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980778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5.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docx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最终

一、工作任务

应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结合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确保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不得少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健全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实行永久保护。

(一)落实基本农田地块

课题组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进行实地调查,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片(块)编号以及承包责任人、承包农户数、承包时间、地块权属等。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及保护台帐

课题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应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健全保护台帐,夯实基本农田电子政务管理基础。

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健全台帐,加强基本农田图、表、册管理。

课题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对每一宗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涉及的保护责任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交由乡(镇)政府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

农业部门要建立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包括耕地和土壤类型、标准耕作制度、立地条件、土壤养分状况、耕地力登记、污染状况等。

(三)设立统一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按《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07】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每一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应设立标志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应增设标志牌。

一定规模以上及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也应设立标志牌或界桩。

课题组在外业调查过程中,结合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及现状确定标志牌的位置,并在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上标记出标志牌的位置。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基本农田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文件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逐步将基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责任,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课题组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逐步实现与自治区区域内的数据库联网互通,数据共享。

二、技术流程

(一)工作准备

1、资料收集

收集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齐全、实时,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县、乡(镇)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说明和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3)基本农田划定资料

图件资料:

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县级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

表册资料:

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台帐等表册。

数据库资料: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数据库。

文字资料:

基本农田划定的相关文字资料。

(4)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建设项目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用地审批资料及基本农田补划资料;农用地分等定级资料;涉及基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农用地产出资料等。

2、分析与核实

(1)按照“由下至上”的原则分解指标、确定指标,为确保基本农田指标下达的合理性、科学性,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分别以村、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耕地面积作为分解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依据;以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县级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准,逐级分解各乡镇、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按照“由上到下”的原则形成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以二调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确定的边界,编制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

以二调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村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确定的边界,逐地块(图斑)落实基本农田,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作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3)外业调查核实

课题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拟调出、调入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拟调出、调入基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地类、质量等级等现状信息并以基本农田图斑为工作单元,开展外业调查,落实保护责任。

课题组在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下,对村各小组的基本农田保护图块进行实地勘察,并调查落实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片(块)编号以及承包责任人、承包农户数、承包时间、地块权属等。

并在各乡(镇)农经站收集农用地产出资料等。

3、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

(1)划定方案的编制

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课题组共同编制。

包括:

a)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包括:

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划定的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评价信息等);涉及划定的相关图件;划定前、后的基本农田汇总表等。

b)相关附件

包括:

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审批资料与有关成果;跨市、县(区)补划基本农田的,应提供调出、调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他必要附件等。

(2)划定方案论证

对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征求村民意见,取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

经反复协调仍有异议的,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定。

(二)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会同县级农业局依照经审批通过的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根据划定的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指导课题组开展划定工作。

同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基本农田相关资料,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

(三)划定成果的验收与上报

1、验收方式

基本农田划定验收采取内业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经批准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对划入地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

2、验收程序

(1)县级自验、地(州)级初验

基本农田划定验收按照县级自验、地(州)级初验、自治区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

县级对划定成果进行全面自验后向地(州)级提出验收申请。

地(州)级组织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初验,按照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检查符合要求的,地(州)级向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按照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查。

(2)自治区验收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验收。

(3)国土资源部复核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自治区审核后,由自治区统一将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复核。

复核的重点内容是,以县为单位具体核实是否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图件,划定地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图数地一致等。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农业部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对复核、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给自治区,由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负责督促整改。

(4)自治区确认

经国土资部复核认定各项成果符合要求且经自治区审核通过的,由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验收确认函。

基本农田图表册、数据库、标志牌等其他成果不规范的,要求整改完善后再核发验收确认函。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基本农田数量未达到保护任务、质量与上一轮划定基本农田相比明显降低、划定基本农田地类不符合要求的,认定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不合格,责成有关县(市)整改纠正后重新申报验收。

3、成果报备

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自治区验收确认后,各地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地(州)、自治区、国家五级备案。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

