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律法规复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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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律法规复习题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B)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A、收件人的经常居住地B、收件人没有主营业地的,为其经常居住地
C、发件人的主营业地D、发件人没有主营业地的,为其经常常居住地
2、电子商务在商务活动中的特点是非常突出的,以下活动中,哪些不属于其特点?
(D)
A、交易无纸化B、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
C、信息本身成为交易标的物D、在很多环境下表现为“面对面”的交易
3、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正确的表述是(D)
A、由于数据电文的易纂改性,其法律效力是不能确定的
B、由于数据的电文是一种新的形式,其法律效力需要等待法律的明确规定
C、数据电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由有关的当事人约定
D、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4、网上银行作为高新技术的银行服务手段,与传统的银行服务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A)
A、更好的客户服务模式B、经营成本的大大提高
C、更安全的付款方式D、增加了交易成本
5、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A)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A、交易形式B、交易内容C、交易方式D、交易结果
6、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A)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
A、交易形式B、交易内容C、交易方式D、交易结果
7、发件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己动作的信息系统,为(C)。
A、发件人B、代理人C、电子代理人D、设计人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B)的解释。
A、有利于提供条款一方B、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C、最符合经济效益原则D、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
9、根据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难以确定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D)
A、原告所在地B、被告所在地C、侵权结果地D、侵权行为地
10、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拟交付给被许可方的拷贝灭失的风险,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的拷贝,于(C)时转移给许可方
A、交给承运人B、拷贝被交到目的地时C、被许可方收到拷贝D、电子信息交易合同成立
11、在许多国家,认证机构按不同的层次构建起来,常被称作是(A)。
A、公钥基础设施B、认证机构C、公共密钥D、公共密码编码
12、所谓电子支付,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A)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程,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
A、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B、有秘密信息的电子数据
C、有一般信息的电子产品D、有通用信息的电子数据
13、分析各国的法律,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除传统的保护方式以外,一般都有特别的规定,即(B)。
A、消费者的信息披露义务B、法律规定的“冷却期”
C、消费者当面挑选商品的权利D、合同成立后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14、根据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难以确定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D)。
A、原告所在地B、被告所在地C、侵权结果所在地D、侵权行为地
15、发端人设计的程序或他人代为设计程序的一个自动运作的信息系统,为(C)
A、发端人B、代理人C、电子代理人D、设计人
16、申请含有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哪一项不是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标准(A)。
A、以信息产品的形式存在B、构成了发明主题
C、该发明主题具有技术效果D、该发明主题构成了完整的技术方案
17、除非发件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A)视为数据电文接收的地点。
A、收件人所设的营业地B、收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发件人的营业地
C、发件人所设的营业地D、发件人没有营业地的,以其惯常居住地
18、所谓同际协调原则,是指各国在立法过程中尽量采取一套国际上可以接受的规则,以便排除(B)中的障碍,为电子商务创造更加安全的法律环境。
A、统技术B、传统法律C、传统理论D、传统观念
19、我国对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采取的途径是(B)
A、同解决途径B、法律解释途径C、功能等同法D、技术中立原则
20、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许多国家的法律赋予消费者在一定期间内试用商品,并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
这个无条件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期间,被称为(D)
A、解除合同期B、变更合同期C、撤消合同期D、冷却期限
21、数据电子根据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在收到确认之前,(B)
A、数据电文可视为已发送B、数据电文可视为未发送
C、数据电文未发生法律效力D、数据电文可视为未接收
22、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B)的身份,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A、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人B、持有特定密钥的人
C、信息的发送者D、信息的接收者
2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传统手写签名具有的功能的是(B)
A、识别某人B、确定签名人具有可信赖的资信状况
C、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人与签名行为的人身牵连关系D、将签名人与文件内容相联系
24、认证机构颁发的数据电讯或者其他纪录,是用来确认(B)的身份。
或其他充足的特征。
