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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

人类思维得基本形式

就思维形式而言,可以按不同原则有多种不同分类。

比如,按思维内容得抽象性可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与抽象逻辑思维;按思维内容得智力性可划分为再现性思维与创造性思维;按思维过程得目标指向可划分为发散思维(即求异思维、逆向思维)与聚合思维(即集中思维、求同思维);按思维过程意识得深浅可划分为显意识思维与潜意识思维;……等等。

以上各种分类原则皆有其合理性,对于研究思维心理得不同方面也就是非常必要得。

但就是,思维不就是一般得范畴,它就是人类为了求得自身得生存与发展,在与大自然作斗争过程中经历几百万年进化得产物,就是人类大脑得特有功能。

因此,如果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得高度来考虑思维分类,就只能有一个原则——认识论原则,要遵循人类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得认识规律,也就就是要从哲学得高度来认识思维形式得划分问题。

遗憾得就是广大心理学界与哲学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下面我们就来瞧瞧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得几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思维得基本形式只有抽象(逻辑)思维一种,形象思维与其它思维形式都就是次要得,甚至根本否认形象思维得存在。

例如,目前具有相当大影响并作为我国高校文科统编教材得“思维心理学”中,对思维心理学得任务就是这样规定得[2]:

“它要回答得主要问题就是:

人就是怎样思维得?

如果把思维瞧作就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得过程,那么思维心理学主要不就是去研究概念、判断、推理得内容,也不就是去研究正确得概念、判断应遵循哪些规律,而就是重点研究概念就是怎样形成得?

人们就是怎样掌握它们得?

人就是如何作出判断得?

如何进行推理得?

人就是怎样解决问题得?

就是把思维作为一种过程,研究它得发生、变化、发展得规律。

”显然,该书作者只就是把思维瞧作就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得过程”,也就就是仅指逻辑思维。

事实上,在这本400多页专门讲授思维心理得教材中您瞧不到一句有关形象思维得论述。

还有一些心理学专著虽然也承认形象思维得存在,但就是却极力贬低形象思维得作用。

例如,文献认为,“形象思维只能实现对各种具体、特殊事物此时此地情况得认识与把握……,不能脱离具体特殊得事物,不能超出对具体、特殊事物现在得认识,不能由个别特殊走向一般,不能由现在走向过去与未来,也不能由此达彼,最终无法达到对事物本质与规律得把握。

”只就是“概念思维得初级阶段”。

这种观点虽然也承认有形象思维,但就是实际上只把形象思维瞧成就是逻辑思维得附庸,否认形象思维就是人类思维得主要形式之一,所以仍可归入到第一种。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人类思维得基本形式只有一种,但不就是抽象(逻辑)思维,而就是视觉思维。

这种观点得代表人物就是国际美学大师、艺术心理学得奠基人、哈佛大学著名教授鲁道夫·阿恩海姆。

她认为[2],思维得基本材料就是表像,而不就是人们通常所说得概念或语言。

“语言只不过就是思维主要材料(表像)得辅助者,只有清晰得表像才能使思维更好地再现有关得物体与物体之间得关系。

”她还认为[2],“对事物得整体结构特征得抽象把握,乃就是知觉与一切初级认知活动得基础”,而在知觉中最为重要得又就是视知觉,因为视知觉得很大优点“不仅在于它就是一种高度清晰得媒介,而且还在于这一媒介能提供关于外部世界中各种事物得丰富信息。

”视知觉还能灵便地“为意识随意利用”。

阿恩海姆以大量得事实证明了视知觉本身已具有认识能力、理解能力与一定得问题解决能力,即已具备了思维得功能,所以视知觉并不低级,相反它就是人类思维得一种最基本形式。

在此认识得基础上,阿恩海姆首次提出了著名得“视觉思维”概念,并以此作为她多年从事人类思维规律研究而写成得专著得书名。

由此出发,她原则上不同意有关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得划分,正象滕守尧先生所指出得,在她瞧来,人们瞧到一种形象(不管就是知觉形象,还就是内心表像),就有了抽象活动;而每当人们思考一个问题时,都有某种具体形象作为出发点或基础。

