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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实用
<税务会计>参考课件
第一章税务会计总论
教学纲要
1.1税务与会计
(1)税收与税收会计
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
会计核算意识与日俱增,是税务会计产生的动因。
税收会计是税务机关核算和监督税款征收和解缴的会计。
税收会计的产生要早于税务会计,尽管税收会计要比税务会计简单。
我国直到1996年才建立较为成熟的税收会计。
(2)税务与财务会计
税务就是税收事务,指国家税收与企业会计的关系。
从历史的角度,大致分为4个阶段。
①各自为政,时有冲突。
政府征税、企业纳税、会计市场(事务所审计),因各自角度、利益不同,难免发生冲突。
税务与会计作为两个独立的经济领域,都应重视对方。
1909年初,美国引发了会计职业界成功动摇了所得税法。
②合二为一,也非无缺。
1916年美国税法第一次规定,企业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必须以会计记录为基础。
税收有助于提高和改善会计实务的连贯性和科学性,具体表现在:
收益实现原则;存货估计;加速折旧法。
③适当分离,各司其职。
税务与会计的关系,最终结束了两者相互仿效,朝着各自学科的方向发展,原因有:
目标不同;计量所得标准不同;收益内含概念不同;计量依据不同。
④税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持续发展,不断完善,导致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呈偏离扩大趋势。
只要税法与会计准则对会计事项的要求存在差异,税务会计就有独立的必要性。
(3)税务会计独立是市场经济的需要
纳税已经成为企业决策的重要因素。
税务会计越来越重要。
①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历史作用
建国以来的最初30年,国家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管理者,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有利于:
国家宏观管理;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统一会计制度的执行。
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不能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
政府职能变化、税法作用、企业角色、会计学科理论与规范。
③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立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
符合会计主体理论、符合国家会计改革与税制改革的要求、适应改革开放。
1.2税务会计的概念与模式
(1)税务会计的概念
它以国家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对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进行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
应当明确会计与法律、会计与税收、会计与企业决策者的关系。
①联系:
法律对会计的影响是渐进的过程;税收规定会计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做;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需要时可依税法规定作调整。
②区别:
目标不同;对象不同;核算基础和处理依据不同;损益计算不同;
(3)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管理会计为管理服务,除了财务会计资料,还有业务资料与统计资料,与税务会计的关系不够密切。
(4)税务会计的模式
会计模式:
非立法会计、立法会计、准立法会计。
Nobes将会计分为微观实用型与宏观控制型。
税务会计因各国税制结构不同,有3种类型:
①以所得税会计为主体,所得税占税收收入50%以上;(英、美、加)
②以流转税会计为主体,流转税占税收收入大部;(发展中国家)
③以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德、意、中国)
1.3税务会计的对象、目标、特点
(1)税务会计的对象
税务会计的对象:
①经营收入;②生产经营费用;③收益分配;④税款的缴纳与减免;
(2)税务会计的目标
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会计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信息。
①依法纳税,履行纳税人义务;②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③合理选择纳税方案,科学进行税收筹划。
(3)税务会计的特点
①法定性;②广泛性;③统一性;④独立性
1.4税务会计前提与原则
(1)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①纳税主体;②持续经营;③货币的时间价值;④纳税年度;⑤年度会计核算;
(2)税务会计的基本原则
①修正的应计制原则,考虑实际支付能力,有别于财务会计的应计制;②与财务会计日常核算方法相一致原则;③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④配比原则;⑤确定性原则;⑥可预知性原则。
1.5税务会计的任务与方法
(1)税务会计的任务:
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2)税务会计的方法:
实现税务会计目标的技术与措施。
第二章纳税基础
教学纲要
2.1税收概述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税收,在历史上被称为“赋税”、“租税”、“捐税”和“税”,是因国家的出现与私有财产制度而产生和发展的。
税收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征缴关系,是一种强制性分配。
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它具有:
①强制性;②无偿性;③固定性。
税收的三性特征,使它与利润、信贷、利息、折旧、罚没、规费、摊派等其他分配形式区分开来。
税收的性质
税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税收的性质是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国家的阶级性决定的。
我国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税收的性质的差别,可以从分配关系、税收的来源与负担、税款的占有与使用等方面来认识。
(4)税收的职能与作用
①税收的职能,是指税收分配关系本身,它具有3种职能:
组织收入;调控经济;监督管理。
②税收的作用:
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的政治经济条件,具体作用有差别。
我国现阶段税收的作用:
组织收入,积累资金;调节、控制经济;税务监督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完整,促进对外经济交往。
2.2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
①税收制度,又称税收法律制度,“税制”。
它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办法的总称。
②税收制度设计4原则:
税收负担公平合理;保持中性,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征收管理简便。
税制构成要素
基本要素:
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额计算、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
①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法人。
相关概念:
代扣代缴义务人,名义纳税人和实际纳税人,代征人,纳税单位。
②课税对象、课税依据:
课税对象是征税的标的物,每一种税都有自己的课税对象;课税依据,又称税基,即计税依据,不同税种课税依据不同。
③税目:
对征税对象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④税率:
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关系或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
税率按经济意义,可以分为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税率按表现形式,可以分为绝对量形式的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的税率。
定额税率,适合从量征收的税种。
比例税率:
税额与纳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固定的。
累进税率:
按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具体细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是税率为零的税率,它是免税的一种形式。
负税率是西方国家,对那些实际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给予补贴的比例。
⑤纳税环节:
是指对处于不断运动中的纳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税法要对没一种税确定纳税环节。
⑥纳税申报期:
指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起止时间。
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
⑦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其中计税依据涉及计税单位和计税价格两个概念。
⑧税负调整:
分为税收减免和税收加征两种。
税收减免分为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
起征点与免征额。
税收加征细分为地方附加、加成附加、加倍征收三种形式。
⑨税款缴纳:
纳税人自己申报缴纳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3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
(1)税务登记内容:
①税务登记:
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
②税务登记的程序、内容、注意事项。
③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
④税务登记证的使用与检查:
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2)纳税申报内容:
①实行纳税申报制度,有利于加强税务管理,便于税务机关分析税源情况。
②纳税申报的基本概念:
申报期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扣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税款扣缴报告。
③纳税申报办法:
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办法。
④纳税申报内容:
分税种填列。
⑤延期申报的处理。
2.4税款缴纳和税务检查
(1)税款缴纳:
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依据《税收征管法》。
税款缴纳方式:
