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安办87号共性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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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安办87号共性部分
渝安办〔2010〕8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评估细则(共性部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和《重庆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实施方案》(渝办发〔2010〕261号)要求,经研究,现将《重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共性部分)》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共性部分分值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考评采用“千分制”,由共性部分和行业要求两部分组成,其中:
共性部分600分,行业要求部分400分。
共性部分包括主体合法、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八个方面,具体评估标准详见附件2。
二、评估分值统计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性部分评估得分确定后,再加上该企业的行业要求得分,即为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得分(评估汇总表见附件1),以此确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等级。
三、评估分级说明
(一)各评估项目扣分至零分为止,不计负分。
(二)没有涉及的评估项目,按缺项处理,在评分栏中注明“缺项”。
评估得分=实际得分/(1000-缺项分)×1000。
(三)涉及多行业的企业评定得分=各行业企业实际得分总数/行业最低以及企业总数。
(四)级别确定:
总分≥900分的为A级;700≤总分<900分的为B级;总分<700分且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C级;总分<600分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为D级。
A、B、C级企业每一大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否则,下降一个等次。
(五)凡是因为安全生产条件、重大隐患、安全事故等原因被降级的企业,一年内不得提出申请重新进行等级评定。
附件:
1.重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汇总表
2.重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评估细则(共性部分)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责任评估细则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1月4日印发
附件1:
重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汇总表
分值(分)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分)
总分
1000
一、共性部分
600
二、行业特殊要求
400
企业名称:
(盖章)
自评时间:
年月日
初审单位:
(盖章)
初审时间:
年月日
评定单位:
(盖章)
评定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重庆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细则(共性部分)
类别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分)
评估标准
自评
(分)
初审
(分)
评定
(分)
否决
(一)
主
体
合
法
(50分)
1.证照齐全有效
(1)安全生产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30
各类证照不齐或过期,评为D级。
是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2)是否超范围、超能力生产经营。
10
超范围、超能力生产经营每项扣5分。
3.证照管理
(3)是否有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行为。
10
违规转让、出租评为D级或予以取缔
是
小计
——
50
——
(二)
设
备
设
施
(90分)
1.生产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
(1)按规定完成立项审查、预评价报告备案和试生产方案备案;
(2)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专篇审查;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备案。
30
1.无立项、无设计和预评价,扣20分;
2.未备案批复试生产,扣20分;
3.未按设计施工、验收、备案扣10分;
2.设备设施
运行管理
(1)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台帐,明确设备设施管理责任人;
(2)设备设施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3)维护、保养、检测人员签字齐全,记录完整、真实;
(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依法进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或校验,并在有效期内;
(5)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及设备。
30
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不健全、台帐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各扣10分;
2.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无记录扣5分、记录不完整扣3分;
3.主要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扣20分;
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检验或校验的,扣20分;
5.使用违禁设备、工艺扣20分。
(二)
设
备
设
施
(90分)
3.消防设施
(1)企业新扩建工程按规定经消防部门许可;
(2)消防间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按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且保持应急状态;
(4)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安装齐全,按规定使用检测报警仪、防火防爆装置、联锁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5)电气设备选用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标准;
(6)人员密集场所选址、建构筑物、疏散设施、内装修、电气防火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不存在“三合一”厂房。
20
1.新扩建工程需要消防许可而未经消防部门许可的扣10分;
2.车间、仓库和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直接评定为D级;
3.未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扣10分;
4.其余每项(处)不合格各扣5分。
是
4.气象设施
(1)防强降雨、强降雪、大风等气象灾害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气象部门的使用要求;
(2)防雷电等气象灾害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气象部门规定的使用要求。
5
1.防强降雨、强降雪、大风等气象灾害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气象部门使用要求扣3分;
2.防雷电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气象部门使用要求的扣3分。
5.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管理
(1)建立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2)拆除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处置;
(3)涉及危险物品应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按规定组织实施。
5
1.无设备报废管理关制度扣3分;
2.未按规定拆除设备设施扣3分;
3.危险物品无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各扣3分;
小计
——
90
——
(三)
安
全
投
入
(90分)
1.安全费用
(1)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2)安全费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40
1.未按规定即时提取安全费用或无使用记录扣30分;
2.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扣20分。
2.安全保险
(1)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高危企业必须参加责任保险。
25
1.未缴纳工伤保险扣10分;
2.未参加责任保险扣20分。
3.风险抵押金
按规定足额存储和使用风险抵押金。
25
1.未按规定存储和使用扣20分;
2.未足额存储和使用扣10分。
小计
——
90
——
(四)
机
构
人
员
(50分)
1.管理机构
按规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职能。
10
未按规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机构职责不明确的扣10分。
2.人员配备
(1)按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3)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0
1.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扣10分;
2.人员配备不到位,缺1名扣5分。
3.健全责任制
(1)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2)明确各部门、岗位、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4)建立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20
1.缺一项责任制度扣10分;
2.未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扣5分;
3.未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扣5分;未定期进行安全考核扣5分。
小计
——
50
——
(五)
规
章
制
度
(40分)
1.安全生产规划(计划)
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或专项工作方案。
5
无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或专项工作方案的扣5分,要素不齐扣3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立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12项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值班)。
15
1.缺一项制度或者该项制度内容未在其他相关制度中体现的,扣3分;
2.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没有轮流现场带班(值班),一次扣5分。
3.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岗位(职工)组织学习。
5
1.无岗位安全规程缺1项扣1分;
2.操作规程未发到岗位(职工)扣3分。
4.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
(1)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活动、检查记录档案;
(3)规范管理档案。
10
1.有制度但未执行扣3分;
2.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扣3分;
3.安全检查记录签字不全扣3分;
4.档案不健全、不规范扣2分。
5.职工监督参与
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5
没有相关记录扣5分。
小计
——
40
——
(六)
教
育
培
训
(80分)
1.培训计划
制定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足额保障安全生产培训经费。
10
1.无年度培训计划,扣5分;
2.无经费保障、列支记录扣5分。
2.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后,持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20
1.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扣20分;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每人扣5分。
3.操作人员
(1)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
(2)复岗、转岗员工新岗位培训;
(3)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再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人员专项培训。
20
1.未进行新员工三级培训;复岗、转岗员工未重新培训每人扣3分;
