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学权威资料申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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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学权威资料申精
灵魂学权威资料(申精)
我们活在世间做人,大家都没有“死过”;活人讲死后的真相,真是隔靴搔养。
何况要人信服你的话,那更不容易。
现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后的灵魂(神识),的确能记忆生前和临死时的一切经过。
所以我把我所见所闻的“中外各地”发生过的事实,就所知写出来证明这个理论,而且这些事实,都是有根有据的。
不过大家千万不可存有成见,认为看得见的东西就“存在”,看不见的东西就“不存在”。
要知道——看得见的东西不一定“有”,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无”;譬如:
“空气”、“电”、“原子”,肉眼那里看得见?
可是大家为什么确信它“存在”呢?
海市蜃楼看得见,何以又说它无呢?
可知一种事物的“存在”与“不存在”,并非以“看见或看不见”为认定标准。
更进一步说,平时“信以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认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
像原子、电子、质子。
科学家信以为有,而订为物质基本要素。
然而东西方各国,有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却不认为世界有所谓“实质的存在”。
并且认为原子、电子都是“妄说”。
至于像平常斥为迷信的“鬼”、“灵魂”、“神”、“菩萨”,以为绝无存在的可能。
而近代欧美各国,经研究专家证明,都已肯定为“实有”。
总之,宇宙间一切真相难明,知识无穷。
所以万事万物,都不可凭想像判断,也不可妄加肯定。
说“有”说“无”,信“有”信“无”,全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与真理的标准,全不相干。
因此,人们对事物价值的判断,应该虚心,不要执己见为真理。
——这一节讲灵魂为存在,以下再说“枉死后的苦相。
”
一、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后真相,首先要肯定“灵魂”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灵魂,那么死后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么真相不真相可讨论呢?
现在举八项世界各地的事实,来证明“灵魂”为一种“存在”事物。
(一)近来西方各国,非常崇拜“心灵不灭”学说,确信有灵魂的存在,因此研究“灵魂”的学者、学会、心理学会如雨后春笋,遍于各地。
这些学会的会员,还都是有地位的科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物理学家,像英国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说家柯南道尔,都是会员中的一分子。
(二)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久为东西学界推崇。
而“灵学”一科,竟然也罗列其中,并确认“灵魂学”亦是一种“科学”。
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在英法各国大学,多设有“灵魂学”一门学科,供学生选修;将来“灵魂学学士”,亦将在社会占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摄“鬼”的照片、录下“灵魂”的声音,将来都是可能的事。
也时有所闻我们中国各地民间拍到鬼神的照片。
但录下“鬼”的声音的,尚未发现。
(天华编案:
科学家已能用寇里恩式摄影法摄下人体及生物的灵电磁光。
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印行之“禅定天眼通之实体。
)
现在举西方国家一项例证:
英国海军少校朴顿,到美国菲特斐奥游历,到了那里,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书房中。
入夜以后,他就榻而卧。
将到半夜,忽然听到房中有歌声响起,歌词清新入耳,词云:
“马鞭草与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恋中的快乐……”。
细听声音低细如秋虫哀鸣。
他便起来寻找,但是什么都没看到,等他回床,歌声又起了。
他就惊讶地问道:
“是谁呀?
”接下来就听到一缕低微的女子声音答道:
“我是莎娜呀!
我唱歌与你何干啊!
