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管理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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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编号:
档号:
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
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编制单位:
狼窝渠煤矿安监科
编制时间:
二零一七年
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
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审签栏
姓名
职务
签字
时间
意见
贾慧斌
总工
闫伟
安全矿长
平冈"
机电矿长
要云海
通风矿长
沈文亮
生产矿长
王乃旺
安监科长
李富平
调度主任
樊欣芳
机电科长
闫攀峰
编制人员
执行说明:
执行人签字:
执行时间:
备注:
编制单位:
狼窝渠煤矿安监科
编制时间:
二零一七年
煤矿是一个特殊的高危险行业,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
题。
而在煤矿安全管理的众多体系中,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
切实加强矿井安全技术
管理体系工作,保证矿井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是一个急需探讨的重要课题。
根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
依据国家
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文件要求。
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模式,经过积极探讨,深入调研,特研究制定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
(以下简称狼窝渠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为狼窝渠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提供指导性、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
狼窝渠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体系健全、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管理科学”的总体要求,结合狼窝渠煤矿发展实际,在充分把握矿
井生产技术系统整体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狼窝渠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创新安全理念,坚持管理创新与科技创新,充分体现系统、科学、先进、适用、高效”的建设指导思想,全面提升矿井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
效机制。
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构建具有显著自主创新特
色的狼窝渠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提升应对重大安全技
术问题的决策能力,预防重特大事故,提高矿井安全水平,降低安全风险,切实加强矿井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工作,保证矿井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技术专业队伍,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安全
技术人员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实现煤矿科学发展。
建设安全信息化平台作为安全体系运行的重要基础支撑。
神木县孙家岔镇狼窝渠煤矿
安全管理技术体系
为加强我矿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加强煤矿技术队伍的建设,明确和落实各级技术管
理责任制,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根据〈煤矿安
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
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
2017】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狼窝渠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一章技术管理体系
第一节、技术管理范围;
第一条、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地
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二条、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拓延深及矿区配套工程
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第三条、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第四条、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第五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条、机电设备管理。
第八条、防止水、火、粉尘、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
全技术管理。
第二节、组织机构;
组长:
贾慧斌
副组长:
闫伟、平冈I」、沈文亮、要云海、苏启平成员:
李富平、樊欣芳、王雄、刘志荣、李增利
孙云波、王西良、闫攀峰、李奶成、闫振华
李天军、李小军、王小双、刘祥、薛晓辉李爱谦、樊志平、姬云云
注:
(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务详见神木县孙家岔整狼窝渠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总工程师对煤矿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负总责,各采掘生产技术、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工程设计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第三节、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第一条、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所涉及的技术规定、规范、标准。
(2)、负责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本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
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矿井地质勘探、矿机技术改造、开拓延伸、采取设计以及相关裴坦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咼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
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
领导下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
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10)、组织编制本矿技术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
织实施,组织技术攻关科技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负责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主持本矿技术人员的专业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11)、积极推广煤矿安全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
理制度的实施。
第二条、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职责、职权;
(1)、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技术标
准。
(2)、协助总工程师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
制、强化质量验收、主持竣工验收、解决施工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负责编制、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
(4)、负责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管理管理制度;组织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
根据总工程师授权、审批基层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
施工方案、专项工程实施方案、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
(5)、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交流等工作
(6)、指导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审核本矿技术文件。
(8)、完成总工程师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9)、为了及时排除安全、质量隐患、避免发生可能发生的事故,紧急情况下有权决定局部停止作业。
(10)、对主管范围内违反国家技术法规及矿技术管理制
度、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三条、各生产系统各科室技术员负责人;
(1)、协助总(副)工程师健全完善技术管理体系。
(2)、协助总(副)工程师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
质量控制,强化质量验收,参与竣工验收,解决是施工中存在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3)、参与编制、贯彻、执行与工程技术、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管理制度;参与审定重大工程和特殊单项工程的技术方案,根据总工程
师授权、审定基层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
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等。
(5)、组织制定重点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加重
大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6)、完成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7)对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8)、对违反国家技术法规和本矿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或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9)、行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
前,都必须按照采取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
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是,如初采、收
尾、贯通、过断层、过老巷、工作面调采高等,临时性工程如起底、扩帮、铺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原则;
