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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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危险源
控制措施
监控部门
1
土方工程
土方坍塌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2
深基础土方支护工程控制措施
土方坍塌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3
脚手架工程
高处坠落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4
塔吊安拆工程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5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6
临时施工用电
触电、火灾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7
模板安拆工程
构件倾倒、物体打击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8
高空作业
高处坠落等
技术交底到工人、制定预案
项目部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特点,我公司把土方工程、深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塔吊安拆工程、机械操作、临时施工用电、模板安拆、高空作业,作为重大危险源加以控制,具体的控制方案如下:
一、土方工程:
由于本工程土方工程量较大,基础较深,因此要认真做好人员组织、机械设备配备、安全防护和安全交底。
具体措施如下: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认真正确佩戴安全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认真检查机械设备保证正常有效运行,严禁带病作业。
3、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先挖坡脚的危险操作方法。
4、基础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基坑支护工作。
5、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m。
坑、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挖土方不得在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
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7、工人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8、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9、在雨季挖土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10、夜间挖土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11、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12、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摊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多台机械工作时,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米。
13、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而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4、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拦。
15、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6、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7、在开挖基坑时,必须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8、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19、清坡清底人员工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20、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22、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
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23、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采胜仗工挖掘。
24、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在机械回转半每项下工作。
25、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超守。
26、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27、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2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
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2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30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二、深基础土方支护工程控制措施
2.1、准备工作
土方开挖前应场地平整,道路畅通,轴线标高控制稳妥,供配电满足施工使用并符合TN-S要求,根据工程状况及环境、特点摸清地下管线障碍物等,将施工区域内的各种障碍物处理完毕。
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应根据当地水文地质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地下水。
季节性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和排水措施。
施工所使用的工机具、设施准备齐全。
2.2、人工开挖安全措施
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不小于3M,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面不应小于6㎡。
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规定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
冬季不设支撑的挖土作业,只许在主体冻结深夜内进行。
4、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
吊斗下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5、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
6、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中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加以保护;在柱基周围,墙基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8、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边坡保护方法。
9、遇有地下文物时应立即停工并报告有关部门。
2.3、机械开挖安全措施
1、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止导致边坡失稳;当坡面坡度陡于五分之一,或在软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2、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底部应铺设枕木、钢板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在饱和软土地段开挖土方,应先降低地下水位,防止设备下陷或基土产生侧移。
3、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
用推土机回填,铲刀不得超出坡沿,以防倾覆。
陡坡地段推土需设专人指挥,严禁在陡坡上转变。
正车上坡和倒车下坡的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横坡不得超过10°。
4、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m;多台挖掘机械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m以上,挖掘机离上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5、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
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
土石方爆破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危险区域。
挖机、半截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超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留在装土车上。
6、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7、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8、雨期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2.4、基坑(槽)施工安全要求
1、基坑浓度超过2m(含2m)的,地面基坑坡边临边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设双道横杆(上道横杆离地面高1.2m,下道为0.6m),栏杆柱间不大于2m。
基坑周边常有人经过的,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为防止基坑因受水浸泡而引起坍塌和滑坡发生,地面应在基坑四周做好挡水堤和设导流沟,将地面水引流,防止地面水流千方百计坑内,坑内要挖排水沟、集水井内以抽排水。
开挖的基坑低于地下水位时,采用降水井降水,务必考虑对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的沉降影响,要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和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在地面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应根据土质、放坡、坑基情况确定弃土熟坡边的安全距离及允许堆土高度。
4、机械挖土,挖土机、装土汽车等机械停放位置必须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关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现场施工技术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进行排险加固处理。
5、开挖基坑作业人员要从专用安全梯道上下基坑。
安全员应跟班巡视施工安全状态,检查坑壁的稳定性和排水的适应性,以及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组织抢险。
三、脚手架工程
1、要重点抓好对架子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把好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关。
架子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架子搭设规范,脚手架搭设的高度必须始终超过施工层高度1.5米,防护栏杆、连墙杆、踢脚杆、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的水平封闭,必须按国家标准设置,严禁工人翻爬脚手架和使用钢管和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2、架子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架子工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要经常教育职工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工作鞋,把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关。
3、要搞好“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把好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关。
楼梯口必须设双栏杆。
预留洞口必须设盖板和围栏;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和水平封闭;人员进出通道必须设双层防护棚;屋檐边必须设外脚手防护,阳台边必须设防护栏和安全网。
井子架、提升机、塔吊进出口通道边和卸料平台边必须设双层护栏并采取封闭措施。
4、要加强对工人的操作技术和知识的教育,特别要把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关。
