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抢发电量措施和奖惩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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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抢发电量措施和奖惩办法
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令狐采学
2015年多发抢发电量措施和奖惩办法
批准:
朱尤成
审核:
韩仕团
编写:
杨正雄
2015年2月26日
一、成立公司抢发电量组织机构-1-
(一)成立公司抢发电量领导小组-1-
(二)抢发电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1-
二、2015年公司抢发电量总体目标-3-
(一).安全目标:
-3-
(二).发电量目标:
-3-
(三).经济技术指标(按国电电力计算方法计):
-4-
三、公司2015年多发抢发电量具体措施-4-
(一)生产管理方面-5-
(二)设备维护及消缺方面-9-
(三)生产运行方面-11-
(四)安全文明生产方面-11-
(五)对宣威公司运维人员的要求-13-
(六)对风机检修单位人员的要求-14-
(七)对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14-
四、2015年度多发抢发电量奖惩规定-15-
(一)设立2015年抢发电量奖励基金-15-
(二)总体指标考核说明-16-
(三)考核项目-16-
(四)特殊奖励项目-19-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机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多发、抢发电量,确保完成公司2015年度发电量目标,充分体现投资效益,特制定2015年度公司保发电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多发、抢发电量措施和奖惩办法。
一、成立公司抢发电量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抢发电量领导小组
组长:
朱尤成
副组长:
韩仕团
成员:
公司各部门主任
抢发电量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部署公司抢发电量工作。
(二)抢发电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部主任(兼)
成员:
计划经营部主任、各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部全体人员、风场各运维单位负责人、风机检修单位现场负责人
抢发电量办公室职责:
1.密切跟踪云南区域电力市场的新动向、新变化、新情况,认真研究并组织落实电网公司对风力发电机组的新要求、新政策,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电力营销渠道畅通,避免风场弃风限电及电网考核事件的发生。
2.统筹考虑全年安全生产计划,依据2012年至2014年生产情况,结合2015年来风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及消缺工作,常规检修维护工作尽量安排在小风季节进行,停机消缺及必须停机开展的维保工作尽量安排在小风时段进行,并提前组织落实好各项消缺、维保、检修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停机时间。
3.协调、组织好风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安排好设备的维护及消缺,加强落实巡回检查及定期工作规定,及时发现缺陷及安全隐患并给以消除,不断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一切努力争取多发稳发。
4.加强风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人为误操作以及由于公司原因导致的线路(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跳闸或长时间停运事故。
5.积极开展对标管理工作,在公司层面与区域内先进风电场及同类型风机风电场开展对标。
在公司层面深入开展风场内部及单机对标,寻找差距,及时采取措施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6.督促各运维单位落实抢发电量各项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及时协调各厂家消除安全隐患及设备缺陷,协调设备厂家必要的技术支持及外部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2015年公司抢发电量总体目标
(一).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件;不发生交通安全及火险(含森林火险);不发生人为误操作事故;不发生违反调度命令事件;不发生一类障碍;二类障碍≤4次。
(二).发电量目标:
公司2015年全年完成发电量4.778亿千瓦时,其中各风场电量指标(按国电电力计算方法,第一年取可研值,第二年取前两年平均值,第三年取前三年平均值计算)如下:
大风丫口:
8948万千瓦.时;
马英山:
9469万万千瓦.时;
清水朗山:
11926万万千瓦.时;
千岭山:
8400万万千瓦.时;
金铜盆:
4887万万千瓦.时(按可研半年1286利用小时计算);
卓干山:
4150万万千瓦.时(按可研半年1153利用小时计算)。
(三).经济技术指标(按国电电力计算方法计):
设备可利用率≥99.3%;
综合场用电率≤1.0%;
单机故障损失电量按≤100万千瓦.时,其中大风丫口风电场故障损失电量≤20万千瓦.时,马英山风电场故障损失电量≤20万千瓦.时,朗山风电场故障损失电量≤20万千瓦.时,千岭山风电场故障损失电量≤20万千瓦.时,卓干山风电场故障损失电量≤10万千瓦.时,金铜盆风电场故障损失电量≤10万千瓦.时;
缺陷消除率=100%;
月平均单机故障消缺时间≤5小时;
全年调度限电率≤4%。
三、公司2015年多发抢发电量具体措施
(一)生产管理方面
1.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深刻体会公司抢发电量工作的意义、重要性及紧迫性,确实履行职责,紧紧围绕抢发电量工作,主动作为,通力配合,全力支持,不折不扣地落实公司抢发电量的各项措施及要求。
2.安全生产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抢发电量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要根据公司抢发电量领导小组总体部署,结合风场实际及来风情况,统筹安排好风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好抢发电量工作。
要求把风场抢发电量作为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紧盯电量,对风场发电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及考核。