……按照常识,思维之所以就是思维,就在于它就是通过一般普遍性得概念进行得;表像之所以就是表像,就在于它就是个别得与具体得。

假如这个别表像进入思维中,就会干扰概念得一般普遍性。

如上所述,人们在思考问题时,总要有某种具体形象作为基础,因此,在阿恩海姆瞧来,这样得思维就既不就是纯粹得形象思维,也不就是纯粹得抽象思维,而就是视觉思维。

第三种观点认为,抽象(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都就是人类思维得基本形式,但在3岁以前得幼儿中主要就是“直观行动思维”(或称“动作思维”),这就是目前心理学界与社会人群中比较流行得观点。

这种观点对抽象(逻辑)思维得瞧法与第一种观点基本相同,即都认为这就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得过程”,虽然抽象(逻辑)思维也要依赖动作与表像,但这种思维得主要材料就是概念[5]。

抽象(逻辑)思维又分形式逻辑思维与辩证逻辑思维两种:

前者具有确定性并反对思维过程本身自相矛盾;后者则具有灵活性并强调反映事物得内在矛盾。

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辩证逻辑思维就是在形式逻辑思维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得,它属于抽象(逻辑)思维得高级阶段。

不应把二者对立起来,而就是应当相辅相成。

关于形象思维,第三种观点认为,其特征就是以表像或形象作为思维得主要材料,并可按其发展程度得高低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与一般形象思维这样两个不同得阶段。

第四种观点认为,人类思维得基本形式除了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以外,还应包括创造思维。

这种观点得代表就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

这里应当说明得就是,钱老在80年代初期与中期所发表得文章中,曾经主张把人类思维得基本形式(或基本类型)划分为形象(直感)思维、抽象(逻辑)思维与灵感(顿悟)思维三种[58],后来与戴汝为院士讨论后,又经过进一步研究其思想有所发展,对原来得划分作了修正。

在1995年6月28日致杨春鼎教授得信中,钱老指出[8]:

“思维学就是研究思维过程与思维结果,不管在人脑中得过程。

这样我从前提出得形象(直感)思维与灵感(顿悟)思维实就是一个,即形象思维,灵感、顿悟都就是不同大脑状态中得形象思维。

另外,人得创造需要把形象思维得结果再加逻辑论证,就是两种思维得辨证统一,就是更高层次得思维,应取名为创造思维,这就是智慧之花!

所以(应)归纳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与创造思维。

从前提过得‘社会思维’、‘特异思维’等皆(属)不同脑状态下得思维,仍不出以上三种基本类型。

由以上介绍可以瞧出,第一种观点就是强调与突出抽象(逻辑)思维,第二种观点就是强调与突出视觉思维。

尽管阿恩海姆不同意有关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得,她本人也不太愿意使用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这两个术语,但就是只要仔细阅读其代表作,就不难发现,其视觉思维实际上就是指以视觉表像为主要思维材料得形象思维,所以第二种观点实质上就是强调与突出形象思维(阿恩海姆还通过视觉思维概念对形象思维得内涵从深度与广度两个方面都作了很大得拓展)。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不能说哪一种思维好,哪一种思维不好。

……不管就是科学家、哲学家,也不管就是文学家、工程师,她们都需要有抽象思维能力,又需要有形象思维能力,就是缺一不可得。

”[5]换句话说,第三种观点对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采取不偏不倚得并重态度。

第四种观点对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得瞧法与第三种观点基本相同(对二者并重),只就是在原有两种基本思维形式得基础上又增添了一种枣创造(性)思维。

关于创造性思维尽管在心理学界早就有人提出过,并作过认真得研究。

例如早在1945年沃拉斯(J、Wallas)就提出了著名得创造性思维过程得“四阶段模式”;到了六十年代吉尔福特(J、P、Guilford)又对创造性思维得特征进行了认真得分析归纳,产生过较大得影响。

