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经费核算及管理存在的问题探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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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经费核算及管理存在的问题探析
国家科技经费核算及管理存在的问题探析
摘要随着国家“十一五”计划的推进,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的单位越来越多,为此,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一系列经费管理办法。
按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课题结束时,在进行课题任务验收前,必须先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
因此,如何按相关的经费管理办法来管理和核算课题经费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家科技经费核算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可以采取的相关措施,以期提高课题承担单位对科技经费的核算及管理水平。
关键词科技经费核算管理
科技经费是指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以及与此相关的科技活动所耗费的经费支出,也叫科技资金或科技支出。
科技经费的来源一般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科研单位自行组织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企业投入科技研发方面的资金,银行的科技信贷资金等。
随着国家科技投入的增加,如何按照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合理、规范地核算及管理科技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显得越来越重要。
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科技经费的核算及管理。
一、科技经费核算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
200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文件),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框架。
在此基础上,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又制定和修订了“973”、“863”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经费管理办法,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初步构建起了比较完善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新体系。
对科研课题及经费的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结果的全过程,建立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然而,大多数课题承担单位都是第一次承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在课题经费的核算及管理方面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
(一)课题经费核算方面的问题
1.对课题经费没有进行单独核算。
单独核算要求单位在财务系统中对课题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或在财务系统中设辅助账进行核算,如果只是在系统外以表格形式记录的课题经费支出明细则属于未单独核算。
以下几种形式均属于未达到“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1)单位未设置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课题经费进行单独核算,而是将课题经费与单位经济性支出混同核算;
(2)单位设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课题经费进行了单独核算,但未将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3)单位设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专项经费进行了单独核算,但未对自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4)单位单设会计科目或辅助账对自筹经费进行了单独核算,但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2.费用的归集比较混乱。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单位会对课题耗用的水、电、气、燃料做到单独计量,如果无法单独计量的话,则应按一定的方法进行分摊。
另外,有少数单位在燃料动力费中列支了汽油费。
(2)会议费: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议费的归集五花八门,有把参加国外会议发生的费用列入会议费的,有把外出参加会议的差旅费、住宿费和会费等列入会议费的,还有的在会议费中列支了招待费。
按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内参加会议的差旅费、会议注册费都应列入差旅费,国外参加会议的差旅费及会议注册费应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招待费严禁在课题经费中列支。
(3)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在核算时将办公费及手机通讯费列入了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4)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同时劳务费不得突破预算。
但是有不少单位在劳务费中列支公司员工的工资,有的单位还将公司员工的社保列入了其中,还有的单位将研究生培养费、过节费也列入了劳务费,导致实际列支的劳务费远远高于预算。
(5)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可见,专家咨询费的支付对象是个人,但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单位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的是支付给信息中心等单位的咨询服务费。
(二)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
1.经费使用超预算情况突出。
主要原因有:
(1)大部分单位的预算在编制时只是由技术部门或科研部门单独完成,有的甚至是由个人完成,缺乏和财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导致整个预算与实际脱节。
(2)课题承担单位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不了解,致使有部分不能列入的费用也由课题经费来支付,从而使整体经费支出超过预算。
(3)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和管理费超支现象严重。
2.不能按预算支出开支,挤占挪用现象普遍。
表现为:
预算中没有其他支出项,但是结题时其他支出项目中却有数字;预算中没有劳务费,但实际有劳务费发生;预算中是试制设备,但是实际却是购置设备;预算中没有设备费,但是在课题结题前大量购入设备。
3.经费的实际发生数与该科目核定预算差异较大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报批。
比如,预算中材料费为50万元,但是实际列支了80万元,实际超过预算的60%,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指出:
“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
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
4.预算执行过程中重大事项未报告。
比如,a企业预算中协作单位有b、c两家单位,课题负责人为张某,应拨给b单位50万元,应拨给c单位60万元,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增加了协作单位d,c单位没有参与,课题负责人由张某变更为李某,实际拨给b单位经费58万元。
上述例子中,课题协作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协作单位之间的预算都发生了变化。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部批准。
