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福榆中钢铁30MW煤气发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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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福榆中钢铁30MW煤气发电工程

北京奥福榆中钢铁30MW煤气发电工程

(锅炉送、引风机)

 

技术规范书

 

北京奥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3日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北京奥福榆中钢铁30MW煤气发电项目。

本工程建设规模1×130t/h混烧煤气锅炉+1×30MW高温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本技术规范书用于锅炉送、引风机,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格书所提及的技术条款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叙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供方应保证用其最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

1.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供方提供的系统完全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格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格书的差异”为标题进行详细描述。

1.4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及运行一年以内,如发生制造质量问题,应由供方免费修理或更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设备损伤应由供方负责解决;若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伤,由供方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1.5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本规格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厂址地理环境条件

2.1、位置、交通条件

北京奥福榆中钢铁30MW煤气发电项目位于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境内,北邻东金公路,南依陇海铁路,距兰州市区约30公里,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本电站位于厂区内预留位置。

2.2、气象条件

榆中县属北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其气候特点是:

夏热而无酷暑,冬冷却无严寒,四季分明,光照充裕。

年平均气温9.8℃

极端最高气温39.8℃

极端最低气温-24.1℃

七月平均气温18.8℃

一月平均气温-9.2℃

年平均降水量381.6mm

平均风速1.7m/s

最大风速19.6m/s

气压837.3mbar

标准冻结深度110cm

3、设备规范

3.1设备名称:

风机

3.3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

3.3.1设计参数

送风机:

2台,运行方式同时运行。

入口介质温度:

常温(20℃)

型式:

悬臂离心式

型号:

全压:

≥7320Pa

风量:

≥69700m3/h

冷却方式:

水冷却

电机型号:

电压:

10kv

功率:

200kW(参考值,最终电动机以风机厂所配电动机为准)

电机防护等级:

IP54

电机绝缘等级:

F

电机类型:

高原防爆电机

引风机:

2台,运行方式同时运行,其中一台引风机采用变频器调节。

入口介质温度:

150℃

型式:

悬臂离心式

型号:

全压:

≥5681Pa

风量:

≥221170m3/h

冷却方式:

水冷却

电机型号:

电压:

10kv

功率:

560kW(参考值,最终电动机以风机厂所配电动机为准)

电机防护等级:

IP54

电机绝缘等级:

F

电机类型:

高原电机

4、设备的运行环境条件

4.1设备的安装位置:

送风机布置在锅炉房0米地面,引风机布置在引风机房。

4.2主厂房地坪海拔高度:

1650m

4.3室外环境温度-24℃~39.8℃(历史极端温度)

5、技术要求

5.1供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成熟,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供方所供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各种工况下均能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的要求。

5.2设备零部件均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并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需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易于磨损、磨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零部件均能拆卸、更换和修理。

同型号设备之间的所有相同零部件,包括备用零部件应可互换。

5.3风机轴承箱配有热电阻温度计并远传至DCS监控,并配有就地温度表和油位指示器。

风机轴承参考厂家为哈轴集团、瓦房店轴承厂、洛轴集团,电动机轴承采用SKF。

5.4风机控制系统直接进入DCS控制系统,DCS接口采用MODBUS窗口通讯协议。

并设有超温报警等安全措施,电动机应接地良好,并设有过载保护装置。

5.5各风机应保证内效率≥85%;风机冷却方式为水冷却保证各运行工况轴承温度≤70℃。

5.6各风机进口均应配备可调节开度的风门及反法兰紧固件等,能够全开全关闭调节(全关闭时泄漏率小于正常流量的5%),并调节灵活。

5.7送风机原始噪音应小于80dB,若果不能满足要求,风机厂家应配备消声器,消音器阻力≤200Pa,消音量不能低于25dB。

5.8风机性能可调性好,能满足锅炉从低负荷到高负荷运转的不同要求。

5.9风机叶片采用优质钢,引风机内体壳须经喷砂除锈和打毛,采用高温油漆进行防腐处理,叶片应经特殊防磨处理。

5.10所有的电气元件均能在供方提供的环境中正常运行,绝缘良好;电机的绝缘等级应为F级,但按B级绝缘温升考核,防护等级为IP54。

5.11设备铭牌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铭牌安放在运行人员易于看到的地方,并刻有下列内容:

制造厂家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日期编码、出厂检验编码等。

5.12风机传动方式为联轴器联动,外露转动部分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等安全防护措施。

5.13风机壳体应有设有便于检修的手孔门,以便停机检查。

冷却水管进出口装有阀门,便于检修隔绝。

5.14风机壳体厚度应不小于5mm,进口装有减振补偿器(非金属软连接波纤布,引风机为聚四氟乙烯)。

5.15送、引风机进、出口应配软连接,由风机厂家一并供货。

5.16供方提供各风机进口风门扭矩以便执行机构配置。

5.17风机、风门、消音器、软连接及电机应提供总报价,并列出各设备的单报价。

5.18送风机、引风机配置10KV电机,如甲方为各风机从别的电动机厂另配电动机,则电动机型号及功率由风机厂家提供。

6、质量保护及试验

6.1设计、制造标准

6.1.1风机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均按中国国家有关标准为基础,并符合下列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但不限于此),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GB17-88

