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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和对策

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和对策近年来,随着某某县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外来外出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在客观上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给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如何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打击和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从常规管理向动态化、经常化、人性化管理转变,已成为当前我县面临的一项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我县流动人口现状和思想状况经深入排查统计汇总,XX年全县登记流动人口18000

余人,XX年XXO人。

XX年达25000余人。

我县流动人口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教育程度低,个体素质参差不齐。

在外来流动人口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约占总数90%,多从事建筑装修、餐饮、服务、洗车等技术含量较低,经过简单培训就能上岗的行业,有的在乡村或城乡结合承包土地、收废品为主。

二是成份复杂。

就是指暂住人口成份复杂,有打工的,有经商的,有探亲访友的、有上学求医的,也有改名换姓外出和躲避计划生育的。

其中有少数一部分是负案在逃的,这是社会治安的隐患,一旦有机可乘,他们就会破坏社会稳定。

同时他们比较心态复杂,容易引发、诱发犯罪。

三是普遍存在人户分离的现象。

人户分离使部分工作对象脱离实际管理工作的视线,重点对象难以掌握,给安全工作社会面的控制造成漏洞,不但削弱了户口管理工作的服务功能,而且不利于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新问题,

通过相关部门走访座谈调查,某某县流动人口的思想状况基本稳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生活条件问题。

这主要是指来我县从事建筑等体力劳动的流动人员,他们基本上都暂住在城乡结合部,租住农民的住房,房间狭窄、潮湿,生活条件较差。

二是子女就学问题。

我县共有流动人口适龄入学子女74名,已全部就学。

但他们主要担心子女学习、情感和心理发育问题,特别是担心非义务教育费涨价。

三是社会治安问题。

部分当地群众对外来人员持排斥和抵触情绪,遇到相互产生的矛盾,往往忍气吞声,担心发生摩擦。

四是工资待遇问题。

目前,流动人口对工资待遇发放基本满意,但担心政府放松对工资待遇发放的监管。

二、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多头管,但管理效果不明显。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公安、劳动、卫生、民政、计生、城管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虽都制定了一套相关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略政府部门服务理念,存在重处罚、轻教育、轻管理的现象,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缺少相互联系协作精神,齐抓共管效果不大,综合治理整体效能没有很好体现。

目前,公安机关需要从社会治安的角度对暂住人口实施管理,计划生育部门需要从计划生育的角度实施管理,城建房产部门需要从出租房角度上实施管理。

但坦率的说,没有哪个部门能真正掌握暂住人口和出租房的底数。

公安局从职责角度出发,在暂住人口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但由于社会各部门在这方面缺乏相互之间的配合,在管理上难以形成合力,导致漏管现象较为普遍。

2、管理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

目前,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基本就靠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各自辖区逐户、逐人登记。

相关单位之间、各派出所之间和跨区域之间缺少应有的交流与合作。

各要各的,各干各的,各用各的,彼此不能信息共享,缺少交流与合作。

责任区民警工作量大,忙于应付,而流动暂住人口住址变动频繁,所以民警在实际管理中对暂住人口很难作到心中有数、跟踪管理,特别是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发证、登记轻管理的现象。

3、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管理松散。

一是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生活在城镇,而户口一直在农村,造成典型的人户分离;二是农村许多青壮年劳动力到外地经商、务工,少则一年,多则几年才返乡一次,造成长期的人户分离;三是部分群众由于婚姻、子女上学等原因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居住,导致人户分离。

这些人多数自谋职业,混杂居住。

由于数量多、来源广、居住地及从事的行业分散,很难集中统一管理。

有的用工单位,招工随意性大,多数只用工不管人,造成了流出地与流入地、暂住地与用工单位“两不管”的空档。

4、宣传力度不够。

出租房主不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好暂住人口。

由于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镇,房屋租赁需求不断扩大,受利益驱使,各种合法、非法的房屋租赁形式纷纷涌现。

一些私房出租者,往往对承租人不问不管,只收钱、不管理,连居住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原住址一概不知,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加之派出所警力不足,工作繁杂,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管理责任没落实,所以导致出租房主不能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好暂住人口,由于在流动人口管理上出现了不少漏洞与空白点,以致一些出租房屋成为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的“防空洞”。

5、缺乏长效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各单位虽然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由于经费工资待遇问题,流动人口专管员多以兼职为主,存在“专管不专”的现象,使得这些专管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充足的精力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工作。

同时,专管员收入也普遍较低,专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在流动人口具体工作中存在管理措施不到位现象,如流动人口管理最基本的函调工作,由于成本高、回函率低等原因,许多基层单位仅是部分函调甚至不函调,造成大量流动人口登记信息不全、不实,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给后续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困难。

