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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

(2006-2015年)

第一章岩溶地区基本概况

一、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岩溶地区是以云贵高原为中心,北起秦岭山脉南麓,南至广西盆地,西至横断山脉,东抵罗霄山脉西侧,跨中国大地貌单元的三级阶梯。

地理坐标为东经98°36′~116°05′,北纬22°01′~33°16′。

本次规划区域范围涉及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广东8省(区、市)的451个县(详见附表1、附图1)。

土地总面积105.45万平方公里,岩溶面积44.99万平方公里,其中石漠化面积12.96万平方公里。

1、地质地貌

碳酸盐岩是岩溶发育的物质基础,根据其矿物、化学成分含量的差异可分为石灰岩、白云岩两种基本类型。

地表水、地下水对可溶岩碳酸盐岩溶蚀破坏、改造形成的地表、地下形态统称岩溶地貌。

根据岩溶发育的特征,岩溶区地貌组合类型可分为:

中高山岩溶山地、岩溶断陷盆地、岩溶高原、岩溶峡谷、峰丛洼地、岩溶槽谷、峰林平原、溶丘洼地(槽谷)、以及局部分布的石林等。

2、气候

岩溶区以湿润多雨的亚热带气候为特征,夏季主要受太平洋东南季风和印度洋西南季风影响,冬季主要受西北利亚冷空气高压影响,形成西北季风和东北季风。

年均气温从西北到东南依次由8~10℃递升到20~22℃;而年均降雨量则依次由700~1000毫米递升到2000~2200毫米。

同时,岩溶区气温和降雨量与海拔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具有明显的山地垂直气候特征。

降雨年内、年际间变化大,导致干旱和内涝频繁发生。

3、土壤

碳酸盐岩风化形成的石灰土,其理化性质有别于地带性的土壤,表现为富钙、偏碱性,有效营养元素供给不足且不平衡,质地偏粘重,有效水分含量偏低。

由于碳酸盐岩成土速率缓慢、土层薄、土层与下伏的刚性岩石直接接触,土壤易侵蚀。

4、水资源

岩溶地区降雨量丰富,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人均拥有水资源量3000~4000立方米/年,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

但由于岩溶区碳酸盐岩的可溶性,形成的含水介质是多孔隙介质,大气降水能迅速渗入地下,入渗系数为0.3~0.6,有的甚至高达0.8。

长期岩溶作用形成了地表、地下双层水文地质结构,使很大一部分随水流失的土壤进入地下,并在地下河中发生沉积,使得水土流失具有隐蔽性。

同时,由于存在较大的地下空间和排水网,地表水系不发育、或发育不完整,多封闭洼地、落水洞和漏斗;没有统一的地下水面,地下水面也常常与地形坡度不一致。

目前,岩溶地下水资源的开采量仅为可开采量的10%左右,正如当地居民所说的“地表水贵如油、地下水滚滚流”。

5、植被

岩溶区植被类型丰富,生物多样性指数高,存在很多只能在富钙偏碱的岩溶环境才能正常生长发育的特有属、种,主要包括有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暖性针叶林、温带暗针叶林、竹林、灌木林、灌木丛和热性草丛草地、热性灌草丛草地、暖性草丛草地、暖性灌草丛草地、低地草地、稀树灌草丛草地和高山草甸。

岩溶植被具有旱生性、石生性和喜钙性的特点,植被覆盖的空间分布受岩溶环境和海拔高度等多方面的制约,植被生产力低,恢复速率相对缓慢。

(二)社会经济状况

1、人口

岩溶地区总人口2.22亿人,其中农业人口1.79亿人,占总人口的80.63%。

少数民族人口4537万人,主要居住有壮族、苗族、瑶族、布依、毛南、彝族、哈尼族、白族、仫佬族、水家族、黎族、满族、回族、侗族等46个民族,分布有4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人口密度为210人/平方公里,相当于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156%。

