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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民论坛新媒体期间的舆论法则思索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

主流媒体要发挥“稳压功能”

——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法则思考之一

范正伟

2012年02月27日00:

0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若不是媒体的及时报道,焦三牛恐怕还在“蒙冤”。

“1989年出生,2011年7月工作,2012年1月副县,牛呀!

”当这名清华毕业生的正常提拔,遭遇“腐败想象”的舆论包围时,人民日报以《三问焦三牛》澄清事实真相,阻截了各种谣言的弥漫,维护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力。

  由此思考一个问题,在新的舆论传播格局下,传统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当如何定位,作为空间又在哪里?

  毫无疑问,新兴媒体和自媒体的兴起,加速了信息流动,丰富了公众表达,但也带来了信息碎片化、表达情绪化等问题。

浩如烟海的信息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泡沫,结果就是鱼龙混杂、真伪难辨;众声喧哗的表达如果不经过理性沉淀,很可能变成人云亦云、三人成虎。

这些年来,诸如“金庸去世”、“滴血食物传播艾滋病”等虚假新闻,类似网络炫富、炒作三俗等不良风气,不仅耗费了不菲的社会成本,也影响着一些地方的稳定和谐。

  越是真伪难辨,人们越希望获得真实权威的解读;越是众声喧哗,主流媒体越有责任发出鲜明声音。

一项调查表明,在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后,70%的人会再利用传统媒体验证所获信息的准确性。

在此背景下,如果主流媒体只是跟在网络信息后面跑,满足于在网上找选题素材,丧失了去伪存真的专业能力,沉迷于取悦迎合的自我定位,不啻对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放弃。

  更重要的是,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主流媒体的作用不仅是传播信息,更有着强大的社会政治功能。

这就要求主流媒体“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既要当时代变迁的风向标,又要做社会舆论的稳定器。

事实上,汶川大地震中,正是主流媒体的及时公开报道,凝聚起万众一心的抗震救灾精神;“7·23”动车事故后,关于遇难人数的传言不断,正是主流媒体真实客观回应公众关切,才使得真相得以还原、谣言迅速平息。

  今天,身处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面对多元多样多变的舆论场,主流媒体的“稳压功能”尤为重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主流媒体要时刻铭记“角色意识”,提供优质信息,而不是粗鄙媚俗;传播事实真相,而不是夸张炒作;彰显主流价值,而不是割裂社会共识;倡导社会互信,而不是放大对立误解;引导社会舆论,而不是迎合偏激情绪。

换言之,主流媒体只有以敏锐的新闻触觉,对处于青萍之末的舆情保持敏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可能引发误解的事件主动回应;以积极的建设性思维,通过舆论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消解网络传播中的“偏激共振”,破除焦虑情绪下的“谣言法则”,驱散心理逻辑上的“腐败猜想”,化解媒体竞争时代的“眼球情结”。

  一切传播关系都反映着社会关系,主流媒体更是维系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一环。

小平同志强调,“要使我们党的报刊成为全国安定团结的思想上的中心”。

面对纷繁复杂的改革发展环境,主流媒体要以更大的责任担当,做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压器”,疏导社会情绪的“整流器”,化解社会矛盾的“安全阀”。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

如何消除“偏激共振”

——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法则思考之二

吴焰

2012年02月28日00:

0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当“官二代”的身份标签被证为“莫须有”,药家鑫之案成为社会反思的一个痛点。

无数人追问:

为什么当初理性的分析无人理睬,诸如家庭背景的各种揣测却受人热捧?

为什么最初自信满满的“舆论正义”,却演变为伤及无辜的“舆论乱象”?

  这起事件也把新媒体时代的舆论课题放在我们面前:

如何消除越来越多的“偏激共振”,实现舆论场上的“理性共鸣”?

