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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浅析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是我国原有的政府职能明显落后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

与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已经无法适应目前乡镇发展的新形式。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府机构,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得如何,事关行政效率,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农村税费改革直至取消农业税,为乡镇政府按现代行政管理模式转变职能提出了客观要求,提供了有利条件。

加强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研究,有利于保证根据时代的要求,重新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能结构,促进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从而对加强新农村改革的深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这里,就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谈几点粗浅看法。

关键词: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发展历程制约因素

 

目录

一、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发展历程1

(一)第一个阶段1

(二)第二个阶段1

(三)第三个阶段2

二、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发挥的制约因素2

(一)乡镇政府人员过多,机构复杂2

(二)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2

(三)乡镇政府机构臃肿,层次不明确,从而削弱了政府的行政职能2

(四)乡镇政府行政环境状况对乡镇政府职能的实行也有一定的制约性3

(五)党政关系没有处理好、使得乡镇政府管理职能弱化变得模糊3

(六)乡镇财政部门系统制约了政府职能的发挥3

三、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3

(一)上级的各种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4

(二)发展经济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出现职能越位现象4

(三)在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出现政府职能缺位现象4

(四)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从而导致政府职能错位现象4

(五)乡镇政府官员形式主义盛行5

(六)有关农村乡镇政府建设的法律制度等不完善5

四、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树立的基本理念5

(一)农村需要国家统一治理而不能自治5

(二)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府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5

五、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定位6

(一)上级指示执行职能6

(二)推动经济发展6

(三)提供公共服务6

(四)管理社会事务7

(六)维护社会稳定7

(八)协调各个方面关系的职能7

(九)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8

六、总结8

参考文献8

 

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背景和意义概述

乡镇政府的地位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最基层行政机关。

在经历了数次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机构主要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财税所、劳动保障所。

乡镇政府职能是指乡镇政府在国家和辖区事务中所起的作用和功能。

它是整个国家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整个国家政府职能的延伸和具体化。

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可以追溯到建国时期。

发展至今,大致有三个发展阶段。

形成和发展时期是建国时期到人民公社运动前;1958年到1983年为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制时期;1978年到现在,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的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乡镇机构改革,每次改革都是以精简机构和分流人员为主,但始终没有触及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没有最终实现改革的初衷--彻底实现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为此,不仅要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快事业单位整合与改革,更重要的是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朝着良好的态势发展。

2006年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后税费时代,取消农业税,是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又一次重大变革,带动了乡村社会上层建筑的变革。

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府的职能调整的目标应当是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已经进入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

就基层政府来说,乡镇政府原有的管制职能必然弱化,而服务职能必然加强。

乡镇政府将从包揽一切转变为有所为,有所不为,将职能的重心转移到为广大农民服务上来。

因此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

现在,我们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和实践都还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乡镇政府存在着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的情况。

各地在试点中普遍感到减人、减支都比较难,深层次的原因是对乡镇政府职能界定不清,事减不下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公共行政原则,乡镇政府应该履行哪些职责,如何有效地发挥作用,已经成为一个重大课题。

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府机构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其工作对象是我国社会的基层群众,乡镇政府是国家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中国行政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所以乡镇政府的运作状况关系到农村社会生活的稳定。

因而推进乡镇政府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一)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要求乡镇政府转变职能

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乡镇政府要积极地推动农村民主建设。

充分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要求农民自己说话,建立农民自己表达意见的机制;要求农民广泛参与农村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从而推进农村民主建设的发展,促进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引导村民自治。

(二)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要求乡镇政府转变职能

农村的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镇政府作为跟农民直接接触的基层政府,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有责任维护好农村社会的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解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抓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稳定基层社会秩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惠民政策,把中央的精神不走样地落实到位,为农民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要求乡镇政府转变职能

农村的经济相对落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有些乡镇政府在发展经济中职能中越位,干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不切实际地强制农民进行所谓经济结构的调整,漠视群众的需求不向农民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作用。

诸多不和谐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乡镇经济的繁荣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有待加强。

(四)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要求乡镇政府转变职能

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以农养政”时代的结束,“农不养政”变为现实,这意味着乡镇将面临更大的财政缺口,从而更加依赖于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

