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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满足业主的合同工期,较好地完成施工任务,强化成本意识,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项目部的工作时间、学习制度、小车的管理、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局域网的管理以及食堂的管理等制度,是规范和约束项目部人员的日常行为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同时也是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的台阶,所有的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这个中心,执行好制度。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四条、项目部的作息时间如下:

07:

00起床

07:

30--8:

00早餐

08:

00--12:

00上班

12:

00--14:

30午餐、午休

14:

30--18:

30上班

19:

00--23:

00晚餐、学习(加班)、休息,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上班时,衣着整洁,必须挂牌上岗,待人接物应有礼貌,要大方得体,充分体现本项目部员工的精神风貌和应有的素质以及道德品质,凡是衣着不整、未挂牌上岗者,将给予一次20元罚款;

第六条、工作期间,项目部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窜岗、脱岗、迟到、早退,工作前四小时严禁喝酒,推脱不开的应酬,应尽量少喝或不喝。

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外出办事要注意安全,办事要利落,避免拖拉,必须速去速回;

第七条、项目部员工凡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交项目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将请假条交办公室方可离开单位,凡是未经同意,擅自离开,项目部将给予旷工、除名、开除等处理;

第八条、项目部的全体员工要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要认真细致,避免工作中的失误,在工作中要相互帮助,多方沟通,发扬团结协作、协同作战的精神,杜绝在工作中发生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以免影响工作,一经发现,将严肃进行处理。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九条、坚持周一组织关于安全、质量、进度及工程技术方面的学习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员工,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第十条、学习实行点名制度。

对于迟到、早退者,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

第四章、项目部车辆的管理

第十一条、小车司机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加强对生产指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修工作,保证生产指挥用车;

第十二条、司机要认真学习交通、道路法规。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驾驶,行驶速度要保持中速、作到平、稳、准,处理问题要灵活、确保司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司机及车辆发生事故,按照道路交通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生产用车的油耗和维修,由项目部统一指定地点进行,指派专人负责。

车辆的清洁和日常保养工作由司机自行负责。

生产指挥车长途行驶,需在途中加油,由司机自行负责车辆的长途油耗,油耗单据在回来后交材料员进行点收。

第十四条、生产用车的各种费用,实行每半月报销一次,报销的程序为:

油料、机料票据交财务检据粘贴,会同其他单据交项目经理审批后,最后交财务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生产用车没有经领导或办公室派遣的,将视为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将承担出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应负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办公用品的购买、先由各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交物资采购员,由物资采购员汇总,必要时调查价格后交项目经理审批,价值高的要提前报出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予以购买。

办公用品的购买要作到货比三家,物美价廉,数量大的办公用品要实行招标采购;

第十七条、办公用品采购好后,材料采购员按实填写《物资点验单》,交物资管理员点验,核对准确后签字,交项目经理审核后再交财务报销。

第十八条、办公用品的发放统一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并填写《物资发放登记表》,需要收回的物品,要领用人填写借用单,并备案,借用期满,由物资管理员负责收回。

第十九条、固资办公用品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要作到精心、细致和爱护,禁止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配备移动电话是为了方便工作,电话实行费用包干,超标部分本人承担。

各部门的电话费用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洗衣机为方便项目部职工生活而购置,希大家予以爱护,要按规定进行操作。

第六章、食堂管理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炊事员卫生教育,各种餐具要实行定期消毒,消毒要彻底。

食堂内应保持干净,剩余饭菜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购买、食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如购买或食用腐烂、变质的食品造成的事故,由炊事员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触犯刑律,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食堂的主、副食,生、熟食应隔离存放,避免细菌交叉感染。

食品的采购、运输要做到心中有数,价格要合理,采购途中要注意行车安全。

第二十四条、生活费由后勤主管根据本周用餐人数,按周直接交由炊事员进行采买食物。

生活费的开支应尽量节俭,不要超标,项目部的伙食标准为早餐2元,中、晚餐4元,夜宵3元。

炊事员每餐填写《用餐记录表》作为伙食包干依据,《用餐记录表》必须上墙,后勤主管负有监督责任。

第七章、环境卫生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有利于项目部的工作开展;建设花园式的项目部是体现项目管理和企业文化深刻内涵的一个窗口。

我们要珍惜和爱护它,严禁乱抛弃垃圾、杂物,一经发现将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同时,责令其进行清除。

第二十六条、保持干净、整洁、文明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每周星期一早上8点全员参加,对院内进行卫生大扫除。

大扫除要不留死角,要彻底。

凡因借故不参加大扫除者,将处以每人次1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厕所的卫生要大家共同维护,随时保持厕所的洁净卫生。

第二十八条、院落内严禁晾晒衣物,衣物的晾晒要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搭、乱晒。

宿舍要保持干净、整洁,随时开窗通风,注重个人的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九条、洗澡室的洗澡器具要按照规定使用,严禁无水进行洗澡器具的加热,以免发生事故。

洗澡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要将洗完的空洗发水瓶等杂物及时放在垃圾筐内,不要乱扔。