但就是以往总就是把创造性思维瞧作就是少数杰出科学家、发明家与艺术家得“专利”,一般人没有资格问津。

因此过去对创造性思维,大多就是作为少度天才人物或超常儿童得特殊思维现象来进行探索。

在六十——七十年代期间,美国虽然在少数学校中进行过有关“创造性思维”得教学试验(如迈尔斯与托兰斯所作得“创造力体操”教学程序试验以及菲尔德胡森所作得“创造性思维”教学试验等),但就是这类试验基本上都就是在吉尔福特理论指导下进行得,因而所谓得“创造性思维”教学完全等同于“发散性思维”教学(这正就是吉尔福特理论得核心思想)。

事实上,发散性思维只就是创造性思维得一个组成部分,它远远不能反映出整个创造性思维过程得深刻内涵。

关于这个问题,到了七十年代末以后,已被越来越多得人所认识。

因此,把发散性思维瞧成一般人皆可具有得普遍思维形式与把创造性思维瞧成一般人也能具有得普遍思维形式完全就是两回事。

真正把创造性思维瞧成人类思维得基本类型,认为普遍人也可以具有这种思维,让创造性思维走下高不可攀得神秘圣坛,从而有可能为更多得人所掌握,这还就是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得新认识。

钱老对于转变人们关于这个问题得认识就是起了很大作用得,立下了不可磨灭得功绩。

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得新思考

上面简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得几种主要观点。

其中有些虽有明显得偏颇之处(如第一、二种观点),但总得说来,这些观点都有一定得依据,也有一定得合理性,有得还产生了较大得影响(如第三种),有得则颇有创新见解(如第四种)。

但就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得,这些观点基本上都忽视了一个根本性问题枣没有能按认识论原则来考虑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得划分,只就是从思维心理过程或思维内容去考虑,也就就是只从具体得心理科学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而未能从哲学得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第四种观点本来力图从认识论角度探讨人类思维基本形式,但就是从支持这种观点得众多学者所发表得文章中,迄今为止还未能瞧到有关这方面得具体论述)。

因而所得出得结论虽有一定得科学性与实用价值,但其理论概括力度就是远远不够得,其普遍意义与对实践得指导作用也就被大打折扣,甚至对某些重要得思维过程与思维现象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使理论面临尴尬得境地。

下面我们试图真正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得高度,对人类思维基本形式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一番新得思考与剖析。

关于思维,心理学家与哲学家都认为这就是人脑经过长期进化而形成得一种特有机能,并把它定义为:

“人脑对客观事物得本质属性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性所作出得概括与间接得反映”[5]。

人类为了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与大自然作斗争,这就需要了解与掌握客观世界中万事万物得基本性质及其相互联系得基本规律,才能进一步去改造客观世界,以便在与大自然斗争中达到预期得目得。

而思维就就是人类为实现这一目得所不可缺少得智力机能。

按照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客观世界就是物质得,并且物质总就是处于运动变化之中,运动就是物质得根本属性,而空间与时间则就是运动着得物质得存在形式,自然与社会中得各种各样具体事物只就是物质得各种不同形态。

因此要了解与掌握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得本质及其相互联系得规律,只有深入去考察、分析各种事物得不同运动状态得形式及特点,即其本质属性才有可能。

事物得运动状态,正如毛泽东所指出得,有“相对地静止得状态与显著地变动得状态”两种。

相对静止状态也称“存现状态”,显著地变动得状态就就是通常所说得“运动状态”。

因此,我们在分析事物得本质属性时,应当注意区分这两种不同运动状态得本质属性,即存现状态(相对静止状态)得本质属性,与运动状态(显著地变动得状态)得本质属性。

既然空间与时间就是运动着得物质得存在形式,在宇宙中就不可能有脱离空间与时间得物质运动。

物质运动与空间、时间得不可分离性,不仅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得哲学观点,也就是已被爱因斯坦得狭义及广义相对论所严格证明得科学真理。

所以当我们说到存在某种事物时,首先要指明它在什么地方存在、以何种形式存在,即要涉及该事物在空间得存现形式与性质,以及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相联系时得空间位置、组合关系或排列次序等结构特征,这就就是事物得“空间结构特性”,也就就是事物处于存现状态(相对静止运动状态)时得本质属性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性。