  传播学研究发现,身处舆论场的个体容易有这样的倾向:

部分人较为偏激的观点,在交流互动中不断强化,甚至走向极端,变为群体极化中负面观点的集体宣泄,从而形成与“沉默的螺旋”相对应的“偏激共振”现象。

  这种现象,在新媒体类聚化特征与网民年轻化倾向的共同作用下,更容易被诱发并加剧。

网络环境的人以群分,跟帖留言的相互激荡,“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个性表达,往往会使“偏激共振”集聚了频率、增强了振幅,进而也放大了破坏力。

  按说,“发点牢骚”并非洪水猛兽,有点“偏激”、带点“情绪”,也不必大惊小怪。

不过,当“五道杠少年”只因喜欢读党报、看新闻联播就引来众多网民人肉搜索、恶搞揶讽;一些“粉丝”容不得自己的偶像受半点委屈,而向批评者集体谩骂、泼污“黑人”,这样的“偏激共振”显然逾越了道德的底线,向“网络暴力”演化。

而在“年轻干部提拔必有背景、宝马撞人定是为富不仁”的标签化指向下,这种不求真相、只求“需要的真相”,然后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很可能变成一种“多数人的暴政”,对社会的和谐互信与稳定造成伤害。

  分析多数“偏激共振”事件,那些非理性、极端化的表达之所以引来共鸣,既有认知的原因,更有情绪的驱动。

快速变化的外部世界与呼啸而来的海量信息,往往让人们产生强烈的不确定感,对于信息蜻蜓点水的快读与不求甚解的误读,极易让人得出以偏概全的判断。

另一方面,焦虑、迷茫、同情弱者、怀疑社会……社会转型期的这些典型社会情绪,也驱使着一些人以先入为主的立场,“选择性相信或不信”,不加分辨地对一些偏激观点推波助澜。

  这也启示我们,消除“偏激共振”,固然有赖于相关部门在增强公信、保障民生方面做得更好,让人们的幸福感更多、焦虑感更少;作为传统媒体和网络把关人,面对众声喧哗的舆论场,同样不应弃守自己的责任和担当。

  试想,假如在针对大型化工项目的汹涌质疑中,我们的权威媒体能及时介绍国外类似工程的安全性,澄清公众的误解和恐慌;设若在类似药家鑫案的一边倒众议前,主流媒体能深入采访相关知情者、当事人,防止某些人制造放大冲突对立、误导公众;如果报道“八毛门”的众多媒体中,能有人及时冷静地核实,向当事的另一方了解情况,而不是偏听偏信一方之言,又如何会诱发那么多极端情绪,造成医患双方那么多不必要的伤害?

  从物理学的角度讲,消除共振的最有效方式便是错开振动频率。

这一原理对媒体舆论引导颇有启发。

主流媒体若能做网络舆论的冷却器和分流器,主动提供“多维的视角”,全面呈现“复杂的真实”,让固执的偏见不致膨胀;巧妙铺设“导流明渠”,注重公众心理抚慰,对宣泄的情绪进行“整流”;用心倾听“沉没的声音”,将“沉默的螺旋”有效激活,“偏激共振”的概率就会少一点,理性平和的声音就会多一些。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

怎样破除“谣言法则”

——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法则思考之三

詹勇

2012年02月29日06:

4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日前,网上一度盛传的“江苏地震”、“河北保定出现非典变异病毒”等消息,相继被证实为谣言。

发人深思的是,这些谣言尽管事后看起来“假得不能再假”,依然有着可观的网上转发量,甚至在个别媒体添油加醋的报道下导致恐慌。

这样的情形,不免令人想起去年“碘盐防辐射”谣言被极度放大后所掀起的食盐抢购风波。

  如果把观察的视野再打开一些,更会发现,在新媒体时代的社会化网络中,谣言的生成、传播与消失,远非“不攻自破”那么简单,也不是一句“止于智者”所能立马解决。

在网络谣言“超音速翱翔”的背后,存在着深层的“谣言法则”,这既拷问着公众的理性,更考验着媒体的作为。

  电影《让子弹飞》里有这样的台词:

