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城域网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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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城域网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方案
教育城域网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方案
一、施工前的环境检查
(1)在安装工程开始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房屋预留地槽、暗管、孔洞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对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应专门检查,地板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立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要求。
(4)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5)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二、器材检验一般要求
(1)施工前,对工程所用缆线器材规格、程式、数量、质量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者或与设计不符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三、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
(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2)管材采用钢管、硬聚氯乙稀管、玻璃钢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90)中相关规定。
(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四、机架安装
(1)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不应大于3mm。
(2)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
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清晰。
(3)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应按施工图的防震要求进行加固。
(4)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1.5m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0.8m,以便于安装和施工。
(5)壁挂式机框底距地面宜为300~800mm。
五、配线设备机架安装
(1)采用下走线方式时,架底位置应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2)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3)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4)交接箱或暗线箱宜暗设在墙体内。
预留墙洞安装,箱底高出地面宜为500~1000mm。
六、各类接线模块安装
(1)模块设备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七、信息插座安装
(1)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可开启,并应严密防水、防尘。
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2)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地面30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板内净高尺寸。
(3)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扩张螺钉、射钉等方式。
(4)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5)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6)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八、电缆桥架及槽道安装
(1)桥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2)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3)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4)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5)吊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6)金属桥架及槽道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7)安装机架、配线设备及金属钢管、槽道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九、缆线的敷设
1、缆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缆线布放前应核对规格、型号、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4)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分离布放。
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
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
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2、缆线的弯曲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2)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3)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倍。
(4)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5)布放缆线的牵引力,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
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6)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受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
如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7)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米/分。
光缆出盘处要保持松弛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金,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8)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规定。
注:
双方都在接地的槽道或钢管中,并行长度小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十、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的规定
(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2)管道内应无阻挡,道口应毛刺,并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3)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
布放双护套缆线和主干缆线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4)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5)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敷设在子管内,使光缆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1.5倍。
十一、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的规定
(1)电缆桥架宜高出地面2.2m以上,桥架顶部呲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0.30m。
桥架宽度不宜小于0.10m,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
(2)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3-5m处进行固定。
(3)电缆线槽宜高出地面2.2m。
吊顶内设置时,槽盖开启面应保持80mm的垂直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4)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槽内缆线顺直,缆线不应溢于线槽,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垂直线槽缆线应每间隔1.5m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5)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
4对对绞电缆以24根为束,25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
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十二、配线子系统缆线敷设支撑保护的要求
1、预埋金属线槽支撑保护要求:
(1)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为不同尺寸,按一层或二层设置,应至少预埋二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
(2)线槽直埋长度超过6m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以便于布缆线和维修。
(3)拉线盒盖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采用防水措施。
(4)线槽宜采用金属管引入分线盒内。
2、预埋暗管支撑保护要求:
(1)暗管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硬质PVC管,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暗管内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暗管内径宜为15-25mm。
直线布管30mm处应设置暗线箱等装置。
(2)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º,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二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
在弯曲布管时,每间隔15m处应设置暗线箱等装置。
(3)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4)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绝缘套管,管口伸出部位应为25-50mm。
(5)沟槽和格形线槽必须沟通。
(6)沟槽盖板可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盖板和信息插座出口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7)沟槽的宽度宜小于600mm。
(8)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0-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9)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设置去架或吊架。
(10)铺设活动地板敷设缆线时,活动地板内净空不应小于150mm,活动地板内如果作为通风系统的风道使用时,地板风净高不应小于300mm。
(11)采用公用立柱作为吊顶支支撑柱时,可在立柱中布放缆线,柱支撑点宜避开沟槽和张槽位置,支撑应牢固。
(12)在工作区的信息点位置和缆线敷设方式未定期的情况下,或在工作区采用地毯下布放缆线时,在工作区宜设置交接箱,每个交接箱的服务大面积约为80㎡。
(13)不同种类的缆线布放在金属线槽内,应同槽分室(用金属板隔开)布放。
金属线槽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十三、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支撑保护的要求
(1)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管道竖井中。
(2)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3)竖井中缆线穿过每层楼板孔洞宜为矩形或圆形。
矩形孔洞尺寸不宜小于300×100mm,圆形孔洞处应至少安装三根圆形钢管,管径不宜小于100mm。
十四、缆线终端的一般要求
(1)缆线在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并按顺序终端。
(2)缆线蹭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3)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4)对绞电缆与插接件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十五、对绞电缆芯线终端的要求
(1)终端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4类线不大于25mm。
(2)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3)对绞线在与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
(4)对绞电缆与RJ45信息插座的卡接端子连接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卡接。
(5)对绞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6)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端处屏蔽罩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0º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十六、光缆芯线终端的要求
(1)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
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2)光纤融接或机械接续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3)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4)跳线软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十七、各类跳线的成端
(1)各类跳线缆线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
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