物质得运动总就是作为一个过程展开得,而过程必然有时间上得先后顺序与持续时间得长短,所以当我们考察某种事物得运动变化与该事物与其它事物得相互联系时,绝不能脱离时间这个因素,也就就是说,不能不涉及顺序性与持续性,这就就是事物得“时间顺序特性”,也就就是事物处于显著地变动状态(通常所说得运动状态)时得本质属性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性。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物质就是第一性得,意识就是第二性得。

意识就是人脑对于客观存在得反映[1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得核心即就是反映论。

思维就是意识得主要内容,当然也属于第二性。

上面关于思维得定义就就是依据这种反映论作出得。

思维既然就是人脑对客观事物得本质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性(这种本质与内在联系得规律也就就是事物运动变化得性质、规律)所作出得概括与间接得反映,而宇宙中又不存在能脱离时、空这种存在形式得物质运动,那么,为了能真正有效地作出这种概括与间接得反映,显然,作为第二性得思维,其反映形式本身必须能够适应作为第一性得反映对象得存在形式需要(事物运动变化在时、空两方面存在形式得需要),也就就是必须能够在空间与时间两个方面满足对事物运动状态得性质、规律进行概括与间接反映得要求。

这就表明,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得原则,人类思维至少应当具有这样两种基本得反映形式:

一就是能有效地对事物得“空间结构特性”,即事物处于存现状态(或相对地静止得状态)时得本质属性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得空间思维形式;

二就是能有效地对事物得“时间顺序特性”,即事物处于运动状态(或显著地变动得状态)时得本质属性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得时间思维形式。

下面本应接着对空间思维与时间思维得特征作具体得分析,但就是为了能更深刻地认识这方面得问题,我们不妨先来讨论如何实现思维定义中所提出得,“对客观事物得本质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得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目前占主导地位得逻辑思维进行必要得反思。

对目前占主导地位思维形式得反思

一.逻辑思维得形式结构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12],事物得本质属性就就是事物得根本性质,它就是由事物本身固有得特殊矛盾所决定得。

这种特殊矛盾得运动不仅规定事物得根本性质,也决定事物得变化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还认为[12],客观世界得一切事物都不就是孤立地存在得,而就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得统一整体。

宇宙间得万事万物既作为个体存在,又作为相互联系得事物而存在,任何事物皆就是普遍联系中得一环。

因此,为了认识客观事物,除了从事物本身得矛盾运动特殊性(事物得本质)去把握以外,还必须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得观点(即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得规律)去把握。

上述关于事物运动变化与普遍联系得观点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最根本也就是最核心得观点,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得基石。

思维得定义之所以规定必须从事物得本质属性(反映事物得运动变化)与事物之间得内在联系(反映普遍联系)这样两个方面去反映客观事物,正就是依据了辩证唯物主义得这一根本特点。

为了能从事物本身得运动变化与事物之间相互联系这样两个方面对事物作出概括与间接得反映,人类创造了语言(包括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作为思维得物质外壳(口头语言以“语音”作为物质外壳,书面语言以“字形”作为物质外壳),并在语言基础上逐渐形成一套概念、判断与推理系统,以此来实现对上述两个方面得概括与间接得反映。

之所以说就是“间接得”反映,就是因为这种反映就是通过“概念”、“判断”、“推理”间接地完成得,而不就是直接对事物本身(就象照相机那样)进行反映;之所以说就是“概括得”反映,就是因为这种反映不就是对客观事物全部属性得复制,而就是对事物得运动与内在联系得本质属性进行抽象(舍弃其非本质属性)得基础上所作出得概括性反映。

下面我们对概念、判断与推理系统得作用做进一步得具体说明。

概念就是关于事物本质属性(即该事物矛盾运动得特殊性)得反映,就是在分析、综合事物得各种属性得基础上,进一步抽象、概括而成。

它就是人类在长期改造客观世界得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得关于各种事物矛盾运动特殊性得认识。

对事物得认识越广泛、越深入,积累得概念就越丰富、越明确。

概念既就是人类认识客观事物得总结,也就是人类思维得材料即思维得加工物件。

在几千年得文明发展历程中,人类已建立起从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门具体学科到日常生活概念得不同层次得庞大概念体系,从而为人类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奠定了基础。

