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施工缝留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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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施工缝留置.docx

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施工缝留置

在现浇砼结构中,砼无论竖向浇筑还是水平浇筑都要分段进行,每一段之间必然不可避免的需要间隔一段时间,从而形成由于施工手段而引起的砼的间断面,这个间断面被称为施工缝。

盲目的无序的留置施工缝,会给结构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规规定了两个原则。

第一是施工缝应留置在结构受剪较小的部位,第二是施工缝应留置在便于施工的部位。

将这两条原则展开后,形成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结构类型的具体施工缝留置的形式和位置,需要遵循以下具体要求:

1、  柱子应留置水平缝,梁或板应留置垂直缝。

2、  柱子:

在基础施工时,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在梁、柱相交处,施工缝应留在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或吊车梁的上面,对于无梁楼板,施工缝应留在柱帽的下面。

3、  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毫米处。

当板下有梁托时,应留置在梁托的下部。

4、  对于长、宽比大于二比一的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短边方向的任何位置,同时施工缝应为垂直留置,不能做成斜槎。

5、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围。

6、  墙体:

可以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围,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7、  对于双向受力的楼板、大体积砼结构,拱、穹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钢架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

 

施工缝的留置问题

对于施工缝的留置,在网上有许多的讨论,在这里想和大家综合起来讨论一下,希望能够形成一个总结式的主题.

1.对于柱中施工缝的留置,是否可以留在柱的中部任何位置,只要施工缝处理得好的话,.

2.在梁式筏基础中,梁是否可以两次浇筑,哪里有明确的规定吗.

3.在较大框架中,如为形或为井字梁,或是主次梁分别不是很大,而施工时,混凝土又不可能一次浇筑完毕时,你会怎么办.

4.在楼梯的施工中,你可能做到,施工缝留在梯段的三分之一处吗,如果把施工缝留在楼梯梁处,可以吗,留在这里,你觉得对于结构有多大的影响.你在施工时,对于楼梯的施工缝是如何处理的.

5对于施工缝的处理,你有什么好的方法吧,如一般的施工过程中,对于先浇的混凝土,与后浇的混凝土,很容易在先浇的混凝土与模板相接触处,灰浆流入,在接槎处产生两层皮,且拆模后宏观效果也非常不好,你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6.在砖混结构中,如果把施工缝留在圈梁的一半处,即避免在板留施工缝,你觉得这种方法可行吗,对于结构有什么样的不利影响.

 

施工缝缝的留置应注意:

  留置在受力小处,受动荷载影响不大处,尽量避开有防水要求处等等

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柱——留在基础的上部水平面上,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施工缝的表面应垂直于构件的轴线。

2、梁板、肋形楼板——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在板底面以下2-3C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以下。

浇筑单向板时,可留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有主次梁的,当顺着次梁方面浇时,施工缝留置在次梁跨中1/3围;当顺着主梁浇时,应留在主梁同时亦为板跨的中间2/4围,应注意施工缝应和相应的轴线垂直,梁板可留企口或垂直缝,不宜留斜槎!

3、地下室及地沟——地下室梁板与基础连接处;外墙底板以上和上部梁、板下部2-3CM处可留水平施工缝。

4、箱形基础——底板、顶板与外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底板顶面以上及顶板度面以下30-50CM为宜,接缝宜设钢板等止水措施;底板与墙的施工缝可设在底板与墙交接处,而顶板与墙的施工缝,位置应视剪力墙拖筋的长短而定,一般100CM以即可。

 

 

查了一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4—2002

其中关于后浇带部分的说法是:

(一般项目第一条)

7.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解释:

7.4.5 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置,其位置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

确定施工缝位置的原则为:

尽可能留置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留置部位应便于施工。

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原则上不应留置施工缝;当必须留置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J —2002 

13.5.8 混凝土施工缝宜留置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

大体积混凝土及结构复杂的工程,应按设计要求留设施工缝。

条文解释:

13.5.8 混凝土施工缝留置的具体位置和浇筑应符合本规程和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1.对于柱中施工缝的留置,是否可以留在柱的中部任何位置,只要施工缝处理得好的话,.