”说完,歌声又起了。
这位海军少校无可奈何,只得睡了。
第二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的朋友渥利福斯。
渥利福斯在晚间也到这间书房来睡觉,当他深夜刚入睡之时,听到歌声宛转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
从歌词内容,记得这首歌,确是莎娜生前爱唱的一首歌。
原来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
后来透过美国灵学会派人到这里,把鬼的歌声加以录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国灵学研究总会”档案中。
据说“灵魂的声音”,比“人声”频率低沉约百分之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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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灵魂学权威资料(申精)
(四)各国灵魂学会、收到关于灵魂讯息,而证实有价值的报告,盈筐累箧。
(五)近年来欧美各国设立的“灵学会”中,往往有“出现鬼影、听到鬼声、笔自动写字、家俱自动搬动、钢琴无人自奏、乐器无人自鸣”的惊人现象。
可是没有见过这类事实的人,都不相信。
下面有个例子,以供作证。
《死的研究》一书载有伽灵顿所记“灵感会”一事,离奇动听,摘录如下:
“由‘撒比阿’(灵媒)所主持的‘灵感会’,每一次开始时,灵媒面前的桌子,在灯光灿烂之中、众人严密监视之下,忽然腾起,浮在空中,离地有二尺之高。
停在空中约二三十秒,不坠。
像这样反覆数百次。
有一次内室的小桌子,忽然腾空向外飞,落于外面灵媒面前施法的桌子上。
“每次灵媒主持的灵感会上,一定有一两种乐器,无人自鸣,有一次一只小鼓突然自己敲了起来,又飞到灵媒的头上,然后飞到内室落下。
“至于鬼魂的身体及面部也出现过一两次。
有一次灵媒右边的监视人,觉得肩膀有人碰一下,回头一看,分明有一个人影子,在逐渐淡化,逐渐淡薄如轻烟,然后移入内室而没。
“有一次,灵媒撒比阿的手足被人用绳绑住。
不久,忽然出现一只白手,又将绳解开。
于是灵媒再请人把他的手足牢牢缚定,那只白手又出现,绳又解掉,并且把绳子扔在一个旁观人的身边。
另一次会中,一个绅士从衣袋中取出一个烟盒,当众放在桌子上。
忽然烟盒自动开启,香烟自动飞到那位绅士的口中。
“我到‘灵感会’不下四十次,对会中所显一切现象,绝少疑惑。
更由于它们一再表现,断定绝无魔术行为。
”
又,《平等阁笔记》一书记载——
“从前伍廷芳博士,游美的时候,参观灵学会十多处,所见令人闻所未闻,有听到鬼灵声音的、有与鬼灵说话的、有与鬼灵握手的,有一次见到鬼灵现形与人跳舞的。
据说,伍廷芳曾赠一位鬼魂一束鲜花,那位鬼魂马上捧着鲜花隐去。
”
(六)西方国家有一种人,有特殊的目力,名叫“千里眼”,也叫“透视眼”。
当某人临死之时,心身所起种种痛苦,以及蜕为灵魂的经过情形,都能清清楚楚地辨别。
有一篇有关“千里眼”的文章,记载有一个叫阿摩尼亚的男子,便具“眼通”的能力。
“……他的母亲死期已近,好在我的身心已能进入透视状态,见到这位妇人体内器官已无力接受精神的支配(灵魂与肉体渐次分离时)。
在分离时,恰如至亲好友一般,难舍难分,在将分未分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阻力,临危者似感十分痛苦。
“没有好久,她的头部,似为一种美丽柔和,而有光泽的光晕所包围。
大小脑皆逐渐扩大,特殊的交流电气作用,也中止了。
“灵与肉分离的时间愈近,头部的光晕与热度逐渐增加,肢体末端都逐渐发冷而呈现黑色。
在环绕头部四周柔软的灵气中,另外呈现一个头部轮廓,这个头形逐渐地清楚,最后发出一种强烈的光辉,几乎阻断了我的透视。
这个灵魂的头,却从肉体的头颅上映射而出。
当映射而出的时候,四周有芬芳的大气,氵晃漾波动。
接着这灵魂的头颅,模型已具,大气也就随之消失。
“灵魂的头已经形成。
于是,肩部、胸部,到全部身体,逐一形成。
生时的肉体所有的缺陷,不完美处,也一并消失,而趋于完美。
“新完成的灵体,矗立在肉体的头上。
此时‘灵肉’两者的关系,愈形隔离。
此时,忽然发现活动而又疾速的一束电光。
其中一部分归于肉体,又分散到全体,以防止身体骤然崩溃。
“这一离开身体而形成的灵体,开始呼吸周围大气中灵的部分。
最初呼吸似有困难,但渐渐习惯,转现愉悦之色。
细观灵体状态,与肉体全然一致。
外形,五脏六腑,乃至毛发手足,与生时无二,真是不可思议。
“灵体的精神状态与情绪,虽然没有及时观察,只见它态度安详,并不以家属的悲哀而悲哀。
因为它深知它的家人不知它的灵魂依然存在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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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灵魂学权威资料(申精)
“灵魂的变化经过,须费二个半小时,在它呼吸四周的新空气,已经习惯以后,便从肉体的头部移动。
以它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
从室内到室外,继而飘浮到空中。
我看见了不禁惊喜交集。
接着见到两个灵体从灵界出现,与那位死去的妇人相见。
并且一同走向地球的上空,冉冉上升。
一转瞬间,距离渐渐拉远,逐渐消失。
”
狄维在他的名著《死与来生》一书中,也有千里眼所见“生命濒死”的记载。
因为大致相同,不再引述。
总之,“千里眼”在西方时有所见,并非凤毛麟角,绝无仅有。
记得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外籍教授魏狄克也曾告诉我们见过千里眼的情形。
千里眼并且能知过去未来,毫厘不爽。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七)自古以来,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学家,无不坚信灵魂的存在。
例如犹太族的摩西、耶稣;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圣者释迦,都亲证灵魂不灭,死后有因果轮回。
就是我国的孔子也说:
“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
鬼神之为德,其智矣乎?
