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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预算规范

辽宁省农村公路利用地方预算

内专项资金(国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辽宁省农村公路利用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农村公路网项目)竣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辽宁省档案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网项目档案是指农村公路网项目(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从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材料。

  第三条档案验收是农村公路网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市农村公路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提供服务”的要求,做到项目开工时及时填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项目建设期间进行执法检查和业务指导,工程竣工后同步进行验收。

档案验收专业组应吸收省、市交通管理单位的档案部门参加。

  第四条根据《辽宁省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03〕20号),“县(市、郊区)及县(市、郊区)以上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或县(市、郊区)及县(市、郊区)以上政府批准(认可)的机构为农村公路网建设的项目法人”。

农村公路网项目档案必须以项目法人为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项目法人单位保管一套齐全、完整的项目竣工档案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对这部分档案进行检查),不能分级、分散保管。

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在向项目法人单位移交档案后,可自行保管各自单位形成和承办的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把农村公路网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和领导议事日程之中,明确一位项目法人单位领导分管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配备素质较高的档案人员。

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本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物资、财会、宣传等)做好档案的形成积累和竣工文件的编制;由办公室(档案部门)负责整个项目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接收工作;项目办(工程建设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使档案的形成、积累、收集、编制、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处于严密的组织控制之中。

  第六条把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到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之中,在签订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的套数、案卷质量、移交时间,以及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的责任。

  第七条健全工程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坚持“三参加”、“四同时”管理。

即档案部门参加设计项目及工程进度例会等会议;参加单项或阶段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开箱,并形成记录。

项目法人单位下达项目任务同时下达归档要求,检查工程进度同时检查文件形成情况,项目竣工验收同时验收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上报项目评优和有关人员提职考核的同时,档案部门出具专题档案归档证明材料。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三章农村公路网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八条反映与农村公路网工程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原件收集齐全,归入项目档案。

具体范围按《辽宁省农村公路网竣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执行。

需要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必须制成纸质文件。

归档时,应同时保存文件的电子版本、纸质版本。

项目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

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楚,纸张便于长期保管,格式统一。

  ——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红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应用碳素、蓝黑墨水)。

不能有热敏纸。

(凡是易褪色材料——复写纸、热敏纸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清晰的复印件)

  ——复印、打印的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象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

  ——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长期存储的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性光盘。

  第九条农村公路网文件材料按以下分工收集和整理:

  

(一)项目法人单位内部各机构(办公室、项目办、器材物资供应等涉及工程建设的部门)形成和收到的有关项目前期文件、工程管理性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由交通管理部门(项目法人)的各承办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

  

(二)项目设计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勘察、设计文件,并向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三)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四)公路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五)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在工程建设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和整理所承建项目的器材(物资)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六)公路工程文件材料必须按文件形成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整理。

  第四章农村公路网工程文件的编制

  第十条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

组卷应遵循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案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工程真实情况。

案卷内文件材料要求原件齐全、完整,卷内不能有重份文件,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依据项目档案分类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

  

(一)工程前期文件,征地拆迁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文件、承包合同、合同谈判和工程交、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竣工文件、工程决算及审计报告等有关文件材料应分别由交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根据文件材料形成的阶段、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组卷。

  

(二)工程设计文件材料包括地质勘察资料、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等由设计单位按项目、阶段、单位和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三)施工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组卷。

其中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施工日志及中间验收等分别按合同段集中组卷。

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量评定、检查验收记录及监理工作记录按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及不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四)监理文件材料包括监理通知、开(停、复)工令、备忘录、有关会议纪要、施工质量检验分析、合同管理文件、计划进度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工程技术管理文件、工程计量与支付文件、与总监及参建单位的来往函等由监理单位按阶段、问题分类整理组卷。

  (五)财务(含项目器材、物资供应)由财务部门按帐簿、凭证、报表、其他(如工程予决算书和财务分析报告,固定资产清册等)分类组卷。

  (六)音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十一条卷内文件排列

  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一)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二)施工文件材料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施工记录、检测实验、评定、验收顺序排列。

  (三)设备文件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随机图样、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四)竣工图按里程、专业、图号排列。

  第十二条案卷编目

  

(一)页号编写:

卷内文件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位置:

单面在文件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样的页号编在右下角,或标题栏右上方;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的文件,不必重新编写页号,与其他科技文件组成一卷的,应排在卷内文件材料最后,将其作为一份文件填写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可在备注中注明总页数。

各卷之间不连续编写页号。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二)卷内目录

  ——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文件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或图样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全称;无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应自拟标题;

  ——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日期;

  ——页号,应填写每份文件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

  ——备注(需要时填写)。

  卷内目录不编写页号,排列在卷内文件最前。

  (三)备考表

  ——卷内备考表要标明卷内文件的件数、页数、不同载体文件的数量(见示例),说明组卷情况,如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