农民的生活改善需要基层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乡镇政权依靠中央财政统筹,使得乡镇政府能够转变职能为农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乡镇政府要承担起由市场、企业和个人无法有效提供的农村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供给,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这就要求乡镇政府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做政府最该做的事情。

三、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发挥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的运行实践来看,在上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现阶段乡镇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其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尽管我国乡镇政府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管理中发挥了重要而又有效的作用,但是依然存在许多因素制约了政府职能的更加充分的发挥。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乡镇公务员作为乡镇政府行使职能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理论修养水平,思想认识的深刻程度直接影响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效果。

由于乡镇生活工作条件相对与城市来说较为艰苦,往往导致高素质的人才的流失。

一些人员的政治觉悟、政策执行能力以及业务素质等无法很好的承担起乡镇政府工作责任。

总结根源,主要是由于乡镇政府人员来源复杂,综合素质不够硬。

有些人是依靠各种关系进入政府,有的人是上级下派,带有情绪工作,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招聘随意招进来的,这些往往造成了政府人员素质不符合工作需要。

作为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公务员的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长期的工作习惯,使得乡镇政府一些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当中,存在许多如理论修养不足,思想观念落后,民主政治意识等不强问题。

从而降低了政府工作效率,制约了乡镇政府职能的发挥。

(二)传统行政管理思想根深蒂固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社会改革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在各个方面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思想观念也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而发生了深刻变化。

然而,在原有体制下形成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法也有不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没有根本转变过来,尤其是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特别是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重大问题,传统的观念影响还很深远。

主要表现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对职能转变的意义认识不足,针对新农村建设的科学管理意识淡薄。

并且存在新农村建设中强调“领导”而非“服务”的错误理念。

(三)乡镇政府机构复杂,职能定位不明确

一方面人员过多,造成冗员冗官,管人和治事相互脱节。

在乡镇政府中,除了有编制的干部、职员、工人,还有招聘进来的干部,工人,也有临时雇请来的临时人员。

由于人事结构复杂,不仅仅使得管人和治事相脱节,也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

由于目前乡镇政府在实际上成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就导致了人员使用、工资福利、招聘去留、业务检查等权利集中在县里,而乡镇政府通常只负责正常的行政事务管理。

给乡镇领导们加强统一管理,协调内外事务造成了障碍。

另一方面乡镇政府机构臃肿,职能定位不明确。

目前,县级政府在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财政、税务、工商、信用社、林业、水电、农机、农技、公安、司法供销、粮食等等,从经济部门、生产部门、安全部门、流通部门等各方面削弱了乡镇政府的整体职能。

从而不利于乡镇部门统一指挥当地行政管理,不利于乡镇政府统一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导致乡镇政府处于有名无实的地位,基本职能实际上被县政府的各个派出机构所架空。

(四)不合理的财政体制系统制约了乡镇政府职能的发挥

首先是财政的各种权利受到制约,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由于乡镇政府没有权利处理财政和行政经费,包括信用社的资产,导致乡镇财政只负责催收而不是获利。

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称,在财权层层向上集中的同时,县乡政府需要负担的开支并没有减少,上级政府甚至还利用在政治上对下级政府的绝对权威,又普遍将原有事权下放下一级政府,这就造成了上级政府将财权上收,将事权下移,使县乡两级财政收入明显下降。

而农村税费改革又使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的矛盾更加突出:

一方面,农民负担减轻了,基层政府的办公经费仅维持低水平运转,根本无力履行职能,另一方面,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虽然减少了,但是承担的事权并没有减少,从而使收支矛盾加剧。

从而削弱了乡镇政府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管理的作用。

再有因为乡镇财政部门缺乏严格明确的管理制度。

上级拨付资金的向下转移对促进乡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在运行中也呈现出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一是转移支付中乡镇常常发生挪用挤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现象。

二是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补助量的多少没有明确严格的事权界限和合理规范的测算标准,没有专门的法律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

三是转移支付的随意性。

由于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和拨付上较大的随意性,一些乡镇的转移支付资金大部分都是通过向上级政府跑关系争取而来的,或者说是“跑”出来的。

在资金分配上显失公平,而且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也给一些“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的产生和泛滥提供了温床。

导致有些乡镇政府花钱如流水,贪污腐败现象严重。

还有乡镇财政危机取消农业税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的成效是不容质疑的,但由此导致乡镇财政拮据。

