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第7章薪酬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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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第7章薪酬管理
第七章薪酬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全面创新公司引人、用人、选人、留人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体现各岗位及从业人员对公司利润形成的相对价值,依据《劳动法》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所在地的社会生活水准、支付能力、物价指数变化情况与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经验等因素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不适用于公司项目承包单位(如工程承包单位)、外聘单位(营销代理公司)的员工。
第3条本制度所称薪酬包括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薪资和奖金及以非货币形式作为报酬的福利待遇等。
第二节薪酬原则与薪酬结构
第5条薪酬结构
公司实行以薪资为主的结构薪酬制。
即以薪资为主要内容,奖金为辅助形式,福利补助为补充的薪酬结构体系。
第6条公司员工薪酬由薪资、奖金和福利补助三部分组成。
第三节薪酬项目说明
第7条公司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补贴三部分组成。
第10条津补贴为伙食补贴
伙食补贴是公司为在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误餐费用进行统一的伙食费用补贴,公司在职员工的伙食补贴标准一致;伙食补贴按月随员工薪资发放。
第11条薪资扣除金
下列规定各项可从员工每月的薪资中扣除:
1、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如个人所得税);
2、基于薪资须扣除规定,并与员工取得一致的项目(如社会保险需个人上缴部分)。
3、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和《业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须扣除的项目(缺勤、押金、借款、罚款等)。
第12条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项目及标准
见本制度附件三。
第14条福利补助由过年过节补助和生日红包与节日物资组成
1、过年过节补助分春节、端午和中秋等补助,其具体补助标准由公司领导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临时决定。
2、生日红包是公司在员工每年生日前后发给员工的红包,以示公司对每个员工生日的祝福;公司所有员工的生日红包标准一致,具体由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员工的生日日期统一发放。
3、节日物资是公司根据相关节日特性,采购一定数量的相关物资发放给公司员工,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
第四节薪资计算方法
第15条员工薪资计算公式
4、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考勤工资+业绩工资;
5、津补贴=伙食补贴。
第五节薪酬发放
第16条发放标准
公司现有员工薪资发放标准依其相应的基本工资和当月的绩效工资与津补贴之和扣除薪资扣除金后的金额发放;公司新进员工的薪资发放标准,由人事管理部门参照公司现有员工中职务、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员工薪资标准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呈总经理批准执行,但新进公司副总经理级员工的薪资标准须提请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17条支付办法
第19条离职时的薪资计发
薪资计算期间,公司员工被解雇或申请离职时,凡随月发放的薪资仍给付其相应的薪资。
具体给付办法如下:
1、给付的基本工资依当月出勤天数乘以当月基本工资比例(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
2、给付的绩效工资依当月出勤天数乘以当月绩效工资可发比例(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
3、给付的津补帖依当月出勤天数乘以当月津补帖比例(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
4、其它则不予给付。
第20条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薪资计算期间以当月1日到当月底,于下月10日发放。
当发放日为休息日时,则提前一日发放或推迟至休息日满次日发放。
2、年度结算薪资期间从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3、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资时,须于支薪日前10天通知公司全体员工,并告知变更后的支薪日期。
4、其它薪酬的给付依据本制度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办理,支付日期由人事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确定。
第21条非常给付
下列情况,可支付已出勤时间的薪资:
1、本人死亡的;
2、离职或被解雇者;
3、结婚或生育时;
4、生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5、作为葬仪费用时;
6、其他经公司认可的事由。
第22条尾数的计算
薪资计算时,若有未达元人民币以上尾数产生时,一律计算到元为单位(取四舍五入)。
此外,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贴一律以元为单位计算。
第六节薪酬调整
第23条公司员工在试用期满或职务调整后,由员工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呈总经理批准可进行适当的薪资调整,但公司副总经理的薪资调整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七节附则
第24条本制度规定与公司原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均依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5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审定后正式执行。
第26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27条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及时向财务部和总经理汇报。