第八章、综合治理的管理

第三十条、加强同地方的沟通,搞好当地建设,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一经发现有损当地的人和事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人和事,项目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到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开展好普法活动,搞好法制宣传,加强同地方司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避免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项目部实行定时上班、下班,晚间的娱乐要适度,严禁赌博,坚决杜绝黄、赌、毒在项目部的出现。

凡超过十二点的娱乐活动,将视为赌博,赌博的处理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的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的员工严禁下河洗澡、下河捕鱼,预防非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对员工自身的安全教育,晚间要避免单人外出,以免发生意外。

第九章、报销制度

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进行各种费用的报销,报销要做到坚持原则,耐心细致。

不能报销的费用要向报销人说明不能报销的原因。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在发生费用的一周内进行报销,超出报销时间的,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是项目经济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科学地管理,合理地储备,以最少的物资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效应为目的,系统地管理好各项施工物资,才能够及时、齐备、准确地为施工现场服务;根据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二条、对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物资的采购,物资采购员必须按照通过审定的材料采供计划执行,供销合同或单价要报项目部审定。

第三条、材料采购必须遵循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采购到质优、价适的材料。

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

第四条、物资计划是物资工作的开始和依据,也是确保施工生产合理用料的重要依据;物资工作始于计划,终于计划。

物资计划的失控必然会给物资工作带来混乱和经济上的损失,所以必须加强物资计划的严肃性;以“零开工、零库存、工完料清”为准则,认真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计划一经上报,不要轻易更改。

第五条、根据生产计划,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存量、储备量、需用量提供《主要料需用量计算表》交物资采购员。

第六条、物资采购员根据《主要料需用量计算表》,经过审定、汇总编制《材料采购申请表》,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物资验收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物资管理员对进场物资应及时核对,物资名称,型号规格,附件,数量材质,生产厂家等内容必须和计划相符。

出厂合格证,质保书、随行技术证件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验收完毕现场填写《材料点验单》,并按要求签字。

第八条、经过验证的物资,项目部物资管理员按进场物资的名称,规格、实收数量、起运地点,认真仔细准确地填制《运料单》(二联单)供货方一份,自留一份,并根据《运料单》填写《进场物资记录表》。

第九条、物资管理员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产品的相关技术证件及合格证明资料,交项目部试验人员存档。

第十条、对擅自使用未经项目部审查通过的主要物资,一经发现,除全部清出场外,并对材料人员处以罚款1000—10000元。

第五章、物资仓储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管理的基本要求,设计规划场地、料场,做到布局合理,物流有序,符合防火、防水、防雷电规范要求,同时要兼顾“减少搬运和储存损耗,便于收发,利于施工的原则”。

第十二条、物资的储存和保管必须按其性能,品种分别存入仓库或料场,做到安全稳当,标志醒目,堆码整齐,定期检查,做好通风等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将不定期对物资的保管状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的错、乱、差、和超储存期现象,将予以200—1000元罚款。

第六章、物资发放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部物资的发放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发放的物资必须凭证齐全,手续齐备,品名、数量、牌号、型号、规格,技术标准等内容应与票据相符,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杜绝无发料凭证,无签证手续或凭证,标识不清楚的物资出库。

第十五条、物资发放严格实行成本总量控制,项目部物资管理员必须建立《项目工程领用料台帐》按照施工图和加工下料或配料单实行定额发放或分阶段控制的方法发放,严禁超发。

第十六条、对最终构成工程实体,影响工程质量较大的物资(钢材、水泥、砂、石料)出库时,项目部物资管理员必须先登录《工程项目实体物资流向卡》再开《发料单》。

《发料单》同时应注明工程使用部位,该物资发完后将《工程项目实体流向卡》存入原该物资的《验收档案》内,以便发生质量问题时据此追查责任,确保物资的可追溯性。

第七章、现场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现场物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物资管理的中心环节,它将直接影响我们的社会信誉,因此项目部物资管理员要加强此项工作,使其达到项目部现场管理的各项要求。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合理规划料场,对物资严格进行分类标识存放。

砂、石料场应选择高岗地、平整夯实;水泥库必须做到防水、防雨、防潮、按品种和规格,出厂编号,生产厂家分类堆码,单独标识,堆高以10袋为宜。

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期不超过三个月。

钢材的存放必须上盖下垫,按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分类存放,单独标识。

木材周转料,按品种规格存放。

保持一头齐、一条线,有条件的可存放在料棚内。

第八章、物资报表的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部物资管理员,应及时准确按管理办法要求提报各类报表,要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不能虚报,瞒报。

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所有施工人员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决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使项目部的安全、质量工作达到受控。

第二条、牢固树立“安全是天、质量是命”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不要一味追求高速度、高效益而忽视安全、质量工作。

第三条、各施工队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和质量方面的法规、文件,掌握安全和质量标准,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质量,把安全、质量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中去。

第四条、对员工加强安全和质量教育,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做到“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检查按标准”,使“质量通病”得到控制。