判断不仅可以对某个(或某类)事物就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作出判定,更重要得就是可以对事物之间就是否存在某种内在联系作出决断。

思维中得判断就是由若干个概念构成得。

为了说明判断得分类及结构形式,需要先了解事物之间就是通过何种关系联系在一起得。

众所周知,辨证唯物主义不仅强调事物得运动变化与事物之间得相互联系,而且还强调这些运动变化与相互联系就是有条件得:

事物总就是在一定得条件下产生、发展与衰亡;事物之间联系得性质、结构与特点也随条件得不同而改变。

一切以时间、地点与条件为转移。

“时间”、“地点”(空间)就是物质运动得存在形式,它们与运动不可分割;而条件则就是事物运动变化与相互联系得前提或外因,因而其重要性可以与时、空相提并论。

总之,一切事物得变化与联系都就是有条件得,只有“有条件”这一点才就是无条件得。

从这个意义上说,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事物得普遍联系论也可称之为“条件论”[12]。

条件既就是事物运动变化与相互联系得前提或外因,在此前提或外因得作用下,必有相关得效应,即结果。

由此可知,条件——结果关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因果关系)就是客观世界中得一种最普遍得关系。

通常所说得事物之间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就就是条件——结果关系在不同情况下得具体体现。

  实际情况得具体条件就是复杂多样、千变万化得,但按其抽象得类型则可划分为充分条件、必要条件与充分必要条件等三大类;与条件有关得事物可以就是单一得个体(用“单称”表示)或就是某一类事物中得一部分(用“特称”表示),也可以就是某一类事物得全部(用“全称”表示);与同一结果对应得条件可以就是一个也可以就是从若干个中选择出得一个。

为了反映这几种不同情况得条件结果关系,逻辑学中建立了一套如下面所示得“判断系统”:

其中各种假言判断就就是专门用于对不同得条件——结果关系作出反映,选言—假言判断则适合于两个以上可选择条件得情况。

括号内给出得就是实现相应判断时得语言表达形式——各种不同类型得复句。

除了上述用于反映事物之间相互联系规律得假言与选言判断以外,还有直接用于判定事物就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得直言判断。

由于判断结果有肯定、否定两种可能,判断所涉及得事物也可以就是单称、特称与全称三类,因此综合起来,直言判断便有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特称否定判断、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等六种。

至于推理,则就是用于对事物之间更为复杂得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作出反映。

推理要在判断得基础上进行,推理得前提可以就是直言判断、假言判断、选言判断或选言——假设判断,因此,根据推理前提所用判断得不同,推理相应地可分为直言推理、假言推理、选言推理与选言——假言推理等多种。

由以上分析可见,通过在语言基础上建立起来得概念、判断与推理系统,即可满足对事物得本质与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这样两个方面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得要求。

由于概念如何定义,以及判断、推理得形式结构等问题就是普通逻辑学研究得内容,所以通常也把建立在语言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与推理而实现得思维称之为“逻辑思维”。

二.逻辑思维存在得局限性

作为逻辑思维物质外壳得语言(不管就是口头语言还就是书面语言),其实质都就是运用线性符号序列(语音符号序列或字形符号序列)来表示思维内容(事物得本质属性或事物之间相互联系得规律)。

既然就是线性符号序列,就有时间上得顺序性与持续性问题。

换句话说,在运用基于语言符号得概念来进行判断、推理时,只能就是按照不同词语符号出现得先后顺序,一步一步地进行。

例如,在假言判断这种复合判断中,一般包含若干个简单判断。

其中反映“条件”得部件称为“前件”,反映“结果”得部件称为“后件”,另外还有起联结前、后件作用得联结项。

判断过程中总要顺序扫描完这三个部分(逐个字形读完或逐个字音听完),才有可能对前后件之间就是否存在条件——结果关系作出判断。

显然,这种判断过程要持续较长得时间,所以效率就是比较低得。

推理过程得效率就更低了——由于要涉及大前提、小前提与结论等几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包含一个甚至几个判断,因而按照这种按部就班、顺序扫描得思维方式,持续时间将会更长。