从现行规找不到不可以的理由,原规其实也是从施工方便规定留置在柱顶和柱根部,因为单纯考虑剪力的话根部应该是应力集中处。

2.在梁式筏基础中,梁是否可以两次浇筑,哪里有明确的规定吗.

没有找到规定,两个留法各有千秋,梁板一起浇灌有两个问题:

支模问题和浇灌时梁混凝土不好振捣(振捣早了容易引起该部位烂根)

分开浇灌的缺陷是梁的施工缝不好剔凿,容易污染钢筋也不好清理。

3.在较大框架中,如为形或为井字梁,或是主次梁分别不是很大,而施工时,混凝土又不可能一次浇筑完毕时,你会怎么办.

只能留施工缝,但真的要慎重,因为梁的施工缝相当难清理,梁的侧模还要做两次(清理时必须拆下来)

4.在楼梯的施工中,你可能做到,施工缝留在梯段的三分之一处吗,如果把施工缝留在楼梯梁处,可以吗,留在这里,你觉得对于结构有多大的影响.你在施工时,对于楼梯的施工缝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是最顶型的旧规要求,我一直认为如此做法害大于利:

二次支模要拆下第一次的模板,使低下的部分形成短时间的“悬挑”状态;同时第一次支模时1/3部位很难控制,极容易造成变形;施工缝部位振捣不够密实。

5对于施工缝的处理,你有什么好的方法吧,如一般的施工过程中,对于先浇的混凝土,与后浇的混凝土,很容易在先浇的混凝土与模板相接触处,灰浆流入,在接槎处产生两层皮,且拆模后宏观效果也非常不好,你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必须剔凿干净,特别是筏基的后浇带,必须提前做好准备顶头留两根钢筋让人能钻下去清理。

6.在砖混结构中,如果把施工缝留在圈梁的一半处,即避免在板留施工缝,你觉得这种方法可行吗,对于结构有什么样的不利影响.

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反对的人很多,希望大家拿出依据来共同讨论,我想才有价值,估计这也是搂主的愿望。

 

 

1 柱应留设在基础顶面,梁或者吊车梁牛腿的上面,吊车梁的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 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应留设在板底以下20~30mm,当板下有梁托时,留设在梁托的下面

3 单向板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4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的方向浇注,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围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宜留置在基础顶面、梁或吊车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的下面;

(2)与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30MM处。

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3)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围;

(5)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围,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施工缝的处理:

  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在继续浇筑混凝土前,应用水冲洗干净,湿润后在表面上抹10~15MM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一层水泥沙浆。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M^(毫米平方);

(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3)浇筑前铺一层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查了一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4—2002

其中关于后浇带部分的说法是:

(一般项目第一条)

7.4.5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条文解释:

7.4.5 混凝土施工缝不应随意留置,其位置应事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确定。

确定施工缝位置的原则为:

尽可能留置在受剪力较小的部位;留置部位应便于施工。

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原则上不应留置施工缝;当必须留置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J —2002 

13.5.8 混凝土施工缝宜留置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

大体积混凝土及结构复杂的工程,应按设计要求留设施工缝。

条文解释:

13.5.8 混凝土施工缝留置的具体位置和浇筑应符合本规程和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1.在楼梯的施工中,你可能做到,施工缝留在梯段的三分之一处吗,如果把施工缝留在楼梯梁处,可以吗,留在这里,你觉得对于结构有多大的影响.你在施工时,对于楼梯的施工缝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我见到的有1/3处,也有在梁上的.个人认为当梯段较长时最好留在1/3处,当梯段较短时可以留在平台梁上.若留在1/3处时则底模要把该梯段支完,以防止二次支模照成板底不平.