钢结构的设计规范

JB/ZQ4000.7

锻件通用技术要求

GB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JB4127

机械密封技术条件

GB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JB/ZQ4000.9-86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ZQ4286-86

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ZZ5

焊接设计规范

JB/ZQ4000.3-86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GB985-986-88

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DL/T5072-199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GB6417

金属熔化焊焊接缝缺陷分类及说明

GB8923-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标准

GB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3274-83

普通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

GB699-88

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

GB/T4064-199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IEC

电动机技术标准

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1.2上述标准及规范均为设备交货前的最新有效版本,仅对设计、设备、材料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如果供方提出更加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供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规格书的要求,并确保长期安全连续的运行,在征得需方同意后,供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范。

6.2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6.2.1清洁和油漆

风机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

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

风机本体及其钢支架应进行去锈和油漆处理,仓体外表面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内表面需进行磷化、钝化处理。

油漆应选用性能优良的品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沿海地区应考虑适应盐雾环境。

设备表面应涂总共两层底漆和两道面漆,最后一道面漆由标人提供,投标人在现场负责现场涂刷,同时投标人应提供足够数量的防锈底漆作为现场补漆使用。

两层底漆、面漆厚度均应≥100μm。

设备外表面的颜色由招标人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6.2.2包装﹑运输

6.2.2.1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6.2.2.2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6.2.2.3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遮盖物及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6.2.2.4设备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等。

6.3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3.1设备质量监造

合同执行期间需方将对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6.5.1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6.5.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供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

供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

供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

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

供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需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需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供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

如果需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需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供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与需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需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6.5.3对供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供方有配合需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供方必须为需方委托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提前15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技术规定书规定的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

监造人数和时间,见合同规定

供方给需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供方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需方监造代表。

需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提供方便。

供方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需方监造代表。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

若监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

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试验。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负的责任。

6.6质量保证

6.6.1供方应根据供方公司的质量保证程序编制本设备的工程设计、供方资格评审、原材料和部件的接收、加工制作、车辆装卸和最后的运输等的质量保证大纲,并且提供给需方批准。

6.6.2有关设备的各项工作,包括工程设计、供方资格评审、原材料和部件的接收、加工制作、车辆装卸和最后的运输等等都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执行。

除非另行规定,应该按供方标准对各种所供设备进行车间测试。

需方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对车间测试进行见证,但是不管需方是否去见证,供方都应在各次计划的测试前10天内通知需方质保部门。

6.6.3供方应提供所有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保证书和/或复检试验报告。

采用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图纸及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耐腐蚀性能。

供方应在设备出厂发运的同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件。

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

·各项有关实验结果;

·按有关标准提供电气试验结果;(属电机范围)

·质量控制计划;

·质量检查计划;

·安装、使用、维护手册;

·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及相关的部件图;

·进口设备及附件的原产地证明。

6.6.4设备保质期从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开始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后18个月,以时间先到为准。

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供方无偿修理或更换。

6.6.5保质期后,供方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6.6.6保质期内,如供方人员有必要到现场服务时,供方人员积极到现场服务。

6.7服务

6.7.1.售前服务:

供方积极配合用户进行方案论证和设计,无偿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分析,做好售前服务,供货前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指定的设计部门,并及时提供设计部门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

6.7.2.技术服务:

免费为用户提供人员理论培训服务和操作培训。

6.7.3.现场服务:

设备运输至需方施工现场,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时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工人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处理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风机安装和调试期间,若遇到技术问题,生产厂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无偿给予技术指导。

为用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若来电或来函,保证12小时内作出答复或48小时内赶赴现场。

6.7.4运行后服务:

质保期内,设备由于供方设计和制造质量而出现的问题,供方无偿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无偿提供产品的技术咨询,并负责产品的终身有偿维修,并以优惠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7、供货范围

7.1一般要求

7.1.1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一到四部分的要求,但不限于这些要求。

7.1.2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风机本体范围内的各部件均应指明材质、规格、重量和单价,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7.1.3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7.1.4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2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7.1.5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7.1.6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七部分。

7.2供货范围

7.2.1设备范围

供方要确认风机本体供货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表格见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7.2.2专用工具

供方要确认风机本体供货的专用工具并提供细化清单(表格见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7.2.3备品备件

随机备件、2年用备件须单独列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7.2.4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注:

价格一项在商务报价中填写)

8、技术文件

8.1供方在中标后需提供下列图纸和资料(3套)及ACAD电子版图纸:

(1)风机基础荷载图。

(2)技术说明书和安装说明书。

(3)安装基础图、风机外形接口图。

(4)纵剖面图。

(5)随机供货清单。

9、附加说明

9.1本规格书中供方指产品供应商,需方指北京奥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2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检查、试验项目和制定标准,如需方对此有不同意见,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解决办法。

9.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达到规定标准时,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负责予以更换。

需方的检查、监造、验收并不减轻供方对设备的责任。

9.4供方投标设备须在两个同类型电厂运行满两年。

9.5交货地点:

北京奥福榆中钢铁30MW煤气发电工程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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