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周志.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909068 上传时间:2022-12-11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1.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实习周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律师实习周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律师实习周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律师实习周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律师实习周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律师实习周志.docx

《律师实习周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实习周志.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律师实习周志.docx

律师实习周志

律师实习周志

(2012年)

律所:

指导律师:

实习人员:

序号

实习项目

或内容

完成质量及心得

指导律师意

见及签名

1周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关于医疗事故的索赔案子越来越难办了。

第一,绝大多数律师都没有医学专业背景,打这类官司太累且不占优势,医疗事故官司涉及医学专业性很强,短时间内根本无法透彻地了解事故发生的根本或是真正的原因,虽然法律有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除非受害者在医疗机构有很强的人脉,否则让他们做出对受害者有利的鉴定结果是比较困难的。

第二个原因律师收取很少的律师费,付出和收获总是成不了正比。

2

 

法律咨询接待

一个侵权案,咨询人被几个人殴打了,眼睛出现了问题,但本人却并没有急着去正规医院诊断治疗,只是在一家小门诊打消炎针,过了半个多月才去一家大医院看病,结果一只眼球萎缩,最后不得不摘除装了义眼。

那人看起来还比较年轻,就这样失去了一个眼睛。

一个离婚案,一对母女咨询夫妻离婚的事情。

奇怪的是,那位老太太的儿子自己不来,却让自己的母亲和妹妹来咨询。

他们在咨询中最关心的是财产分割问题。

 

3

 

 

法律咨询接待

 

一位是女士,咨询因为家庭暴力的离婚问题。

当夫妻之间仅剩下暴力的时候,这婚姻确实是没有必要再维系下去了。

但如果离婚,她可能一无所有,因为她们结婚后这些年,非但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甚至还有一些债务。

而她的丈夫已经很长时间不让她去看孩子了。

 

 

4

 

 

法院检察院查资料

去法院查询一个案子时,深切感觉到了熟人好办事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

办完事时间还早,就去检察院探望了一下以前熟悉的几个人,和一位老公诉人聊了很久,感触颇深。

他说做一名律师,应该有自己的法律思想;做一名律师代理案件或者是处理非诉业务,不仅仅应该出于经济上的考虑,更应该是出于对自己所信仰并内化了的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的认可和维护。

 

 

5

 

公民诉公安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的原告在清理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

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公安局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

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感想颇多:

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从深层次来看:

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

由此案表明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

6

法律咨询接待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工伤咨询。

一小伙子在一家搬家公司上班,上班不到半个月就摔伤了,老板只承担了医疗费,除了允许那个小伙子在老板家免费吃住三个月外,不愿再承担其他费用。

7

宣告死亡案

这个案子去年就已经受理了的,今年公告一年了,法庭开庭宣判。

在庭上,法官边翻着法条,边审理着案子。

那位法官告诉我们,这是她们法院自成立以来所受理的第二起宣告死亡案,是她做法官以来审理的第一起宣告死亡案。

此类案件司法实践中少有。

8

盗窃案

嫌疑人很年轻,家庭经济状况相当不错,有着收入颇丰的稳定工作,却不知道为什么盗窃了单位的财物,此案最后经鉴定,案值较小,且嫌疑人系初犯,主动退回了赃物,主动要求缴纳罚金,且认罪态度很好,嫌疑人平日在单位表现很好,综合各种因素考量,最后判处了缓刑。

这是一个比较成功的代理案例。

9

入室盗窃案

受害者家是在一个居民小区,到处安着监控头。

兄弟两刚把赃款取走、把作案工具扔进河里没多久就被警察抓获。

这两人家里并不是穷得揭不开锅的那种,却干了那种蠢事。

听老师说兄弟两被抓走后,他们的父亲就病倒在床上了。

案发后,赃款尚未花掉,两兄弟主动将赃款交了出来,这是个酌定情节,不知道法官在自由裁量时会裁量到什么程度。

 

10

会见当事人

一起贪污案,一审已经结束,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但二审程序尚未启动,而我们则是拿着当事人家属的二审委托书去的。

因为上周拿着一审委托书去,没能见着,因为警察说一审程序已经结束,委托书上写着委托期限是至一审终结,因此我们不能再用一审委托书去见当事人。

这个星期,当事人家属只好又来签了二审委托书,我们又去了看守所。

是个中年妇女,她在椅子上坐好,警察把椅子前那块挡板锁好后就出去了。

我看着那女人手腕上冰冷的手铐,心里直感到发冷。

她很牵挂她的家人,特别是她的女儿,从她的话中我听出,她的女儿即将参加研究生考试了,不知道她女儿是否知道自己的妈妈戴着手铐关在那种地方,如果知道了,她能专心参加研究生考试吗?

11

民事案件立案

这个星期的实习中,知道了民事案件在立案时,法院要求原告不但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否则法院不给立案。

我非常不明白,原告要到法院起诉被告,被告怎么可能给原告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呢?