3.安全生产部全体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协助各运维单位全面落实抢发电量工作,要及时掌握风场设备生产运行状态,合理安排风场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及重大隐患消缺工作;对风机重复性发生的缺陷,要组织运维单位制定措施并督促落实;加强现场备品备件的储备管理,加强与风机检修单位的沟通协调,避免发生由于设备备品备件储存不到位导致的风机长时间停运现象发生;全面掌握风场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紧盯风场风机的可利用率,对风场生产数据进行审核,对指标完成不好的,要深入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
4.运维单位是风场生产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要切实本着为业主负责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抢发电量工作的相关安排和部署,全力以赴抢发多发电量。
加强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隐患并组织消除,及时准确做好生产数据的统计及报送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及管理,不断提高生产人员的技能及事故处置能力;树立主人翁精神,加强技术统计、分析能力,将设备划分落实到个人。
5.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制定明确的考核和奖励标准并严格执行,以充分调动运行、维护及检修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加强运行、维保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生产人员的技能水平,通过生产人员整体技能的提高确保安全生产及缩短消缺时限;强化风机检修人材的培养及全体运维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做到每月一培训,每季度一考试,以考促学,不断提高,培养锻炼专业人员。
7.运维单位应及时分解风电场年度各项指标,并将指标细化到月、到日,紧盯发电量,尽可能多发超发。
8.积极与云南区域内生产指标良好的风电场开展对标管理,查找差距,不断提高风电场整体竞争实力;在同一风场内做好单机内部对标工作,总结分析风机运行情况,强化缺陷管理及分析,及时采取措施提高风机可利用率及单机发电效率。
9.加强与电网公司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云南区域风电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积极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对风电场生产营运的相关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杜绝电网限电、政府限电、周边群众影响正常生产营运等事件的发生。
10.生产信息传递要求:
能远方复位的风机故障,应严格按照《故障复位登记表》要求做好记录,复位后再次报出同样故障的也应登记在《故障复位登记表》中,并通知检修管理人员进行消缺,在轮值分析中认真分析引起的故障原因。
不能远方复位的风机故障,应认真填写《风机故障消缺记录》并在10分钟内初步判断故障内容,将故障信息通知联合动力管理人员(夜间24时前应立即通知,24时后应在次日7时通知),联合动力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安排人员办理工作票进行故障消除,消缺完成后应在中控室对该项工作进行闭环。
单台风机连续停运4小时,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将风机故障及消缺情况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人员。
单台风机连续停运6小时,安生部相关人员必须将风机故障及消缺情况汇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及运维、检修单位负责人。
单台风机连续停运10小时,安全生产部必须将相关情况汇报公司分管领导。
以上生产信息的汇报以及缺陷的消除、验收、损失电量统计等,由运维单位负责做好记录,若发现记录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或缺失等情况将对运维单位考核200元/处,并由运维单位在当日内修正、补充完整,推迟一天翻倍考核。
汇报不及时考核责任者200元/次。
11.公司安全生产部每月5日前编写上月公司《抢发电量月报》,对上月风场抢发电量情况及对标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二)设备维护及消缺方面
1.风机的安全稳定运行是抢发电量的关键,负责风机检修单位及现场维保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现场维保工作,要求风机检修单位及维保单位于2月20日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确保风机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从现场人员保障、备品备件保障、技术保障、缺陷管理等方面认真总结2014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及防范措施。
2.运维单位人员对风场检修维护及缺陷管理负有直接责任,从缺陷的发现、组织消除(含自身负责消除的缺陷范围及风机检修单位负责范围)、缺陷验收等环节,运维人员要全程把关,统筹安排,力争抢发多发,对全过程有提出考核建议的责任。
3.风机备品备件的储备是抢发电量的重中之重,风机检修单位现场维保人员要有充分的预见性,对风机易损件、消耗性材料、风机长期高负荷运行下可能导致损坏的部件、事故备件等,必须落实风场的储备数量;对风场投运以来损坏过或出现过故障的设备,要求现场必须有备件储备;要求风机检修单位现场维保人员于每月28日前盘点库房备品备件现存情况,并将备品备件及材料采购申请报送安全生产部。
4.风机可利用率是衡量风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风场风机可利用率,公司安全生产部应对风机可利用率实时分析,对月可利用率环比连续下降的原因进行分析、判断、考核,对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风机可利用率的提出奖励申请。
5.运维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部的安排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缺陷及维护工作的过程记录、登记、统计等工作,安生部不定期对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进行考核,错误100元/处,缺失、虚假的考核500元/次,未作闭环的考核100元/处。
