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报建基本流程las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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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报建基本流程last

建设工程工程报建基本流程

1、工程建议书审批

所需资料:

1、立项申请;2、工程建议书;3、政府地会议纪要或工作报告.

主办部门:

发改委.

取得要件:

工程建议书地批复.

报件方式:

将立项申请与工程建议书(设计单位或咨询公司编制)送至区发改委,待批复.

办件时间:

5个工作日.

备注:

立项申请与工程建议书内地涉及到地工程规模和投资额需斟酌准确,涵盖工程范围尽量完善.

2、规划选址

所需资料:

1、选址申请报告;2、1:

500实测现状地图(市勘院出具);3、用地范围示意图;4、选址申请表;5、工程建议书地批复.

主办部门:

规划局.

取得要件:

选址意见书.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至区规划分局,待批复.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备注:

3、国有土地用地预审

所需资料:

1、预审申请报告;2、拟审查用地范围示意图(勘界单位出具);3、选址申请表;4、工程建议书地批复、选址意见书;5、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地质勘探单位出具)

主办部门:

国土局

取得要件:

用地预审意见书及附图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至区国土分局,待批复.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4、用地规划许可

所需资料:

1、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报告;2、拟审查用地范围示意图(纸质件和电子件);3、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4、工程建议书地批复、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

取得要件:

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至区规划分局,待批复.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5、规划方案审查

所需资料:

1、设计方案申请报告;2、设计方案(两本纸质文本加电子光盘);3、方案审查申请表;

主办部门:

规划局

协办部门:

环保局、人防办、消防队、园林局、供电局(具体协办单位以规划局要求为准)

取得要件:

方案审查意见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至区规划分局,待规划局审查同意设计方案后下发协办通知,分别报送资料征求各协办单位意见;所有协办单位都出具同意意见后,规划局核发方案审查意见.

办件时间:

30个工作日.

(一)环保协办意见办理;(市政、房建)

所需资料:

1、立项批复;2、地形总平面图;3、环保申报表;4、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或书)(环评单位编制);5、设计方案

取得要件: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批准书.

办件时间:

30工作日(书)、15工作日(表).

(二)人防协办意见办理:

(房建)

所需资料:

1、立项批复;2、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及附图;3、方案设计审查协办意见书;4、设计方案;5、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申请表.

取得要件:

防空地下室审查意见.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三)消防协办意见办理:

(房建、装饰)

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4、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盖鲜章);5、方案设计审查协办意见书;6、方案设计文本2套

取得要件:

消防专业审查意见.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四)园林协办意见办理:

(市政、房建)

所需资料:

1、设计方案;2、立项批复;3、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4、方案设计审查协办意见书;

取得要件:

园林专业审查意见.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6、国有建设用地划拨

所需资料:

1、用地划拨申请报告;2、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及附图、方案审查意见;3、已通过审查方案;4、工程建议书地批复;5、经征地办行政确认地用地成本说明;6、勘界报告及附图(叁份);7、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8、征地批文

主办部门:

国土局

取得要件:

用地划拨批复及附图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至区国土分局,由国土分局初审后代区政府拟稿报市政府、市国土局,待批复.

办件时间:

20个工作日.

7、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所需资料:

1、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2、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3、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4、可行性研究报告;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

主办部门:

发改委

取得要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地批复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送至区发改委,召开可研评审会后待批复.

办件时间:

20个工作日.

8、建设工程外立面

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外立面方案文本两份加电子光盘一份;2、外立面地材料和涂料展板;3、外立面申请审查报告;

主办部门:

规划局

协办部门:

取得要件:

建设工程外立面

报件方式:

外立面设计审查会后批复.

办件时间:

5个工作日.

9、综合管网审查

所需资料:

1、规划方案申请表;2、综合管网设计方案2套加光盘1份;3、申报管网方案书面申请;

主办部门:

规划局

协办部门:

市政委、供电局、通讯单位、燃气、水(具体协办单位以规划要求为准)

取得要件:

综合管网审查意见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送至区规划分局,召开综合管网设计.

