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9.docx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9.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9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
待道路修缮完毕,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恢复进行
B、法院不必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只要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
C、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
D、法院既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4节>诉讼中止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4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因此,D项正确。
2.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9年起在某市经营一家饭店,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2006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加上需要照顾病人无力继续经营,因而经协商将饭店转让给赵某,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
2010年5月,赵某在经营过程中不慎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他们应怎样确定被告:
()
A、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崔某是证人
B、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当事人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59条第2款的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所以赵某与崔某都是被告,属于当事人,并非证人。
3.森也化工厂长期超标偷排废气,导致某省F市的大气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公益环保组织M向F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森也化工厂停止侵害、恢复环境状况并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后,在审前准备阶段公益环保组织W也向F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对环保组织W的起诉,法院应当将之与M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B、F市中级法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但不得适用陪审制
C、如果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森也化工厂提出了反诉,法院不予受理
D、如果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环保组织与森也化工厂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申请撤诉,法院应当准许撤诉申请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公益诉讼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287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
"故公益环保组织也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况下,只有法院准许其参加诉讼的,才会列为共同原告,而非应当合并审理。
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不适用于简易程序,故民事公益诉讼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予以审理。
此外,《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审案件必须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故第一审
4.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
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42题,单选)
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所
5.在张某和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对于仲裁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该仲裁员应依法回避,仲裁委遂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B、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C、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当然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D、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时,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6章>第4节>仲裁员的回避与更换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回避。
根据《仲裁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故A项正确。
6.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乙交付10万元,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一万元。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45题。
单选)
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行生效判决
B、允许,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
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字或盖章
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所以,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A选项,既然是执行和解,当然可以超出判决的范围。
执行中不能调解但可以和解,D选项错误。
7.甲欠乙钱,乙用手机偷录谈话录音,期间甲承认欠钱并商量能不能晚一点还,后两人打官司,乙不能提供原件,便将偷偷录的录音剪辑后交给法院,但剪辑后的内容与事实相符,佐证了事实,问该录音有无证据能力?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是合法证据,能作为证据使用
B、没有证据能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C、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D、能单独定案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手机录音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但是乙不能提供原件,且录音经过剪辑,并不能够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它不属于直接证据,而是间接证据,因此该录音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8.法院发邮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来领取判决书,当事人前来法院,看了判决书,知道自己败诉,拒绝签收,法院将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邀请了其所在单位代表见证,并且拍照,这种是什么送达?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留置送达
B、直接送达
C、电子送达
D、委托送达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送达。
A选项中,留置送达中包括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情形,若当事人到达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
视为送达。
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同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文书,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的,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代表在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后视为送达,也可以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故本题选A。
直接送达是指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9.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A、甲起诉请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乙下落不明
B、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裁定发回重审,案情简单
C、甲因房屋所有权纠纷起诉乙获败诉判决,第三人戊起诉请求改变该判决
D、丙在某区法院起诉丁,双方在开庭前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1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根据《民诉解释》第257条的规定: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A、B、C选项不当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D选项当选。
10."香再来"食品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制作香菇豆干并在A省多个市县进行销售,购买者和受害者难以确定。
甲、乙、丙等50多名食用者向M市中级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协商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之后法院指定由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若50多名起诉者中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则这6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
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权利的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遭受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
C、甲和丙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均须经过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
D、如果在法院对该50余人的起诉作出生效判决后,购买过该种豆干但未登记权利的周明向M市中级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审查后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本案属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民诉法解释》第7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
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故在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的情况下,可以由法院直接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诉讼代表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
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
11.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解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诉讼在适用上优先于和解、调解和仲裁
B、纠纷主体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就不可以再进行诉讼
C、和解与调解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仲裁和诉讼则有严格的法定程序
D、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均须得到纠纷双方主体的一致同意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A项错误,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其真实意思表示在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中具体选择何种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在适用上并不具有优先效力;B项错误,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纠纷主体对和解协议不满,其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D项错误,和解、调解和仲裁的适用需要体现纠纷主体双方的自愿性,但是诉讼属于公力救济方式,只需原告依单方意思表示依法提起诉讼即可。
12.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
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
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0题,单选)
A、乔某应起诉杨某,并承担杨某主观有过错的证明责任
B、乔某应起诉杨某,由杨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C、乔某应起诉薛某,由薛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D、乔某应起诉薛某,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2节>证明责任的分配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民诉解释》第57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所以,AB选项说法错误。
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案件,侵权责任法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13.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49题,单选)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3节>监察建议的审查程序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检察监督。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
14.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35题,单选)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应该是部门法,故A选项错误。
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它效力低于宪法,属于基本法,故B选项错误。
根据其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属于程序法,故C选项正确。
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应当是公法,故D选项错误。
15.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
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
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
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
(2013年卷三40题,单选)
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B、双方确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
C、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D、法院不顾大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4节>举证时限
【参考答案】:
C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时限。
《民诉解释》第99条第1~2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可见,A选项合法。
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并无时间限制,B选项也是合法的。
《民诉解释》第100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可见,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后不能再申请延长举证时限,C选项不合法,是正确选项。
《
16.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
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并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B、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C、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D、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公证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参考答案】:
B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A项错误、B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526条的规定,C、D项均错误。
17.以下有关管辖制度的说法中,哪一项是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
A、王苗与何鑫在协议离婚后,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发生争议,二人合意约定由A区法院来管辖案件。
由于超出了协议管辖的法定适用范围,因此其约定无效
B、王某诉赵某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一案,赵某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若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应属于本院管辖,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C、法院发回重审或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可以审查
D、案件受理后,受诉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管辖恒定
【参考答案】:
D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是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此外,依据《民诉解释》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的,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因此选项A中的情形符合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民诉解释》第35条规定: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③依据《民诉解释》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不予审查
18.关于民事诉讼期间制度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一个?
A、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均为法定可变期间,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审理期限的限制
B、指定期间均为可变期间,法定期间均为不可变期间
C、法定期间的开始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D、涉外诉讼案件中对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均为30日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1节>期间的种类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①我国民事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及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均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期限规定的限制。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指定期间为可变期间,但法定期间分为可变期间和不可变期间,如民事诉讼的审结期限为法定期间,但也为可变期间。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据此
19.作家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
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老张又编纂了老王作品为抄袭的谣言以泄私愤,让老王的名誉受损。
后王大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老张就侵害老王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但是依旧表示房屋应当有自己的份额,那么就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D、对于王大提出的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诉讼请求,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3节>必要共同诉讼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遗产继承案件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当事人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的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因此,A当选。
BC错误。
《民诉解释》第69条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因此,王大作为已故的老王的名誉权侵权纠纷的当事人是适格的,法院不应当驳回其诉讼,D错误,不应当选。
20.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某一合同争议案件:
首席仲裁员某甲认为应裁决合同无效:
仲裁庭组成人员某乙、某丙认为应裁决合同有效,但某乙认为应裁决解除合同,某丙认为应当裁决继续履行合同。
本案应当如何作出裁决?
()
A、按某甲的意见作出
B、按某乙或某丙的意见作出
C、请示仲裁委员会主任并按其意见作出
D、重新组成仲裁庭经评议后作出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裁决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作出。
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本题中三位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由首席仲裁员某甲作出最终意见,A项正确,BCD项错误。
21.对于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A、调解只能适用于诉讼程序,其他程序不能适用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向法院申请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法院依申请可以制作判决书结案
C、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得主动进行调解
D、调解协议的内容均不得公开
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
【知识点】:
第10章>第3节>调解的开始
【参考答案】:
A
【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
考查调解的基本问题。
根据《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