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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村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安徽省

扬州至绩溪高速公路宁国至绩溪段工程建设项目路基工程

〖第NJ-05合同段〗

庄村隧道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曾育芳

审核:

吴绍文

批准:

林强

 

建设单位: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监办单位: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组单位:

安徽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所

编制单位:

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庄村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为确保本隧道施工安全,本标段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质监站“平安工地”、“单元预警”、“一校一会一志”制度,全力执行“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抓典型,加强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安全目标

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需要,我标段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和谐建设”的方针和理念,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职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发展。

减少和控制危害事故,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确保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无安全责任事故和“零死亡”目标的实现。

2、安全保证体系

2.1、安全保证管理组织机构

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宁绩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标段特点,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项目队设专职安检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部和各项目队分级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采取定期检查、专人检查、班组自查、职工互查相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确保本标段工程施工安全。

 

2.2、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安全保证措施

3.1、安全责任制度

经理部经理、施工队队长、工班长、操作工人及各级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检查部,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安检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网络,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对本工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项目副经理对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制订本项目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制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前安排对特殊工种培训,经常总结推广施工安全先进经验;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齐称职的安全员,并对其工作经常予以支持、督促、检查;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主持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机具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班组长安全职责

要规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班前要对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发生事故立即向工长报告。

(5)、经理部各部门安全职责

安全检查部要认真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是贯彻执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主管部门;

工程技术部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安全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技术规程、标准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的技术鉴定和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成立课题攻关小组,做好隧道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地质参数,为变更设计和优化施工安全组织设计作为科学依据;

材料设备部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保险装置,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转,培训操作人员。

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供应;采购时要严格把好质量关,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材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同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财务部要按照规定提供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综合办公室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

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因工伤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及时安排适当的工作;

(6)、专职安检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条例、标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安全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作业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定的行为,经教育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3.2、教育、学习制度

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段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工程有关施工安全规则、规定,并结合本段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宣传教育。

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或安检工程师针对施工项目,按照设计文件结合有关现行的规范、规则上好安全技术课。

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对特殊工种,如起重工、架子工、电焊工、卷扬机司机、安全信号员、机动车司机、电工、爆破工等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

3.3、施工人员、安检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各级安检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处罚果断。

安检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合格的上岗证。

全体参战人员经过学习、培训后,需进行安全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

3.4、安全检查制度

各级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施工队每旬检查一次,工班一日检查一次。

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中。

对重大问题填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制定对策、保证措施,限期整改,专人复查。

本标段的检查重点为平导及横洞工点,对运输设备、防火、排水、通风设备有关制度及抢险物资准备,要加强检查落实。

3.5、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用快速方法(包括电话、电报、电传等方法)立即向建设单位及本单位上级有关部门逐级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3.6、安全奖惩制度

通过经济与行政手段的有效结合,将安全生产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定期考核兑现,使干部全面加压、职工全员负载,达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真正做到建制先行,检查全程,奖罚分明。

3.7、综合安全保证措施

把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加强安全施工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落实。

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特别对于电工、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手、喷射砼工、砼工必须经过正规部门培训合格,以确保施工操作安全。

每一工序开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五牌一图”,即:

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记录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和施工总平面图。

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开工前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风、水管路按设计养护制度;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防洪、防火、防寒安全专项规定等。

针对重点、难点工程项目及关键工序,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和落实。

3.8、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3.8.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爆破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机械操作人员熟悉所操作机械、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运输前要认真检查,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3.8.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现场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现场的安全管理要建立监管整治制度,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整改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台账和专项纪录。

3.8.3、隧道洞口布置

在施工期间,我部在隧道洞口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工程简介牌:

对工程的主要内容、地质情况、施工方案、工期计划等简要介绍。

(2)安全质量保证牌:

明确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3)施工场地布置牌:

图示施工现场的布置方式,注明施工区域的位置、面积、功能。

(4)创优规划标识牌:

明确创优目标及创优措施。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

明确各施工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廉政监督牌:

公示廉政领导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7)工程责任人标识牌:

公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责任人。

(8)施工进度牌:

反映隧道掘进、初支、铺底、二衬施工进度。

(9)进洞须知牌:

明确进洞注意事项。

(10)重大危险源提示牌、单元预警牌:

提示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并根据对施工单元范围内安全隐患的综合分析,向作业人员提出相应的安全风险超前警示。

3.8.4、进洞前安全措施

进洞前在洞口边仰坡顶缘安设好安全防护网,防止其他物体高空坠落伤人。

(1)洞口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池位于隧道口一侧,上面设盖板,经常清淤保持洞内排水通畅。