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自治区;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具体报备方式和要求依据自治区国土主管部门通知。

在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

报备到国土资源部的信息,由自治区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技术要求

(一)调整划定要求

1、调出要求

(1)应调出的基本农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的基本农田。

(2)可调出的基本农田

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可以调出。

但现状基本农田中,1999年以前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技术规定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园地、高产人工草地、精养鱼塘等,以及1999年以后,因农业结构调整原因(生态退耕除外)由耕地变为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生产用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可调整地类可继续作为基本农田予以保护。

低等别、质量较差、严重沙化、盐渍化不宜农作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因自然灾害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严重损毁、污染的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2、调入要求

新调入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应为耕地并满足以下要求:

(1)应当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2)优先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水浇地等高等别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等。

(3)禁止调入基本农田的耕地

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规划期内预期开发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水域、预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预期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等;规划期内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

(二)基本农田片(块)边界确定

依据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分区布局,确定基本农田片(块)边界。

其边界尽可能利用明显的线状地物或河流、山脊、林带等自然、人工地物界线,兼顾行政、权属界线。

(三)基本农田编号

基本农田按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和基本农田图斑进行编号,其中: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为“12位行政村代码+4位保护片(块)号”组成,基本农田图斑编号为“16位保护片(块)编号+4位基本农田图斑号”组成。

(四)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落实

将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签订或更新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以行政村为单位包括下列内容:

村组、四至范围、基本农田责任面积、所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质量等级、保护责任起始时间等,并加盖村公章,保护责任面积汇总数应等于该行政村基本农田面积汇总数。

(五)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设立

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

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保护片(块)号、保护起始日期、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标识和标志牌的设立和维护。

基本农田发生变动的地块,应及时设立或更新标志牌。

(六)基本农田增划

基本农田的增划以县为单位进行,增划的基本农田应满足基本农田的划定要求,纳入基本农田统一管理。

(七)图件编制

1、编制内容

基本农田图件包括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

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是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与编码,加注基本农田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的信息。

2、编制方法和要求

(1)编制方法

利用GIS技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中,逐图斑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边界、加注编号、经图面整饰,直接生成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分布图。

(2)编制要求

a)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比例尺应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形成的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相一致。

b)基本农田图斑边界坐标串应与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坐标串一致,特殊情况分割图斑的情况除外。

c)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界线用红色实线表示,并加注保护片(块)编号。

d)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注记形式为JA,J表示基本农田,A表示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

e)基本农田图件中,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占用地块、基本农田补划地块应分别赋色。

f)图廓内外整饰要素包括:

图名、图幅号、指北针、比例尺、图例、数学基础、编制时间、编制单位等。

g)标准分幅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名标注“基本农田保护图”和“图幅号”(“图幅号”注在下面);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的图名标注“xx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名标注:

“xx县基本农田分布图”。

h)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的图幅右下角注明数学基础、编制时间,图幅左下角注明编制单位;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分布图的图幅右下角注明编制单位和编制时间。

(八)数据库建设

1、基本内容

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

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的规范要求。

2、属性表结构

基本农田数据库属性表结构见《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一2009)。

(九)数据汇总与表册编制

1、统计汇总

(1)面积统计

在完成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基本农田的面积、地类等信息进行统计。

(2)逐级汇总

基本农田面积按村级—乡级—县级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

2、表册编制

编制县、乡、村三级基本农田统计汇总表,并加盖各级人民政府公章。

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帐、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表格依规范要求编制。

(十)成果内容及要求

1、成果内容

(1)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成果

a)基本农田数据库。

b)基本农田表册:

基本农田统计表、汇总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基本农田变化台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帐、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汇总表等。

c)基本农田保护图件:

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镇)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d)文字成果:

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相关文字资料等。

e)其他成果: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标志等。

2、成果要求

a)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依法、合规,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

b)采用的资料真实、合法、实时。

c)成果规范、齐全。

d)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内容完整;各类要素弄全;属性结构正确,拓扑关系正确。

e)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比例尺选取符合要求,图内外要素齐全,图面清晰可读;图外整饰完整、规范。

f)各类表格、台帐齐全,编制符合规范;各类表格、台帐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大于或等于上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规划期内增划基本农田核减数不得突破增划基本农田的总量。

g)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保护责任一览表齐全,依照规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

h)涉及调整划定、占用补划基本农田的地块均应进行实地核实。

附表:

表一:

基本农田外业调查表

乡(镇):

行政村:

村负责人:

基本农田编号

等级

涉及组

农户个数

责任起始时间

盐碱化程度

防护林

渠系设施

水源

土地平整度

现状地类

权属

备注

责任人

灌渠

排渠

干渠

支渠

井水

 

 

 

 

 

 

完整

基本

完整

基本

 

 

 

平整

沙包

 

国有

 

 

 

冲沟

 

集体

 

 

 

 

 

 

完整

基本

完整

基本

 

 

 

平整

沙包

 

国有

 

 

 

冲沟

 

集体

 

 

 

 

 

 

完整

基本

完整

基本

 

 

 

平整

沙包

 

国有

 

 

 

冲沟

 

集体

 

 

 

 

 

 

完整

基本

完整

基本

 

 

 

平整

沙包

 

国有

 

 

 

冲沟

 

集体

 

 

 

 

 

 

完整

基本

完整

基本

 

 

 

平整

沙包

 

国有

 

 

 

冲沟

 

集体

资料提供人:

提供单位:

调查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注:

防护林

(一)表示一面有林

 

表二:

基本农田划定平衡表

填表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计量单位:

公顷(0.00)

行政区域

规划基本农田面积

划定前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划定后基本农田

备注

划出基本农田

划入基本农田

名称

代码

小计

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多划基本农田面积

面积

地类构成

面积

地类构成

平均质量等级

面积

地类构成

平均质量等级

面积

地类构成

耕地

其他地类

耕地

其他地类

耕地

其他地类

耕地

其他地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表内关系:

3=4+5;17=6-9+13;17≥4。

注1:

本表以乡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填写,并逐级汇总到县级。

注2:

地类构成一栏中,耕地填至水田、水浇地、旱地面积,其他地类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填至二级类,并在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列出其中的可调整地类面积。

填表单位可根据实际存在的地类,自行展开表项。

注3:

平均质量等级:

指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按照6.2.3计算公式确定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三: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一览表

填表单位:

县(市)乡(镇)计量单位:

公顷(0.00)

序号

行政区域(村)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备注

编号

四至范围

面积

质量等级

涉及组

农户个数

面积

地类构成

村负责人

责任起始时间

组责任人

耕地

其他地类

合计

注1:

地类构成一栏中,耕地填至水田、水浇地、旱地面积,其他地类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填至二级类,并在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列出其中的可调整地类面积。

填表单位可根据实际存在的地类,自行展开表项。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四:

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台账

填表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计量单位:

公顷(0.00)  第   页共    页

行政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编号

年初基本农田

年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变化

原因

变化

日期

年末基本农田

备注

面积

地类构成

占用(减少)基本农田

补划基本农田

名称

代码

耕地

其他地类

面积

地类构成

质量等级

面积

地类构成

质量等级

面积

地类构成

耕地

其他地类

耕地

其他地类

耕地

其他

地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表内关系:

17=4-7+11

注1:

地类构成一栏中,耕地填至水田、水浇地、旱地面积,其他地类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填至二级类,并在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列出其中的可调整地类面积。

填表单位可根据实际存在的地类,自行展开表项。

注2:

变化原因:

指依法批准占用、非法占用、自然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等。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月日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表五:

xx年度基本农田占用(减少)补划一览表

填表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计量单位:

公顷(0.00)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或减少原因)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或认定日期)

基本农田占用(减少)情况

基本农田补划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专升本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