第28条附件
1、考勤管理办法
2、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3、公司各岗位员工薪酬项目及标准
4、公司年终奖实施办法
附件一:
考勤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督促公司员工勤于职守,切实贯彻多劳多得的社会分配原则,使公司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与其当月的职务工资、考勤工资紧密相关,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办法。
一、出勤和休息时间
1、出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08:
00-12:
00;下午15:
00-18:
00
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0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
2、每周公休日为星期天。
特殊情况,由办公室负责通知调整;但工程部须实行轮休制,办公室每周公休日须安排人员值班,工农矛盾协调办须每天24小时值班。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为全天假日有元旦(1月1日1天)、清明节(当天1天)、劳动节(5月1日1天)、端午节(农历5月初5,1天)、国庆节(10月1日-3日3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1天)、春节(腊月除夕-正月初六7天);半天假日有妇女节(限女性,3月8日下午)。
四、迟到、早退处理办法
1、凡延后上班时间10分钟考勤者计为迟到,凡提前下班时间10分钟考勤者计为早退。
2、员工每月允许有5次迟到或早退,即允许每月有5次迟到或早退;如当月超过5次迟到或早退,每次(含超过5次漏打考勤的次数)迟到或早退1次处罚10元,并从当月考勤工资扣除;考勤工资不足扣除者从职务工资中扣除,直至扣足为止。
3、凡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
五、旷工处理办法
1、凡未经批准的休假、请假均视为旷工;同时,凡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
2、凡旷工者按日从其职务工资扣除其2倍的日平均职务工资(日平均工资按当月应出勤天数比例计算)。
3、凡当月旷工超过2天(不含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的情况)者,扣除其当月的业绩工资。
4、凡当月旷工超过3天(不含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的情况)者,作辞退处理;当年旷工超过24天以上者,取消其当年的年终奖。
六、事假处理办法
1、凡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和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以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每月最多可请事假2天(含),超过2天者按日从其职务工资中扣除其超过天数的日平均职务工资(日平均工资按当月应出勤天数比例计算);
3、凡当月事假超过7天(含)者,扣除其当月的业绩工资;
八、婚假处理办法
1、为公司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享受3天有薪婚假;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婚假另增加4天;
2、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仅可享受一次婚假;
3、凡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者,当月最多可另请2天事假;但享受7天有薪婚假者,当月不得另请事假;
九、分娩假处理办法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并为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已婚女员工可获得分娩假待遇。
2、分娩假共计90天,分娩假期间每月只发给基础工资。
3、分娩假期间包括的法定假日和公休日不另外补算。
4、分娩假到期后需到人事部办理返岗手续,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岗位,员工应当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公司不办理返岗手续。
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出勤日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进行哺乳。
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不影响其考勤。
十、计划生育假处理办法
已婚女员工实施计划生育自愿流产或引产者,可凭居委会证明和政府公立医院证明及结婚证享受3天有薪计划生育假(每年仅可享受一次)。
十一、慰唁假处理办法
员工的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不幸去世,可享受5天有薪慰唁假;旁系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不幸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慰唁假。
十二、负责考勤人员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每发现1次作旷工1天处理。
附件二:
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公司赋予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一、业绩考核内容
依据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性质、职责、任务、范围、要求的区别,将公司各部门区分为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行政后勤保障部门两类进行工作业绩考核;各类工作业绩考核以百分制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其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为:
1、工程部业绩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分
考评
自评分
考
评
分
主管领导审批
1
安全工作包括安全方案、安生管理、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防范、文明施工与安全形势分析等,确保无安全事故
20
2
工程质量包括保障措施、质量检查(测)、监理签证、材料质量认定和严格按图按料用材(料)施工等,保证工程质量
20
3
成本控制包括新材料新工艺采用、工程签证严谨、边角废料利用、材料计划合理、自备材料设备少故障与辅助材料设备利用等,保证建设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20
4
