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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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范
铁通工程浙江分公司(项目部)
安全生产相关规范
1安全目标
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杜绝施工安全重大、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制度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应急措施,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检查机构和安全检查人员。
2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在项目经理为责任中心的安全保证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在每个分项目部分别设立兼职安全员,逐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控制网络,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实行有章可循,有序可控,全面防范。
3安全保证制度
3.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安全人员、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应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
各级主管部门应该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的培训,由安全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并组织实施。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建立特殊工种培训台帐。
四新(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在应用前,必须由技术主管部门组织并邀请有关专家及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培训。
复工安全教育制度。
对休假半年以上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应充分利用安全月、安全周竞赛等各种形式,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日常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经常进行,在职工中进行安全法规的学习,传达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文件和精神,使安全生产在职工中引起高度重视。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内容是:
施工工艺、方法、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中应结合典型经验和事例进行教育,宣传先进经验,教育职工找差距,从事故中找教训,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各班组要建立“安全教育学习记录”。
3.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
项目分部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兼职安全员组织。
专业检查由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督察人员参加。
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是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生产工作中同时必须进行的安全检查。
季节性及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冬季、雨季、台风)可能会给施工带来事故隐患和危害的安全检查,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计划表》、《安全检查记录表》和《安全整改通知书》。
。
3.3安全周末例会制度
组织形式:
各班组每周末由班组长主持,全体施工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
详细总结本周的工作,重点对本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上周整改措施执行情况。
对下周的工作(尤其是关键工序和环节),做出合理组织安排。
项目班组要建立《安全周末例会记录簿》,及时记录。
3.4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检查制度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分类:
劳动防护用品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
防毒用品、防辐射用品、防机械外伤、烫伤及防脏污用品、防寒用品四类。
安全器材包括:
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口罩、电源插座等。
安全工具包括:
电缆支架、喷灯等。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购入时,队物资部门应对产品的合格证进行检查保存,要求进行相应的物理电气性能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复印件保存备查。
专兼职安全员每半年对料库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器材及工具进行一次检查,主要对上述物资的合格证、试验报告及保管环境等进行外观检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3.5合同工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使用合同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法,并依照本制度管理。
合同工安全教育及管理:
合同工的安全教育与职工同等对待。
详见“安全教育与培训”部分。
合同工经考试、考核合格上岗时,项目部应建立“合同工管理台帐”,其内容包括:
姓名、年龄、政治面貌、身体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安全教育时间、安全考试成绩、身份证号等,并应附有安全考试答卷。
合同工招用后,由施工负责人及带工人员领导。
施工班组应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带工,进行安全质量指导检查。
带工人员应对合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责任。
必须根据施工进度、特点对合同工进行安全、技术要领讲解,经常进行安全提示,确保工程质量。
要加强对合同工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检查,组织临时工、劳务工严格按施工规范作业施工。
3.6安全标准化作业制度
安全标准化内容包括:
工作环境标准化;作业程序标准化;施工操作标准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用语作业手势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文明施工。
职工出工前必须参加安全讲话,做到四个明确:
即作业地点明确、作业内容明确、技术标准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明确。
职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穿工作鞋、统一工作服。
汽车接送工人时,要坚持专职司机制。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作业。
3.7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按时填报工程安全事故统计报表,上报建设单位。
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部位或工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用电话或传真、电报,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并立即通知其驻现场有关人员。
同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工程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
4安全保证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建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范意识。
4.1冬雨夜台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雨季施工期间派专人进行施工范围内施工项目的巡检,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以便采取措施。
做好工程项目的统筹安排,充分考虑冬、雨季的影响。
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加强施工组织管理的合理安排。
6级及以上台风期间,停止一切户外施工,并做好已完未完工程及材料、设备的保护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雨季运输设备时要避开雨天,同时要随时做好防雨淋措施,用防雨布遮盖,绑扎牢固,必要时租用箱式货车运输,并派专人押送。
4.2施工安全用电保证措施
⑴接地与接零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线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3)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不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5)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等均应用保护接零;
6)供电电力变压器中性点的直接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4欧姆,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10欧姆。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⑵配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2)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大于)30MA.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
⑶开关箱按三级设置,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开关箱距离机具不能超过三米,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⑷配电系统
1)所有的电线架设都必须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2)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3)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4)带线导线与导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5)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有专人负责;
6)电箱内部及其周围临近区域不得有杂物、灌木和杂草等;
7)室外用电严禁拉设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严禁工人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烧电炉、电饭煲;
8)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
⑸照明
1)在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场所、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备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行灯电压不超过36V,灯具离地面高度底于2.4米等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36V。
