
(5)使用结束,松动压力阀,打开锁紧阀,关闭锁紧解除阀,再慢慢调节压力阀实行对圆锥破调整环的锁紧,压力在6—8mpa/cm2之间后关闭锁紧阀门,停止电机方可启动破碎机主机。
六、启动主机前,在传动轴联轴器上扳车2—3转检查传动轴及动锥主轴是否运转灵活,无卡位现象后方可启动主电机。
七、开启各部位的冷却水和防尘水,中途故障停机后,仍按上述程序启机。
八、给矿必须均匀,做到排矿与运输相互协调,避免堆积堵塞。
若大块矿卡住给矿口,应用铁钩翻动或设法取出严禁用手直接翻、取矿石,严禁一切非破碎物进入破碎腔。
九、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监视主电机电流和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监视油泵、冷却器、过滤器、油量、油压、供水等情况,油温及轴套温度不得超过60℃。
十、矿石在未进入破碎腔时,必须对其喷雾洒水,做到停水则停机,水来再开机。
十一、运行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和各部位紧固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新换衬板工作24小时后应停机紧固一次。
十二、停机时先停止给料,待破碎腔内的矿石完全排出时再停止破碎机,然后停止油泵,关闭所有阀门。
冬季室温低于0℃时,停机后,将各处的冷却水、防尘水完全排出。
十三、严禁非本岗位人员操作该设备。
十四、认真做好日常维护,搞好计划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十五、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振动筛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在熟练工的带领下方可上岗作业。
二、非岗位人员不准擅自操作设备。
三、启机前首先检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紧固,筛网有无破漏,三角带松紧是否适当,筛面倾角是否保持2—3转,确认无任何故障后方可启动。
四、给料均匀,矿石块度不能太大,筛下矿石粒度应保证在10mm以下。
五、传动轴和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0℃。
并严防粉尘进入轴承内。
六、必须做到筛体运动平稳,弹簧受力均匀,否则应停机检修。
七、停机时,首先停止给料,等筛上矿石完全排除后方可停机。
八、搞好日常维护,做好计划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九、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除尘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业务技能培训合格,懂得该设备性能及操作技能,方可上岗操作。
二、启机前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是否牢固。
三、用手扳车看是否转动灵活,加足轴承组件润滑油。
四、检查水路,保障畅通。
五、启机后,听其声音不能太大,振动不能太强,否则,必须立即停机查找原因。
六、检查除尘,降尘情况,调节给水量。
七、运行中声音、振动等要平稳。
随时检查轴承组件润滑情况,其温度与电机温度都不得超过60℃。
八、停机后,切断电源,随即停止给水、给矿。
九、搞好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
十、检修时对风扇不能敲打和碰撞,以免风叶失圆,失重造成振动和噪声增大。
十一、随时注意清除风道内的积尘。
十二、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作业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是年满18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的男性人员,并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二、爆破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爆破作业规程》,熟悉掌握爆破器材的属性和使用方法,熟练爆破技术,并严格按照作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
三、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生产统一安排进行作业,并根据当班爆破量,凭爆破员作业证到库房领取爆破器材,当天未用完的必须退库。
四、领取爆破器材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携带,不得在人多的地方停留,不得在上下班高峰期间向井内运输爆破器材,不得搭矿车运输爆破器材进井,更不得将爆破器材交与他人代运。
五、井下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无险石且行人较少相对安全的地点,不得存放在采空区,不得与作业面太近,炸药、雷管不得混存,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六、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物。
七、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装药前应对峒室、药量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4)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6)深孔装药出现堵塞,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竹制或木制长杆处理。
(7)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8)使用电雷管爆破时,在未连接起爆网络前电雷管角线必须短接。
八、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程:
(1)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堵塞爆破。
(2)禁止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3)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材料或用孔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4)禁止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堵塞。
(5)禁止拔出,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和导爆管。
九、炮响完后,不少于15分钟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十、要在能进入爆破作业点的入口设置警戒。
爆破前必须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严格按照预告信号、起爆信号、解除警戒信号的程序发出信号。
十一、爆破后爆破员按规定的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爆破情况。
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盲炮等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在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爆破员同意,其他人员方准进入爆破地点。
十二、处理瞎跑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发现瞎跑或怀疑瞎跑,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若不能处理,应在附近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难处理的瞎跑,应请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3)处理瞎跑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4)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5)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
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6)每次处理瞎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
十三、加工起爆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加工起爆管应在专用的房间或较安全的地点加工,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
(2)加工起爆管的工作面上存放雷管不得超过100发,且应放在带盖的木盒里,操作者的手中只能有一发雷管。
(3)切取导火索应使用快刀,每盘导火索的两端应先切除10cm。
每根导火索的一端应切成垂直面,对有过粗、过细、破皮等其他缺陷的部分,均应切除,同时工作面禁止堆放雷管。
(4)装配起爆管时,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
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或雷管内有异物的禁止使用。
