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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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

印刷业)

编制说明

(报审稿)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

印刷业)》编制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标准制定主管部门: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标准编制牵头单位: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协作单位:

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景德镇市环境监测

主要起草人员:

储险峰、陈谊、钟鸿雁、康长安、邹新、徐洁、罗小龙、于雯、刘敏、李文辉、胡巍。

1项目背景1...

1.1任务来源1

1.2标准编制过程2

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5...

2.1印刷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5

2.2标准制定必要性6

3印刷业发展概况1..4.

3.1印刷业行业分类14

3.2我国印刷业发展概况14

3.3江西省印刷行业概况16

4印刷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2..0

4.1印刷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20

4.2印刷行业VOCS末端治理防治技术25

4.3我省印刷企业VOCS排放现状28

5标准制定原则及思路3..6.

5.1标准制定的原则36

5.2技术路线37

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3..8.

6.1标准的适用范围38

6.2标准的结构框架39

6.3术语与定义39

6.4污染控制标准值形式42

6.5污染因子的选择43

6.6排放控制要求的确定及依据46

6.7排气筒高度的规定64

6.8监测与监控要求65

6.9生产工艺和环境管理要求66

7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6..9

7.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69

7.2实施本标准的技术分析69

1项目背景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当前,以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工业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逐年增加,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

印刷是指使用模拟或数字的图像载体将呈色剂/色料(如油墨)转移到承印物上的复制过程。

由于印刷使用的印刷油墨一般都含有大量的VOCs,使得印刷行业成为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

1.1任务来源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国家环保部制定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和总量控制已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

目前,江西省印刷行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能力与投入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通过制定专门的印刷行业VOCs排放标准,有利于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打赢江西省蓝天保卫战提供标准支撑,江西省环保厅组织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江西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进行制定和研究。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加强我省VOCs排放管理,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印发的《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赣府发〔2013〕41号)中明

确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到2017年,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行动目标。

为顺利推进我省VOCs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下达了《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

印刷业》的编制任务。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1.2标准编制过程

任务下达后,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立了标准编制组,立即开

展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对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印刷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VOCs控制经验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江西省印刷的典型企业开展了排放及控制现状调研,编制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具体工作如下:

(1)成立课题组2017年10月,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接到任务后即成立标准编制课题组,确定标准的编制的工作思路,分解标准编制任务。

(2)资料收集整理

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收集整理印刷行业VOCs的相关资料:

①收集国内其他省份及国外的VOCs排放标准制定情况;②收集印刷行业的发展情况和VOCs废气污染防治技术等资料;③收集整理印刷行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指南等。

(3)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草案)2018年3月-5月,根据印刷行业的生产工艺,国内其他省份制定的印刷业VOCs排放标准,拟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

业)》(草案),初步确定污染因子,排放限值范围。

(4)项目立项申报

2018年5月至6月,编写项目建议书及立项申报材料,项目于2018年6月15日在江西省质监局立项。

(5)项目调研

2018年6月至7月,项目编制组选取了南昌、宜春、赣州等地市的

24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及排放现状监测,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现状、排污现状、污染防治等情况,并发放调查问卷表,获取一手资料。

实地调研过程中,对于正在投产的企业进行现场监测,获取企业排污数据。

(6)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2018年7月-8月,在了解印刷行业的不同工艺,清楚印刷行业的产污现状及污染防治手段的情况下,参考国家及先进省份的VOCs地方标

准,再结合调研结果,编写印刷业的标准编制说明。

(7)专家论证2018年9月,江西省环保厅组织专家、有关部门、行业代表及项目编写组进行项目专家论证。

(8)征求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省直各相关单位及行业协会意见。

2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2.1印刷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2.1.1印刷业VOCs排放的危害

印刷行业是人为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根据2013年国家环保部组织的调查结果显示,印刷行业使用溶剂产生的VOCs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已成为我国17个重点行业VOCs排放源之一。

印刷企业在印刷、烘干、复合和清洗过程中要用到有机溶剂,如乙酸乙酯、乙醇、甲乙酮等,这些有机溶剂排放的VOCs在污染环境的同

时,还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等,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印刷行业列入VOCs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

