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专业术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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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专业术语
外贸专业术语
(一)
一、汇付remittance
(1)信汇mailtransfer(M/T)
(2)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
(3)票汇demanddraft(D/D)
二、托收collection
(1)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
(2)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
三、信用证letterofcredit
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汇方式:
1.信汇M/T2.电汇T/T3.票汇D/D4.付款交单D/P5.承况交单D/A6.信用证L/C7.先出后结SETTLEMENTAFTEREXPORT8.先结后出SETTLEMENTBEFOREEXPORT
其中最常用的是T/T和信用证,这几种方式中以信誉度(也就是安全性)来排列是:
L/CD/PD/A.
对卖方最有利的是100%T/T,也就是100%预付。
对买方最有利的是D/A即承兑交单。
在FOB中,对买方来说最有利的是D/A即承兑交单。
其实这跟贸易术语没有什么关系。
对买卖双方都好的是L/C即信用证。
CAD的概念
(2)FOB——运输工具上交货价。
FOB又分为六种,其中第五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vessel(namedportofshipment)。
(3)FAS——船边交货价。
(4)C&F——成本加运费(目的港)价。
(5)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目的港)价。
(6)EX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该惯例在美洲国家影响较大。
在与采用该惯例的国家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与其他惯例的差别,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贸易术语所依据的惯例。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国际商会制订,目前通用的是1990年的修订版,称为《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于199O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该通则共包含四组13种贸易术语。
见表E组:
启运
EXW工厂交货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组:
主运费未付
FCA交货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组:
主运费已付
CFR成本加运费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CPT运费付至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组:
到达
DAF边境交货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EQ目的港船上交货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DDU未完税交货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DP完税后交货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目前,(INCOTERM1990)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
甚至连美国商会等团体也向美国商人推荐使用这一惯例,以取代《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二).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
1.三种贸易术语及对三种贸易术语的基本解释
三种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共有13个贸易术语,其中使用最多的是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语;FOB,CFR和CIF。
这三种贸易术语,都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式和责任、费用、风险划分中所承担的义务基本一致,只是在运输和保险的责任上有所区别。
A.FOB(...namedportof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按照《通则》的解释,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并将船名及装船日期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
卖方要负责取得出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买方则负责取得进口报关所需的各种证件,并负责进口报关。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通常的单证,证明已完成交货装船的义务。
其中的运输单据则应在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的条件下,卖方给予一切协助,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
买方应接受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和单据,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B.CFR(...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与FOB不同之处在于,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
按《通则》解释,卖方只需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经习惯航线运送货物。
CFR在货物装船、风险转移、办理进出口手续和交单、接单付款方面,买卖双方的义务和FOB是相同的。
C.CIF(namedportof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与CFR相比,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相同。
但以CIF方式成交,卖方还承担为货物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在FOB和CFR中,由于买方是为自己所承担的运输风险而办理保险,因而不构成一种义务、按《通则》解释,卖方应在不迟于货物越过船舷时,办理货运保险。
在合同无明示时,卖方可按保险条款中低责任的险别投保,投保金额最低为CIF价格的110%。
2.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A.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界限问题
《通则》以“报过船舷”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费用责任的界限。
这里的风险是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而费用是指正常运费以外的费用。
但从实际作业来看,装船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从岸上起吊到装船入舱。
不可能在船舷这条界限划分双方的责任。
由于《通则作为惯例并不是强制性的,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实际业务中,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已装船提单”,这表明双方约定由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责任。
B.FOB方式中的船贷衔接问题
《通则》规定,买方应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所要求的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在实务中,为了保证卖方备货和买方派船接货互相衔接。
这一到船通知是必不可少的。
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对买方应在船到港多少时间前通知卖方作出规定。
C.CFR方式中的已装船通知
CFR方式中,卖方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具有通知买方及时办理保险的作用。
买方办理进口货物保险时,保险公司按有关的装船通知承保。
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
致使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则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其风险仍由卖方承担。
所以,CFR方式中,卖方应特别注意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D.《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中的FOB
《修正本》中将FOB分为六种,只有第五种是装运港船上交货。
与《通则》的FOB相近,但该术语的出口报关的责任在买方而不在卖方。
所以我国在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洽谈进口贸易使用FOB方式成交时,除在FOB后注明Vessel外。
还应明确由对方(卖方)负责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E.关于租船运输时,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
如果使用班轮运输,班轮运费内包括了装卸费用。
但在大宗货使用租船运输时,船方是否承担装卸责任,也即运费中是否包括装卸费用,需由租船合同另行规定。
故买卖双方在商定买卖合同,应明确装卸费用由谁负担。
通常以贸易术语的变形,即在贸易术语后加列字句来加以说明。
A.以FOB方式成交,纪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
常见的FOB术语的变形有:
FOBLinerTerms(FOB班轮条件),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Under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吊钩所及之处,吊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包括理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FOB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仓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平舱费是指对入舱的散装货物平整所产生的费用。
B.以CFR和CIF方式成交。
需明确卸货费用由谁负担。
CFR和CIF术语的变形相类似、以CIF为例,主要有:
CIFLinerTerms(CIF班轮条件),卸货费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卖方负担。
CIFExShip'sHold(CIF舱底交货),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CIFLanded(CIF卸到岸上),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
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F.象征性交货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至船上以运交买方,然后卖方通过一定程序(比如:
付款交单、信用证)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海运提单)在内的全部合格单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运输单据上的出单(或装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这种方式称为象征性交货。
以这种方式订立的合同,卖方只负责装运,无需保证到货,所以又称为装运合同,以区别于交货合同。
FOB、CFR、CIF三种术语,均属于象征性交货,与之相对应,买方是凭单付款,所以装运单据在这类交易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三).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1.“交货承运人”的概念
向承运人交货的贸易术语有三种,它们是:
FCA(...named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这三种贸易术语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且适用于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
它们均属于象征性交货。
《通则》对在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货交承运人”这一交货条件,作了具体的规定:
铁路运输中货物够装满一整车或整集装箱,以及内河运输和公路运输中在卖方所在地点交货时,卖方有责任把货物装入运输工具。
在其他情况下,卖方都是在承运人所在地点交货,只需把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这一规定,对于海上运输来说,明显不同于越过船舷交到船上的船传统方式。
2.和传统贸易术语的比较
FCA、CPT、CIP与传统的FOB、CFR、CIF相比较。
有以下三个共同点:
(1)都是象征性交货,相应的买卖合同为装运合同;
(2)均由出口方负责出口报关,进口方负责进口报关;(3)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运输、保险责任互相对应、即FCA和FOB一样,由买方办理运输,CPT和CFR一样,由卖方办理运输,而CPT和CFR一样,由卖方承担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
由此而产生的操作注意事项,也是相类似的。
这两类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点在于:
(1)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FCA、CPT、CIP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而FOB、CFR、ClF,只适合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2)风险点不同。
FCA、CPT、CIP方式中,买卖双方风险和费用的责任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而传统的贸易术语则以“船舷”为界;(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FCA、CPT、CIP由承运人负责装卸,因而不存在需要使用贸易术语变形的问题(4)运输单据性质不同。
海运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而航空运单和铁路运单等,不具有这一性质。
所以,除了风险点不同之外,可以把FCA、CPT、CIP看成是FOB、CFR、CIF方式从海运向各种运输方式的延伸。
交货地点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CA------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