2.在砖混结构中,如果把施工缝留在圈梁的一半处,即避免在板留施工缝,你觉得这种方法可行吗,对于结构有什么样的不利影响.

不可以把施工缝留在圈梁的一半处,圈梁都不是太高,若留水平施工缝则很难处理,且不经济。

 

 

1、柱留施工缝,从规讲起来,是留在受力较小部位,多结构设计受力图中可以看出,柱中的剪力、弯矩都是最小,理论上应留在这里,但从施工角度来说,留在梁底或基础面上,便于施工操作。

从受弯角度来说,主要是靠钢筋抗拉和对边砼受边区来共同承担,所以在基础面留施工缝,应该是不要紧的(前提是施工缝要处理好),对于抗剪来说,砼抗剪强度较低,要靠钢筋共同作用完成,只在施工缝处理的好,也是可行的。

2、梁式筏式基础,先浇板,后浇梁,也是可行的,这相当于一个叠合梁受力,规里也有说明。

3、较大框架或主次梁不分时,是看整个建筑物的长宽比,从而确定主梁和次梁,不能简单的从单根梁的配筋和高度来确定主、次梁。

最终确定砼的浇筑方向和施工缝留置位置。

4、楼梯板一般都是留在三分之一的位置,这个问题又回到柱子施工缝的问题上了,道理是一样的,但梯板可以操作,应该留在这里。

梯板中间弯矩较大,主要是承压面,所以施工缝处一定要留垂直面,这个是好操作的,我们都是这样做的。

留在梯梁处,弯矩和剪力较大,因为这里上固定支座,有支座反弯矩的。

所以在这里留施工缝,不符合规要求,也不符合结构受力要求。

5、对于施工缝处,我们也一直没有太好的办法,一般是看情况,施工缝面留置的不好时,对先浇筑的砼进行面层凿除和扫毛后再进行处理,不知其他同行有什么好的方法了。

6、从理论上讲,施工缝留在圈梁中间,对板的受力和板裂缝的防治有很大的好处,但对现浇板,要注意支座反弯矩。

我们也曾尝试过,但是由于圈梁高度不大,顶面与板平齐(一般情况下是这样),圈梁箍筋对留置垂直施工缝影响很大,很难留设好,在实际操作时困难很大,所以还是留在板的三分之一处,以后再进行施工缝的处理相比较方便一些了。

 

施工缝的留设位置问题,应在结构受剪力最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这是肯定的!

如:

1、柱子留置在基础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在框架结构中,如果梁的负筋向下弯入柱,施工缝也可以设置在这些钢筋的下端。

柱的施工缝表面垂直其柱轴线。

    2、与板连成整体的高度大于是1米的梁的水平施工缝,留在楼板底面以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面。

    3、单向平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楼板结构,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隙1/3围。

    5、楼梯应留置在梯段的中间1/3围,栏板施工缝与梯段施工缝相对应。

    6、墙、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围,也可留置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除此之外:

    双向受力楼板、拱、薄壳、蓄水池、斗仓、多层钢架、大体积砼结构及其它结构复杂的工程,施工缝的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下列情况可作参考:

    斗仓施工缝可留在漏斗根部及上部,或漏斗斜板与漏斗至壁交接处;

    一般设备地坑及水池,施工缝可留在坑壁上,距坑(池)底砼面300~500MM的围。

    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不应留有施工缝,如必须留施工缝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一般可按下列情况留设:

    基础上的机组的担负互不相依的工作时,可在其间留置垂直施工缝;输送辊道支架之间,可留垂直施工缝。

    在设备基础的地脚螺栓围,留置施工缝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平施工缝的留置,必须低于地脚螺栓底端150MM以下,直径小于30MM的地脚螺栓,水平施工缝可以留在不小于地脚螺栓堆入砼部分总长度的3/4处;垂直施工缝的留置,与地脚螺栓中心线间的间距不得小于250MM,并不小于5倍螺柱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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