第一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矿上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二条、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施工。
第四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师负责,总工办具体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二节、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一条、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衔接安排或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下达规程(措
施)编制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明确计划开工时间)。
第二条、生产技术员接到规程(措施)编制通知单后,在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之前,生产技术员应组织个业务科室技术员对开工地点及邻近煤层进行现场勘查,
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程序和任
务,为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条、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由总工程师提供的经批准的有关设计(采、掘工作
面设计)及文件、资料。
(2)、由地测科提供及经审批的地质说明书、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勘查资料、同一煤层或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煤岩层综合柱状图以及水害等资料
(3)、由通风科提供的经批准的通风系统图、洒水降尘
图、监控系统图、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以及风量计算等一通三防和监测监控的相关资料。
(4)、由机电科提供的经批准的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
图、运输系统图以及供电设计等相关资料。
(5)、由安全科提供的经批准的避灾路线图。
(6)、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等。
(7)、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
第四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生产技术科的技术员负责。
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标妈祖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准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集团公司作业规程末班格式编制。
第五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正对性。
第三节、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第一条、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完成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后,自己必须先自查一遍,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改或补充,然后征求科长的意见,获得科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上报审批
第二条、生产技术科对规程进行内审后,主管技术员持作
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首先到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要
严格把关。
规程(措施)经审核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下达规程(措施)审批通知单,通知单要明确规程(措施)必
批情况进行记录
第三条、提交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经各业务科
室、分管副总审批完毕,在工程开工10天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必须有矿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
可有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由矿总工程师、参加
集体会审的部门及人员分别为,各分管副总、安全监察
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调度室、通风科、地测科相关队组负责人和技术员。
第四条、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由本单位主管和相关科室科
长参加,参加会审时要持本人对规程的传阅审批记录,审
核过程中药认证细致,对本专业审批内容全面负责,严格把关,并写出会审意见,施工单位按照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修改后,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核实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并签字,包各分管矿领导审核并签字,然后报总工程师审
批。
第五条、会审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提出问题和意见等)。
第六条、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
第七条、作业规程、措施如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造成重大失误,按照责任进行追究。
第八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门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3天由主管部门送达会审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第九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各业务科室具体落
实。
第十条、经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文本由总工统
一编号,并在安全监察科等部门备案、交档案室存档。
第十一条、批准程序和权限;
(1)、作业规程经参加会审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矿相关
领导签字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
(2)、批准程序依次为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其他人员无权代替批准(领导外出时可
以委托副总以上人员代替批准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3)、安全技术措施经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
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
(4)、矿长、总工程师对主管部门提交的经集体会审后的
规程、安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批示意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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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一切新编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坚持规程、措施复审制度,每月底由生产技术科将各采掘工作面在用规程、措施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参加复审的部门及人员分别为:
各分管副
总、安监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调度室、通风科、地测科、相关队组技术负责人。
第十四条、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改变作业工艺时必须另外制定补充措施,补充措施同样具有作业规程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当工作面发生瓦斯积聚、有透水征兆、突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时,要由分管副矿长召集有关部门,集
体研究制定临时处理措施,必要时组织有关科室现场办公乃至跟班作业,具体进行指导。
第四节、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第一条、规程一经会审完毕,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个人无权随意修改。
当由于地质条件或施工工艺改变确实需对规程进行修改时,必须由总工负责召集规程会审人员对需修改部分共同研究、讨论、认定后方可修改。
第二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由生产技术科技术员组织所有参加施
工人员学习、贯彻、考试合格后方可山岗。
考试合格人员
的考试成绩应在登记在本规程的学习考试记录表上,并签
名,考试试卷要存档。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要有记录备查。
第三条、采掘区队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操
作规程、作业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全员学习,同时在班前会、学习会上开张
进行性的规程、措施学习。
第四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必须严格认真、
一丝不苟。
第五节、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第一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实施,所有
现场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
行作业施工。
第二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应全过程、全方
位的管理,重点抓好下列工作。
(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指导、落实、修改和
补充工作。
(2)、每月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复查。
(3)、工作面地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第六节、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第一条、开工前10天完成审批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开工前
3天完成审批工作。
第二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贯彻执行作为安全
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进行一次,由总工组织、安全、调度、生产、通风等部门参加,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对违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各类事
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以便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写出作业规程的执行总结,连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修改补充的措施一起存档。
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档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