办件时间:

20个工作日.

10、初步设计审查

(一)主办部门:

市城乡建委协办部门:

1、市公安消防局:

消防初步设计审查;2、市园林局:

附属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3、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查(限符合国家气象局令第11号第4条规定范围地建设工程);4、市民防办:

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限民用建筑);5、市市政委:

市政环境卫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限市政环境卫生工程);6、市交委:

建设工程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等事项地初步设计审查(限涉及跨江河、跨越(穿越)公路或者与公路接口地建设工程).

   办理程序:

预审、正审

 预审:

 A主办部门(市城乡建委)所需材料:

 

(1)初步设计预审申报表,附电子件;

 

(2)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地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地复印件,政府投资地重点建设工程须提供可研批复地复印件.

 (3)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地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地复印件;

 (5)建设场地现状照片(从不同角度拍摄,不少于5张);

 (6)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地复印件;

 (7)工程初步设计文件1套(包括设计说明2份、节能计算报告2份、节能自审表2份、全套图纸、设计概算、工程整体彩色效果图),另附总平面图3张;

 (8)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深度以上),以及审查合格书、审查合同地复印件;

 (9)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地复印件,设计人员社保缴费证明;

 (10)勘察、设计人员签名表(附件3、4).

 (11)高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可行性评估报告(限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地意见》(渝建发〔2010〕166号)要求地工程);

 (12)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农转非安置房等享受地方优惠政策地建设工程,应提供其行政确认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地复印件;

 (1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核准通知书(限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0年版)》(渝建发〔2010〕156号)界定为超限高层地工程)

(14)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意见(限住建部《关于印发〈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城镇桥梁工程篇)、(地下工程篇)〉地通知》(建质﹝2011﹞30号、13号)规定地工程)

 (15)初步设计审批地报建范围应与规划方案批准地一致,原则上不得分期报建.确需分期报建地,应在首期工程报建时提交分期报建计划,明确每期报建内容,在征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计划分期报建;

 (16)因房地产开发工程转让或联建变更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等事项地,在办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时,应提供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变更地文件;

 (17)包括以上第

(1)、(7)、(10)项地光盘1张.★提交地复印件应交验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鲜章,页面尺寸应与原件一致.

 B协办部门所需材料:

 

(1)市公安消防局

 a、《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可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

 b、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设计责任制地要求通知》(渝建发[2002]131号)要求,附审核表、建设单位开发证书、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用地许可证书及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

 c、初步设计蓝图(不含结构)1套,初设说明书1份,另附总平面图2张;

 d、含第c项内容地光盘1张.

 

(2)市园林局

 a、初步设计绿化布置图3张,总平面图1张,说明书1份;

 b、有建筑屋顶或平台绿化地需提供建筑专业图说;

 c、含以上内容地光盘1张.

 (3)市气象局

   a、初步设计建筑、电气蓝图各1套、总平面图1张、说明书1份

   b、含以上内容地光盘1张.

  (4)市民防办

   建筑专业蓝图1套、总图1张、设计说明1份.

   防空地下室部分各专业蓝图应齐备,区分平时和战时,包括主要设备和材料表.

  (5)市市政委

   建筑、给排水初步设计蓝图各1套,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1张.

  (6)市交委

  a、涉及交通设施部分工程地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设计说明.提交图说应能充分反映建设工程与交通设施地空间关系、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期限,如涉及补偿地,要说明补偿数额;

   b、总图1张.

   2、办理程序及时限

   主办部门自收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对不符合要求地,出具预审意见,对符合要求地,转正式审查(下简称正审).

   正审

   1、应提交地材料(预审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直接转正审地不需另行提供)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附电子件;

   

(2)主办部门出具地预审意见;

   (3)按照预审意见要求提供地补充材料.

   2、办理程序及时限

  正审包括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由主办部门通过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地方式进行.会前,申请人按主办部门要求准备相关上会资料供专家查阅.技术评审会前,预留给专家查阅资料地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主办部门视情况组织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协办部门自领取协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危房改造工程3个工作日)内向主办部门回复协办审查意见.

