钨钼企业环境保护核查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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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钼企业环境保护核查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附件
钨、钼企业环境保护核查指南(2013年)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高行业环保水平,推进重点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指导钨、钼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对钨、钼冶炼(化工)企业(以下简称“钨、钼企业”)开展环保核查,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钨、钼企业名单公告工作。
钨企业包括钨酸铵(盐)、钨酸、氧化钨、钨粉、等产品生产企业。
钼企业包括钼炉料(氧化钼)、钼铁、钼酸铵(盐)、钼酸、高纯氧化钼、高纯二硫化钼、钼粉等产品生产企业。
二、核查时段
核查时段为企业提交核查申请当年及上一年度。
三、核查程序
(一)企业自查
钨、钼企业应对照本指南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实事求是、全面系统地分析、查找存在的环保问题,尽快完成整改。
自查符合要求的钨、钼企业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提交核查报告,内容包括:
环保核查申请、《钨、钼企业环保核查自查表》(附表1)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省级环保部门初审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提交申请的钨、钼企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核查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报送材料包括:
企业核查材料、初审意见、核查时段内的监督性监测报告、《钨、钼企业初审情况汇总表》(附表2)。
(三)复核
环境保护部组织成立钨、钼企业环保核查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钨、钼企业资料进行复核,并组织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进行现场抽查。
(四)发布公告
环境保护部将向社会公示通过核查的企业,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核实和处理各方意见后,环境保护部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钨、钼企业名单公告。
4、通过环保核查的主要条件
5、
(一)依法执行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
1.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复。
2.按期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并取得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验收批复中的要求均已获得落实。
(二)污染物排放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和依法足额缴纳排污缴费
1.企业排污量符合所在地环保部门分配给该企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2.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3.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并足额缴纳排污费。
(三)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
1.污染物处理工艺技术可行,治理设施齐备,运行维护记录齐全,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应按有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每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3.按有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核查时段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
1.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核查时段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发生的其他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处理、整改完毕。
2.附近居民无关于企业环境问题投诉,或投诉问题已得到解决。
3.核查时段内未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
4.核查时段内未受到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罚。
(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
1.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且每两年滚动实施一轮。
2.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并通过审核验收。
3.清洁生产水平(说明产污强度等情况)及持续改进落实情况。
(六)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并落实
1.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环保档案管理情况良好。
2.制定有效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并有序运转。
3.按规定制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落实防控环境风险的各项措施。
4.科学确定防护距离,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并落实整改措施。
(七)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安全处置
1.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理处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指南》有关规定。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委托处置,应说明处置方式方法。
五、现场核查
(一)核查方式
1.材料查阅
对申报材料与现场生产运行材料、环保设施运行纪录等进行核查,并查阅有关生产运行文件和材料。
2.生产现场核查
包括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场所进行查看,对生产设施、环保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应急设施和装备配置与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询问、记录、录音、录像、照相等。
3.周边环境调查、走访
对企业周边敏感点、重要污染源进行调查、询问、记录、录音、录像、照相等。
4.座谈会
核查人员与企业、相关部门及其他人员举行座谈会,记录座谈会内容。
(二)现场设施核查
1.钨精矿分解与钨酸铵(盐)制取(钨化工)
(1)物料贮存场所应有“三防”措施,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收尘净化。
(2)焙烧预处理烟气及酸分解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应收集后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不得无组织排放。
(3)工艺废水、烟气及尾气喷淋废水应分类净化处理、综合回收,含重金属废水应按要求处理。
(4)碱分解渣、磷砷渣、氨溶渣、水处理污泥渣等应鉴别后按要求分类处置,硫化钼渣回收利用。
应有符合标准的废渣堆存处置场地。
(5)蒸发结晶的含氨尾气、萃取剂配制及使用装置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净化,抑制其逸散。
2.钼精矿焙烧
(1)物料贮存场所应有“三防”措施,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收尘净化。
(2)钼精矿干燥尾气应净化处理。
(3)焙烧烟气、烟尘应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或回收,不得无组织排放。
(4)污酸污水、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石膏渣、含砷渣)等应鉴别后按要求分类妥善处置。
(5)事故尾气应脱硫净化处理。
3.钼铁冶炼
(1)物料贮存场所应有“三防”措施,物料输送过程、钼铁破碎筛分系统产生的粉尘应有收尘净化装置。