洞口两侧设置水沟。

(2)隧道口生活宿舍区每排房子至少配置干粉灭火器2只。

(3)洞顶设置“××承建××隧道”,每个字标牌宽120cm、高120cm,标识牌为白底红字,采用黑体字。

(4)洞口钢筋棚小型机具排放整齐,符合钢筋加工流水作业要求,材料分区堆码整齐,上盖下垫,大型机械分类停放,整齐有序。

(5)洞口空压机房、配电房禁止堆放杂物。

空压机的储气罐,压力表和安全阀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洞口须设置值班室,实行作业人员进洞登记牌、非作业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

(7)值班室必须设置专人值班。

值班室内悬挂值班室人员岗位职责和施工现场工序标牌、施工形象进度图、晴雨表;

(8)作业人员进洞登记牌:

按作业工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类,定人编号,制作标识牌,牌分为红、蓝两面,进洞翻为红色、出洞翻为蓝色。

(9)所有非作业人员进出洞必须登记。

(10)进出隧道所有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安全带等。

3.8.5、隧道洞内安全管理措施

(1)洞内三管两线布置

洞内布置管线主要有:

高压水管、高压风管、通风管,动力线、照明线。

洞内风、水、电管线均悬吊于边墙侧壁上,挂设应做到顺、直,无扭曲和褶皱,吊点间距为5m,吊点必须牢固。

洞内架空线的线间距不得小于30cm,且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洞内掌子面处线路、管路不得任意拖放,必须分开并摆放整齐。

(2)洞内通风设置

洞内要保持空气清洁。

隧道掘进100m以上,必须进行机械通风。

轴流式通风机进风管口须设在洞口里程30m以外,送风口距掌子面不应大于15m。

开挖工作面凿岩机风压不应小于0.5MPa,供风管前端至开挖面的距离宜保持在30m内;开挖工作面凿岩机的工作水压不应小于0.3MPa,洞内水管前端至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宜在50m内。

(3)洞内临时用电配备

隧道洞内供电线路采用220/380V三相五线系统,动力设备应采用380V,照明电压作业地段宜为36V,成洞和未作业地段可采用220V,不得直接从动力线接照明灯具。

瓦斯地段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

高压分线部位须设置明显危险警告标志,所有配电箱和开关应标注责任人和用途标识。

使用砼振捣器时,检查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洞内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普通照明按每6~8m一处布置,近掌子面30m内应配备移动式照明灯具。

隧道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4)洞内两侧设置临时水沟。

(5)文明施工

钻眼作业采用湿式凿岩,放炮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湿石渣和附近的岩壁。

洞内粉尘检测采用专用的隧道粉尘检测仪进行经常性检测。

洞内道路应保持平整、坚实、干燥状态,不得出现大片积水、泥泞现象,洞内道路应设专人清扫,排除积水。

掌子面附近每次出渣完要清理干净,不得出现大片浮渣、块石。

(6)洞内必须每隔20m设置一里程标识牌。

(7)洞内外监控量测处设置统一标识牌。

(8)作业台车安全防护

洞内衬砌台车、开挖台架及洞内车辆前后方必须张贴醒目的反光标志,保障行车安全。

在台架下部配置消防器材,便于应急火灾事故。

(9)逃生设备设置

在掌子面附近布设可手动拆卸的逃生钢管,要求管壁厚不小于10mm,管径要大于700mm,每节管长1500mm-2000mm之间;钻孔台车应常备拆卸管头的扳手和应急照明工具,并在掌子面附近配备必要的救生药品及食物、水等。

当隧道进洞100m时,需铺设一根管径120mm长50m钢管,若突发事件的发生时,可从钢管内输送水、食物等救济物品。

(10)洞内不得堆放工程材料、半成品及易燃易爆品。

保持洞内整洁,各种工具、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3.8.6、瓦斯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设专职瓦斯检测人员,如瓦斯含量超限,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切断电源加大通风量。

(2)在有瓦斯区段,机电设备采用防爆型。

爆破作业只准使用即发电雷管及矿用安全炸药,并采用防爆型起爆器起爆。

(3)禁止将火柴、打火机、手电筒及其他易燃品带入洞内。

(4)在有瓦斯地段钻眼时,炮眼方向、间距、深度及数量,必须按规定施钻,禁止钻40cm以下的浅眼,炮眼抵抗线不得小于30cm。

3.8.7、必须购买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做到专人专用,任何人不得丢弃,损坏劳动防护用品。