  主办部门于工程正审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设计审批决定,审查合格地发放《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审查不合格地,作出不予批准地书面决定.

申报窗口:

市城乡建委政务大厅4楼12号窗口(地址:

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联系电话:

63672112

   承办处室:

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

   监督电话:

63670808

(二)主办部门:

区城乡建委

所需资料: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书;2、初设图、说明书、概算;3、选址意见书;4、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图;5、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管网方案意见及附图(根据规划方案意见确定);6、发改委立项批复;7、地勘资料;8、设计合同;9、消防方案意见及附图;10、环保批准文件;11、园林局意见及附图;12、涉及高切坡、深开挖、高填方地,工程技术方案可行性评估报告;

主办部门:

区城乡建委

取得要件: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至区建委,建委核发初设审查意见.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一)人防意见办理:

所需资料: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2、防空地下室方案审查意见书;

取得要件:

防空地下室初设审查意见.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二)消防意见办理:

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4、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盖鲜章);5、初步设计文件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三)园林意见办理:

所需资料:

1、立项批复;2、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3、消防审查意见;4、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5、初设总平面图;6、绿地平面布置图;7、初设全套图纸;取得要件:

园林专业初设审查意见.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4)防雷意见办理:

所需资料:

1、立项文件;2、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3、初设图纸、说明;4、雷击风险评估审查申请表.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取得要件:

雷击风险评估审查批准书.

(5)节能意见办理:

所需资料:

1、初设图纸、说明;2、节能报告;3、节能计算文件(电子文档).

取得要件:

节能意见书.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11、工程概算审批

所需资料:

1、概算审批申请;2、概算报告一套;3、初设审批意见;4、初设图纸一套.

主办部门:

发改委.

取得要件:

概算报告地批复.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送至区发改委,由发改委确定地概算评审单位审查后批复.

办件时间:

30个工作日.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所需资料:

1、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附图;2、地勘报告及审查意见;3、用地划拨批复及附图;4、施工图(建施部分2套加光盘一张);5、概算批复、6、申请

主办部门:

规划局

取得要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送至区规划分局,待规划局审查后批复.

办件时间:

15个工作日.

12、施工图备案

A:

市城乡建委:

(市城乡建委受理并审批地建设工程工程)

所需资料:

申请人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3份备案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第一份(综合篇):

1、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附电子件.

2、审查合格书、送审表(建筑工程含附表一、二;装饰工程含附表一)、审查结果表(建筑工程含附表一、二;装饰工程含附表一)、审查意见书、审查记录表(含消防、节能专篇)、意见反馈单(含消防、节能专篇)、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及审查收费发票复印件.

3、附图(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

第二份(消防专篇):

1、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

2、审查合格书、送审表(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含附表一)审查结果表(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含附表一)、审查意见书、审查记录表消防专篇、意见反馈单消防专篇.

3、附图(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

第三份(节能专篇):

1、施工图审查备案登记表.

2、审查合格书、送审表(建筑工程含附表二)、审查结果表(建筑工程含附表二)、审查意见书、审查记录表节能专篇、意见反馈单节能专篇.

3、附图(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

注:

以上材料应分套按序装订成册.

提交材料格式

备案登记表、审查合格书及送审表、审查结果表、审查意见书、审查记录表节、意见反馈单均应采用《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格式.备案登记表、送审表可在市建委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或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下载(网址).审查合格书及其他各表由审查机构提供.

以上合格书和各表均应按要求签章并应提供原件.

办理程序及时限

1、申请人到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申报窗口提交材料;

2、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场予以备案并将消防和节能内容抄送市消防主管部门和节能管理机构;备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场书面一次性予以告知申请人补正.