人们不愿意相信一个土匪的名字叫牧之,人们更愿意相信叫麻子,人们特别愿意相信,他的脸上应该长着麻子。

正如学者指出的,一些谣言之所以逃过了人们的常理辨别系统,是因为它们与我们已经相信或愿意相信的事情合拍。

群体的焦虑感越强,谣言越容易传播开来,“成功的谣言”往往正是利用和强化了这种焦虑情绪。

  从这个意义上说,食盐抢购风波凸显了公众对核辐射危害的恐慌,深圳“八毛门”事件反映了对医患矛盾的纠结,红十字会“发文索捐”谣言不胫而走表达了对慈善机构信息透明的渴望。

这反过来恰恰说明,谣言一旦与现实问题、社会焦虑“剪不断理还乱”,媒体破解谣言便升级为一场更为艰难的博弈,呈现着事实真相和信息交流目的之间的曲折较量。

  看看社会学家的传播公式:

信息越模糊不清,在公众心目中越重要,流言便传播得越快。

这说明媒体的信息要更快更清晰,才能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

听听心理学家的深刻警告:

如果我们听到的谣言给事实做出了一个符合我们日常经验的解释,我们便愿意相信并传播它。

这要求媒体的声音要更有说服力,才能越过谣言占据舆论制高点。

  由此看来,破除“谣言法则”,媒体首先要当好“检测仪”,善于明辨是非真伪、剖析机理成因,对深层问题心里有数,不被情绪和偏见所裹挟甚至沦为谣言“推手”。

也要当好“定位仪”,在众说纷纭、人心惶惶之际敢于站出来,推动和配合有关方面及时提供真实、客观、权威的信息,让公众心里有底。

还要当好“导航仪”,纾解公众焦虑,正视现实问题,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在加强信息服务中开展思想教育,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引导各方面群众共同前进。

  谣言也是一面媒体之镜,既照出面对“国税总局47号文件”不少媒体集体“自摆乌龙”的教训,也折射出水污染问题之下各类媒体进行科普、解疑释惑,成功化解矿泉水抢购危机等经验。

其间的经验和教训充分说明,在新媒体时代,虽然人人都有麦克风,但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手中的麦克风是“金麦克风”,不仅音量大、功能强,而且受众多、传播广。

在新形势下,媒体怎样用好手中的话语权,以媒体理性涵养公众理性,以媒体责任激发公民责任,不仅事关媒体自身发展,也影响着社会的文明进步。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

如何驱散“腐败猜想”

——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法则思考之四

唐宋

2012年03月01日00:

0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进入新媒体时代,言论闸口日渐拓宽,信息来源变多变杂,各种真真假假的传言、猜想裹挟在信息洪流中泥沙俱下,令舆论场的复杂性骤然增加,也给舆论引导增添了难度。

  年少轻狂者打伤他人,父母到医院探视致歉,“八成是仗势欺人给对方施加压力”;公职人员非正常死亡,总能引发不少人的围观——“看哪,又一个贪官自寻短见了”。

这种并无根据的揣测甚至推而广之,变成一些人对某些特定群体的预判:

“不查孔繁森、一查王宝森”,“品质好的人肯定没法在那里边混”……

  在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但又不足以完全赢得公众信任的转型期,人们的一些猜测想象由于不时得到“印证”而加深,逐渐固化为条件反射式的成见。

如果这种成见不断生长蔓延,理应融洽的社会关系便有被割裂和极化的危险。

这样的情势下,媒体应该怎样作为,才能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

  驱散“腐败猜想”,绝非埋起头来当鸵鸟,无视客观存在的腐败现象。

恰恰相反,只有充分正视这一现象,才能恪守新闻媒体客观公正的立场,才能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团结更多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有人担心,媒体曝光的贪官,会不会让人产生“腐败越来越严重”的印象,会不会影响党的形象,消解社会信心?

