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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商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办法

一、评奖依据

(一)以《学生手册》中《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湖南农业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实施办法》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的主要依据,各年级按本年级所编发的《学生手册》执行。

(二)在《学生手册》中有关优秀学生奖学金规定的基础上,对以下内容做进一步规定:

1、关于评奖范围

(1)评奖学生范围:

我院在校全日制2011—2013级学生(在2013-2014学年休学包括应征入伍的学生、从外校或外院转入学院未满1学年的学生,不参与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且不记入该班级参与评奖的总人数);

(2)评奖时间范围:

2013-2014学年。

2、关于学习成绩计算

(1)选修课优秀记95分、良好记85分、中等记75分、及格记65分、不及格记55分。

选修课考试不及格课程不记入补考门数,但选修课成绩不论及格或不及格(除取消资格或记为10分以下或缺考的选修课外)都记入平均成绩;

(2)2011、2012、2013级英语已过四级,但如果英语(包括重修的英语)本学年有补考,则英语补考不论是否通过成绩一律计60分,且只记入补考门数。

2011、2012、2013级英语没过四级,英语(包括重修的英语)本学年又有补考,补考如通过成绩一律计60分,并记入补考门数,补考如没通过成绩按补考前后不及格的最高分数记入平均成绩,且同时记入补考门数和重修门数。

(3)必修课(包括重修的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课程若补考通过,则不计补考后所得分数,一律计60分。

且必修课(包括重修的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课程不论补考是否通过,均记入补考门数。

凡记入补考门数的课程,在综合考评时按照《学生手册》一律扣5分/门;

(4)必修课(包括重修的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课程若补考仍末通过,则以本学年补考前后不及格的最高分数记入平均成绩(包括记为0分的重修必修课,其中缺考的重修必修课按0分计算),且同时记入补考门数和重修门数。

凡记入重修门数的课程,在综合考评时一律扣8分/门(不与补考重复扣分);

(5)2012、2013级体育成绩不记入平均成绩(但作为单科最低分的统计范围),在综合考评中单独计算。

2011级在综合考评中体育成绩按满分计算;

(6)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级考试只按是否过级论定(如果计算机等级考试未通过省二级但却已通过国家二级,则按过级论定),不记入平均成绩,不记入补考门数;

(7)平均成绩是指2013-2014学年包括选修课、必修课、重修必修课在内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单科最低分是指该学年包括选修课、必修课、重修必修课在内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中最低的分数;

(8)所有课程成绩以院学工组下发的成绩表为准,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改动。

下发的成绩表如确有错误之处,须经院学工组审核后才能改动。

3、关于综合考评

(1)以《学生手册》中《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为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

对《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中未明确的项目,则以《商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为补充依据;

(2)综合考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进行考评,未进行综合考评者将不予评定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

4、关于评奖原则

(1)各班级要严格按照本班各等级评奖基本条件和评奖比例范围,先初评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人选并确定排名顺序;

(2)院学工组根据班级总人数×班级评奖总比例确定各班级评奖总指标,在班级评奖总指标范围内根据各班级上报的评奖人员排名顺序确定各班级评奖总人选。

对于各班级评奖总人选的评奖等级,院学工组将根据各专业年级、各年级、整个学院的整体情况来调整和评定;

(3)院学工组将在一等、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比例范围内,首先评定完全符合该等级评奖基本条件者,如果完全符合该等级评奖基本条件者超过学院该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比例,则在学院该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比例范围内按学习成绩平均分划线;

(4)如果完全符合一等、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基本条件者达不到学院该等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比例,学院可在各年级评奖总比例范围内对该等级评奖比例和评奖条件进行调整,并在综合考评、学习成绩平均分、英语和计算机等达到该等级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年级、分专业按学习成绩平均分*70%+单科成绩最低分*30%划线。

二、评奖基本条件

(一)一等奖学金评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度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一般应在80分以上,英语、计算机按规定过级;

4、综合考评总分位居班上前3名。

(二)二等奖学金评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行为文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度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一般应在70分以上,英语、计算机按规定过级;

4、综合考评总分位居班上前10名。

三、评奖等级、比例及金额

一等奖学金按本班总人数的3%推荐,金额为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按本班总人数的10%推荐,金额为1000元/人。

四、评奖步骤

(一)各班成立一个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同学代表(包括男生和女生)等7人组成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二)各班班长统计本班每位同学2013-2014学年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并按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班级排名;