第五条、在施工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多发和惯性事故的发生。

做好对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多发事故和惯性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防洪、防触电和环保工作。

第二章、安全、质量目标

第六条、安全目标为:

“五无、三控、一创建”。

1、五无:

无人身伤亡事故,无责任死亡事故,无特大交通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2、三控:

职工因公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负伤率控制在12‰以下,推行行业标准的满足行业要求;

3、一创建:

创建深圳市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第七条、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优良率为95%以上,推行行业标准的满足行业要求,争创优质工程。

第三章、安全、质量培训制

第八条、所有施工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以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考核合格率要求达到100%。

第九条、各施工队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对上岗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

第四章、安全、质量学习制度

第十条、每周一为安全、质量学习日,当天20:

00进行学习。

第十一条、学习内容包括:

1、学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

2、总结上一周的安全、质量情况。

查找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3、参会人员对上一周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各施工队长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落实,并对下一周的安全质量工作做出安排。

第五章、安全、质量检查制

第十二条、项目部每月将组织项目部安质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第十三条、检查主要对各施工点的安全防护、质量控制、以及各施工点生活区的安全防护进行全面的大检查。

检查完后召开会议,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由项目部安质员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个施工点具体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

若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项目部将给予相关人员100~500元的处罚。

第六章、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十五条、项目部安质员应对施工点的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进行直接负责。

安质员有权对不规范的施工进行制止,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有权对屡教不改的工点给予罚款、停工、返工等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项目部安质员监督不力造成安全、质量隐患或安全、质量事故,项目部将对施工员进行处罚。

处罚与奖励同等。

第十七条、各施工队应对管段内工程的安全、质量以及施工点周边的环境保护负有主要责任,若在施工过程中不配合项目部安质员工作,不按规范进行施工,造成安全隐患、质量通病和环境污染。

项目部将给予施工队2000~10000元的处罚。

第七章、安全、质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八条、施工队必须服从项目部关于安全、质量的制度和规定,并接受制度中明确的处罚条例。

第十九条、各施工队应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对作业人员提出的在安全、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解决。

第二十条、项目部安质员应对施工队的生产机具、设备、脚手架、道路、电力线路、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验收。

确保安全可靠,保证作业人员在安全情况下正常工作。

若发现险情,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第八章、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台帐制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驾驶员、架子工、电工焊工、钢筋工等)台帐;特种设备(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起重机、压力容器等的规格、型号、产地、性能)台帐。

第九章、环境保护、“四防”要求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

1、各施工队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各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不得损坏一草一木。

施工队不得将未经沉淀、净化处理的生活、施工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中。

2、各施工队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处于良好状态,材料堆码整齐、标志明确、施工场地干净整洁。

若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项目部将给予该队500元以上罚款。

各施工队要在生活区建立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处理点,建立施工污水沉淀处理池。

第二十三条、防火要求

1、项目部、各施工队的人员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

严禁在重要材料场地吸烟、取火,做到杜绝火种。

违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100~500元处理,给予该队1000元以上处罚。

2、项目部应对所用油料的贮存、使用加强管理,不得产生滴、漏油现象,避免污染环境和发生火灾。

在开工前项目部必须在相应的生产、生活设施上配备合格的防火器材,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作好记录。

3、项目部所用油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远离人员居住区,并挂上“严禁烟火”“危险品”等到标示牌,不得擅自取下。

第二十四条、防触电要求

1、施工队在施工中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电工要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从事电力作业。

2、各类电力设备和电力线应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电力设备、电力线要符合要求才能使用。

各类电力设备应按规定要求安设漏电保护器。

电力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安设,严禁“一闸多机”。

3、各类电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与固定的操作人员,不允许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在电器设备旁应有“有电危险、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等警示牌。

4、若施工队违反以上三条规定以及其他安全用电要求,项目部将给予500~2000元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防爆炸的要求

1、各类压力容器等大型设备均要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设备旁应有该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各类压力容器、气焊气割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进行操作。

放置乙炔、氧气的地方以及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烟火。

并且放置乙炔瓶与氧气瓶时应有5米以上间距。

3.施工队若违反以上两条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的要求、规章,项目部将给予200~1000元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防洪要求

1、项目部应做好雨季来临时的防洪准备,准备好防洪材料,安排好防洪人员,制定好防护措施,以防御洪水的侵袭。

2、在雨季来临时项目部应派专人进行值班看守,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通知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确保机具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章、施工现场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制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第二十九条、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第三十条、震捣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配电箱(盘)的接线应使用电缆。

第三十一条、所用电缆、灯线、潜水泵线按要按规定要求使用;被重物挤压的电缆须穿硬管保护。

第三十二条、各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上岗,罚款100元。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

第三十四条、上工地不带安全帽、上班穿拖鞋、行车道上施工不穿反光衣、交通疏解人员不穿反光衣、戴袖章等每一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没有检修不得进场。

第三十六条、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项目部在根据本办法进行工作时,施工队要积极配合。

如有威胁、恐吓的行为,将在原有处罚金额的基础上进行加倍处罚。

处罚现金由财务部直接从该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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