工程进度包括季进度、月进度、形象进度任务的落实及为保证工程进度的技术保证方案、技术指导、施工组织设计与合理安排交叉施工等,确保及时圆满成功年度施工任务。
15
5
施工日志与资料保管包括每天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日记)记录,工程签证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存档备案等,保障工程记录清楚,档案资料齐全
10
6
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材料设备堆放、施工人员凭工牌进出工地和材料设备看管与防盗防火、防淋雨水泡等,确保工地现场规范有序,避免材料设备被盗或损坏
10
7
日常管理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等,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5
总分
100
考评
说明
1、考评时原则上每项标准分被扣完后不再从其他项目中扣分;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各扣20分,并取消当月业绩工资;
3、当月的业绩考核所得分数为该部门所有员工当月的业绩考评得分;
4、该部门业绩考核得分比例为计发该部门员工当月业绩工资的比例;
5、工程部须依据各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拟定月、季度、年度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作为工程进度考核依据。
2、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部门业绩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分
考评
自评分
考
评
分
主管领导审批
1
部门专项
25
2
工作
标准
15
3
工作效率
15
4
成本控制
20
5
工作协调
20
6
日常管理
5
总分
100
考评
说明
1、考评时原则上每项标准分被扣完后不再从其他项目中扣分;
2、部门专项中凡扣完25分的均取消该部门所有人员当月的业绩工资;
3、当月的业绩考核所得分数为该部门所有员工当月的业绩考评得分;
4、该部门业绩考核得分比例为计发该部门员工的业绩工资的比例;
5、5、司机业绩考核参照工农矛盾协调办标准执行;但因违反规定交通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依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取消当事人当月业绩工资。
二、考核操作程序
1、公司各部门每月底对本部门当月的业绩考核进行自我评定交人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由人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依据各部门业绩考核自评情况,结合该部门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审查,再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定各部门每月的业绩考核得分。
2、各部门当月的业绩考核所得分数为该部门所有员工当月的业绩考评得分;
3、公司按照各部门每月的业绩考核所得分数比例计发该部门员工的业绩工资。
但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员工当月旷工超过2天、事假超过7天、病假超过5天者须扣除其当事人当月的业绩工资;分娩假期间不计业绩工资等规定)。
三、考核异议与处理
3、考核人员对被考核部门提出的异议,在对方提出具体事实和依据后,要迅速进行审核,经审核对属实的部分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被考核部门对经处理后仍不满意的,可逐级向公司领导提出;但不得因此影响该部门当月的业绩工资发放。
四、业绩工资计发办法
1、业绩工资与各部门的工作业绩挂钩,各部门每月业绩考核得分的多少,计为该部门所有员工业绩工资相应的百分比;即将该部门的业绩得分换算为百分比,再乘该项部门每个员工的业绩工资标准得出该部门每个员工当月所得的业绩工资额;但具体到每个员工的业绩工资的实发数须依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业绩工资依其所分管部门业绩工资比例计发。
3、本制度(含附件)另有规定的依其相应的规定执行。
职务
应出
勤天
数
实际
出勤
天数
薪资项目及标准
扣除金项目
实发
薪资
金数
签
名
备
注
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津补贴
可
发
薪
资
合
计
法律法规规定项目
基于工资须扣除规定项目
管理规定须扣除的项目
基
础
工
资
职
务
工
资
岗
位
工
资
考
勤
工
资
业
绩
工
资
伙
食
补
贴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主管工程副总经理
财务部长
出纳
会计
采购部长
工程项目部部长
工程项目部副部长
土建工程师
水电工程师
工程项目部资料员
工程项目部饮事员
审计部部长
成本预算员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文员
协调办主任
保安
司机
律师
说明
1、水电工程师和土建工程师无证的岗位工资和业绩工资水平各减100元;
2、担任小组长的工程师岗位工资和业绩工资各加150元。
附件三:
公司各岗位员工薪资项目及标准
附件四:
年终奖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订立。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2、本办法所称公司员工以公司在职(即全日制上班员工,下同)员工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内人员、临时人员及其他人员均不适用。
三、公司年终奖总额视公司当年的经营状况而定(2009年暂定为人民币肆拾万元);且年终奖重点向工作量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部门和岗位倾斜,即按工程建设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即工程部和审计部与工农矛盾协调办人员)占公司年终奖总额的70%,后勤保障、行政管理人员(即公司机关人员)占公司年终奖总额的30%的比例分配。
八、特别规定
1、在职员工当年度累计旷工超过24天以上者,取消其年终奖。
2、依考勤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扣除当月全部业绩工资月份不计入公司在职员工实际工作月份数,也不计入员工个人实际工作月份数。
九、在职员工于当年度中曾经请假或旷工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以元为单位)。
1、病假1日扣减半日份额的奖金。
2、事假1日扣减1日份额的奖金。
3、婚假1日扣减1/4日份额的奖金。
4、慰唁假1日扣减1日份额的奖金,但因承担祖父母、配偶等丧亡请假在5天以内者,每日扣减1/4日份额的奖金。
5、产假1日扣减半日份额的奖金。
6、旷职1日扣3日份额的奖金,旷职半日扣1.5日份额的奖金。
7、以上扣发的奖金计入公司年终奖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