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压不大于24V;
4)根据需要设置警卫和红色信号照明和事故照明,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配备电源。
⑹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4.3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⑴立杆和撤杆
1)立、撤杆要设专人统一指挥。
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
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撤杆时,应设专人看守。
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
3)立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
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在远离杆下1.2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4)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
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轻的单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用。
立杆前,应开好“马道”。
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6)利用旧杆立撤杆,应先检查杆根,必要时应加设临时拉绳。
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8)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9)使用抱杆立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
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得左右倾斜。
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得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
10)杆塔起立离地后,应对各吃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
起立6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绳。
11)已经立起的电杆,只有在杆基回土夯实完全牢固后,方可撒去叉杆及拉绳。
杆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⑵杆、塔上工作
1)上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
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
遇有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或支好杆架、或打临时拉绳后,再行上杆。
2)凡松动导、地线和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
3)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4)攀登杆塔脚钉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固。
5)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伤害。
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6)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
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7)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8)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9)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
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
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4.4防洪措施
为了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和国家、人民的财产不受损失,我公司成立防洪领导小组和防洪抢险队,项目经理任防洪领导小组组长。
针对工程防洪特点,准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做好防洪预抢工程施工和防洪抢险准备。
积极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施工年度与各施工期的气象情况。
根据各阶段的气象预报,及时进行汛前防洪检查,提前做好施工安排及防洪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认真落实防洪值班制、灾害负责制、危险地段日夜看守制,加强施工现场防洪措施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雨中、雨后要有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巡查、防护,危险处所要昼夜看守,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防洪物资要有专人看管,防洪物资要备齐备足,防洪物资属专用物资,严禁挪为它用。
4.5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措施
执行国家和工程现场所在省的各项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指导方针。
各级都要成立社会综合治理领导机构,领导和开展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综合治理工作。
项目部成立消防、治安领导小组,各分项目部成立消防组,并根据工程的生产性质、工作、生活场地情况,制订有效的消防措施,配齐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施工准备期间对消防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工地料库,材料和工具按规定堆码整齐、标识清楚;料库内清洁卫生,有可靠的防火、防盗、防腐措施。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和规章,并严格按照执行。
工地办公区、生活区整洁卫生,防火防盗措施齐全。
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各种场合,采用多种方式,如标语、广播、板报等,加强全员的消防知识,提高全员消防水平。
项目分部成立治安小组,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巡视,必须时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联防协议,确保已安装设施安全。
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库房、驻地增加防盗设施,不给盗窃分子以可乘之机。
对爆破物品要集中存放、专人看守。
主动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争取地方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搞好施工及生活场地的治安工作。
4.6应急预案
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及办法的同时,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还必须有明确的应急预案。
为加强突发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将突发安全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程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由项目经理挂帅,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参加,组建应急小分队,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处理,使事故规模不再进一步扩大。
接到发生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后,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尽快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建立通信线路及设备的物资储备,在发生通信线路及设备安全事故后,组织突击抢修,为在最短的时间内抢修完成,提供物资保障。
假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取证。
假如发生火警、爆炸、施工产品遗失事故时,立即报警,并展开自救、自查工作。
假如发生通信线路事故中断时,立即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抢修,使事故范围不再扩大。
4.7安全罚则
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受罚条款
按照事故的等级,由我公司对直接责任人进行2000元以下罚款,并扣除全年的安全奖,对直接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处以1500元以下罚款,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⑵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受罚条款
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根据事故的大小接受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处罚。
发生职工重大死亡事故和主要责任交通伤亡事故,每发生一次,由我公司对项目经理处2000元罚款,对分管安全的领导处1500元的罚款。
一次死亡3人,罚项目部15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罚50000元。
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每发生一起,罚项目经理1500元,罚分管安全领导1000元。
一次受伤5人及以上事故,每受伤1人,由建设单位罚款10000元;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每重伤1人由建设单位罚款20000元;死亡1人,由建设单位罚项目部4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罚40000元。
发生非因工死亡事故和50%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每发生一起,罚项目经理1000元,罚分管安全领导800元,每死亡1人罚项目部10000元,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每死亡1人,罚款20000元。
根据事故原因和大小,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
⑶专职的安全检查上岗人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在施工期间,因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民(刑)事责任。
在施工中我单位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监察、检验,当发现兼职安全员一次不在现场时,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我方停止施工,我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
当发现兼职安全员三次未在岗时,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出具书面通知,由项目经理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解释并做出书面保证。
如果兼职安全员在施工中无法兑现上岗时,建设单位对我单位实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