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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

城市设计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学生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设计院学学生会的管理,推动学生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2、学生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学生会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4、发挥联系院系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建设。

5、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6、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7、加强同各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二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会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

2、学生会有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

 学生会的成员有权了解学生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学生会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

 学生会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学生会的成员有权向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4、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有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

 学生会的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章纳新制度

一、纳新条件:

1、思想上进,觉悟较高,各方面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或学生会所需的特长。

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主动热情的为同学服务,做社会工作任劳任怨。

5、组织纪律性强,能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受到过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6、具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7、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主动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带头搞好宿舍、班级卫生,个人卫生习惯良好。

8、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酗酒、吸烟,不留长发、不染发,着装、言行符合大学生形象。

二、纳新对象和范围:

1、学院学生会每学年面向学院大一新生进行纳新。

2、学院学生会录用新成员的部门有办公室、宣传部、体育部、外联部、自律委、学科部、文艺部、女生部、网络信息部。

三、纳新办法:

1、根据各部的工作需要由各部确定所需人员数额,报主席团确定。

2、报名:

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办法,全学院新生均可在学生会新生见面会后到部长处填写报名信息。

3、面试:

学生会组织纳新竞选会,申请报名的同学进行竞职演讲(演讲分为自我介绍和考官介绍两部分),由学生会干部按照面试情况进行录取。

6、纳新原则:

纳新过程中,学院学生会应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竞选同学如发现舞弊行为,可以匿名方式向团总支检举,若检举属实,学生会将公开处理。

四、使用办法:

1、纳新同学录取后,学生会结合学生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与新成员进行座谈,培养和提高其思想业务素质。

2、新成员在工作期间服从主席团和各部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参加有关活动。

3、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

听从学生会干部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四章组织机构

一、学生会机构包括:

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2-3名。

二、学生会实行委员会制,全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及各部负责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负责人组成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主席同意后,呈报院团委指导老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召开学生会成员会议等工作会议。

2、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制定总体工作计划。

3、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工作,传达和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4、进行人事安排和调动。

5、向上级提出成员的免职和增补方案。

6、管理本会名义的使用,代表本会对外参加工作和活动。

7、领导和安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8、管理本会的经费。

(二)办公室

1、负责日常事务。

2、管理活动经费、学生会各部门文件档案。

3、协调大型活动的运作和各部门关系。

4、沟通学生会和社团组织。

5、负责院系活动、接待工作,对外代表学生会进行文秘工作。

6、负责发布各项通知,信息的快速传递。

(三)体育部

1、发展体育运动,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组织学院篮、足球联赛等各项校院级的体育项目。

3、组织、筹办院运动会、校运动会。

(四)宣传部

1、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

2、向校内外舆论媒介投稿,扩大学生会影响。

3、加强对海报、时报等学生媒体的管理,规划和管理学院各种宣传文化阵地。

4、负责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以及主要的宣传工作。

5、负责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组织活动的具体宣传。

6、负责学院重要事件的对外发布。

(五)外联部

1、与社会各界及兄弟院校联系沟通,接待来访参观人员。

2、开展各项公关活动,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

3、多渠道拓宽学生会的经费来源。

4、组织搞好学生会干部、成员的培训工作

(六)生活部

1、参与寝室卫生管理,对宿舍楼内公共设施管理及损坏情况反馈给学院主管部门。

2、倡导文明整洁的宿舍文化。

3、加强校园治安联防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4、深入同学,反映同学心声,积极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

5、监督学生会内部运作及干部情况,负责对各部门进行考勤、考核。

(七)学习部

1、组织实施学术科技活动。

2、了解全院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给学院有关部门。

3、组织策划各类学科演讲,学习经验交流,及有助于提高学习兴趣的各种活动。

(八)文艺部

1、净化、活跃校园学术气氛。

2、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

3、组织学生专业运用、为社会服务。

4、负责大型院内文娱活动。

5、参与组织大型院系文娱活动。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1、工作证为校学生会成员的身份证明,所有学院学生会成员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

2、工作证供学院学生会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作时使用,应佩带规范、得体。

3、由主席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证佩带情况。

4、工作证仅供学院学生会成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工作证若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声明。

6、在本届学生会工作结束时或人员中途退出,其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回。

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

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学生干部考核档案等。

2、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专人保管。

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

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3、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第七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安排

2010届学生会签到表

时间

主席团

秘书处

组织部

宣传部

学习部

文艺部

生活部

体育部

请假人员

会议内容

二、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部长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例会内容由秘书处人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存入档案。

6、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外联部成员在场。

7、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第八章工作制度

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部长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办公室总结后交学院指导老师。

2、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3、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活动策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于主席团。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6、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7、各部每两周至少交一份部内例会会议记录,有特殊活动者说明理由。

 

第九章财务制度

1、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委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3、学生会日常开支由学院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4、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主席团进行审核。

5、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进行审计和监督。

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策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报销收据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6、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7、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8、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十章采购制度

1、学生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由主席团委派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

2、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亦可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3、各部门需要购买物品前,先写申请,主席团确认为必需方可采购;

4、采购时,应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超市购物还应当索取购物清单,存档。

第十一章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任职条件:

1、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2、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常代会的监督。

3、具备领导工作所必需的能力,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团结同学,能和部员融洽相处。

6、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7、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和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8、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按签到表和组织活动次说考核。

2、考核对象:

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同时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

4、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十二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学期评出优秀成员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缺席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

(2)完成学生会布置任务

(3)每次例会不缺席者

第十三章学生会换届制度

一、学生会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换届,换届产生每一届学生会委员的组成。

1、学生会主席团的人选在自荐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一般情况下由在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有担任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经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学担任。

2、学生会的各部部长,由每一学年换届民主选举产生,要求学生会部长要有具备在学生会工作经验,熟悉本部门开展各项活动的同学担任,担任过副部长的干部担任。

3、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由一年级学生会成员择优选出,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学生会工作半年以上同学。

二、学生会换届选举方法和程序

1、各级学生会任届期满后必须将所管辖的学生会文件资料完整移交下一届,方正式退会。

2、对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同学的意见,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学生会各部部长在公布的候选人名单中公开竞选产生。

4、选举人由学院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同学、各班班级干部及各班学生代表组成。

5、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竞选采用演讲——答辩——选举的形式。

6、选举过程中按得票数最多者当选的原则,当选者得票数需超过半数,得票数未超过半数或两位竞选者得票数之差在3票以内的,需进行第二次选举。

7、对于新一届的学生会全体成员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推选办法

1、候选人条件:

(1)学院学生会一年以上成员;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热爱学生工作,肯于奉献,有高度的责任感,乐于为同学服务,能真正为同学办实事,并有一定创新能力;

(4)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及良好的公众形象;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列班级前茅;

(7)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候选人产生办法:

(1)参加主席、副主席竞选的同学到系团委提交报名表,系学生会常委会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后,填写意见。

(2)召开系学生会全委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就职演说与现场答辩,投票产生主席团成员并向全院公示。

(3)投票份额比例:

系团委老师及系学生会常委70%;其他30%。

第十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城市设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3、在每学年学生会第一次例会上上,学生会主席须向全体成员宣读本章程。

4、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城市设计学院学生会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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