岩溶地区农村劳动力9649万人,其中富余劳动力超过4000万人(详见附表2)。

2、经济

岩溶地区既是我国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也是典型的“老、少、边、山、穷”地区。

2005年农业生产总值为5513亿元,粮食总产量9397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2547元,相当于当年全国平均水平的78%。

现有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166个,占8省(区、市)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数的67%,占全国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数的28%。

云南、广西与越南、缅甸、老挝等接壤,共有陆地边界线1942公里、海岸线1595公里。

该区域是百色起义、左右江根据地、遵义会议等红色革命老区。

(三)现有土地利用情况

岩溶地区土地面积105.45万平方公里,其中:

耕地面积19.27万平方公里,占18.27%;林地面积53.40万平方公里,占50.64%;牧草地面积5.74万平方公里,占5.45%;未利用土地面积13.29万平方公里,占12.60%;其他土地面积13.75万平方公里,占13.04%(详见附表3)。

岩溶地区人均耕地面积1.3亩,部分石漠化严重地区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5亩。

岩溶地区有限的耕地大多属于旱涝不保收的贫瘠山地,中低产田比重超过70%;有效灌溉耕地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34%;坡耕地比重超过40%,其中25度以上的坡耕旱地占坡耕地面积的25%左右。

二、石漠化现状及危害

(一)石漠化现状

石漠化是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地表植被遭受破坏,造成土壤侵蚀程度严重,基岩大面积裸露,土地退化的表现形式。

岩溶地区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12.96万平方公里,涉及8省(区、市)的451个县。

石漠化是我国岩溶地区当前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呈现以下特点。

1、程度严重。

在石漠化面积中,轻度石漠化面积3.56万平方公里,中度石漠化面积5.91万平方公里,重度石漠化面积3.49万平方公里,分别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7.47%、45.60%、26.93%,中度和重度面积占到石漠化总面积的72.53%。

2、分布集中。

石漠化主要集中分布在黔、滇、桂三省区,三省区石漠化面积分别为3.31、2.88、2.38万平方公里,占石漠化总面积的66.13%;石漠化严重县(指石漠化面积大于300平方公里的县)个数分别为48、37、30个,占石漠化严重县总数169个的68.05%(详见附表3)。

特别集中分布在黔西南、桂西和滇东区域的81个县,面积占到石漠化总面积的53.4%,而土地面积仅为总面积的27.1%。

3、扩展加快。

目前,岩溶地区石漠化面积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据国土部门监测,从1987年到1999年,石漠化面积从9.12万平方公里增加到11.35万平方公里,净增2.23万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1856平方公里,年均增长率1.86%。

最近几年,石漠化土地更以年均2%左右的速度扩展。

(二)石漠化原因分析

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的形成是特殊的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人为因素起主导作用,也是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基本出发点。

1、自然因素

首先,岩溶区碳酸盐岩具有易溶蚀、成土慢、土壤易流失的特点,为石漠化形成提供了物质条件。

据研究,形成1厘米厚的土层所需的时间,为同纬度非岩溶区的10~40倍。

形成的土壤土层薄,层次发育不全,土层与其下伏的刚性岩石粘着力差,极易侵蚀。

其次,岩溶地区绝大多数地区年均气温处于15~20℃之间,山高坡陡,降雨丰沛集中,为石漠化形成提供了侵蚀动力和溶蚀条件。

岩溶地区年降雨量多在1000~1400毫米之间,降雨多集中在5~9月,降雨强度大,极易导致水土流失。

同时,岩溶地区地形陡峭、切割深、落差大,随着坡度的增加,坡面下泻水土的速度大大加快,冲刷力成倍增加,加剧了土壤侵蚀。

2、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是石漠化形成的主要原因。

岩溶地区大多是少数民族集聚区,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密度大,平均人口密度达210人/平方公里,超出了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

但是,为了生存和发展,群众不惜过度开发土地资源,形成“人增—耕进—林草退—石漠化”的恶性循环。

主要表现为:

一是陡坡开垦。

岩溶区耕地资源匮乏,为了解决温饱问题,长期以来,盲目毁林毁草垦荒,陡坡耕种,在石旮旯地耕种,广种薄收,土地生产力逐年下降,水土流失严重,最终形成石漠化。

二是过度樵采。

据林业部门调查,一个三口之家的生活能源如果完全依靠薪材,则每年樵采薪材要在12亩以上;岩溶区有1/3的县,使用薪材比重高达50%。

另外,上世纪森林过度采伐,特别是五十年代末的“大炼钢铁”,使该地区大片森林遭到砍伐。

高强度、集中连片的樵采使森林面积大幅度减少,植物群落迅速退化,土壤流失加快,石漠化加剧。

三是过度放牧。

由于牲畜大幅度增加,加之以放养为主,造成过度放牧,不仅毁坏林草植被,而且增加地表粗糙度,造成土壤易被冲蚀,导致石漠化。

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大量的石山权属不明确,农户散养牲畜破坏林草植被较严重。

四是不合理开发建设。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地区对植被保护的重要性和生态重建的难度认识不足,没有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任意开采挖掘,破坏林草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此外,工业生产过程中随意排放和丢弃“三废”,危害林草生长,加速碳酸盐岩溶蚀速率,加剧了石漠化过程。

据国家林业局监测数据显示,在人为因素形成的石漠化中,陡坡开垦、过度樵采、过度放牧、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石漠化分别为36.2%、44.9%、8.2%、10.7%。

(三)石漠化危害

1、耕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空间。

石漠化最初表现为土壤养分流失,耕作层粗化,土层变薄,岩石逐渐裸露,最后形成石漠化土地,从而使耕地资源丧失,生态环境恶化。

据有关研究测算,贵州省石漠化地区每年大约流失表土1.95亿吨,每年因石漠化减少耕地2万公顷。

广西岩溶地区1975年至2000年间耕地约减少10%。

有些地方已不具备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

2、自然灾害频发,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石漠化地区由于特殊的地质条件,造成旱涝灾害频发。

一遇中到大雨,地表径流就携带着泥沙迅速汇集低洼处,许多地方由于排水不畅,内涝严重,天干无雨时又极易出现干旱。

据统计,该地区的旱涝灾害由过去八、九年一遇变成两、三年一遇,尤其是近年来许多地方旱涝灾害更为频繁,几乎每年都会发生。

据贵州省调查,贵州石漠化地区至少有1000多万人存在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许多群众每年缺水4~5个月,生产用水更加紧缺。

1999年黔、桂、滇三省区200多个县遭受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21亿元。

3、影响江河流域的水利水电设施安全运营,危及长江、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

岩溶地区是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源头和中、上游地区,生态区位极其重要。

石漠化导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流域内截蓄降水、调节径流的能力减弱,水土流失加剧,泥沙淤积江河湖库,直接影响流域内的水利水电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效能发挥。

据水利部门调查,长江第二大支流乌江流域每年流失表土1.4亿吨,有6000多万吨直接输入三峡库区,贵州最大的乌江渡水电站库区5年来泥沙淤积近2亿立方米。

广西百色澄碧河水库自1961年建成以来泥沙淤积厚达12米,蓄水防洪能力大大降低。

4、区域贫困加剧,制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

石漠化地区是我国经济欠发达、边疆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区域总人口的1/5。

由于石漠化的影响,该地区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有2000多万贫困人口。

恶劣的生态条件、落后的经济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的重要隐患。

第二章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岩溶地区生态建设现状

(一)石漠化治理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建设,进入新世纪以来,先后在岩溶地区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天然草地植被恢复与建设、南方草山草坡开发示范、退牧还草、基本农田建设、耕地整理、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农村小水电、农村能源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从不同角度对石漠化进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

“十五”期间,工程区451个县中央基本建设累计投资273.09亿元,其中生态修复工程投资75.26亿元。

主要工程建设情况是:

退耕还林501.73万公顷、营造林208.52万公顷、草地治理93.10万公顷、水土保持144.89万公顷、耕地整理14.13万公顷、沼气池建设158.62万户、移民搬迁48.01万人、解决808.16万人饮水问题、农村小水电652.72万千瓦。