示例:

文字材料20件,100页,照片10张,附图1张。

  ——备考表不编写页号,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形式。

  (四)案卷的封面和脊背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应包括公路工程的建设年代、项目名称(含地区名)、起止里程、单位工程名称(标段、线段)及文件名称,如属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还应标明结构、部位的名称。

  ——立卷单位,应填写文件组卷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

  ——起止日期,应填写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应依据有关规定填写组卷时划定的保管期限(一般为长期,大中桥为永久);

  ——密级,应根据保密规定填写卷内文件的最高密级;

  ——档号,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工程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填写档案的项目代号、分类号和案卷流水号;案卷脊背,应填写保管期限、档号和案卷题名或关键词。

案卷封面及脊背的档号,暂用铅笔填写,移交后由接收单位统一正式填写。

  第十三条竣工图编制要求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齐,铅笔图不能作为竣工图纸。

  

(一)一般为两套,由建设单位向业主和生产使用单位移交。

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基防护、互通式立交工程、安全设施等的全部施工实际造型和特征(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二)施工图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三)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四)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五)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入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竣工图的更改方法:

  1.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用划改(把需要更改的部位用细实线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划45度斜线,使能看出更改前的情况,然后在更改部位的右上方填注新的数字、文字并注明更改标记);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文件的名称、日期、编号和条款号。

  3.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4.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5.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

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6.一张变更通知单涉及多图的,如果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应将变更通知单复印件附在有关卷册中,或在备考表中说明。

  (六)竣工图的图幅应按GB/T10609•3要求统一折叠。

  折成A4图幅,应向图纸正面折成手风琴式,标题栏露出在右下脚的外面,四边整齐美观,规格一致,不能反折和卷筒。

  (七)竣工图章

  1.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不得代签(和盖章)。

  2.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水性的印台不符合耐久的要求),盖在标题栏附近的空白处(原则上不能盖在背面,大图折装时,将有图章的一角外折)。

  第十四条案卷的装订要求

  

(一)文字材料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装订时靠装订线和下边取齐。

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上的,应予以粘贴补宽,对纸张规格大小差别较大的文件应适当贴补或折叠。

图纸可不装订,但同一项目内应统一,每份需加盖档号章。

档号章内容包括该份文件所在案卷的档号和序号(即在案卷中所在页次)。

底图不折叠,平放在专用底图柜内,大于1号的底图也可卷放装筒。

  

(二)案卷内不应有金属物。

  第十五条卷皮和卷内目录备考表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0)所规定的样式和尺寸执行。

  第五章农村公路网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

  第十六条归档,农村公路网工程档案实行多套制,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时,将系统整理过的一整套文件材料(相关单位保存与自己有关的那套档案)向项目法人单位的“项目办(工程科)”归档。

项目法人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后3个月内,项目法人单位的项目办(工程科)要编制目录清册、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向档案部门移交有关项目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双方履行完备的清点、签字手续。

  第十八条公路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按照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竣工、监理等不同阶段或性质,对移交的全部案卷进行系统整理和排列。

其中施工阶段形成的案卷依据路线方向进行,按照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交叉工程、沿线设施及监理工作的顺序分别进行排列。

按照《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编写科技档案归档目录一式三份。

  第十九条收尾工程和后评价形成的文件材料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第六章农村公路网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和系统。

工程档案(特别是竣工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算完成施工任务,不得进行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档案验收工作的组织。

全省农村公路网档案验收工作由省档案局会同省交通主管单位的档案部门统一协调实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项目所在地的市档案局和交通主管部门)以项目法人为单位进行竣工档案的专项验收,并形成档案验收专项验收报告。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验收的申请。

竣工档案验收可在具备下列条件时,项目法人单位经市档案局向省档案局提出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一)工程已按所批复的设计建成,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能力。

  

(二)编制了工程全套竣工图,基本完成了工程建设全过程档案的收集,分类、组卷、编号的系统化整理及归档工作。

  (三)编制了工程档案工作情况说明和工程档案的分类目录和案卷目录。

  (四)申请报告的内容:

工程概况及档案管理概况;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的情况;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评价;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档案在施工、试运行中的作用;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验收程序。

接到验收申请后,由省档案局会同省交通主管单位组织由工程所在地的市档案局和交通主管部门组成档案专项验收组,召开档案专项验收会。

同时邀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一)听取工程建设和工程档案管理的过程和现状。

  

(二)抽查工程档案及档案保管情况。

  (三)实地察看工程现场。

  (四)验收组对工程档案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五)形成对工程档案的验收意见。

  工程档案的验收,应根据《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对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做出评价。

  第二十四条凡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组提请项目法人单位于项目验收前限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安排档案复查工作。

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不予通过。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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