6.设备故障损失电量是衡量风场缺陷管理的重要指标,风机检修单位现场维保人员要狠抓重复性缺陷的分析和根治,公司安全生产部要紧盯严重影响电量的重大缺陷的消缺工作,合理安排消缺时间和时限,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力争设备缺陷根本好转。
运维单位及风机检修维保单位应根据安生部下达的故障损失电量指标按轮值分解,并对轮值损失电量作出分析;对单次故障损失电量超出1万千瓦时的要求运维单位组织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于故障消除后3个工作日发至安生部邮箱。
逾期考核500元/天。
7.各级人员加强与设备厂家的沟通协调,杜绝由于人员技能因素而导致的设备缺陷长期无法根除的现象;深入查找多发性缺陷的根本原因,集思广益,落实措施,逐步减小设备缺陷率。
8.落实技术监督工作和运行分析工作,督促风机检修单位人员确实落实风机的定检维护工作,不断提高风机的健康水平。
(三)生产运行方面
1.运维单位人员加强运行监视,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并采取措施避免异常扩大为事故,发现风机缺陷及时安排消除。
2.加强设备巡视及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安全隐患并组织消除,尤其是风场发生恶劣天气、地震、森林火灾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安生部,做好记录,必要时须留下影像资料。
3.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严格遵守调度规程,认真落实调度要求的相关事宜,杜绝调度考核事件的发生。
4.根据风功率预测系统来风预测,结合风场来风实际情况,合理许可风机巡检、定期维护保养等工作(风速超过7米/秒时禁止许可工作,特殊情况的须经安生部批准)。
5.严格执行生产数据记录及生产报表的报送工作,生产报表要及时报送,生产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安全文明生产方面
1.运维单位及风机检修维保单位要制定2015年度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同时,确保不发生火灾(风机、电气设备、森林火灾等)、倒杆倒塔、人为误操作等恶性事故。
要求各运维单位利用安全活动时间,认真组织全员学习,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运维单位及风机检修维保单位要结合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风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消除;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时期内不能消除的,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3.加强生产设备的巡查及生产区域的安保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外来人员对生产设备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影响,外来人员需进入升压站时应做确认并做好登记,确保安全生产。
4.运维单位及风机检修维保单位要加强生产生活区域及所辖设备的文明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由于杂物乱放、油脂渗漏、物件遗留等原因导致的不安全事件。
5.全体生产人员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区域不得擅自倾倒、处置油脂及工业废弃物;生产生活垃圾严禁随意焚烧、丢弃;生活污水要按系统设置及公司规定回收再利用,严禁随意外排。
6.运维单位应对升压站内文明生产制定相关制度并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之中,对风机检修工作结束的“工完、料尽场地清”进行验收及提出考核建议,验收完成视为合格并在风机检修记录中记录验收人,安生部不定期对风场文明生产进行抽查及相应考核。
(五)对运维单位的要求
1.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因误操作、人为责任导致的机组降负荷或非停事故。
2.加强与风机检修维保单位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督促消除风机部分的缺陷,确保风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分秒必争,减少因风机故障导致少发电量。
3.认真监盘,加强机组运行参数的监视和调整,在保证负荷的情况下,努力降低风电场内的电量消耗。
4.严格执行《影响电量统计薄》的填写,值长负责将影响电量的原因、电量影响量、时间等进行分类统计并记入值长记录。
5.加强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确实将设备运维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个人,严把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性和检修质量关,同时做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不发生因检修质量引起的电量损失和机组非计划停运。
6.精心组织、全员努力,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各类检修任务,不发生检修超期。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部对风场抢发电量工作相关部署,不推诿扯皮,不消极怠慢,积极主动执行抢发电量相关工作。
(六)对风机检修维保单位人员的要求
1.风机检修维保单位作为风机维保第一责任者,必须按照相关合同和规范,及时处理风机缺陷,确保业主方的利益。
2.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督运维单位按照运行规程对风机进行操作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汇报公司生产管理人员。
3.对于风机常见故障必须及时分析并查找原因,同时开展技术培训工作,进行彻底处理。
4.对风机频发性、批量性故障,认真深入查找原因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安全生产部,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风机可利用率设备可利用率≥99.3%。
5.建立单台风机运行检修档案,对每台风机的运行情况、故障情况、指标情况记录、分析,并根据每台风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单台风机的定期维保工作及缺陷消除工作。
(七)对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1.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设备缺陷考核。