5、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6要加强对登高作业人员的管理。
对等高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从事特种作业,但未经劳动部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要加强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章指挥,但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育,把好职工的遵章守纪关。
8、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公德教育,并组织职工观看一些安全事故录像。
9、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年老体弱,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从事架子工作业。
10、架子工生病未愈或酒后不得上架子操作。
11、架子工上岗应袖口扎紧,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及其它易滑鞋。
12、架子工操作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工具及小零件必须放在工具袋内。
14、脚手架上人员不得过分集中,严禁打闹、跑跳。
15、六级以上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在架上操作。
16、脚手架搭设过程中,若杆件尚未绑稳、未扣紧时,严禁中途停止作业。
17、脚手架每隔50M设一处接地装置,接地采用1.5M长ø48钢管打入地下不少于500mm,接地线用ø8钢筋与接地件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50mm。
18、脚手架的下列部位必须设置栏杆和挡脚板:
a.所有外架操作层的外侧;
b.跑道及休息平台的两侧;
c.在脚手架高空物影响范围有同时进行的其它施工作业或有行人通过时应采取外立面全封闭围护以及搭设通道防护棚。
19、安全网之间必须搭接牢固,不得留空隙。
20、不得将模杆支撑,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21、每步架的作业完成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和物品移至室内。
22、脚手架拆除时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架手下方继续组织施工。
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24、加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
25、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外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2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外抛掷。
2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
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2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2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30、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
3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32、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辙离岗位。
33、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体,应按类堆放整理。
四、塔吊安拆工程
1、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有专业队伍进行,并有资质证书。
塔机安装完毕后,要按常规调试安全装置。
2、选拔和培养一批又上进心,技术水平高的司机和信号工组成相对稳定的固定班子。
3、塔机的侧向垂直度控制在4‰之内。
4、安装后的塔机,工作15个台班左右,应紧固古各部分螺栓,以防松动。
5、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班组的管理,提高作用和积极性。
6、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且装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
①起重量限制器
②力矩限制器
③高度限制器
④行程限制器
⑤幅度限制器
⑥吊钩保险装置
⑦卷筒保险装置
8、起重机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9、拆装作业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项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5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6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7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10、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11、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12、采用高强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3、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4、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5、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
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6、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
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
操纵室内应只准确性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
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截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地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
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7、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
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3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0;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
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应加固;
5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
塔身高锚固装置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
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锚固装置。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和拆卸锚固装置。
9锚固装置的安拆、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并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18、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9、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20、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
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21、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辐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22、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3、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2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立即切断电源。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25、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26、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7、作业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8、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拔到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9、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检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五、机械伤害
1、对机械的明齿轮、飞轮等易伤人体的部位,都必须有完好的防护装置;对投料口、井子架等部位应设置警示牌、护栏及盖板等,投入运行的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2、凡是检修,检查机械设备们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被检修的机械必须切断电源,并落实安全控制电源措施。
3、任何人员要进入机械危险区域,都要严格执行防范事故的安全制度。
4、必须停车进行清理积料、捅卡料等作业,并应遵守挂停和警示牌的制度。
5、提高每一名机械操作人员的技术和安全素质,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才准上岗。
6、要使每名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做到保持注意力,控制情感、防止疲劳。
切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实现安全生产。
7、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操作证必须定期审查,合格后持有人方可继续从事此项工作。
(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7)、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
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转运中发现不正常,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方可拒绝执行。
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12)、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3)、机械使用的润滑油,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14)、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15)、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
(16)、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腿紧)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
六、临时施工用电
1、教育职工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操作电气设备都应遵章纪律,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护措施,杜绝各种违章违纪作业。
2、加强对施工用电的投入,完善安全用电设施。
3、利用黑板报,宣传画等形式向广大职工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防护意识。
4、加强专项检查,发现违章的要及时指出,对不听劝告连续违章的要严肃查处。
5、对一些重要的安全知识和要求强化教育。
因为麻痹最容易发生事故。
6、工地配置有专业电工,并严格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布置现场临时用电。
7、建立各种现场用电检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各班人员认真学习。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均作保护接地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9、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