由于税改前农村税费制度不规范,还可以通过税外收费,通过各方面的借债,可以勉强维持。

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主要依靠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填补基层财政缺口,辅以“一事一议”的村民集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开始转向制度内供给为主。

在这样的供给模式下,由于转移支付体系以及预算体制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对基层政府来说总是存在较大缺口,乡镇原有债务无法化解,新债务又不断出现。

取消农业税后,财政收入渠道变窄,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加剧。

财政危机使得乡镇政府在为村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时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丧失了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本来职能。

可见,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不仅致使其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大大削弱,而且导致其对公共服务职责的淡漠而无心于公共服务,从而使乡村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匾乏。

 

4、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理念与定位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应当是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综合改革新形势,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改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

乡镇公务员应当树立民为本的意识,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完善财政体制,依法行使职能。

面临的行政生态环境的变化,应当采取各种手段、创造各种条件使乡镇政府的职责和功能做出相应调整和转变,包括管理理念的转变,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还包括政府行政职能方式的转变。

(一)乡镇政府应树立理念

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仅要与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方向相一致,也要符合我国目前农村的发展现状,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相一致。

因此,我国乡镇政府必须要树立两个基本理念。

一是农村需要国家统一治理而不能自治,目前就我国现状而言,乡镇自治并不适合我国农村。

因为农村生活多事自给自足,因此村民自治组织是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政治组织,在政治方面,这种组织是无法代替乡镇政府的。

其次,由于地区上的分散性,农民之间缺乏交往,只存在着地域条件上的联系。

因此无法形成全国性的联系,进而形成不了政治组织,所以只能通过执政党和政府来保证他们的权利不受侵犯。

二是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府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在今天的中华大地上,这两种组织在农村社会中发挥着各自不同而又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村民自治组织的存在,能够最大限度的抑制中国农村传统的族姓和家族划分的势力,同样可以保证村民的民主权得到最大的保障。

另一方面,就乡镇政府的存在来说,主要是加强了国家与农村的联系。

乡镇政府的存在,可以保证国家政策和地方性政策可以传达到村级组织,从而加强国家和农民之间的亲合力。

若取消了乡镇政府,那么国家和农民之间的联系纽带就没了。

(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定位

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来分析我国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主要侧重于社会管理。

其中以提供公共服务为首要内容。

在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乡镇政府的职能主要定位与以下几个方面:

1、上级指示执行职能,主要包括: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政机关下达的命令和决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本地区各项发展规划的等等。

2、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建设依旧是我国当前发展的一个重要核心内容,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经济政策,要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加大环境建设、教育建设等,要积极培育有本地特色的经济市场。

3、提供公共服务,首先,乡镇政府作为一个基层的管理组织,应该保证公共服务到位,向农民和经济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其他服务。

此外,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公共服务一个重要方面。

最后,政府服务也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

要从社会管理转变到提供服务上来。

要一切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真正服务于人民。

4、管理社会事务,首先是要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的政策,控制人口的增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其次是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体等各项事业,从各个方面提高公众的综合素质,将我国由人口大国转变为人才大国。

最后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团体力量。

乡镇政府要加强群众自治能力。

5、要加强有关乡镇政府的法律制度建设,要想促进乡镇政府职能的改善,必须依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农村发展制度保证建设。

要严格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完善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

由于乡镇政府各项职能的不明确和不完善,必须要加强有关乡镇政府行政工作职能的法律法规建设。

使得乡镇政府完善行政管理职能有法可依。

6、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乡镇政府必须回到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合理划分好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权责范围。

五、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研究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构建和谐行政生态环境

行政体制的弊端造成了压力型行政生态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再完善的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也很难落到实处。

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同时要尽快改革现行政治体制中不和谐之处。

1.科学设置乡镇机构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以精干、高效、服务为原则,根据本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特点、区域布局和财政收入状况,围绕服务职能重新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岗位,依法合理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机构规模和干部编制,走建立小政府、大服务的新型乡镇政府的新路子。

政府部门设置不搞“蜂窝煤”式,不搞一事一职。

裁减机构和冗员,并有计划地安置分流人员,为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创造基础条件。