这些担心虽有一定道理,但事实证明,那种捂着盖着怕揭短的心理,只会令群众失望。

在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今天,舆论监督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事实是,在公众、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的合力作为之下,一些腐败官员被绳之以法,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地报道郑筱萸、赖昌星等大案要案,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表明了我们党“有腐必反”的决心。

  人们对腐败的印象,大体源于两个方面:

一是本人或身边人的亲身经历,切身感受;二是新闻媒体“重构情境”传递的信息。

媒体分寸把握得好,有利于达成反腐共识、遏制腐败现象、增强反腐信心。

相反,如果过分渲染阴暗面,甚至炒作“日记”、“情人”等腐败细节,就不可避免地加剧公众的焦虑情绪,激发更多“腐败猜想”,让人产生“越反越腐”“无力回天”的错觉。

这提醒我们,在报道敏感度很高的反腐新闻时,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把严肃的反腐新闻变成八卦新闻、娱乐新闻;不能为了迎合猎奇心理,把反腐报道情色化,以耸人听闻的手法满足低级趣味;更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和传播虚假新闻。

  在这一点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制定的“法律打击、预防控制、教育绝缘”三管齐下的反腐战略可资借鉴。

一方面,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要以客观理性充分的报道揭露腐败激浊扬清;另一方面,媒体一定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传播的社会效果,拿捏好报道的分寸。

只有这样,才能消减和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凝聚起“与腐败斗争到底”的共识和力量。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

化解媒体“眼球情结”

——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法则思考之五

陈家兴

2012年03月02日00:

0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

  一则“鲁迅作品大撤退”的不实消息,一度引起媒体广泛转载和热议。

传播学研究者追根溯源后发现,媒体“标题党”们在一条网络小帖基础上的几度“创作”,是这则“乌龙”新闻风行一时的关键。

而“标题党”乐此不疲的背后,是少数媒体刻意吸引眼球的“营销心理”。

  我们今天所处的新媒体时代,堪称信息爆炸的时代。

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早已告别“被灌输”,而是“自由猎取”。

当每天海量的信息扑面而来时,受众就开始变得“挑挑拣拣”了。

斯坦福大学等曾经利用眼球跟踪技术和录像设备,对网民的新闻阅读行为进行研究。

结果发现,79%的读者在阅读网络新闻时,属于典型的“浮光掠影”型。

  在这样的背景下,“三秒钟原则”近乎残酷地起着作用:

如果一条新闻在三秒钟之内不能吸引注意,新闻就会从受众眼前溜走,所花费的编采功夫等同白费。

对于媒体来说,谁抓住了眼球谁就赢得了生存的基础,求关注、求影响并没有错。

然而这并不是说,媒体就要被受众的“眼球”所左右。

如果媒体都染上“眼球情结”,唯“眼球”是从,舆论生态就会在人为的“拔苗助长”和“乱砍滥伐”中不断被破坏。

  “8毛钱治好10万元的病”、“产妇疑因少送红包肛门被缝”、“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这样的新闻曾经紧紧抓住了社会的眼球,引起强烈关注。

尽管它们最后都被查证为不实,但医院、执法人员等受到公众的强烈质疑,他们的形象和公信力受到较大损害,社会对他们的负向舆论情绪也已形成。

在舆论学的“首因效应”作用下,事后的更正往往难以修复人们此前业已形成的观念和印象。

  如果说这些新闻事件的背后,是一些媒体在“眼球情结”作用下急于“抢”新闻,省略了深入核实、多方求证、请教专家等基本的新闻功课,是因“急”而“听风就是雨”。

那么,还有一些新闻事件则是某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而有意为之,实因追求“轰动效应”而不择手段。

  2009年全国热议的“偷窥强奸罪”即是如此。

成都一家媒体有意忽略“两次入室欲行性侵犯并与女方抓扯”情节,以“爬树偷窥女邻居,男子被判强奸罪”为题报道新闻,引起全国轰动。

事实上,判强奸罪的依据是上述情节而非“偷窥”,当地其他媒体也并未遗漏这一情节,然而当时的许多报纸和网站同样在“眼球情结”作用下,只转载“偷窥强奸”新闻而不采用其他媒体真实报道。

