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测算表填表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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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测算表填表指南
成本测算表填表指南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表填报指南
一、医院成本、成本核算科室及成本分类口径
(一)医院成本结构
《医院财务制度》将医院的成本划分为:
医院总成本、科室成本、医疗服务项目成本。
1、医院总成本:
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相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资产和资金耗费。
包括医疗服务总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成本、科教项目成本、管理和其他成本。
科室成本是医院总成本的组成部分。
2、科室成本:
是指将医院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以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摊,计算出的科室成本。
3、医疗服务项目成本:
是以各直接成本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归集和分摊各项耗费,计算出各医疗服务项目单位成本。
(二)成本核算科室的分类
为了便于测算核定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根据医院科室服务功能的不同,将医院核算科室区分为直接成本科室(或一线科室)和间接成本科室。
直接成本科室为直接产生医疗服务项目的科室,间接成本科室为不直接产生医疗服务项目的科室。
1、临床服务类科室是指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能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能够直接产生医疗服务项目的科室(称为直接成本科室或一线科室)。
2、医疗技术类科室是指为临床服务类科室及病人提供医疗技术服务,并能通过应用医疗技术体现最终医疗结果、完整反映医疗成本,能够直接产生医疗服务项目的科室(称为直接成本科室或一线科室)。
3、医疗辅助类科室是指服务于临床服务类和医疗技术类科室,为其提供动力、生产、加工等辅助服务,不能够直接产生医疗服务项目的科室(称为间接成本科室)。
4、行政后勤类科室是指为了医院的正常运转,从事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不能够直接产生医疗服务项目的科室(称为间接成本科室)。
(三)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的分类
按成本计入的方式可分为: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的各种耗费。
2、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是指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分配计入的各项耗费。
二、科室成本构成及填表要求
(一)科室成本构成
调查表的直接成本构成内容为:
房屋折旧、专用设备折旧、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卫生材料费(卫生材料费中不含向病人单独收费的材料,即《工作手册》规定的除外内容);将该科室直接总成本的金额汇总填入单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申报明细表中对应位置。
间接费用构成内容为:
无形资产摊销、分摊管理费用、分摊医辅科室费用、一般设备折旧。
(二)成本调查表填报要求
医院基本情况调查表填报医院总体基本情况。
填报2010年-2012年三年数据及三年平均数。
医院成本费用调查表中的“医疗支出”科目填报医辅类科室、医技类科室、临床类科室科室的费用,“管理费用”科目填报行政后勤类科室的费用。
填报2010年-2012年三年数据及三年平均数。
各类科室调查表各种成本费用的金额相加后应与医院成本费用调查表中的对应会计科目金额相等。
按三年平均数填报。
其他各调查表如未明确年度的,均按三年平均数填报。
三、各科室成本归集与分摊
(一)成本的归集原则
分别汇集行政后勤类科室成本、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以下简称“间接成本”),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科室(即一线科室)成本。
由于门诊部情况较为特殊,属于各一线科室抽调人手共同组成的部门,因此单独作为一个部门,视为一线科室。
1、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和可对应性原则,将对应科室所发生的耗费归集到相对应的直接成本科室和间接成本科室。
对公共成本,如医用垃圾处理、排污、绿化、电梯维护等费用,按照“谁管理、谁归集”的原则,均归集到间接成本科室(即行政后勤科室、医疗辅助科室)。
2、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的归集,应依据《工作手册》规范,以直接成本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为对象进行各项耗费的归集。
(二)间接成本的分摊
1、间接成本向一线科室分摊
首先,行政后勤类科室成本,即管理费用的分摊,除行政后勤科室外按各科室人数占门诊部(固定工作人员)、医辅科室、医技科室、临床科室医务工作人员总人数比例进行分摊。
其次,医疗辅助类间接成本科室成本的分摊,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凡能够计算出服务量或工作量的,以计算出的服务量或工作量直接计入受益的一线科室;对无法计算服务量或工作量的成本,可按工作人数比例进行分摊(即管理费用的分摊方法)。
医院对各医辅科室成本向一线科室分摊的方法如未按工作人数比例的方法分摊,应另外加以文字说明计算方式并以纸质材料形式随同调查表报送。
药房划归医疗辅助科室,“药品费”不参与成本分摊,但在医院成本费用调查表中应准确填报。
2、一线科室的间接成本向医疗服务项目分摊
与医疗机构财务成本核算不同,成本监审最终向医疗服务项目归集成本。
因此,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不再向临床服务类科室分摊,而应向本科室医疗技术项目归集。
分别汇集分摊给某一线科室的间接费用和该科室产生的间接成本;分摊给一线科室的间接费用为:
分摊的医辅科室费用和管理费用,科室产生的间接成本为:
从医院成本费用调查表——医疗支出——无形资产摊销中分摊到的无形资产摊销和一线科室一般设备的折旧。
以上分摊的管理费用、医辅科室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一般设备折旧组成一线科室的间接费用。
一线科室间接费用按每例服务项目的直接成本占该科室直接总成本比例分摊。
即:
每例服务项目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科室间接费用×(该例医疗服务项目直接成本÷该科室直接总成本)。