”可见孔子承认灵魂的存在。
其他如希腊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以及德国哲学家叔本华,都主张心灵不灭。
(八)从来鬼神灵迹,载于“经籍、史书、传记、笔记、报章”,难于尽述。
就是我的朋友中,亲见鬼灵的人,也不在少数。
并非水光阳焰,似真似幻。
据以上所说,“灵魂不灭”之论,证据充足,实在无可否认了。
有人说:
你所讲的,是“中阴”、是“识神”,就是“人死迳生鬼界”,也得说是一个鬼;灵魂一词,带着“我相主宰”,于佛理难通。
我说:
如果以这种道理问难,我只有认过而已。
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于事而不重理。
人,到了要自杀的时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已来不及了。
我们知道有随俗论事,以便让人知道“死后并不是一切都消灭,而是去受苦”。
这才是紧要的。
就理上说,“识神与灵魂”固有分别,如从事上说,则同时显示“死后生命不灭”之理,并无不同。
所以滥用“灵魂”一词,方便而已。
二、枉死后的苦痛
一个人既然知道“灵魂不灭”,死后还有来生。
以为现世的生命,为时短促,苦多乐少,有什么宝贵可言?
不如自杀算了,也许可以解脱痛苦。
但他却不知道人生一世,本来已很苦,如果自杀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杀的苦,而来生受报尤其是苦。
而且所受的是“惨苦、极苦、长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说不尽的苦。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大家千万不要轻生,以致后悔无穷。
但是有人说:
一生只归一生,自杀是今生的事,与来生何干?
又怎么会受大苦呢?
我说:
要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把西方学界所发现的一件事,先来引述一下,理由就可举一反三了。
外国人发现什么呢?