(三)各班级每位同学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商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的规定进行实事求是的自评,并认真填写《商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考评表》;

(四)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同学日常表现,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商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的规定,对班级同学的自评成绩进行实事求是的复查、修正,形成班评成绩,并按班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班级排名;

(五)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严格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奖学金、助学金实施办法》初评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人选;

(六)在班主任主持下,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召开本班班会,宣布初评结果,征询班级同学意见;

(七)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按要求填写《商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班级推荐表》,并将班级成绩和综合考评统计表以及电子档、推荐表以及电子档、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名单、综合考评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给院学工组各年级辅导员;

(八)院学工组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规定,以及结合我院各班级初评的整体情况,评定我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人选并将结果公示,再上报学校审批。

五、评奖时间安排

(一)各班级同学必须在10月13日之前完成自评;

(二)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必须在10月17日之前完成班评;

(三)各班班长必须在10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上交给院学工组各年级辅导员(包括班级成绩和综合考评统计表以及电子档、推荐表以及电子档、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名单、综合考评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评定奖学金

(一)2013-2014学年受到校、院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二)在2013-2014学年休学包括应征入伍的学生、从外校或外院转入学院未满1学年的学生;

(三)未缴清学杂费但又未办理任何手续者。

七、其它说明

(一)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班级同学平均成绩的统计工作和综合考评的复查、修正工作以及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二)班级推荐表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评选;

(三)院学工组有权根据各班级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对综合考评成绩进行具体修正,并有权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调整;

(四)关于此次评奖工作的有关事宜,院学工组具有最终解释权。

 

商学院学工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商学院2013-2014学年学生综合考评补充细则

综合考评以《学生手册》中《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为的主要依据。

对《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中未明确的项目,则以此补充细则为依据。

一、思想品德素质考评标准

1、两课学习:

90分以上每门加2分,80分以上每门加1分。

“两课”指我校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概论以及思想品德修养课程;

2、党团知识学习:

参加过党校学习且参加考试顺利结业者加2分/人,80-89分者另加1分/人,90-100分者另加2分/人,不及格者扣5分/人,加分以党校成绩单为依据。

参加高级团干培训加2分,初级团干培训加1分(以学院统计数据为准);

3、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者加2分,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者加3分;

4、党团奖励:

被评为省、校、院“优秀共产党员”分别加5、4、3分。

获得校级优秀团干、团员加3、2分,院级优秀团干、团员加2、1分,以证书复印件或文件通知为依据,需在个人详表后附上证书复印件。

所有在校学生会、团刊、学社联、纠察队、校报、校广播电台等直属学生组织中被评为“积极分子”、“优秀个人”、“十佳”等个人荣誉(非比赛所得),凭荣誉证书加2分/次,此项最高加分为4分。

5、集体活动:

接分会通知参与校、院活动、讲座等,加1分/人次,加分以各班班委统计情况为依据,个人需在详表中注明所参加活动名称及内容,并以分会审核为准;

6、组织纪律:

未说明情况不参加分会组织通知的集体活动者,缺席扣1分/次,迟到扣0.5分/次。

每学期开学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未说明原因者扣5分;

7、公益活动: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及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者,查有所依者加1分/人次(此项最高加分为4分),其它校级志愿者团队成员加1分。

无偿献血加2分/人次(以献血证为依据)。

捐献造血干细胞,进行骨髓移植帮助他人加10分/人次。

长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长沙市地铁志愿者加2分/人。

二、知识、能力素质考评标准

8、学习成绩:

学年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五者加5-1分,学年必修课单科成绩位于全班前三名者分别加3-1分/门;

9、英语过级及培训认证:

本学年度英语过四级者加2分/人,600分及以上另加2分,550分及以上、600分以下另加1分。

过六级者加3分/人,550分及以上另加2分,500分及以上、550分以下另加1分。

获得相关资格证书者(含驾照、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及通过国家计算机、公共英语、BEC等国家统考每项加2分,可累计,需在个人详表后附上证书复印件;

10、学习竞赛:

指各项专业竞赛和学习比赛,如科创、营销、演讲、辩论、征文、英语竞赛等,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3、10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11、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个人或主要主持者被评为省、校、院级优秀的分别加6、4、2分,院社会实践优秀心得加1分。

集体被评为省、校、院级优秀的个人分别加3、2、1分。

在学校入围并获得学校科创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加4分,项目组成员加2分/人。

上交寒、暑期调研报告审核合格者每人加1分(以学院统计数据为准);