雷管内有杂物的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准将管口朝下并用手指轻轻地弹出异物。
(5)应将导火索有垂直面的一端轻轻插入雷管,不得旋转磨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扣,纸壳雷管应用胶布捆扎紧口或附加金属箍后紧口。
十四、加工起爆药包和药柱应在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能超过当班使用量。
十五、起爆时应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单个点火的,不得超过5根。
同一工作面二人以上同时点火时,应指定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掌握计时导火索的燃烧情况,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连续点多根导火索时,必须先点燃计时导火索。
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应超过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头点炮。
十六、井下爆破可能引起地表陷落和山坡落石时,必须在通往陷落区和落石的道路上设置警戒,并树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十七、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保持工作面与通风主巷道之间的畅通。
爆破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用水喷洒爆堆,并进行充分通风。
十八、用爆破法贯通巷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填明进度,两工作面相距5m时,地质测量人员应事先下达通知,此后,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往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
十九、间距小于20m的两平行巷道中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要进行爆破时,相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二十、距离炸药库30m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30—100m区域爆破时,禁止任何人员留在库内。
二十一、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瞬发电雷管安全操作规程
一、产品仅限于经过爆破作业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使用。
在雷雨天、杂散电流大于30毫安的工作面或高压线射频电源安全允许距离之内,不应采用本产品起爆。
二、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不应将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雷管混杂使用。
三、电雷管使用前,应在防爆装置下用专用爆破仪表(静止使用万用电表,检查电流不得超过30毫安)逐发检测全电阻。
断路、短路、电阻不合格或不稳定及结构损坏者就剔除。
合格的电雷管应将脚下线短接。
四、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所需,如有药卷硬化,需用手轻轻搓软,禁止强行将雷管插入。
将雷管插入药卷做成起爆药包的装配方法通常有如下两种:
1、扎孔装配法:
用一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尖头铜棒(或木棒、竹棒),在药卷的一端扎一孔,将雷管全部插入药卷中,然后用雷管脚线缠绕固定。
2、启口装配法:
将药卷一端的封品启开,用尖头铜棒(或木棒、竹棒)扎孔,然后把雷管全部插入药卷中,用雷管脚线缠绕固定,并将封口扎严。
五、装填炮孔时,严禁烟火与穿戴易产生静电的衣物;禁止对电雷管棒打、碰撞、烘烤、挤压与抛掷;抽取电雷管严禁捏着雷管管体拉出脚线;捣固炮泥不得捣在雷管及脚线上。
装填药包后,禁止向外拉扯雷管。
六、联接电雷管起爆网络时,起爆电源应切断,电源线应处于短接状态,并派专人监管。
七、爆破网络的起爆电源必须确保流经每发电雷管的电流满足:
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小于2A;大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
起爆电源一般应选专用起爆器,各种起爆器,每月以及大爆破前应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八、爆破网络联接好后,待人员撒离至安全地带,用专用爆破电桥检测网络总电阻,其结果应在计算值±10%误差范围内,否则应检查网络联接状况或调整雷管数量。
九、使用余下的电雷管及其它爆破器材应及时回收入库。
防止遗失和受潮。
报废的电雷管应由具有爆破作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及时销毁。
十、未尽事宜,请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
十一、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电雷管起爆法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可靠安全、准确地起爆,在操作过程中,还应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定。
一、雷管检查合格后,应该使脚线短路,应用工业胶布包好短路接头。
按电雷管段数分别挂上标记牌,放入专用箱,根据设计要求运送到爆破现场,然后现场布置分发到各爆孔的位置。
装药时应严防捣断雷管脚线,脚线应沿孔壁顺直。
二、同一起爆网络,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三、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作为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宜设置中间开关。
四、连接网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接设计线路。
连线人员不得使用带电的照明,无关人员应退出工作面。
整个网路的连接必须从工作面向起爆站方向顺序进行。
连好一个单元后马上检测一个单元,这样能及时发现问题,马上纠正。
在连接过程中,网路的不同部位采用不同的接头形式。
五、起瀑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应满足:
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硐室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
六、电爆网路的导通和电阻值检查,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毫安。
爆破电桥等电气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
七、电爆网路的电阻检查。
《爆破安全规程》规定:
“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
总电阻值应与实际计算值符合(允许误差±5%)。
若不符合,禁止连接”。
检查网路电阻时,应始终采用同一爆破电桥或内阻校对过的同类电桥,避免出现误差。
在正常情况下,由于接头多的影响,实测电阻常会大于计算电阻。
若差值超过±5%时,应分析和检查发生故障的原因的地点。
八、雷雨天不应采用电爆网路。
九、起爆网路的连接应在工作面的全部爆孔(或药室)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撒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十、起爆站的选择。
采用起爆器起爆,比较机动灵活,起爆站可灵活地选择在安全地点,网路主线可在起爆前随时敷设和检查。
采用交流电源起爆时,专用电源位置是固定的,必须预先设置专用的起爆箱(双刀双置开关)。
电源在起爆时不作其它用途。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起爆,闭锁起爆电源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而且闭锁木箱的钥匙应由负责爆破的专人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起爆时,必须有明确规定的指令和操作步骤以及安全信号。
十一、电雷管起爆网路,应进行下述检查后,方准与主线连接:
A、电源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开关及导线的电流通过能力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B、网路电阻是否稳定,与设计值是否相符;C、网路是否有按头接地锈蚀,是否有短路和开路;D、采用起爆器起爆时,应检验其起爆能力。
十二、地面的爆破工程起爆时大多采用照明线路的动力线路电源作为起爆电源,但是在使用时,绝对禁止先接上电源,再做敷设电源网路的工作,也禁止把母线直接挂在照明线路功动力线路上进行爆破。
正确的方法是:
必须设置刃伺开关,待爆破地点的电爆网路连接完毕,才能将母线和刀闸开关接通。
刀闸应该是双道开关系统,这样才能保证电路不发生偶然的闭合,从而避免爆破人员还没有完全离开爆破区时,可能因疏忽而闭合开关所造成的危险。
十三、违章作业处200-500元教育费,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