总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必须从机构建设入手,使其符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其设置要突出服务职能,减弱行政色彩。

2.改革压力型体制

尽管压力型体制曾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体制的缺陷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不利于乡镇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

因此,要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改革这种压力型体制,建设一种灵活性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级政府相协调、互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新局面,以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3.扩大公民参与,完善考核机制

创新绩效考核机制。

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可以确保乡镇政府的工作成效,确保乡镇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乡镇政府组织及公务员在工作中的政治素质、业务表现、行为能力和工作成果等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考察与评价,并以此作为公职人员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增减、培训和辞退等客观依据。

引导乡镇政府的工作方向,指导领导班子的工作思路,使乡镇干部围绕着评估指标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为乡镇政府体制改革提供有利的依据。

找出人民群众对乡镇政府提供的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找出乡镇政府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加大引入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力度,了解公众需求、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乡镇政府的绩效评估的结构进行不同方面的调整,归根结底还是要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把群众的满意度、乡村经济的发展、公共服务的提供作为检验乡镇政府工作成效的标准。

“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可以确保乡镇政府的工作成效,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实现乡镇决策、执行的法治化、人本化,建立政务公开及民主评议制度,建立民主表达机制,让人民群参与到社会公众事务中来,表达自身意愿以及价值选择,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用制度保证农民的话语权。

”这样可以打破自上而下的政府问责体系,使乡村民众不再成为旁观者。

通过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乡镇政府的行为进行评估,可以帮助乡镇政府查漏补缺,帮助乡镇政府明确究竟该干什么,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应该怎样干,同时激发工作人员的动机和活力。

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办事的效率。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财政制度

1994年来至今,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体制改革需要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规范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在改革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不足为奇的。

但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否则,必将加大改革不应有的成本,影响县乡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和“三农”问题的解决,最终也必将影响到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据此,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是,化解基层政府原有债务问题,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配合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各级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具体的对策建议如下:

1.逐步化解基层政府债务

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尽快解决各地乡镇财政赤字和债务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的原则。

一是全面清理己经形成的乡镇政府债务,制定合理计划,逐步化解。

二是建立项目审批制度。

乡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原则上不举债,防止超越财力搞建设而形成新的债务。

对确有必要的特殊情况,必须举债的,要经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才能立项。

三是严禁乡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对外提供经济担保或进行财产抵押。

四是加强乡镇财源建设。

把经济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能够迅速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乡镇可用财力的财源建设项目上。

2.严格遵循“权随事走,财由事定”的原则

明确规定哪些是属于乡镇的事务,哪些是不属于乡镇的事务,需要各级政府按责任和能力大小分担。

对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人畜饮水等涉及到基本国策、社会公平与稳定的支出,可由中央和省、市、县、乡政府共同负担。

在明确界定事权在政府间归属的基础上,必须对各级政府现有事权进行相应详细、合理、科学的划分和调整。

并用法律的形式对各级政府的事权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对于事权范围内的事务决策权,以及需要各级政府共同协作的项目在不同政府间的划分。

3.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资金在上下级政府及同级政府之间的无偿转移。

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被用来支持政府的社会福利计划,包括养老、医疗、教育、救济等各个方面,为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由于分税制实行以后,地方很多财权被上收,这造成了地方财政不足以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因此,要加大中央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要给予足额补助税改后乡镇收入缺口部分,把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和基础设施。

适当加大给基层政府更大的自主权,更好地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要对上级的各项拨款进行合理分类,增加拨款数量和用途的透明度。

提高专项拨款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益性,从制度上杜绝不规范争取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更好地在财政体制中体现民主。

同时要建立政府支出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政府支出效益,避免政府支出效益愈低而得到上级财政补助愈多的不合理现象,维护转移支付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与此同时,还要注重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手段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转移支付工作,监督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

乡镇政府的工作是由乡镇公务员去完成的,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

农村社会能不能稳定,农业能不能发展,农民能不能富裕,关键是基层公务员队伍素质。

因此,要想保证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成功,就必须加强公务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

加强理论学习可以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执政能力和自身修养,使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要通过理论学习,对公务员进行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划清基本界限,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同时他们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要形成自觉学习的长效机制,没有的要学,有的要继续学,实在不能学、不愿学的要调整。

只有锲而不舍地学习,不断汲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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