——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后所见的物象(过了不久,印象就渐渐消失)。
譬如某人被杀,那个凶手就是这个被杀者眼中所留最后的印象。
西方人用兔子来实验。
用棍子把兔子击毙,从兔子眼中,则可见到致兔子于死的凶器映现。
看到这项试验的人都极为惊异,而不知其故。
实则此种理由不难了解。
实在是因为人或兔子,当他被杀时,就反应出极端的恐怖、绝大的痛苦。
这种形势,强烈地映入心中。
眼睛第一个反映出这种景象,仿佛照相机一样,就把他反照下来了。
既然有这种发现,那么生前自杀,死后受苦的道理,就不难明白了。
人们要知道,能分别苦乐境界的能力,全是心灵作用。
心灵既受到绝大的恐怖和痛苦,这种印象是不会消失的(与“能力不灭论”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
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这种恐怖和痛苦,还会时时复现,相续至多生多世。
因此死后的惨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详尽的。
现在分四项说明:
(一)灵魂昏迷
根据西方“灵学研究会”报告,灵魂最初离开肉体的时候,因为受到“肉体死亡”的冲击,心智较生前减退,能力也较生前减弱,但是不久即可恢复。
至于自杀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
因为自杀的人死时受到剧烈痛苦的震荡,迷离昏昧,心灵能力部分丧失,经久犹难恢复;我们看到每一届“灵魂发表会”,死者之灵,凭藉灵媒与生人晤谈时,往往突现“颠倒迷失”的现象。
这是由于死时的颠倒状况,突现于灵魂心中所致。
据西方人说:
这是常有的事。
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杀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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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丑态常存
“临终一念”,对死后有绝大的影响。
所以“死时安详”,死后灵魂也安详平静;“临死悲哀”,死后依然悲哀。
不但哀乐如此,就是临死时的形象——死后也会常常现相。
有人看到“断头鬼、缢死鬼”,实际就是临死的真实状貌。
丑态常存,这是家属对临终时的人要千万留意的问题。
要让家人安详地逝世,不可让他哀伤、愁思、烦恼。
下面有两个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记述罗依班律给佛拉曼宁的信中说:
“一天夜间,我别了友人徐鹏,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迟。
但觉得身体轻健,心中安详。
当时夜已深沉,就上床入睡。
谁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恶梦惊醒。
忽见友人徐鹏满头鲜血的立在床前,并向我道别;惊吓之余,我立刻坐起。
那血淋淋的徐鹏,依然历历在目。
待到天明七时后出门,预备探听消息,恰好对方也有人来,报告徐鹏已死。
因此,得悉就在与他分手那一夜,从楼上跳跃下,脑壳碎裂而死。
”
又弗兰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书中记述,有一妇人曾见到她弟弟(在一次战役中重伤而死)的幽灵。
书中说:
“我夜间突然醒来,见我弟奥立白,兀然僵立于我的卧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种有光的雾气所包围。
此时明月已沉,夜色如漆,雨声潇潇,倍觉凄凉,因之我从床上跃起,穿越我弟弟的灵体而过。
到了门口,正要开门时,再一回头,见那白茫茫的灵体也逐渐移动,向我走来,他双目注视,表示亲切而又痛苦的样子。
因此,看到他的右侧腮部被刀削掉,鲜血淋漓,面色如白腊而透明,其状极惨。
”
书中又提到后来那位妇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战死,受伤的地方,正与她夜间所见相同。
(三)自杀时的痛苦,死后会常现
(1)西方有《鬼语》一书,系美国一位法律学者荷滋死后,透过英国女作家拔柯的手写成。
后由南京中央大学孟宪成教授译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
死者荷滋在书中说:
“自杀的人,死后遭遇极惨。
”
又说:
“世间有最可爱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
例如自杀这件事,人们如果知道死后的剧苦,像那样酷烈。
无论如何,也不会寻死了。
”
(2)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一书中有云:
“如果在一间房中,曾经演过惨杀的悲剧,用精神感应法,可使此种经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
剧中所有角色,和当时出事时的情景,会映现分明,历历在目。
”
这是由精神感应的力量,激发鬼魂重现惨死景象。
更因反射的力量,这种惨景,映现在人们眼中,因为鬼魂心里,惨案会再予浮现,如同磁石吸铁一般。
(3)友人孙世英曾经告诉我一件事:
“报载苏州思婆巷有一户人家,夫妇不和,丈夫凶狠,持刀将太太杀了。
事隔数年,有一天深夜,巡逻警察正在巡查。
突然间看见男女争吵,男的持刀将女的杀了。
片刻不见了。
后来查证于邻近一老人,据说数年前,确有此事,自后此种惨景,每年这一天就出现一次,那位老人已见过好几次。
”
友人虽说他已不能完全记忆——可是查考这件事,大致与上述所写一样,这都是因为鬼魂心中感到死时的惨痛,辐射再现。
以上所举的例子,大多摘于西方书中。
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厌,现在再举几个中国的例子,也都有真凭实据。
在没有写出以前,先谈谈“扶乩”这件事。
不信扶乩的人,以为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实不然。
扶乩之术,虽然是我国土产,而现在西方国家也很盛行。
在日本称为“灵子术”,灵子,就是“巫”的意思。
扶乩由日本传到荷兰,再由荷兰传到欧美各国。
西方国家称“扶乩”的板为“维吉板”(Owig board),现在各地“灵学会”中颇多使用。
前美国总统威尔逊生前相信扶乩。
有一次乩盘上写出无数希伯来古文。
他平时并不认识这种文字:
可见扶乩也有很多意义在其中,虽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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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灵魂学权威资料(申精)
现在要说的,就是近代高僧——宁波观宗寺的谛闲法师所经历的事情。
他是近代鼎鼎大名的天台宗师,当无虚妄。
(4)显感利冥录(节文):
“一九二六年夏天,旅居北京的佛教界居士们,恭请浙江观宗寺,谛闲老法师来京宣讲‘圆觉经’。
当时住在西城小沙锅胡同的钱叔陵居士,喜欢扶乩。
北京都城隍‘白知’,有一天前来降坛。
乩文说:
谛闲老法师可惜无暇来一谈,诸位能不能去礼请呢?