接件窗口:

市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地址:

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窗口电话:

63672112

承办机构:

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

监督电话:

63871182

B:

区城乡建委:

(区城乡建委受理并审批地建设工程工程)

首先进行节能部分施工图备案

所需资料:

1、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附:

送审表,审查记录,反馈意见,终审意见表);3、全套施工图电子件(其中节能专篇提供原件);4、建筑节能设计模型;5、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6、初步设计批复;7、冷热负荷计算报告书(采用集中空调时提供)

取得要件:

施工图节能备案凭证

报件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区城乡建委节能办,待节能办审查后批复.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然后进行施工图备案

所需资料:

1、备案登记表1份;2、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综合、消防、节能);3、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全本;4、经审查合格地施工图电子文件;5、勘察设计合同审查合同,审查收费发票复印件

报建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区城乡建委规设科,待审查后批复.

办件时间:

5个工作日.

十三、施工及监理招标

施工招标:

所需资料:

1、招标文件;2、经审查合格地施工图;3、地形管网现状图;4、分方测量资料;5、财政限价报告;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施工图备案凭证

监理招标:

 

质监

所需资料:

1、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3份);2、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看原件收复印件);3、监理人员岗位证书(看原件收复印件);4、监理合同(提供原件);5、全套施工图(审图机构盖章版本);6、中标通知书(提供复印件);7、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报建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区行政审批大厅,待质监站出质监书.

办件时间:

5个工作日

安监

所需资料:

1、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工程工程负责人签定地安全生产责任书;2、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地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地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含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或措施);3、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地有关资料地交接证明材料;4、该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证、C证;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6、经施工单位签署自查合格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地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表;7、提供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8、施工单位为现场从事危险性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地凭证;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支付凭证(50%);10、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叁份)

报建方式:

将上述资料报送区行政审批大厅,待安监站出安监书.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办事单位:

区商委散装水泥办公室

报建方式:

到区商委散装水泥办公室缴纳工程散装水泥费,按照商委地收费标准缴纳,开具工程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缴费核查单

办件时间:

5个工作日

城市配套费

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

(二)补充材料(涉及减免事项)

1、立项批文或企业投资工程备案证.

2、初步设计批文.

3.改、扩建工程类:

规划红线图、房屋拆迁许可证、被拆房屋产权证(原件)、房屋拆除面积申报表.

4.危旧房改造类:

危旧房改造工程地批文、规划红线图、拆迁许可证、危旧房改造工程拆除面积申报表、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注销证明及房屋权属证书注销情况明细表.

5.医疗机构类:

非营利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或证书.

6.社会福利企业类:

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社会福利企业认定书、免征或退还企业营业税、所得税、增殖税地凭据或相关证明.

7.高新技术类:

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地批文和证书.

8.其它减免缓依据文件或材料.

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业主向市配套办领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或在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网站8号窗口上下载相应表格,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准备申报材料.

(二)建设工程业主持申报材料向市配套办进行申报.经办件人审查,资料齐备后予以受理;否则,退回按要求补充完善.

(三)市配套办按规定核算配套费缴费金额后,向建设工程业主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

(四)建设工程业主按《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地金额缴清配套费后,市配套办发放《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

办理时限

(一)对直接征收配套费地建设工程,市配套办在受理后地10个工作日内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

(二)对市政府令第253号规定给予减免缓地工程,市配套办在受理后地10个工作日内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或《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

(三)对不属于市政府令第253号规定范围内,且有相关文件规定减、免、缓地工程,市配套办在受理后地10个工作日内填发《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缴费通知书》或《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

(四)对不属于征收范围地建设工程,市配套办在受理后地10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不收费证明.

申报窗口:

重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8号窗口

承办机构:

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

窗口电话:

63672123

施工许可证

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中标通知书;3、施工组织设计;4、质监书、安监书;5、施工图备案凭证;6、业主方组织机构代码证;7、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份);8、甲、乙双方综合服务费发票复印件;9、散装水泥费;10、甲、乙双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1、配套费(房建工程);12、乙方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报建方式:

到区行政审批大厅报建窗口进建,待建管科审批后上网,材料全部上网后到市城乡建委打印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打出后到区城乡建委盖章即可.

打证所需资料:

1、甲乙双方综合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2、施工招标情况确认书(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办理配套手续证明书(原件)

办件时间: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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