”因此,如单位在课题实施期间遇到以上情况,应及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加强科技经费核算及管理的对策
笔者认为,要解决目前科技经费核算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课题承担单位要对科技经费有足够的重视,同时政府部门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促使课题承担单位重视这项工作。
(一)政府部门采取的措施
1.科技部应加强预算的审批。
纵观科研经费管理及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其根源还在于预算的编制,科技部如何加强对预算的审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预算的审批,涉及到技术、财务等各方面的知识,所以仅仅依靠单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
科技部可以聘请各方面的相关专家(比如中科院的科学家、中介机构资深审计人员)成立一个专家组负责对预算进行复核。
在预算的审批过程中,听取专业的意见及建议,对于不合理、不合规的预算不予审批。
2.科技部门对出台的政策严格执行,促使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将科技经费的管理工作重视起来。
目前科技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不予通过财务验收的行为,但是实际执行中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罚力度还不够,很多单位抱有侥幸的心理,忽视了对经费的管理。
3.验收实行评分制度,建立黑白名单。
课题验收时实行评分,并根据评分划分等级,将等级为优的单位列入白名单,这类单位今后的项目申请会被优先审批,对被评为差或者是整改后才通过验收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同时在科技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对于这些单位,要限制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限制其项目的申请。
4.加强对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目前,课题承担单位不仅在经费的核算上存在问题,有部分单位的预算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导致最后的预算无法执行。
针对这样的情况,地方科技部门可以组织当地科技型企业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企业熟悉项目预算的申报、经费的管理及核算,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5.建立科技部门和中介机构及课题承担单位的信息沟通机制(工作通讯机制)。
中介机构在审计工作中碰到有关问题及时向科技部反映,科技部就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时作出指导,普遍性的问题及时通知各中介机构,让中介机构更多地了解相关情况。
课题承担单位在课题预算编制及课题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科技部门或中介机构,这样可以避免课题承担单位少走弯路,也使中介机构更多地参与到事前事中的跟踪服务中来。
6.完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对于课题一般是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笔者认为可以增加检查和监督的力度,比如,不定期地对课题承担单位的财务核算及管理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或者请中介机构进行中期审计,对于检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课题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终止科技经费的拨付或将已拨付的经费回收。
另外,加强对课题承担单位的年度决算报告的审核,使年度决算报告不再流于形式。
(二)课题承担单位的改进措施
1.课题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应加强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
科技经费的核算与管理,均应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来操作,因此,课题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应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充分掌握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核算要求。
2.预算的编制应科学合理。
编制预算,应在认真学习理解经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课题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对研发任务的支出进行科学合理测算。
预算的编制决不是个人或个别部门的事,应由各个部门(比如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分工合作,多方沟通,多次讨论,最终完成预算的编制。
财务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发挥相应的审核作用。
3.制定规范统一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参照国家有关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规范统一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以制度对承担课题的部门和进行经费核算的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加以规范和约束。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并严格执行。
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有效预防课题经费的挤占挪用,对于不属于本课题的支出、不能在课题经费中列支的项目绝不允许由课题经费来开支。
5.加强财务部门与技术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单位财务部门与技术部门应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技术部门对单位研发部门承担的各个科技计划课题进行管理,财务部门对国家拨款及单位的自筹经费进行核算;由于技术部门专业技术性强,应及时提供财务部门项目的相关信息,还要对各个项目的经费开支是否合理进行监督和审批;财务部门可依据技术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按项目建立各明细辅助账进行经费核算,对研发部门报销的原始单据进行财务方面地审核、记账。
6.不断完善科技经费核算的财务体系,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进行核算,应按预算书中科研经费的预算明细进行研发支出科目及明细科目设置,在财务系统中对课题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或在财务系统中设辅助账进行核算。
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三、结语
科技工作日益为全社会所瞩目,科技投入的效益问题也日益为科技界、甚至全社会所关注。
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重视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的核算与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的要求和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合理和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7.7.
[2]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2011.9.
[3]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6.9.
[4]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问答.2009.2.
[5]财政部,科技部,总装备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