通过工程实施,治理区林草植被覆盖度有所提高,水土流失减少,生态状况得到一定改善,对减轻自然灾害,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经验

近年来,西南8省(区、市)在石漠化治理实践中,有些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总结其经验,主要是:

(1)政府重视,群众参与。

地方政府将石漠化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随着财力的增强不断加大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

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和政策引导,调动了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2)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地方政府协调,整合区域内生态建设项目,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实行宜封则封、宜治则治,同时兼顾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能源、供水等建设内容。

(3)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各行业在石漠化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通力合作。

(4)科技先行、科学治理。

有关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对石漠化形成机理、植被退化与恢复、流域治理、造林树种筛选、种草品种选择和治理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为石漠化治理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在实践中,各地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成熟技术和符合当地实际的石漠化治理模式。

(三)存在问题

到目前为止,石漠化治理还没有作为一项独立的、系统工程全面展开,特别是没有按照综合治理的思路进行建设。

因此,从整体看,还存在不少问题。

(1)条块分割、缺乏沟通协调。

各有关部门开展的治理工程项目都是为解决某一专项问题而设立的,由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项目间缺乏沟通协调,难以形成合力和规模效应。

(2)措施单一、可持续性较差。

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已有工程措施单一,主要针对林草植被恢复或水土流失治理,对群众生产生活考虑不够,没有进行系统治理,可持续性较差。

(3)投入不足、治理速度缓慢。

“十五”期间,岩溶区平均每个县针对石漠化的生态治理投资不到500万元,与石漠化的严峻形势相比,投入严重不足,造成石漠化有效治理速度仍赶不上扩展速度。

二、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石漠化治理步伐,尽快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改善生态环境,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速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岩溶地区分布的绝对贫困人口较多,是我国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三农”问题十分突出的地区,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很艰巨的地区。

石漠化是该地区生态退化的根本性因素,是导致经济贫困的根源。

岩溶地区有广阔的山地资源和丰富的动植物、矿产和旅游景观资源。

只有遵循自然规律,科学治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才能改变贫困状况,增加群众收入。

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不仅可以改善生态环境,有着良好的生态效益,而且通过把治理与区域产业调整、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是改善生态条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迫切需要

加快西部地区生态建设,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切入点。

我国的石漠化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是西南地区当前最突出的生态问题,也是西部地区面临的沙化、水土流失、石漠化三大生态问题之一,是制约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石漠化综合治理,是西部大开发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

(三)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维护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

西南地区人口众多,耕地资源十分稀缺。

石漠化导致大面积的耕地资源消失,吞噬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并且对我国人口最集中、经济最发达的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带来十分不利的生态影响。

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拓展生存空间的大事,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长远大计,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伟业。

(四)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是促进民族团结,保障边疆安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岩溶地区既是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又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和老革命根据地,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经济发展水平滞后,贫困人口比重大。

日益严重的石漠化,不仅是区域生态恶化、经济落后、社会贫困的根源,而且是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制约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和谐的重要障碍。

加快石漠化综合治理,尽快改善生存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增进民族团结、保障社会稳定和边疆安宁的需要,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

三、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可行性

当前石漠化防治正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石漠化治理指明了方向。

石漠化问题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将石漠化防治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并就石漠化治理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石漠化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可以为石漠化治理提供资金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宏观经济政策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转变,近年来国家对生态建设投入不断增大,为开展石漠化治理提供较好的经济基础。

三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高,为石漠化治理奠定了基础。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石漠化防治工作,将其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不仅坚持不懈地组织群众开展造林绿化、能源和水利等工程建设,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调动了广大群众防治的积极性。

在长期治理实践中,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石漠化治理是治穷致富的根本措施,要求治理石漠化、建设良好生态的愿望空前高涨。

石漠化治理,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德政工程,具有深厚、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是区域分工协作不断增强,为石漠化治理区提供了发展空间。

随着岩溶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化分工的不断加深,沿海经济的稳健发展,接纳吸收了岩溶地区的大批就业人口,促进了劳动力的转移,减轻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缓解了过度垦殖。