(2)钼铁冶炼烟气、烟尘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或回收,不得无组织排放。
(3)钼铁渣应得到妥善处置或利用。
(4)工艺废水应净化处理,水净化处理渣应得到妥善处置。
4.钼酸铵(盐)制备(钼化工)
(1)物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应有布袋或其它有效收尘净化装置。
(2)氨浸、氨溶等过程含氨废气应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不得无组织排放。
(3)工艺废水、烟气及尾气喷淋废水应分类净化处理、综合回收,含重金属废水应按要求处理。
(4)氨浸渣、硫化渣、氨溶渣、水处理污泥渣等应鉴别后按要求分类处置或回收利用。
应有符合标准的废渣堆存处置场地。
(5)蒸发结晶的含氨尾气应收集净化,抑制其逸散。
5.氧化钨(钼)及钨(钼)金属粉末制备
(1)钨(钼)酸铵(盐)干燥煅烧炉烟气应有粉尘和氨处理净化装置。
(2)氢还原及钨(钼)粉筛分废气应有净化收尘装置。
6.辅助设施
(1)锅炉房、煤气站应有脱硫及除尘设施,灰渣应合理处置。
(2)液氨站、制氢站等应有相应的净化处理、应急措施。
(3)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外排。
六、附则
(一)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产业政策若进行修订,则按修订后的最新版本执行。
(二)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附表:
1.钨、钼企业环保核查自查表
2.钨、钼企业初审情况汇总表
附表1
钨、钼企业环保核查自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报日期:
盖章: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邮编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职务
传真
E-mail
项目投产时间
项目建设投资
万元
环评批复文号
其中:
环保投资
万元
竣工验收文号
*年缴纳排污费
万元
生产规模(吨/年)
*原料来源
自有矿山
外购
进口
*销售量(吨)
*出口量(吨)
*销售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主要产品
(吨)(折合标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产量(吨)
出口配额(吨)
1
2
…
*年用水情况
(吨)
年用水总量
外排水量
新鲜用水量
回用水量
循环水用量
水回用率%
水环境质量标准
类水
受纳水体名称
环保部门分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实际排放量
其他说明
(包括环保核查以来,新增环保投资及新建环保设施、设备情况)
注:
*填写上一年度数据。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股权结构,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清单及其分布,企业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主要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及排污口位置图,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费缴纳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情况,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环保守法情况说明等材料。
其中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包括储罐区环境风险防控、厂区事故收集设施、清洁下水系统、雨水系统和生产废水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二、生产工艺运行情况
生产工艺方法
投入运行时间(年)
工艺设备投资总额(万元)
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万元)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生产成本及费用
序号
名称/单位
年耗总量
单位产品消耗
总价(万元)
备注
1
电费/千瓦时
2
煤/标吨
3
汽/吨
4
人工/个
5
水/吨
6
化工辅料
/吨
/吨
/吨
……
5
检维修费
…
合计
工艺生产过程采用的减排技术及运行效果说明:
主要工艺减排设备清单及图片:
注:
化工辅料按工艺不同详细填写。
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3.1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一
废水
产生工序
产生量(吨/年)
处置/排放方式
1
工艺废水1
A直接外排
B间接排放
C市政处理
D中水回用
E工艺回用
F其他
工艺废水2
……
2
其它废水
……
3
生活废水
总计
——
二
废气
产生工序
产生量(万m3/年)
处置/排放方式
1
锅炉废气
A直接外排
B收尘排放
C收尘洗涤排放
D水洗涤排放
E其他
……
2
窑炉废气
……
3
工艺废气
……
4
其他废气
……
总计
——
三
固体废物
产生工序
产生量(吨/年)
处置/排放方式
1
污泥渣
A暂存
B填埋
C焚烧
D委托处置
E综合利用
F其他
2
……
3
总计
——
注:
固体废物销售、委托处置的则需提供受托方协议,并提供危废处置单位资质证书。
暂存固体废物需说明最终去向/处置方式。
3.2废水处理设施
废水处理设施名称
设施/装置编号
设计处理能力(吨/天)
实际处理量(吨/天)
废水主要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直排
间接排放
市政处理
中水
工艺用
其他
处理工艺方法
设施投入运行时间
投资费用(万元)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废水处理流程简介及运行效果说明(自行或委托检测的,应附相应检测报告):
运行管理成本费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使用量
合计(元)
备注
1
电
千瓦时/年
2
汽
吨/年
3
煤(标煤)
吨/年
4
人工
个/年
5
化工辅料
吨/年
(名称)
……
6
检维修费
…
小计
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图片(包括环保核查以来,新增环保投资及新建环保设施、设备情况):
注:
按不同废水处理设施分别填写。
3.3废气处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名称
设施/装置编号
设计处理能力(m3/h)
实际处理量(吨/天)
废气主要污染物种类
处置/运行方式
直排
收尘直排
收尘洗涤排放
洗涤排放
其他
处置工艺方法
设施投入运行时间
投资费用(万元)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废气处理流程简介及运行效果说明(自行或委托检测的,应附相应检测报告):
运行管理成本费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使用量
合计(元)
备注
1
2
3
…
小计
主要设施设备清单及图片(包括环保核查以来,新增环保投资及新建环保设施、设备情况):
注:
按不同废气治理设施分别填写;填写上一年度数据。
3.4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基本情况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名称
设施/装置编号
核查时段内环保投资(万元)
固体废物性质
暂存库
设计指标
固体废物
产生量
t/a
设计服务年限(年)
(m3/a)
设计堆存量
t
占地面积(m2)
m3
运行指标
历年累积
堆存量
t
剩余服务年限(年)
m3
相关说明
及图片
(包括环保核查以来,新增环保投资及新建环保设施、设备情况):
注:
按不同固体废物(暂存、填埋)处置设施分别填写,暂存可简化填写。
附表2
钨、钼企业初审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是否依法执行了建设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
竣工验收制度
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总量控制要求及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排污费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有无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核查时段内是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
生态破坏事件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风险预案落实情况
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核查时段内环保投资及其他问题
初审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1
2
3
4
5
6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