因此,控制印刷行业VOCs达标排放至关重要。

2.1.2我省印刷业行业发展水平低,环境问题突出

1)印刷企业总量偏少,非重点关注行业。

2002年,全国共有90788家印刷企业(不含打字复印,下同),平均每省2928家,我省1619家,比全国平均数还少1309家。

截至2005年底,我省共有印刷企业1533家,比2002年减少了86家。

2)技术水平偏低,环境危害较大。

我省印刷企业均属中、低档生产技术,中、高档印刷技术明显不足。

从出版物印刷技术来说,印前、印中、印后工艺技术水平不平衡,印前设备在我省利用率不高,制版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绿色印刷技术普及率低。

油墨中有机溶剂的含量直接关系到印刷过程中VOCs的排放量,随着印刷工艺及油墨生产工艺的发展,绿色印刷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大豆油墨、水性油墨等绿色油墨的使用大大的降低了印刷业的VOCs的排放,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标准对油墨中溶剂的含量进行了规定,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HJ371-2018代替HJ/T371-2007)。

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使用溶剂型油墨(凹印),溶剂型油墨自身含有的有机溶剂约占40%~70%,而在印刷时要再向油墨中添加30%~70%的有机溶剂做为稀释剂。

因此,使用溶剂型油墨印刷时所产生的废气若未进行有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将非常严重。

3)产业聚集度弱。

由于缺乏印刷复制产业在空间上的集聚和生产上的横向合作,导致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长期未引起重视。

4)行业发展参差不齐、废气治理水平较低。

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起步较晚,且鉴于印刷企业具有规模小、较分散的特点,因此,印刷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整个行业的有机废气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有机废气排放长期未得到有效地控制。

2.2标准制定必要性

2.2.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1)“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明确表明要“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VOCs治理技术指南。

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并提出“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的环保目标。

因此,加快制定印刷行业、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提出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完全符合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

2018年4月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赣府厅字〔2018〕37号,明确要求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扎实开展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五大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第二轮调查,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五大行业VOCs排放清单信息库,按行业明确整治方案和要求。

各地要加强源头控制,提高VOCs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

理,提高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到2020年全面完成主要行业

VOCs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关停。

(2)《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有关印刷行业的要求

2016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明确提出了要推动工业涂装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江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VOCs综合治理,到2020年,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继续下降。

(3)国家和本省环保部门其他有关文件中有关本行业的要求

2017年4月5日,国家环保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环科技〔2017〕49号),明确指出贯彻落实《大气十条》相关要求,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大气污染、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等大气环境管理重点领域,优先制定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汽车涂装、集装箱制造、印刷包装、家具制造、人造板、储油库、汽油运输、农药、制药、油漆涂料、纺织印染、船舶制造、干洗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逸散控制标准。

2017年9月,国家环保部制定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要求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遏制臭氧上升势头,促进环境空气只看持续改善。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表明要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

2.2.2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1)行业发展规划

《印刷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印刷业的重点任务是加快绿色印刷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源头削减和过程控制是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思路推动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实施“绿色印刷推广工程”,推动企业降成本、节能耗、减排放,制定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鼓励使用绿色材料和工艺,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2)行业产业政策

《印刷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印刷业的技术装备、产品工艺、节能环保和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印刷业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显著提高,并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到“十三五”期末,绿色印刷产值占印刷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5%,数字印刷的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智能印刷逐步推广,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研发中心。

(3)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要求改革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并要求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

国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总量要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要求构建技术先进、协调融合、优质高效、绿色低碳的新型产业体系,推动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聚化、绿色化、品牌化方向转变。

坚持存量绿色化改造和增量绿色化构建并举,努力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度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

2.2.3现行环保标准及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2.2.3.1本行业执行的现行环保标准的名称及编号

在国家层面,目前尚未正式发布印刷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印刷企业大气污染控制均以一些综合排放标准来控制。

2013年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逐渐引起重视。

2015年,一些发达省份相继颁布了VOCs地方排放标准,其中山东省、北京市、湖南省、上海市4个省、市针对印刷行业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相关的印刷行业标准(或常用的综合性排放标准)汇总于下表2-1。

表2-1印刷行业环境保护标准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阶段

国家和行

业废气排

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颁布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颁布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07)

颁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征求意见稿

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颁布

DB/132322-2016

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业》

颁布

地方排放

标准

DB372801.4-2017

陕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61/T1061-2017

颁布

北京《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

2015

颁布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

颁布

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

2017

颁布

上海市《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

2015)

颁布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颁布

环境标志

产品标准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HJ371-2018

颁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胶印油墨(HJ2542-2016代替HJT370-2007)

颁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HJ472-2009

颁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HJ472-2009)修改方案(公告2010年第70号附件四)

颁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喷墨墨水》HJ567-2010

颁布

技术政策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颁布

2013第31号)