三、解决的措施

流动人口具有双重效应,管理得好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能够作出有益的贡献,管理得不好容易产生许多社会问题。

因此,如何管好流动人口、发挥流动人口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构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机制

1、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坚持以“党政领导、公安为主、多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理顺体制,强化综治合力,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组织工作网络,成立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下设常驻办事机构,公安、劳动、城管等各职能部门派人员进驻并进行日常的联系协调工作,以下各级均按相同原则设立专门的流动人口办公机构,并将这项工作向社区居委会、各乡镇村及较大的用工、用人单位延伸。

让这项工作成为社区居委会、各乡镇村及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

其中村级流动人口办事机构的设置结合乡村警务室的建设一并考虑。

县流动人口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其他各级按相应地域划分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宣传、帮扶等工作。

2、建立严密群防群治网络。

在党政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以基层政法组织,武装部门为依托,以民警、民兵联防、巡逻、治安、治保、调解等组织为主体,以干部、党团员、民兵、治安积极分子为骨干,逐步形成上下、内外、警民、专群结合、纵横交错的治安信息网络和纵到底,横到边的区域防范网络。

流入地结合流动人口呈现出来的一些新特点,建立流动人口聚居区,实行集中管理的社区化控制。

同时,在以外来流动人口为主体的居住区,吸收暂住人口中有威望、有组织能力、热心治安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治保成员,让他们与当地人共同防范、调解流动人口之间的纠纷,化解矛盾,使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日趋系统化,规范化。

3、实施季查指导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采取每季度排查一次,排查要以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为主,宣传注重消防安全、劳动保障、合同法等内容,安全防范以人防、物防、技防是否到位为检查目的,将排查结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作为评比考核内容之一,经检查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年终将给予颁发“黄牌警告”,对辖区所出租房屋或出租人员管理不到位或疏予管理,导致所管辖区流动人口出现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年终将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给予“一票否决”。

4、实施随访服务制度。

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手册等为手段,开展随访治安宣传教育,变随访为下访的方法,充分做到“三个四查”,对房屋租赁户查租赁申请审核登记、查治安责任保证情况、查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查承租人与申报人是否一致;对暂住人口查居民身份

证、查暂住证、查务工范围;对成建制施工单位查申报人数与实际是否一致、查施工花名册与采集信息是否一致、查暂住证申领、注销是否及时、查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否负起责任。

通过以上工作,切实做到暂住人口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对混迹其中的犯罪人员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5、实施信息化、规范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的流动性增加,原来落后的手工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研究建立流动人口计算机管理综合

系统是适应当前新形势的一项迫切需求。

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在内地许多地方已实施,并已取得了很好的收效,显示了高效、快捷的提供信息、打击犯罪的特点。

因此,要尽快建立流动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用科学先进的管理体系替代现实的手工管理方式,已是势在必行,非做不可的工作,以便及早实现数据信息在区域间快速准确的传递和反馈,增强为现实斗争服务的功能。

在具体的操作上,要建立信息资源库,对暂住人口实行全面登记、发证,逐人采集信息并输入微机管理,信息采集范围要覆盖县城及所有乡镇。

同时,以加强公安基础工作、推进社区警务战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模式,科学规范派出所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规章和基础台帐。

6、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发证、治安信息员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结合各种专项斗争,严密重点场所、部位的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和打击隐藏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和各种违法犯罪嫌疑人;建立健全责

任区民警、户籍协管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严密和强大的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形成打、防、控、管、建协调发展的治安防范网络。

(二)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机制

1、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为保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的贯彻落实,我县制定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单位把好登记关,提高登记备案率。

按照程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别强调要求承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不予出租,进一步规范了各项租赁房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措施,统一制作表、簿、证、册、图等,逐步规范管理档案资料,确保出现问题文字有记录,图像有照片可查。

2、落实房屋租赁户汇报制。

公安机关坚持每年与雇佣留宿暂住人口的用人单位、外来成建制务工单位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按照治安管理责任书内容,实行定期流动人口汇报制,用人单位超过50人,则由施工单位落实专职治安管理员,负责通报情况和协助管理。

乡镇村的流动人口由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登记、调查,向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及汇报情况,汇报内容主要以暂住人口增减变动、管理、违法犯罪线索为主。

3、建立房屋租赁管理网络。

强化“以房管人、人房一致”的做法,房屋租赁单位与房屋租赁者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房屋出租合同,确保租赁者履行职责,履行合同内容,在所管辖区内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未经房屋租赁单位同意,不准留宿其他外来人员,有效防止不法分子藏身之处。

