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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荡漾北岸周边及东方国际AB标等地绿化养护项目

南荡漾北岸周边及东方国际A、B标等地绿化养护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

吴兴财采确临[2017]1167号)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欧邦采字2017029

项目名称:

南荡漾北岸周边及东方国际A、B标等地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单位:

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

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7月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

第二章招标需求……………………………………………………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8

一、总则………………………………………………9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1

四、开标…………………………………………………15

五、评标…………………………………………………16

六、定标…………………………………………………17

七、合同授予……………………………………………18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2

第六章投标格式与附件…………………………………………29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的吴兴财采确临[2017]1167号,现就南荡漾北岸周边及东方国际A、B标等地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欧邦采字2017029

2、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项目名称

养护面积(M2)

服务期

预算金额

(万元/年)

1

南荡漾北岸周边及东方国际A、B标等地绿化养护项目

111000

2年

72.15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

具有承接园林工程施工、养护能力的施工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且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有承接过招标项目估算价(700000元及以上)公开招标的绿化养护工程1项【必须提供有效施工合同或审计报告(须体现项目总价)】;

2、项目负责人资质:

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

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

00-11:

30下午:

14:

00-17:

00。

2、发售地点: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蜀山路6号(胜隆加油站后面)三楼】;

3、售价: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一份);

6、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参考样式可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原件1份);

7、投标保证金已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注: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

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代理机构负责接受报名和出售标书。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认定,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并认定,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原件核查,资格文件原件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日)(即2017年8月22日下午16:

00时前)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六、投标保证金14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3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注:

1、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帐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填写,包括括号中的文字。

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确保银行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欧邦采字2017029)。

未准确体现项目编号或保证金缴纳数额不正确或缴纳凭证上体现项目中文名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查询电话:

、2559507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3日14:

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23日14:

30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

十、业务咨询:

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联系人:

小邓

联系电话: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小高

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采购单位名称:

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二、养护期:

本次招标服务年限为两年(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止,期限为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招标范围:

序号

养护范围

养护面积(m2)

养护标准

1

南荡漾北岸周边景观绿化(30000m2),东方国际A、B标景观绿化(40000m2),潘季驯纪念园景观绿化(14000m2),西山路与吴兴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景观绿化(16000m2),南太湖科技民防中心景观绿化(11000m2)

111000

注:

1上表中的招标范围及养护面积为暂定量,实际养护范围以招标人最终移交的范围为准,实际养护面积按实计算。

2本次招标区域内的行道树也纳入养护范围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3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招标,实际养护面积按实结算。

招标工程量是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认可的,按招标人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

四、质量标准:

1要求养护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11)、《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国家现行有关的规范标准相对应的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要求和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考核管理要求。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绿地养护标准,精心组织养管,确保养管质量。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

六、考核标准:

1、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养护标准和协议权责精心组织养护管理,发包人实行每日一巡查,每月二考核(一次明考核,一次暗考核)的巡查考核百分机制。

85分及以上为优,不扣罚不奖励;80-85分为良,每少一分扣罚当月养护款一千元,累计扣罚;70-79分为合格,每少一分扣罚当月养护款二千元,累计扣罚;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罚当月养护款五万元。

一年内月度考核三次及以上70分以下的情形,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约(以上分级扣罚实行累加制)。

2、半年养护考核平均分85分及以上全额领取半年养护经费;半年养护考核平均分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罚五千元,累计扣罚;半年养护考核平均分8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罚一万元,累计扣罚;半年考核平均分70分以下,直接扣罚半年养护款50%并解除合约。

(以上分级扣罚实行累加制)。

七、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专职负责安全。

2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项目所有养护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事宜(如工伤保险等)。

3承包人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修剪、浇水、除草、保洁等养护工作时的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养护工作时的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保障人员出行安全畅通的保证措施,做好养护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和电源电线安全保护措施,并对养护工程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

承包人在养护期间,若发生与本养护管理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和治安纠纷事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养护工作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责任事故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4养管期间承包人应做好抗灾减灾应急预案,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台风)、洪水、雷电、冰冻、旱、雪等造成工程损害,承包人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

5养管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配置,合理安排劳动力,未详之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它

1、本项目养护作业所必须的机械(绿篱机、草坪机、割灌机、喷药机、水泵等)、人工及工具材料(修枝剪、手锯、支撑桩、遮荫网、铅丝、警示桩等)承包方必须满足日常需要。

日常工作每天不少于10名技术工人,台风、洪水或冰雪等灾害天气,承包方确保不少于18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进场。

2、承包单位负责处理养护管理范围内由湖州市12345阳光热线、市民来人来电来信、数字城管、媒体、上级部门等所反映的问题。

遇重大活动和节日、市民和上级的要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养护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做好积极响应工作,如不服从招标方统一调度指挥的,招标方有权安排其它人员实施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在养护费中扣除。

3、主要工种的技术人员及养护机械配备要求:

3.1园林绿化工:

园林绿化修剪整形要求高,技术性强,园林养护企业应配备数名具有修剪经验丰富并能熟练修剪乔、灌木的中级以上绿化工、中级以上草坪工。

中标后的人员必须持证到发包人处备案,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派驻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4、每年9月30日之前完成草坪覆播黑麦草籽一次,10月30日前黑麦草籽发芽率达到85%以上。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南荡漾北岸周边及东方国际A、B标等地绿化养护项目

2

养护内容:

养护范围内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日常养护及景观、园路等设施维护保洁等工作。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3800元)向中标单位收取。

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4000元整。

5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8月14日下午16:

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更正公告或书面形式发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6

采购预算:

人民币72.15万元/年,两年合同期预算144.3万元。

7

投标文件组成:

“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与“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3份;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可合并装订,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

8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3日14:

30时(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9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3日14:

30时整,逾期作自动放弃;

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10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附后

11

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于5个工作日内发布,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

12

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无疑义后,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3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由代理公司通知交易中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区财政局通知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4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15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按合同总金额的10%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7

付款方式:

养护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根据甲方每月考核分数分级发放(凭有效发票)。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天

19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南荡漾北岸周边及东方国际A、B标等地绿化养护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采购预算:

见前附表6。

(三)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和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六)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

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8月14日16:

00时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五部份组成。

1、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6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4)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5)企业业绩(提供有效施工合同。

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已交凭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资格认定由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2、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3)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文件:

1)服务承诺和措施(含现场响应时间);

2)企业业绩(附表,原件备查);

3)投标声明书;

4)公司实力、规模描述;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附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6.5元/平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含拟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金、包装及运输、保险、检测验收、调试及交付使用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投标人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

4、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

5、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7、投标人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电汇或网银

3、中标通知书须第一时间备案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区财政局通知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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