大家问:
下星期天可不可以?
乩文说:
可。
后来谛老如约而至;白城隍再度降坛,文云:
今日蒙大师惠然光临,感激无比。
在乩文中,向谛老提出很多问题。
其中一条说:
世间庸人,做鬼最苦,终日昏昏沉沉,如有所失。
而横死者,鬼魂更为惨苦,又难超生。
不知何故?
问过之后,周仓临坛,大家问他死时痛苦为什么到今天还会再现(周当时是坠城而死)?
谛老为他说法开示完毕,周仓感谢而去。
”
周仓死了已一千多年,自杀的痛苦依然不灭;推究其原因,全在当时一念之误,企图自杀的朋友,该以此为鉴。
更有一层,大家以为周仓已死千年,为什么至今仍会降坛,不免奇怪?
这就可见灵魂不灭,确然无疑了。
(5)上海法藏寺兴慈老法师亲口所说。
“天台山方广寺(兴慈长老所主持的)有二位比丘,先后为同参道友,后一位因为失足,坠落石桥下面死亡。
有一天,他的同参正在静坐,忽见到死去的道友出现在面前,恍惚间跟着他走出禅房,行到石桥边,那已死之僧突然间一跃而下。
只见血肉狼藉。
痛苦哀嚎一阵,惨不忍睹。
一瞬间,又恢复原来面目说:
‘我天天受这样的苦。
’他的道友心中大恸,因此仓促出定……”
(6)周敏群先生说:
“北平有文效孙其人,有一天到崇效寺看牡丹,在很多的游人中,有一位眉目英锐、侠情流漾的青年,与众不同。
便走过去揖问大名。
这位青年说姓谭。
名叫‘炎言’,籍贯湖南,曾在官场浮沉,暂住京师,不久回乡,此人神情高洁,谈吐豪迈,效孙因此对他极为倾倒,就与他做了朋友。
以后就时时相聚,友情日增。
但转瞬之间,寒冬已到。
有一天,炎言挟一幅画,仓促来找效孙,并且惨然对效孙说:
‘我将回湖南,从此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效孙便问道:
“你为什么要急着回去呢?