A、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人B、持有特定密钥的人
C、信息的发送者D、信息的接收者
25、数字化的信息具有以下特点(C)
A、易损耗性B、不易篡改性C、易复制性D、不易利用性
26、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拟交付给被许可方的拷贝灭失的风险,包括以电子方式交付的拷贝,于(C)时转移给被许可方。
A、交给承运人B、拷贝被交到目的地时C、被许可方收到拷贝D、电子信息交易合同成立
2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电子支付的特征的是(A)
A、电子支付具有较大的安全性B、电子支付是一种合同履行方式
C、电子支付是金融服务的一种新形式D、电子支付具有技术性
28、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许多国家的法律赋予消费者在一定期间内试用商品,并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个无条件退货或解除合同的期间,被称为(D)
A、解除合同期B、变更合同期C、撤消合同期D、冷却期
29、在合同法律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对法律适用问题做出明确约定的,(A)
A、采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B、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C、适用缔约时许可方所在地的法律D、适用交付拷贝的地方的法律
30、数字签名与传统的手写签名相比有如下优点(D)
A、数字签名中的签名同信息是不能分开的
B、只有特定的人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检验
C、任何人都可以对数字签名进行修改
D、在数字签名中,有效签名的复制同样是有效的签名
二、多项选择题
1、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的(AD)等问题。
A、完整性B、功能性C、有效性D、防抵赖性
2、电子商务对以纸质文件为基础的传统法律规范带来的冲击表现在以下方面:
(ACD)
A、书面形式问题B、主体资格问题C、签名问题D、证据效力问题
3、一项数据电文,在符合下列哪些条件时,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ABCD)
A、自最终形成之时起,其完整性即有可靠保证B、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C、可以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记载D、可以在正常的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改变
4、电子商务中的认证,是指特定认证机构对(BC)所作的认证
A、传输方式的可靠性B、电子签名的真实性C、签署者的真实性D、签署文件的合法性
5、认证机构的义务是(ACD)
A、可信赖系统的义务B、传输信息的义务C、持续义务D、忠信义务
6、在订阅电子合同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辞以下情况:
(ABD)
A、订立合同的各项步骤B、合同订立后是否存在档案以及是否可以查阅
C、服务供应商设立的地址D、修正人为错误的方法
7、数据电文根据双方约定需要确认收讫,但未约定确认收讫方式的,收件人可以(AB)向发件人表明该数据电文已经收到。
A、通过任何方式B、通过任何行为C、在任何时间内D、通过双方约定的方式
8、对于电子信息交易合同,一方违约后,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方式(ACD)
A、实际履行B、责令改正C、继续使用D、中止访问
9、在电子信息交易中的一些参与者,虽然不是交易的当事人,但却是电子信息交易所必须不可少的。
这些主体包括(ABD)
A、金融机构B、认证机构C、消费者D、网络服务提供商
10、电子货币的特征具有如下几个方面:
(ABCD)
A、数字化形式B、电子化手段C、主体广泛性D、结算方式票据化
11、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近几年纷纷立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
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特点是(ABD)
A、快捷B、兼容C、简洁D、改、废相结合
12、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
(A)以备(C)。
A、可以调取B、可以打印C、以备日后查用D、以备保存
13、一般认为,从私法意义上来讲,采用某种形式在今天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BC)
A、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B、维护第三人的利益
C、书面形式的证据价值D、证明行为的合法性
14、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ABCD)。
A、能够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
B、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受时的格式相同
C、能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受的内容;
D、能够识别该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发送或者接受的时间。
15、为了使数据电文信息达到“书面形式”保存或提交的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界定电子商务环境中“书面”的基本标准是:
(A)以备(C)
A、可以调取B、可以打印C、以备日后查用D、以备保存
16、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CD)。
A、必须采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形式B、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意思表示真实D、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7、数据库特殊权利,包括数据库制作者的(BD)。
A、传授权B、摘录权C、获得报酬权D、再利用权
18、对于电子信息交易合同,一方违约后,可以采取以下赦济方式(ACD)。
A、实际履行B、责令改正C、继续使用D、中止访问
19、数据库的合法用户可以不经数据库制作者的同意,实施以下行为:
(BCD)。
A、为任何目的,复制或传播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
B、为私人目的,复制或传播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
C、为教学科研目的,复制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但要标明材料的来源,使用的内容也不能超过实现非商业性目的所需的程序
D、为公共安全、行政管理或司法程序的目的,复制或传播数据库内容的实质性部分
20、信息之所以为交易的标的物,是因为(CD)
A、信息可以在线交易
B、信息可以作为交易的手段
C、这些信息具有一般物的独立存在的属性
D、这种信息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可以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21、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确立的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取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ABD)