2.未按规定进行员工再培训,每人扣3分;
3.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的,每人扣5分;
4.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操作人员未专项培训,每人扣3分。
4.规范档案
(1)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2)规范记录培训内容和结果。
5
1.无安全培训档案,扣5分;
2.培训档案记录不齐全、不规范,每项扣1分。
5.文化建设
(1)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年度计划;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零事故”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3)开展职工参与的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
25
1.无年度宣传教育计划扣10分;
2.未按照国家和市、区县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的,扣15分;
3.未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宣教活动扣5分;
4.随机抽查发现从业人员缺乏必须的安全知识,每人次扣2分。
小计
——
80
——
(七)
安
全
管
理
(140分)
1.从业人员管理
(1)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2)员工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
1.未签订劳动合同,扣5分;
2.主要条款不齐,缺一项扣3分;
3.有违法条款或霸王条款扣5分;4.现场查问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2.作业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1)加强对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活动管理;
(2)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专人安全监督;
10
1.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管理不规范,每项扣8分;
2.危险作业无专人监督,每项扣5分;
3.作业行为管理
(1)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按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作业,杜绝“三违”;
(3)按规定实施作业活动安全监管。
10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的扣10分;
2.“三违”作业每人次扣2分;
3.作业监管人不在现场扣3分;
4.警示标志
(1)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
(2)设备设施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
1.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缺一处扣2分;
2.警示标志不明显、不规范或者改变用途的,每处扣2分;
(七)
安
全
管
理
(140分)
5.相关方管理
(1)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对其表现、续用进行管理;
(2)对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统一安全管理;
(3)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
(4)项目协议明确企业和相关方责权。
10
1.无相关方管理制度扣5分;
2.同一作业区未统一管理扣5分;
3.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扣10分;
4.项目协议未明确规定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扣5分。
6.发包承包管理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
1.协议中未明确安全职责扣3分;
2.未建立交叉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扣5分。
7.安全生产检查
(1)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2)尘毒、有害等场所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5)企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定期带队检查;
(6)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7)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10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七)
安
全
管
理
(140分)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2)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
(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效的防护和监测设施、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
(6)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示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和现状评价结果。
(8)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50
1.未按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扣3分。
2.未按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的,扣10分。
3.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扣10分。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和监测设施、设备未设置或设置不完善的,扣5分;设施、设备管理不善,不能正常有效工作的,扣2分。
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的,扣5分。
6.未按规定健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扣5分。
7.未按规定公示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和现状评价结果的,扣5分。
8.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扣5分。
(七)
安
全
管
理
(140分)
9.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建立以安全专业人员为主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2)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排查隐患;
(3)对重大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20
1.未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评价制度,扣5分;
2.无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扣15分;
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扣5分;
4.隐患未治理冒险作业,扣15分;
5.一般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每个扣3分;
6.重大隐患排查未做到“五到位”,每项扣3分。
10.重大危险源
(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登记制度并按规定备案;
(2)按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
(3)重大危险源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1.无危险源登记制度,扣5分;.制度不全、未备案各扣3分;
2.未开展识别、评估,各扣3分;
3.未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扣5分;
4.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扣3分;未定期组织演练扣3分。
11.绩效考核
(1)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2)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3)建立安全绩效工资制度。
5
1.未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扣5分;
2.未实施安全绩效考核扣5分;
3.安全绩效工资低于职工收入20%扣2分。
小计
——
140
——
(八)
应
急
救
援
(60分)
1.应急机构、队伍
(1)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出无关人员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2)大中型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
(3)小型高危企业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事故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4)其他企业根据预案实施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5
1.未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扣5分;
2.未按规定赋予停产撤出无关人员的决策权和指挥权扣5分;
3.大中型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扣2分;小型高危企业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扣2分;无应急救援协议扣3分。
2.应急预案
(1)建立完善安全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机制),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
(2)制定事故动态应急预案,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3)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保持衔接,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协作单位;
(4)应急预案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10
1.无应急救援预案扣8分;.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扣3分;
2.无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机制)扣3分;每月未开展安全风险分析扣3分;
3.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未衔接、未通报协作单位扣3分;
4.应急预案未定期评定、修改和完善扣5分。
3.应急设施设备
(1)按规定配备应急设施设备;
(2)按规定储备应急物资;
(3)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可靠;
(4)建立应急设施设备台帐。
10
1.未配齐应急设施设备扣5分;
2.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不能确保应急工作需要,每项扣5分;
3.无应急设施设施台帐扣3分。
(八)
应
急
救
援
(60分)
4.预案演练
(1)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2)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持续改进;
(3)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预案演练。
5
1.未定期演练扣5分;
2.预案演练内容不齐全扣2分;
3.未总结分析演练情况扣2分。
5.事故报告
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无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5
1.未及时、准确上报,一次扣5分;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直接评为D级。
是
6.事故台帐
包括事故时间、类别、经过、救援过程、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事故处理等内容。
5
未建立事故台账的扣3分,事故档案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扣3分。
7.事故管理
当年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10
1.发生重特大事故,直接评为D级;2.发生较大事故,一次扣10分;
3.发生一般事故,一次扣5分。
是
8.事故调查和处理
(1)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10
1.未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或不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扣10分;
2.未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每一项扣2分。
小计
——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