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完税凭证:
纳税人依法纳税后,税务机关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全国统一。
P58-63。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
经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方可施行。
税收保全措施:
一是通知银行停止支付;二是扣押、查封等值财产。
税收强制执行:
实际上是先纳税,后打官司。
税款征收对时限、数量、减免的规定
纳税人要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滞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金。
(2)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又称税务审计,通常是纳税人之外的机构,对纳税人进行审查、核实活动。
①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制度为依据,对纳税人是否履行纳税义务及偷逃税行为进行审查、核实和查处行为。
②税务检查权:
是税务机关在税收检查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力。
具体有:
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询问权;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
2.5税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纳税人权利
①知情权和保密权;②延期申报权;③延期缴纳税权;④依法申请减税、免税权;⑤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⑥委托税务代理权;⑦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⑧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权;⑨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权;⑩享有法人或当事人的权利。
(2)纳税人义务
①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②接受账簿、凭证管理的义务;③纳税申报义务;④按时纳税义务;⑤配合税务部门检查的义务;⑥及时提供税务信息。
2.6税收法律责任和税务代理
(1)法律责任的范围:
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2)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中明确。
(3)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①违反税法的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
违法性质:
如果有少缴税款的事实则构成偷税,如果没有造成少缴税款的事实,则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P77,例题。
②违反税法的刑事处罚
危害税收征管罪分为:
一类直接针对税款,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另一类是妨害发票管理。
(4)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法律责任:
主要是罚款处罚。
(5)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指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活动的总称。
税务代理原则:
依法;代理自愿;客观公正;有偿服务。
税务代理人:
经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
税务代理业务范围:
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办理纳税申报及申请退税等。
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与终止:
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税务代理责任:
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职业证书。
第三章增值税会计
教学纲要
3.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的特点与优点
增值税于1954年在法国政府率先推行,此后欧共体各成员国也先后推行。
①增值税的概念
从计税原理上,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世界各国一般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商品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数额。
②增值税的分类
按征收范围,分为小范围增值税、中范围增值税和大范围增值税。
按纳税基基数,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③增值税的特点
不重复征税;既普遍征收又多环节征收;同种产品售价相同,则税负相同。
④增值税的优点
体现公平税负、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国家稳定取得财政收入、制定合理价格政策、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2)增值税纳税人及其分类
①增值税纳税人:
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②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为了便于增值税的征税管理并简化计税,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生产企业销售额100万以下,商业批发180万以下。
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由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3)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①一般规定: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都属于增值税的缴纳范围。
②特殊项目:
销售废品、下脚料;基建和建筑企业用于本单位的预制件;集邮商品;行政收费;修理和“三包”收入;报刊发行;罚没物品;特定货物销售。
③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代购货物;代行政收费、代办证照收费;公用事业的纳税人的一次性收费。
(4)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
①一般纳税人普通税率17%,低税率13%。
低税率13%货物:
粮食、食用植物;食用盐、工业盐;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刊杂志;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农业产品;音像与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暂时免税。
出口货物税率为0,除国务院另有规定。
②增值税征收率
商业小规模征收率4%;自来水,县以下发电、建材、石料6%;中外合作油气5%。
③增值税扣除率:
税法规定了由于没有得到专用发票,允许的扣除(见后)。
(5)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①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费,按照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称为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外汇人民币牌价可以选择当月1日或发生日的汇率。
②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费,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
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6)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①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费,向销售方支付的增值税额,称为进项税额。
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
计算依据是农产品的买价,包括支付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税费,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支付运输费用:
依据运费结算单所列的运费、建设基金数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购进废旧物资:
按开具的废旧物资收购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
发票开具后90天内申请抵扣。
④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固定资产;非应税项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
纳税人兼营免税或非应税项目: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可以准确划分的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当月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营业额+当月可以准确划分的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⑤抵扣进项税额的特别情况
东北3省与中部6省的指定城市,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7)增值税的减免
一般纳税人,我国对增值税有免征和优惠政策。
免征只免征本环节的应纳税额,免税货物仍然负担一定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规定:
对软件、进口软件改造、集成电路产品,按17%缴纳增值税后,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实行即征即退;民政福利企业及综合类科技报纸、科技音像制品,增值税先征后退。
(8)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P107,[例1],[例2]
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②一般纳税人纳税额的计算:
P108,[例3]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③小规模纳税人:
P109,[例2继续]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④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9)增值税纳税义务的确认、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①纳税义务的确认:
一般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应针对具体的销售方式、结算方式(工具)来确认。
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一个月;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③增值税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0)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①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应税行为,均应按规定在次月10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纳税申报资料分为必报资料和备查资料。
②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不论当期是否发生应税行为,均应按规定在次月10日内进行纳税申报。
要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
③应纳增值税款的解缴:
有自行计算解缴和税务机关查定后解缴方式。
3.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义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还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是兼具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
应视同现金管理。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用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②不得开具发票:
商业零售、销售免税商品、会计核算不健全、违法等。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发生销货退回、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
一般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当月,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票时发现有误,可随时作废。
税控系统也将相应按作废处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因发票联、抵扣联均无法认证,由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7)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税务机关扣留原件待查。
(8)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自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
(9)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
因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如果丢失前已经通过相符,可凭销货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与所在地税务机关已报税证明,经审核可作为抵扣凭证。
(10)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3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转出的会计处理
(1)会计账户的设置:
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价款、税款应分别核算。
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账户。
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的设置:
“进项税额”项目:
记录准予抵扣的增值税,发生购货退回或折让,应以红字记录,以示冲销的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项目:
记录本期应交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发生多交增值税,退回时应以红字记录。
“减免税款”项目:
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应冲销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用红字登记。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项目:
记录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
记录企业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转账额。
“销项税额”项目:
记录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
发生购货退回或折让,应以红字记录,以示冲销的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项目:
记录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取得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办理出口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交的增值税,用红字记录。
“进项税额转出”项目:
记录发生非正常损失及其他原因,不应进项税额中抵扣的部分。
如发生冲销已转出进项税额时,应以红字登记。
“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
记录企业月末当月多交增值税的转出额。
②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可以不设。
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多交增值税,如有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③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下,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无需设置明细项目。
(2)会计账表的设置:
①“应交增值税”二级账下,按上述项目设置专栏。
P127。
②“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明细项目,在“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账下分别设置明细账。
P127-130。
(3)工业企业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①外购材料:
分收料和付款同时进行;来发票即付款,但货物未到;预付材料款;国外进口原材料。
[例1-5],P131-133。
②外购材料退货、折让:
分全部退货、部分退货、进货折让。
[例6-7]
③外购材料短缺与损耗:
对非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记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经批准转销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
[例8]
④外购材料用于建造固定资产,有增值税发票,也不应抵扣。
[例9]
⑤支付水电费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例10-11]
⑥投资转入货物:
流动资产部分可以抵扣,固定资产部分不抵扣。
[例12]
⑦接受捐赠货物:
流动资产部分可以抵扣,固定资产部分不抵扣。
[例13]
⑧委托加工材料、应税劳务: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例14-16]
⑨废旧物资购入:
根据回收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按金额10%抵扣。
⑩小规模纳税人:
不得抵扣,记入成本。
[例17-18]
(4)商业企业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实行付款抵扣制。
①商业批发工业品购进:
批发企业分提货制和送货制。
对尚未付款而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增设“待扣税金—增值税”账户。
P144[例19-23]
②商业零售:
商品进销差价是商业零售企业用来核算商品售价(含税)与进价(不含税)之间的差额(毛利+进项税额)的专门账户。
通过差价金额抵消库存金额,最终使库存商品进价金额不含税。
如果库存商品与商品进销差价都不含税,则要在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下,设置“毛利”和“销项税额”两个二级账户。
购入商品退补价款进项税额:
退价或补价,应在原会计核算基础上进行调整,不涉及商品实物数量的调整。
购入商品拒付、拒收的进项税额。
P148[例24-29]
(5)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其近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P157[例30-36]
(6)转型城市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①账户设置:
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账户,并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和“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栏目。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下,增设“新增增值税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栏目。
②账务处理例题:
P164,[例37]
3.4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工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涉及主要账户有:
主营业务收入、长期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P168-199,[例37-68]
(2)商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①商品销售:
17%税率,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4.53%
13%税率,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50%
销售赠品只要将成本结转,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无需计算销项税额。
平销行为:
商场向供货方收取的与销售量(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按规定冲销进项税额,同时冲减进货成本。
P199-204,[例69-73]
②视同销售:
委托代销与受托代销。
P204-219,[例74-84]
3.5增值税减免、上缴、调账的会计处理
(1)减免增值税
①先征后返还、先征后退
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