一时间,在诸多受众心目中留下了对法官、法院乃至法治的严重不良印象。

  媒体的影响不可低估,在网络时代,尤其如此。

一条新闻,一个观点,一处看似不起眼的新闻细节,只要切中大众关切,就可能迅速形成强大声势和影响,从而促使一些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的进步。

但如果滥用舆论法则,甚至违反新闻传播规律,则可能对公众和社会造成较大伤害和损失。

受众越是变得“浮光掠影”,媒体从业者越不能“捕风捉影”、“哗众取宠”,越是要坚持新闻专业守则,不轻信、不盲从,清醒、理性、冷静、踏踏实实做新闻。

一再地“忽悠”受众,媒体难免被受众抛弃,失去立身之本。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

善用网络“水波效应”

——新媒体时代的舆论法则思考之六

张铁

  一条“道德不曾跑路,良心仍在心中”的微博,转发超过21万次,在2011年“十大转发微博”中位居第五;QQ推出“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活动,超过600万网友在QQ签名档中点亮爱心……

  这样的力量,与其说是一个原点的激发,不如说是无数传播者聚集的合力。

在“前网络时代”,媒体传播是一对多,而在新媒体时代,传播更是多对多。

众声交汇的舆论场里,一些声音会在多点传播中不断向外辐射,如同池塘中的水波,越传越远,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水波效应”,能量巨大。

以微博为例,一个人拥有1万粉丝,每个粉丝再有100个关注者,仅仅两次传播,影响就能达到百万量级。

而仅仅新浪网的微博账号,就已经超过3亿,更何况还有各种博客、论坛、社交网站等等。

每个账号都是一个自媒体,发布信息、传递观点,产生惊人的叠加效果。

  水波效应固然可能作用于夺人眼球的事件、偏激极端的观点,但同样可以传递主流的价值、理性的思考、积极的声音。

“免费午餐”就是从一个质朴的善念开始,在140字的转发中传递与扩散,“3元加3元”的同频共振,掀起一层层爱的涟漪,为无数山区孩子奉上热腾腾的饭菜,也写就水波效应的经典案例。

  能搅动舆论场“一池春水”的,往往触动了人们最深沉的情感、承载着公众最渴望的声音。

失去双腿,“板凳妈妈”却以板凳为支架,照顾了130多个孤残儿童;大雨倾盆,“最美女孩”不顾自己被淋湿,为乞讨者撑起一把伞……物质潮流冲刷之下,道德良知拷问之中,还有什么能像人性之善那样能产生最广泛共鸣?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诉诸人类普遍情感、诉诸时代共同感受的网帖,能够赢得最多的评论和转发,取得最好的传播效果。

  水波传得更远,也有赖传播方式助力。

如果不能聚拢680万粉丝,郭明义难以把善念辐射向最广大人群;如果没有微博、团购等新手段,“聚蕉行动”也不能把滞销的香蕉售往全国。

魔弹式的“我说你听”,只是被动传播;而散弹式的“大家都在说”,则是主动传播。

自媒体能“选择性关注”,只有与受众契合,才能得到波峰加波峰的强劲效应。

  对于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能否用好水波效应,考验着传播能力,体现着引导水平。

一方面,需要主动设置议程,找到“共鸣点事件”、“公约数观点”,发现那些体现时代精神、社会风尚的人物与事件。

而从骑三轮车捡垃圾助学的白芳礼老人,到单手托举救下跳楼女子的消防战士,他们从未远离我们的生活。

另一方面,也需要探求传播规律,找到“共振频率”、“相通波段”。

如果只是以“要”字打头,以“应该”领跑,投入舆论的石子非但不能激荡波纹,更容易让人反感、招致抵触。

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正是新闻舆论工作重要的时代考题。

  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能是舆论水面上漾起的一圈涟漪。

即便手握“金话筒”,媒体也需要让自己的声音不断传递,才能成为舆论的领唱,也才能更好地“引导人民思想、培育社会风尚”。

而这,也正是主流媒体的价值所系、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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