”炎言说:
‘我有脖子痛的病,每到冬天必发。
今天疼的更厉害,所以想回去治疗。
’谈话的时候,就把画轴送给效孙,说:
‘这是友人为我画的小像,持来相赠,聊供别后纪念。
今日行装待发,无法久谈了。
’话说完忽然不见。
效孙非常惊愕,知是鬼魂异类。
马上将画轴展开,果然是炎言的小像,并题有‘望海词’一阕。
有‘曾经沧海,又来沙漠,四千里外关河,骨相空谭……’等句。
到此效孙才憬然大悟,这位青年鬼魂,不是别人,就是光绪戊戌政变时,在北京慷慨赴义的六君子之首谭嗣同。
因为谭的遗著《莽苍苍集》中,也刊有这首自题小影的词。
大约因为被斩时的惨痛突发,所以急急离去……。
”(录自《神鬼交通》)
(7)杨仁山先生说:
“先父做旌德地区教育首长时,有一学生,曾经遇到过吊死鬼,并且互相谈话,据那吊死鬼说:
枉死鬼,无法超生,最为惨苦。
且必须请高僧超度、诵经才能脱身。
那位学生就答应他,为他作佛事,但是要他变现缢死的状态。
鬼不愿应允,说变现缢死状态的时候,非常痛苦,非经三五天不能回复原状;后经那位学生再三请求才答应。
但是他说:
‘我变相的时候,不但人性全失,而且不能认识人。
你在床上必须将帐门抓紧,以防备我扑过去,否则两相不利。
’然后,那缢死鬼便变得极可怖的样子,满屋乱扑,一如傍徨无主。
又连扑帐门三次,没有扑过去,才破空长鸣一声,奔出门去。
”
(8)松江佛教会会长耿君镳先生说:
“本县人吴伯庚的儿子吴光田,在南京东南大学读书的时候,与几位同学参加革命,非常热心。
但事机不密,被孙传芳的军队知道了,马上派兵到校,抄查证据,当时光田义愤填膺,因为言语间抵触了士兵,竟被他们用乱刀砍死。
后来国民政府轸念忠勇,追奖议恤。
虽然不算白死。
可是他的鬼魂却受苦不了。
死后三个月,灵魂不时回家,附在老人或幼儿身上,陈诉刀刺的苦痛,非语言可以形容。
虽然死已很久,痛苦依旧。
说时涕泪如?
E既然知道“灵魂不灭”,死后还有来生。
以为现世的生命,为时短促,苦多乐少,有什么宝贵可言?
不如自杀算了,也许可以解脱痛苦。
但他却不知道人生一世,本来已很苦,如果自杀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杀的苦,而来生受报尤其是苦。
而且所受的是“惨苦、极苦、长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说不尽的苦。
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大家千万不要轻生,以致后悔无穷。
但是有人说:
一生只归一生,自杀是今生的事,与来生何干?
又怎么会受大苦呢?
我说:
要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把西方学界所发现的一件事,先来引述一下,理由就可举一反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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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发现什么呢?
——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后所见的物象(过了不久,印象就渐渐消失)。
譬如某人被杀,那个凶手就是这个被杀者眼中所留最后的印象。
西方人用兔子来实验。
用棍子把兔子击毙,从兔子眼中,则可见到致兔子于死的凶器映现。
看到这项试验的人都极为惊异,而不知其故。
实则此种理由不难了解。
实在是因为人或兔子,当他被杀时,就反应出极端的恐怖、绝大的痛苦。
这种形势,强烈地映入心中。
眼睛第一个反映出这种景象,仿佛照相机一样,就把他反照下来了。
既然有这种发现,那么生前自杀,死后受苦的道理,就不难明白了。
人们要知道,能分别苦乐境界的能力,全是心灵作用。
心灵既受到绝大的恐怖和痛苦,这种印象是不会消失的(与“能力不灭论”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
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这种恐怖和痛苦,还会时时复现,相续至多生多世。
因此死后的惨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详尽的。
现在分四项说明:
(一)灵魂昏迷
根据西方“灵学研究会”报告,灵魂最初离开肉体的时候,因为受到“肉体死亡”的冲击,心智较生前减退,能力也较生前减弱,但是不久即可恢复。
至于自杀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
因为自杀的人死时受到剧烈痛苦的震荡,迷离昏昧,心灵能力部分丧失,经久犹难恢复;我们看到每一届“灵魂发表会”,死者之灵,凭藉灵媒与生人晤谈时,往往突现“颠倒迷失”的现象。
这是由于死时的颠倒状况,突现于灵魂心中所致。
据西方人说:
这是常有的事。
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杀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二)丑态常存
“临终一念”,对死后有绝大的影响。
所以“死时安详”,死后灵魂也安详平静;“临死悲哀”,死后依然悲哀。
不但哀乐如此,就是临死时的形象——死后也会常常现相。
有人看到“断头鬼、缢死鬼”,实际就是临死的真实状貌。
丑态常存,这是家属对临终时的人要千万留意的问题。
要让家人安详地逝世,不可让他哀伤、愁思、烦恼。
下面有两个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记述罗依班律给佛拉曼宁的信中说:
“一天夜间,我别了友人徐鹏,又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