四、单项非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直接成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
单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申报明细表各内容如无明确规定的,均按2010-2012年三年平均数填报。
医疗服务项目直接成本细分为:
基本人力消耗、专用设备折旧、房屋折旧、其他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内含一次性耗材、低值耗材、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一)人员费用
医务人员费用是医务人员的价值体现。
医疗服务项目中的人工费用=每分钟劳务成本×项目操作人员数量×项目耗时。
每分钟劳务成本=年人均劳务费÷年工作时间240天÷法定日工作时间8小时÷60分钟。
年工作时间240天=365天―双休日104天―节日11天—平均年休假10天
年人均劳务费按医院2010—2012年三年平均数据实填报,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个人年薪酬总额。
项目操作人员数量、项目耗时按《工作手册》上规定填报。
(二)专用设备折旧
根据每例检查检验时间(即项目耗时),按日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全年工作时间240天计算。
年折旧额=专用设备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残值率统一为4%(下同),折旧年限参考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下同)。
每项次医疗服务分摊的专用设备折旧费用=年折旧额÷240天÷8小时÷60分钟×项目耗时
(三)房屋及建筑物折旧
每栋建筑按原值据实填报,年折旧额参考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
根据科室房屋使用面积占比计算折旧分摊。
科室建筑折旧额=所处建筑年折旧额×科室使用面积占比。
每项次分摊费用=年折旧额×使用面积比例÷365天÷24小时÷60分钟×该项目工作量占全科工作量比例×项目耗时。
建筑面积按医院资产账目据实填写;住院病房占用面积、折旧单独体现在综合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申报明细表的床位费成本中。
(四)其他固定资产折旧
指科室所拥有的仪器仪表、量具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
据实填报。
年折旧额=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每项次分摊费用=年折旧额÷365天÷24小时÷60分钟×该项目工作量占全科工作量比例×项目耗时
(五)内涵一次性耗材
参考《工作手册》规范确定的内含一次性耗材填报,同时根据医疗服务项目过程中消耗的实际使用量、分摊次数和价格填报。
1、内涵一次性耗材1:
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必须使用的、市场价格和使用数量相对稳定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按单价×使用数量据实填报成本。
2、内涵一次性耗材2:
指在专科诊疗项目中供多人共同使用的药品及其他消耗等。
需按实际使用次数分摊成本。
(六)低值耗材摊销
参考《工作手册》规范的低值耗材档次确定,同时根据医疗服务项目过程中消耗的耗材实际使用量、分摊次数和价格填报。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
每项次分摊商品和服务支出成本=成本科室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额÷240天÷8小时÷60分钟×该项目工作量占全科工作量比例×项目耗时
四、单项非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间接费用的组成及计算方法
(一)一般设备折旧
指医护人员使用的办公桌椅、床、电脑、病案柜、空调等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作为间接费用分摊至项目。
每项次分摊一般设备折旧费=成本科室一般设备折旧费×(该项目直接成本÷该科室直接总成本)
(二)分摊管理费用
每项次分摊管理费用=成本科室年分摊管理费用×(该项目直接成本÷该科室直接总成本)
(三)分摊医辅科室费用
每项次分摊医辅科室费用=成本科室年分摊医辅科室费用×(该项目直接成本÷该科室直接总成本)
(四)无形资产摊销
每项次分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成本科室年分摊医辅科室费用×(该项目直接成本÷该科室直接总成本)
五、医疗服务项目单位成本
医疗服务项目单位成本=直接成本+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单项综合医疗服务项目成本申报明细表的填报
(一)住院部床位费定价成本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1、完全成本
年度床位总成本=年度折旧+年度其他费用
床位日平均成本=年度床位总成本÷365天
床位单位成本=床位日平均成本÷床位数
2、病房、公共配套设施及设备折旧
(1)房屋折旧
根据病房使用面积占比计算折旧分摊。
各病房房屋折旧额=所处建筑年折旧额×病房使用面积占比。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按医院资产账目核定。
(2)核定设备折旧及分摊
病房内的设备,按一般设备折旧年限核定年折旧额。
(3)不得摊入病房内的设备
病房设备中另行收费的供氧设备、心电监护设备等不得计入床位成本。
3、维修费、卫生保洁费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
房屋设备维修费、卫生保洁费、水电气消耗、低值耗材摊销、基本人力消耗等;除低值耗材摊销、基本人力消耗按2012版规定填报外,其他分别据实统计填报年度费用。
(二)诊察费单位成本
门诊各科室(含门诊办公室、挂号室等)视为一个统一科室(简称门诊部)。
其成本由用于门诊服务的医护人员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各种耗费(耗材)、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分摊的医辅科室费用、管理费用等项目构成。
不含治疗、检查费用。
单位成本计算方法:
诊察费平均成本=门诊部总成本/医院年度门诊人次。
(三)其他综合医疗服务项目
除诊察费、床位费以外,其他综合医疗服务项目的单位成本均不含固定资产折旧及分摊医辅科室费用和管理费用。
以上综合医疗服务项目只填报各自涉及到的费用项目,未涉及到的费用项目不填。
七、医疗服务项目服务量调查表的填报
据实填报2010年、2011年、2012年各年服务量(例数、次数)数据,并计算填报三年平均数,各项目服务量占其科室工作量的比例均按三年平均数计算。
由于各医院并不完全承担所有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填报工作,为避免数据失实,建议各家医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科室为单位把其开展的所有医疗项目服务量或工作量完整统计出来,以便计算服务量占比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