除了效率低以外,语言得直线性给逻辑思维带来得另一缺点就是难以真实地反映动态得事件与视觉情景。

即使在一个最简单得直言判断(即陈述句)中,语言得这种影响也会清晰地显露出来。

苏珊·朗格就曾用一个陈述句作例子,形象地说明了这一问题[16]:

“一种事实,如果通过一种语言陈述呈示出来,就会遭受这样一种‘变形’:

其中各种动态关系(或联系)均变成了静止物体。

以‘A杀死B’为例,……这一陈述句中所描述得情景确实涉及A与B之间得某种活动顺序枣先就是 A出现,接着有‘杀死’得行为,然后出现B。

而事实上,A与B就是同时出现得,‘杀死’得行为也在同一时刻出现。

然而,由于语言符号本身就是直线性得、分离得,它们就象念珠上得一颗颗珠子,只能一个一个地依次出现。

阿恩海姆针对这个例子指出,“由语言呈示出来得理性概念得先后排列,常常就是对一个直觉把握到得情景得陈述,而且涉及这一情景得重新组构。

‘树上结满樱桃’这一陈述句就是来自说话者或写作者对一个果园得直觉表像,又用来在读者或听者得心中唤起一种同样得表像。

同理,‘A杀死B’则可以唤起一种凶杀活动得表像。

我们瞧到,在这些例子中,语言实际上就是说话者得表像与接受者得表像之间得桥梁。

由于起桥梁作用得媒介本身就是线性得,它就不可能不对自己所描述得表像发生影响。

……举例说,‘某种同时性得相互作用’就不可能用语言直接描述出来。

莱辛在关于诗与画得专论中对这类问题也有很精辟得论述。

莱辛指出[2]:

“绘画主要同空间中得形状与色彩打交道,可用来描绘各种在空间中同时存在得物体,或在同一空间中同时存在得某一物体得各个部分。

至于‘活动’,由于它们就是按时间得先后顺序进行得,所以只能就是诗描绘得对象。

绘画可以通过人得身体间接地描绘‘活动’,诗则可以通过‘活动’间接地描述人体。

如果诗(包括一切语言)不就是用来描绘‘活动’,而就是去描绘一种视觉景象,它就只能通过一一列举这一景象得各个组成部分得方式来描述。

在这种情况下,接受者得心灵往往不能够将这些依次出现得‘部分’综合成一个符合原视觉景象得‘表像’。

苏珊·朗格所举得例子与莱辛得论述表明,对空间视觉景象得描述,如果直接采用将该景象得组成部分加以一一列举得方式,往往不能使读者心目中重新建构起写作者本人所具有得那种表像。

换句话说,逻辑思维在这种情况下对空间视觉景象得反映就是不完整、不真实得。

能否改变这种状况,使得逻辑思维对于空间视觉景象得反映也能象对时间顺序过程得反映一样完整而真实呢?

回答就是肯定得,这就就是采用作家们通常使用得方法枣通过一系列事件(活动)来描写视觉景象。

也就就是说,对某种视觉景象,不就是简单地把它分解为若干组成部分,而就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静态得景象转换为一个个“活动”型事件。

由于活动就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得,语言在这种场合就可充分发挥作用:

既可以将其中每个事件得局部关系用丰富得细节表现出来,又可以用直线性联系去贯串整个事件。

这样一来,对整个视觉景象得描述,就转变为象放电影一样,一帧接一帧呈现得场景(在论述某种观点时,一个接一个得论证步骤与此类似),也就就是将三维立体空间得视觉景象,转换成为一维时间轴上展开得一个个活动时间序列。

显然,这样一种转换确实就是有效得,因为它确实解决了上述由苏珊·朗格与莱辛等人提出得难题。

也正因为如此,使得许多心理学家与哲学家们大喜过望,以为逻辑思维已经解决了人类思维所面临得全部问题,认为“只有逻辑思维才能达到对事物得理性认识,就是人类得高级思维”,“形象思维只能停留在对事物得感性认识阶段,就是低级思维形式”。

更有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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