3.8.8、火工品的装卸与运输要求

(1)、作业前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运输工具和车辆内的一切杂物,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

  

(2)、装卸作业时,应有专人在现场监督,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和车辆靠近。

爆破器材运输车距离爆破器材库门不应小于2.5m。

(3)、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并了解爆破器材的安全常识,

(4)、装卸作业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遇雷电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的作业;遇下雨时,有庶雨棚才能操作;路面有冰雪时,必须铺上防滑物品。

(5)、库房场所严禁明火;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得进行添加燃油和播放音响。

(6)、在同一危险作业区域内,不得同时装卸炸药和雷管等起爆器材。

(7)、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危险品,

(8)、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防止遗留爆破器材,交接人员要做好交接记录。

(9)、装运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技术要求,车辆要有明显的危险标志;

2)车辆机械电器性能良好,结构可靠;

 3)具有防盗、防火、防热、防雨、防潮、防静电安全性能;

 4)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5)禁止用自卸汽车、翻斗车、摩托车、自行车、独轮手推车运载爆破器材。

(10)、人工搬运爆破器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夜间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

2)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炸药和雷管应分别放在专用木箱内;

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

4)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5)一人一次运送爆破器材数量,不应超过:

雷管5000发;炸药20㎏;

3.8.9、炸药库的管理

(1)、炸药库火工品收、发台帐要做到帐目清楚、帐务相符。

(2)、炸药和雷管要分库储存、堆码合理,库房内不得有杂物。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

  (4)、炸药库必须有2人进行24小时值班。

3.8.10、火工品的领用与退库

(1)、库管员发放火工品时,必须是项目部认可并持证的爆破员才可领用,不得向无证人员发放。

(2)、领用火工品时,必须由爆破员与安全员同时在场按《火工品领取、使用、退库审批单》上的数量进行领取。

(3)、当天实际使用和未用完的火工品,现场审批人、安全员和爆破员都必须在《火工品领取、使用、退库审批单》上进行数量签认,并及时退库。

退库时爆破员与安全员要及时将,要退回的火工品交与库房,并办理退库手续,注明退库时间(严禁带回宿舍)。

3.9、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

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3.10、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作业人员必须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高空作业人员应配给工具袋。

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必须拴好保险绳。

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

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要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防护人员及有关施工标志。

3.11、施工期间的防汛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防洪领导小组,项目队成立防洪抢险小分队,负责本单位的防洪工作。

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了解近期气象预报,掌握雨汛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及时做出部署。

汛期之前,对本单位驻地、工地、料库、料场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情和排水情况,查看有无水害隐患,对于洞口的截、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疏通,发现隐患及时阶级。

在汛期,施工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放置在不易被水淹没的高处,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必须设在低洼处时,采取有效的防淹措施。

防汛期间领导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防汛重点施工项目设专用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了解现场情况。

汛期准备充足的器材、运输工具及劳动力,以备应急抢险。

3.12、治安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在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配备公安协警,负责工地治安及保卫、消防工作,以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

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遵守消防法,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组织受过训练的人员担任义务消防员。

每月定期进行防火、防暴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驻地、施工现场和关键部位按规定配备有效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洞内及各洞室不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仓库20m以内严禁烟火。

3.13、突发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

在施工期间,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教育全体职工时时牢记安全,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效益和进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应对突发的意外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应急事件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和各项目队配备必要的医疗卫生人员,备足医疗用品和药品。

备足隧道塌方、涌水、突泥的抢险物资,施工便道及通往既有交通系统的路面保持畅通,洞内洞外的通讯联络保持畅通。

3.14、防高处坠落措施

⑴操作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⑵在高处使用撬棍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安装好的构件,应一手辅助,一手操作。

撬棍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宜急于求成。

⑶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的时候,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作业处和构件上有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4)进行高处作业时,其他非施工人员严禁在工作范围的下面通行或逗留。

工作范围下面应设围栏或其它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落物伤人。

(5)不得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安全绳系牢后上下吊送。

防止工具或材料砸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戴安全帽,严禁上下双层作业。

3.15、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临时用电可能引起的事故:

人员触电、局部火灾

(1)配备足够的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戴好个人防护物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安装作业前,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3)禁止在高压线路安全距离之内,进行作业;对高压线路应尽量增设围栏或保护网等隔离。

(4)现场和生活区用电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接地、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等按规范配备实行;

(5)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6)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7)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8)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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