2.2.3.2本行业执行的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有关规定。

然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是面向所有排污单位的,用于印刷行业VOCs排放控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污染因子不全,行业针对性不强:

没有考虑印刷行业的生产工艺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点,污染物因子不适于、不能体现行业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

(2)、标准发布时间长,排放限值不适合目前环境管理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时间较早,技术依据不够充分,宽严尺度不合理,不满足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求。

(3)、监督管理要求空白,不利于印刷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由于印刷行业具有规模小、行业分散等特点,目前行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无组织排放严重,且监督管理无统一规范要求。

针对目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国家正制定一批VOCs排放标准,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但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发布,且也不适于印刷行业的VOCs排放控制。

面对我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投入有限的现状,为打赢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我省亟需出台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印刷业环境监督管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3印刷业发展概况

3.1印刷业行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行业代码为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具体分类见表3-1。

表3-1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行业分类

行业

代码

行业名称

行业

代码

行业名称

行业

代码

行业名称

C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1

印刷

2311

书、报刊印刷

2312

本册印制

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32

装订机印刷相关服务

2320

装订机印刷相关服务

233

记录媒介复制

2330

记录媒介复制

3.2我国印刷业发展概况

根据《2017年中国印刷行业发展概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报告,我国印刷业可分为出版印刷、包装印刷和其他印刷等,得益于国民经济、文化市场的刚性需求以及全球一体化的融合发展,我国印刷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根据统计数据,2011-2016年,我国印刷业总产值稳步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图3-12011-2016年印刷业总产值(单位:

亿元)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印刷企业10.4万家,市场集中度偏低,市场竞争激烈。

从企业规模上看,印刷行业中规

模较大的企业市场份额规模优势并不明显。

而美国印刷业经过多年整合兼并,前四大印刷企业产值占行业总产值的17.6%,相比较而言,我国印刷业整体较分散,行业集中度较低。

我国印刷市场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

各印刷企业在某些细分领域各有特色,一般的商业印刷和印刷企业亦星罗棋布,同时存在数量庞大的中小印刷企业,产品同质化较高,从而加剧了市场竞争。

从市场布局上看,我国印刷行业企业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以

广东为中心的珠三角、以上海和江浙为中心的长三角和以京津为中心的

环渤海三大地区形成了三大产业带。

另外,闽南地区、胶东半岛一带作

为电子、轻工业的聚集地,亦聚集了较多的印刷企业。

印刷行业形成区域中心,区域化发展不均衡。

2011年10月,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并在印刷行业相继发布一系列绿色印刷相关标准,逐步在票据票证、食品药品包装等领域推广绿色印刷。

此外,随着人们消费心理的绿色化,绿色印刷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主题,要求印刷技术更加环保,包装耗材不断环保和节约,印刷品废弃后易于回收再利用、可自然降解,实现无污染、低污染包装。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购买力和生活品质将不断提高,从而带动我国消费品市场的持续快速增长,并通过产业链传导进一步带动我国印刷产业的快速发展。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期,新兴行业如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电子通信等行业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点,在此带动下,特定领域的印刷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

总体上看,我国印刷行业的市场需求仍将继续保持稳步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且高端印刷市场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

3.3江西省印刷行业概况

3.3.1我省印刷业概况

近五年来,江西印刷业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每年都保持了30%的增

长。

2015年,江西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

为3262141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9%;资产合计为2037579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33.6%,印刷产值保持稳步增长,占整个印刷总产值的比重稳步上升。

详见表3-2。

表3-2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营收及资产

2014年

2015年

增长率(%)

主营收入(万元)

2994643

3262141

8.9

资产合计(万元)

1525111

2037595

33.6

数据来源于2015年、2016年江西省统计年鉴。

3.3.2各市印刷业发展情况

近年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助力了印刷业的发展。

2007年,《江西省印刷复制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我省印刷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从2009年开始,各区市的印刷园区或产业基地相继挂牌亮相。

目前我省已建成印刷包装产业园8个,这些园区在推动我省印刷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根据2017年江西省统计局的相关资料,我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共有企业1566家(含打字复印企业)。

其中,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企业982家、书、报刊印刷企业271家,分别占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企业家数的62.71%和17.31%。

详细见表3-3和图3-2、图3-3。

表3-3我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企业基本情况(2017年)

区域

231印刷

232

233

合计

2311书、报刊印刷

2312本册印制

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320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30记录媒介复制

抚州市

15

16

50

10

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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