这一规定,到底是鼓励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呢还是在阻碍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2

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

原告自诉其重婚。

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

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

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

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

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

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13

房屋和土地买卖问题咨询

一位乡下农民咨询关于房屋和土地买卖问题。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许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但遇到问题都会不顾路途遥远来请律师帮助解答。

不过,中国如今有点太强调这个法律武器,就是凡事只想到打官司,甚至有法官主动走到群众中去,帮助鼓励群众打官司来解决纠纷,这就有点过了。

其实在西方国家,人们已经越来越强调如何更好地利用非讼方式来解决一些法律纠纷,并在注重研究这种制度的科学制定和完善。

14

劳动权益侵害法律咨询

法律顾问企业的一员工向我咨询方面的事情。

该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但由于企业没有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

因此,他向咨询怎样维护其权益。

他的问题可以通过当地劳动部门仲裁得到保护。

我很详细进行了解答。

他听了内心显示不住的激动,说我帮了他很大的忙。

但是,有老律师提醒说,以后碰到客户单位的员工前来咨询法律问题,而问题恰恰是由于企业违法引起的,此时应该回避回答这样的问题。

 

15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

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16

马基亚维的理论学习

马基亚维里讨论了人性的问题,认为人生来都是自私的。

但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培养和改造改变人的自私问题,变得不至于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

人都是自私的,当别人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利益的时候你就会反抗,因为你觉得你的利益受到了侵犯,而相反当你在侵犯别人的利益时你却不会觉得你的所做所为也让别人无法容忍。

这样的例子我想在很多人的身上都发生过,自不过我们觉得这太普通了而没有去注意而已。

为什么对别人的讲话会反感会义愤会讨厌?

而对自己的讲话却一点也不会反感呢?

我想可以用马基亚维里关于人性恶的思想来解释这一现象。

 

17

律师执业责任

“allmenarecreatedequal”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获的教育的权利。

权利相对应的英语单词是“right”,“right”的另一个意思是正确的,对的。

权利也有正确的,对的,正当的意思。

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是人的义务,是自然法的要求,是人类出于本能的需求。

从原始社会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人类的进步是人类不断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成果,如果大家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不去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而斗争,那么,现在我们也许还处于原始社会,还处于野蛮的社会,处于暴君的统治之下。

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要求你要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权利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人类出于自己生存和发展,还有为了自己的后代,有一个相对人性的,舒适的,民主的,自由的社会,为自己的权利而奋斗是历史赋予你们的神圣的责任和义务

18

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犯,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但学生依法享有的各种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教师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侵害,否则,即为侵权行为,并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其一,未成年人,但依法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本案原告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班主任也不是享有通信检查权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原告不在场的情况下,班主任无权开拆并检查其信件内容。

如为防止原告的书包和其他物品丢失,可以让同班其他同学代为看管,或拿到办公室代为保管,但绝不能在当事人未同意又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翻弄、检查其书包、物品,更不能开拆和检查其信件。

开拆和检查他人信件,就侵犯了信件所有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其二,老师在拆开原告的信件后,阅看了信件的内容,知道了原告信件是他人写来的恋爱信件。

对此,老师本应向其讲明早恋的影响,提醒其注意即可。

但老师却让其说清楚早恋情书的问题,原告不说就不让走,也不将信件交还原告,从而使其他老师也知道了原告早恋的问题。

另一老师赶来抠原告塞入口中的信件,实际上是想让原告交出信件。

这些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其三,老师为拿到原告的信件,在原告将信塞入口中的情况下,用手去抠原告口中的信件;在抠不出来的情况下,与原告撕扯并将原告带入另一房间,强迫其吐出信件并烧掉,这些是侵犯原告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正是因为被告(由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致使原告为摆脱这种困境而越窗逃脱摔伤,被告对原告因摔伤所受到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责任,既包括原告治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也包括原告因摔伤致今后劳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的补偿。

但是,原告摔伤,和原告本人越窗逃脱也有一定因果关系。

原告当时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应当对越窗逃脱可能有的损害后果有所预见,但仍坚持越窗逃脱,致使摔伤,因而原告本人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原告应负的一定责任,不是基于原告在校期间不遵守校规所产生的。

不遵守校规所产生的责任不是民事责任,而是一般违纪责任,两者不能混同。

 

19

一起醉酒杀人案

杀人者是受害者的女婿,受害者是杀人者的岳父,这可是够离奇的了吧?

嫌疑人的妻子请了老师做她丈夫的辩护律师。

嫌疑人妻子的委托是从侦察阶段一直到一审终结。

不过这案子也没什么可侦查的,事实经过非常清楚。

嫌疑人在杀了人之后还没有清醒,一直到有人报了案、警察去把他抓进看守所时他还醉着。

据说这个人在多年前就曾有过醉酒后故意伤人的经历,而且受害人也是他的熟人,后来判了缓刑。

老师怀疑此人是病理性醉酒,将会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我们去看守所想要会见一下当事人,但因此案尚未转到检察院,需要刑警队长批准才能会见,等了很久未能等到刑警队长,遂作罢。

听看守所民警说,嫌疑人在看守所清醒过来后,在刑警询问他时,他一个劲要求法院判他死刑,大约他自己觉得自己很该死。

我不知道这整个案件的详细经过,但我大概能想到嫌疑人妻子所受的煎熬,一边是自己的父亲,一边是自己的丈夫。

生命在这里显得那么脆弱和无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