4、创房屋租赁协作管理新机制。

针对流动人口人户分

离,管理难度较大的问题,我县采取“三种”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一是实行房屋租赁单位与派出所“房户合一”协作管理模式;二是房屋租赁单位、派出所、公安局“三位一体”协作管理模式;三是房屋租赁单位、派出所

与村委会协作管理模式,以为民、亲民、利民为主导,真诚

为流动人口服务,走出了一条“教育在先、服务跟上、创新求实、管理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之路,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梳隐患,抓整治,强化流动人口场所及办证管理

1、定期摸排,梳理治安隐患。

将流动人口摸排与重点

人口大排查工作相结合,制定排查方案,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梳理整动,对排查出的流动人口中,无户、无证、其身份不明的将作为重点人

口,实施管控,按照询问收集的信息,通过公安函调、委托协查等多种渠道,核实真实身份,消除不稳定隐患。

2、加大重点地段整治力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公安

机关将《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把好《房屋租赁证》审核发证关,保证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

组织力量

对流动人口聚集地、公共场所、复杂场所进行不定期的清查整治,整治或取缔一批无证出租房屋及其中介机构,规范中介机构的中介租赁行为,重点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和社会丑恶现象,清理遣送“三无”人员。

克服清查整治一阵风现象,全面推广以编制门牌号码为切入点,进行“滚动式”循环清查整治,努力做到编排门牌号码不错、不重、不漏,出租户登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保持查一块清一块,整一片建一片,不断向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难点地段循环滚动。

通过不间断的“滚动式”清理整治,大大增强了管理效果。

3、严密安全防范,严格实施暂住(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审查和管理制度。

将外来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作为管理流动人口工作的切入点,对暂住人口到达暂住地三日内,

需长期居住的,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排户口协管员或者单位指派专人登记造册后,统一携带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育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办理暂住证。

公安机关将严把发证、审查关,并公示流动人口收费标准,办证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4、加强流动人口居住、活动场所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流动人口一般在旅店、工地工棚、出租屋以及车站等公共复杂场所落脚和停留。

因此,这些住所、场地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点,对于旅店,按照特种行业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严格住宿登记制度,搞好日常管理,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店方;对工棚工地,加强清查,清拆,及时收容、遣送“三无”人员。

同时,公安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复杂场所的清理整治,建立相应的巡逻防范机制。

(四)加强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及技能培训,增强法律观念,有效预防流动人口犯罪

1、加大舆论宣传教育,增强流动人口知法守法意识。

在宣传方式上采取电视、流动宣传车、板报展示、法律咨询、分发宣传资料、平安信息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进行宣传。

宣传注重场所宣传,以车站、劳务市场、出租房屋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较集中的地方为宣传重点。

在宣传内容上,向出租房屋业主发放《出租房屋管理手册》,向外来务工人口用工单位发放《外来务工人口管理手册》。

乡镇宣传人员以各派出所民警为主,通过居民区走访巡逻、查验和为流动人口办证等形式,面对面的进行《户口管理条例》、《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房屋租赁治安管理规定》、《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城区与单位召集辖区内用工单位的内保人员、居委会的协管员定期、分批的进行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的宣讲,并委托他们在工作中对单位内部及片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宣传教育。

2、加强对外来、外出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自身素质。

通过举办外来、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及劳务输出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的能力。

逐步解决了外来、外出人员流动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且自身缺乏劳动技能,文化程度底,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结合我县劳务输实际,分期分批的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劳动技能、法律常识、社会公德、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等方面培训教育,从而实现服务与管理为一体的有效管理体制。

3、建立流动人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建立健全“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与司法所、社区、单位调解组织机构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特别是法律服务力量参与调解,从根本上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具有调解与维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优点。

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依法调处、以情化解、及时公正”的12字方针,深入基层了解、掌握、解决流动人口易发生纠纷的热难点问题,对流动人口遇到的一些矛盾、纠纷要及时、妥善地调解,及时受理他们的申诉,反映他们的意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将矛盾调解从“被动调解”转为“主动调解”,化“剑拔弩张”为“握手言和”。

(五)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理念,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1、加强和改进政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一是转变流入地政府的管理理念,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

流入地政府由过去主要面向管理户籍人口,转变到同时面向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由排斥、防范、管制流动人口,转变到公平地为他们提供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二是积极稳妥地解决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三是健全维护流动人口权益机制。

建立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就业服务和培训,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要按照自治区综治办《关于印发〈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地区综治办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促进流动人口和当地居民和谐相处。

公安、劳动、卫生、民政、计生、城管等部门对长期暂住人口按照长住居民来对待,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同等的就医权利、同等的就业权利等,流动人口到流入地实施登记,就能享受到与本地居民相同待遇,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与长住居民享受相等优惠待遇政策来促使流动人口主动登记申报,积极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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