深入现场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监督、协调、落实设备的检修消缺情况,对影响机组安全和降出力的设备缺陷及时组织消除,并进行监督把关,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安排协调好风场总停的消缺、技术监督、技改等工作,并组织对重要消缺和检修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质量验收。
3.掌握机组运行方式和情况,对机组重要的经济指标参数进行跟踪,发现异常及时组织分析消除,保证机组的经济运行。
4.监督、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对复杂的电气倒闸、集电线路停运、送出线路停运等重大操作进行现场把关。
5.负责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电量损失进行核实和分析,做到周公布、月考核。
四、2015年度多发抢发电量奖惩规定
(一)设立2015年抢发电量奖励基金
1.公司设立2015年度多发抢发电量专项奖励基金,奖励为多发抢发电量做出突出贡献单位(部门)及个人。
奖励基金由公司根据年度利润完成情况及生产经营指标情况确定。
2.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公司抢发电量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各单位及部门抢发电量工作奖惩情况进行检查、统计、考核、通报。
(二)总体指标考核说明
1.安全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内若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件、交通安全及火险(含森林火险)、人为误操作事故、违反调度命令事件、一类障碍,根据责任划分,依据合同下发《事故通报》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考核,并将考核通报并发至责任单位,考核金额从合同款中扣除。
2.发电量目标、设备故障损失电量作为衡量风场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未完成年度发电量目标及设备故障损失电量目标的,按照责任划分,依据相关合同条款给以相关单位考核。
3.特殊奖励指为抢发电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具体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报公司讨论确定后给以奖励。
(三)考核项目
安全生产部每月对下述考核进行统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至责任单位:
1.每月各场站(以一个升压站为划分单位)风机可利用率<99.3%,考核风机检修维保单位2000元/月。
2.每月各场站综合场用电率>1.0%,考核运维单位2000元/月。
3.各场站每月设备故障损失电量>目标值(全站根据风机台数按照每台风机每年损失电量2万千瓦.时算出全站年损失电量,再除以12即为全站月损失电量目标值),考核风机检修单位10000元/站;因日常巡检消缺不到位,风场输配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缺陷导致单回集电线路停运、主变跳闸、送出线路保护动作等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运维单位20000元/次;由于人为误操作及违反调度纪律等导致电网罚停风机或风场的,按电量损失的30%考核运维单位。
4.各场站月缺陷消除率<99%,根据缺陷类型(风机或电气),考核风机检修维保单位及运维单位各5000元/月。
5.风场发生推诿扯皮,不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导致影响发电量的,每发生一次,各考核相互推诿的责任单位1000元/次。
6.公司安排风场的工作未及时实现闭环管理的(根据工作内容,闭环管理包括汇报、记录、总结等),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并责令整改,后续发生按月加倍顺延考核。
7.公司安排风场的工作未及时实现痕迹管理的(根据工作内容,痕迹管理包括计划、方案、记录、总结等),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并责令整改,后续发生按月加倍顺延考核。
8.各场站管理台帐未建立及管理台帐不规范的(管理台帐的建立及规范依据公司安全生产部相关规定执行),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项,并责令整改。
9.各场站风场安全生产例会未按时组织召开(生产早会、交接班会、轮值及月度生产分析会、安全日活动)及未形成记录或纪要的,考核宣电公司200元/次,并责令整改。
10.未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的(风场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安全简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总结、安全月活动总结、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专项工作总结等),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并责令整改。
11.安全生产日报迟报、错报、漏报的(国电电力及电网公司报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风机停运时间超4小时未及时汇报、发生不安全事件未及时汇报、日生产短信未报送或报送错误)、生产周报及月报数据及内容(风场报送给安全生产部)迟报、漏报、错报的,依据合同给予责任单位考核,并责令整改,后续发生按月加倍顺延考核。
12.现场文明生产较差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处,并责令整改,后续发生按月加倍顺延考核。
13.依据合同约定该落实而未落实的相关工作,考核500元/项。
14.安全生产部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提出的考核。
(四)特殊奖励项目
1.积极主动落实多发抢发电量措施,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2000~10000元奖励。
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造建议,实施后效果明显的,给予1000~5000元奖励。
3.主动采取措施,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给予10000~50000元奖励。
4.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及时消除,避免造成事故的,给予500~2000元奖励。
5.完成上述经济技术指标的每项给予主要责任单位500~5000元奖励。
6.工作开展较好,经运维或风机检修单位申请,公司批准后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