12、宣传投稿:

凡在院、校级及以上刊物和媒体(包括校报,团学通讯,校园网,湘农青年网,院学工网等)发表文章、通讯者分别加1、2分/篇,最高分为10分,需在个人详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班委进行材料审核评定;

13、学习作风:

以院学习部统计的早自习和课堂考勤的情况为依据,迟到扣0.5分/次,缺课、缺早自习扣1分/次。

已过英语四级并继续参加早自习出满全勤者,加3分。

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扣5分/门,必修课重修扣8分/门(不与补考重复扣分)。

三、文体素质评分标准

14、体育竞赛:

凡获校运动会前8名者分别加6、5、4、3、3、2、2、2分/人次;凡被院选拔为院队、校队(含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拔河等)的同学加1分、2分。

另在国家和省校级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按本标准第10条具体执行,集体项目获校级前八名者所有队员分别加5、4、4、3、3、3、2、2分/人次;

15、文体参与:

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迎新晚会、团支部风采大赛等文艺晚会、文艺演出、文艺竞赛等,每次加1分,最高分为10分,个人需在详表中注明所参加活动名称及内容,由各班班委具体审核;

16、干部任职:

(1)担任校学生会、校社团、院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和校学生纠察队成员等并经考核合格者,加2分。

担任副部长等并经考核合格者,加3分。

担任部长、年级分会副主席、党支部支委等并经考核合格者,加5分/人。

担任副主席、年级分会主席、党支部副书记、校学生纠察队副队长、军训教官营长等并经考核合格者,加6分/人。

担任主席、副书记、校学生纠察队队长等并经考核合格者,加8分/人;

(2)担任班级班委会成员(班长、团支书除外)、寝室长并经考核合格者,加2分。

担任班长、团支书并经考核合格者,加5分;

(3)担任助理班主任、军训教官并经考核合格者,加5分;

(4)同时兼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者,除按最高一项职务加分标准加分外,其它所有兼任职务累计只加1分,不逐一加分。

17、公寓卫生检查:

通报表扬寝室,加1分/次/人,其寝室长另加1分/次/人。

通报批评寝室,扣1分/次/人,其寝室长另减1分/次/人。

楼层值班缺勤,扣2分/次/人。

学风督查晚检违纪者,扣分与学校扣分标准一致。

每周纠察队及学院例行检查时拒检扣5分/次/人。

校级文明寝室,另加2分/次/人,其寝室长另加3分/次/人。

四、其它

对此补充细则未明确的项目,由各班级向院学工组年级辅导员申报,经年级辅导员审批后方为有效。

商学院学工组

二○一四年十月

商学院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签名

注:

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同学代表(包括男生和女生)等7人。

 

商学院2013-2014学年综合考评表

班级

学习成绩平均分

班级排名

自荐等奖学金

姓名

综合考评成绩

班级排名

(100分)

政治素质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25分

加分

扣分

思想素质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25分

加分

扣分

道德素质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25分

加分

扣分

法纪观念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25分

加分

扣分

自评小计班评小计

(100分)

学习成绩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70分

(学习成绩平均分)*0.7=

加分

扣分

业务能力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30分

加分

扣分

自评小计班评小计

(100分)

素质身体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20分

成绩体育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60分

20+(体育成绩平均分)*0.4=

及体育活动早起、晨读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10分

校园文化活动

基分

自评得分

评分说明

班评得分

10分

加分

扣分

自评小计班评小计

自评总分班评总分班评填写人

商学院2013-2014学年班级成绩和综合考评统计表

年级班级班级总人数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习成绩

单科

最低分

英语过级

情况

计算机过级情况

补考

门数

重修

门数

综合考评

平均分

班级排名

班评总分

班级排名

注:

1、未进行综合考评者将不予评定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

2、请各班将此表的电子档一并上交给院学工组各年级辅导员。

商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班级推荐表

年级班级班级总人数

评选指标(13%)一等推荐人数二等推荐人数

序号

姓名

学习成绩

单科

最低分

英语过级

情况

计算机过级情况

综合考评

班级推荐

等级

平均分

班级排名

班评总分

班级排名

注:

1、请各班在本班评奖总比例范围内将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先后排序,院学工组将在各班级评奖总比例范围内根据评奖条件,按推荐名单的排名顺序进行评定、调整;

2、请各班将此表的电子档一并上交给院学工组各年级辅导员。

班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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