A、法律效力B、有效性C、经营资格D、可执行性
22、电子商务对以纸质文件为基础的传统法律规范带来的冲击表现在以下方面:
(ACD)
A、书面形式问题B、主体资格问题C、签名问题D、证据效力问题
23、数据电文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途径(ABC)
A、合同解决途径B、法律解释途径C、功能等同法D、技术中立原则
24、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即可(AC)
A、推定有关数据电文已由收件人收到
B、此项推定表示该数据电文与所收到的电文相符
C、此项推定并不表示该数据电文与所收到的电文相符
D、此项推定表示收件人同意数据电文的内容
25、电子商务中的认证,是指特定认证机构对(BC)所作的认证。
A、传输方式的可靠性B、电子签名的真实性C、签署者的真实性D、签署文件的合法性
26、电子认证具有以下功能(AC)
A、担保功能B、技术中立功能C、防止否认功能D、功能等同功能
27、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是(ABC)
A、使用可信赖的系统以行使其职责,并披露相关信息
B、依照认证业务操作规范颁发证书
C、在收到申请人或其代表人的申请后暂停证书
D、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8、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内容具有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信息产品许可人享有的(BC)
A、产品控制权B、电子控制权
C、对信息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D、对电子商务交易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
29、在线货物销售,又称虚拟商店,它将原来有形的店铺设在了网上,使之“虚拟化”了,而所销售的仍然是有形的货物。
所以(ABC)
A.只是交易方式的电子化B.其交易过程一般是在线订货、支付
C.其交易过程一般是离线送货D.其交易过程一般是在线订货、支付和送货
30、从事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BCD)
A、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B、具有与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C、具备为用户提供认证服务和承担风险、责任的能力
D、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设备
三、判断题
1、电子商务是随着计算机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在商业活动中的逐渐应用而产生发展的。
(√)
2、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法律体系,即包括传统的宪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
这些法律规范以私法规范为基础,同时有诸多公法规范。
所以,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渗透着私法因素的公法领域。
(×)
3、在技术方面,数据电文具体是电子的,还是光学的、磁力的,法律没有必要加以限定,只要技术手段能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标准,就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
4、因数据电文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意味着用数据电文缔结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
5、为确保数据电文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确立了非歧视原则额。
但是当事人仍然可以为单方面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文效力的承认。
(×)
6、电子商务是随着电子商务立法的完善而产生和发展的。
(×)
7、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企业的不懈努力下,我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
8、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商业行为,建立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及其认证制度、完善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的运作程序成为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
(√)
9、技术中立原则意味着,电子商务立法必须考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趋势,为新技术的采纳留有余地,或者不应排斥对新技术的采纳,以适应电子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的新发展。
(√)
10、利用功能等同原则可以解决电子签名的合法性问题。
(√)
11、在电子交易中,当事人一方如何能确定对方当事人具有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利用技术手段做出判断是十分容易的。
(×)
12、为了随时认证公共密码和其相应的持有者,证书可以通过储藏库或其他可以查取的途径来向公众公布。
(√)
13、在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撤回要约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
14、网上银行是一个总的概念,它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第三层次是全面的交易信息系统。
只有第三层次是电子支付系统。
(√)
15、数据库已被纳入了现行著作权国际保护体系中,在所有伯尔尼公约缔约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内,数据库作为汇编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16、电子商务活动的全过程,从订购、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的电子商务是完全商务。
(√)
17、在政府的大力推动的企业的不懈努力下,我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
18、在封闭型电子计算机交易网络应用商业领域时,法律上才产生了对于电子通讯记录的法律效力的确认问题。
(×)
19、在技术方面,数据电子具体是电子的,还是光学的、磁力的,法律有必要加以限定,除采用规定的技术手段以外,即使其他技术手段能达成法律所要求的标准,也不能承认其法律效力。
(×)
20、数据电文尽管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价值,产生一系列效力,但这不一定意味着,它可以用来缔约有效的合同。
(√)
21、在电子交易中,当事人一方如能确定对方当事人具有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利用技术手段做出判断是十分容易的。
(×)
22、当证书签名名册发以后,一般来说,期望在整个有效期内都有效。
认证机构无权撤消原有的证书。
(×)
23、通过发放认证书,认证机构对所有合理信赖证书内信息的人承担一定的担保义务。
(√)
24、根据货币法定的原则,电子货币要真正成为货币的一种,还须经过实践中长期验证。
(×)