沿海发达地区也为岩溶地区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动力。

五是开展了石漠化的科学研究和防治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石漠化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初步完成了石漠化监测,结合退耕还林、天然草地植被恢复与建设、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建设,开展了石漠化防治试点,形成了一批成熟的技术模式,为石漠化防治总结了经验,探索了路子,培养了人才,可为石漠化治理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撑。

第三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把石漠化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综合手段的运用,将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套使用,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工作。

根据岩溶流域分布特点、石漠化程度和当地经济状况,加强分类指导,分阶段实施。

通过实施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解决好生态建设与农民当前利益的矛盾,农民传统习惯与生产生活方式快速转变的矛盾,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与当地资源承载力有限的矛盾,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石漠化治理,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将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有机结合。

既要解决生态问题,又要优化利用资源,发展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石漠化分布广、成因比较复杂,治理工作不宜全面铺开,可集中力量先行开展试点,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在试点基础上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做到治理一批、见效一批。

(三)科学防治,依法防治

石漠化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治理难度较大,要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的技术和模式,提高治理成效。

要大力贯彻《森林法》、《水土保持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理石漠化土地。

(四)政策引导,多元投入

要稳定现有石漠化治理资金渠道,整合各类生态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中央资金投入,防止重复投资。

在保证国家投入的同时,要制定扶持政策,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筹集资金,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入到石漠化治理。

(五)广泛发动,全民参与

当地群众是石漠化防治的主力军,要大力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和生态意识,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他们参与石漠化防治的积极性,使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健康、持续发展。

三、建设期限

石漠化的发生、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和一定的必然性,石漠化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规划为阶段性规划,工程建设期为2006—2015年。

分两期进行,其中:

2006-2010年为第一期,2011-2015年为第二期。

四、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5年,通过加强对林草植被的保护和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抓好蓄水保土工程;以及农村能源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合理开发利用当地资源等,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工程区石漠化总面积的54%;新增林草植被面积942万公顷,植被覆盖度提高8.9个百分点;建设和改造坡耕地77万公顷,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2.8亿吨。

用将近10年的时间,控制住人为因素可能产生的新的石漠化现象,生态恶化的态势得到根本改变,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草食畜牧业和特色产业得到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稳步提高,农村经济逐渐步入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十一五”目标

在稳定现有石漠化治理资金渠道,逐步增加投入力度继续实施面上治理的基础上,同时,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开展100个县(市、区)的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摸索石漠化治理模式和不同条件的治理方式。

到2010年,治理石漠化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占工程区石漠化总面积的23%,植被覆盖度提高3.6个百分点,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5588万吨。

试点县要基本遏制石漠化扩展的趋势,生态环境要有所改善,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第四章工程建设布局

一、工程布局总体思路

由于导致石漠化形成、演变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在空间分布上存在着差异,从而决定了石漠化特征的区域性。

为提高治理成效,需要根据区域内岩溶生态环境特征、自然气候条件、石漠化成因、社会经济状况、石漠化的可治理性以及治理措施的差异性和生态功能定位,对工程区进行治理分区,根据分区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布局、因地制宜地安排治理模式和技术措施。

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对重点治理区先期进行试点,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二、工程分区原则

在充分利用岩溶区分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石漠化治理的需要确定如下分区原则:

(1)同一区的岩溶地质、地貌、水文地质结构条件和岩溶生态环境问题具有相似性;

(2)同一区的水土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及经济社会条件基本一致;

(3)同一区导致石漠化的主要因素大致相同,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技术措施基本相似;

(4)区划界线与自然边界保持一致性,尽可能地照顾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和地域的连续性。

三、分区及治理措施

依据上述分区原则,考虑到碳酸盐岩的类型、岩性组合特征对岩溶地貌塑造的影响,以及不同岩溶地貌对区域环境和水土资源的制约、石漠化在不同地貌条件下的形成、发育的特征等因素,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域划分为中高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岩溶断陷盆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岩溶高原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岩溶峡谷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峰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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