25、法律从来不承认虚拟主体,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网上交易主体的真实存在,并具备从事网上交易的资历质。
(√)
26、电子商务固有的开放性、跨国性要求全球范围内的电了商务规则应该是协调和基本一致的。
换言之,电子商务法应当而且可以通过各个国家的单独立法予以发展。
(×)
27、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商业行为,建立数据电子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及其认证制度、完善电子从事同和电子支付的运作程序,成为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
(√)
28、联合国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立法,通过的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
(√)
29、为确保数据电文法律的稳定性和预见性,确立了非歧视原则。
当事人不能以单方声明的形式,排除对数据电文效力的承认。
(√)
30、电子签名,是指在电子信息中用于识别签名者身份并表明签名者认可其中信息内容的声音、符号和程序等。
(×)
3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业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
32、认证机构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只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认证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33、电子商务是通过电子信息进行的,电子信息只能作为交易的一种形式。
(×)
34、对于格式条款,有些国家规定了审查机会问题。
只要向消费者提供审查的机会,则该条款就能成为有罗的条款。
(×)
35、为了保证电子信息交易的安全性,即使现实社会中没有对应的实体“摊位”或“门面”,电子信息交易的主体也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
四、简答题
1、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
答:
①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②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这种商事关系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
主要调整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法律问题。
③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涉及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调整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法律问题。
2、简述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主要内容、目的和作用。
答:
①《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形式及其法律承认,书面形式、签名、原件的要求,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留存,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和收到时间,当事人协议优先适用等重要问题。
②《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目的是要向各国立法者提供一套国际公认的规则,说明怎样去消除此类法律障碍如何为所谓的电子商务创造一种比较可靠的法律环境。
《电子商务示范法》的颁布,标志着电子商务法在全球范围的成立,对于推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简述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答:
①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立法实践中,缺乏纵向的统筹考虑和横向的有效协调,制定部门出于自身工作的考虑,往往忽视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及相互间交叉等问题,致使出台的法规和规章虽然数量不少,但内容重复较差,难已形成体系性的法律法规。
②不具开放性和兼容性:
我国的法律结构比较单一、层次较低,难以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和不断出现的电子商务问题。
③难以操作:
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可操作性强。
而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就存在可操作性差的现象,比如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事项特别多。
4、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答:
(1)电子商务必须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作为支撑
(2)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商务活动的时空观念
(3)电子商务以全国或全球市场为其经营市场,过去由于国界、运输、劳务、财力、技术等条件的限制,许多企业的经营市场局限在较小的地域范围,很难将市场拓展至全国或国外。
(4)电子商务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和更高的协调性。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与地点?
答:
由于我国采取的达到主义,所以法律只需要对达到时间和达到地点作出规定。
(1)数据电文的到达时间
《合同法》第16条规定: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
(2)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
对于数据电文的到达地点,合同法规定: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6、应当如何规制电子商务中的格式条款?
答:
(1)合理、适当的提示原则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2)条款内容合理的原则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该法第125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
(3)严格解释原则
合同法第41条规定: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由此可见,我国也采用了不利解释的原则。
(4)免责条款无效原则
所谓免责条款无效原则,是指在格式合同中的某些免除制订合同一方责任的条款,对双方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个别协商优先原则
合同法第41条也规定了这一原则: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7、确定电子商务纠纷管辖权有哪些困难?
答:
传统的确立管辖权的原则都要求具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明确的关联因素,如当事人的住所、国籍、财产、行为、意志等。
但在网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