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841600 上传时间:2022-12-10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74.1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docx

瓦斯抽采制度汇编

第一章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

一、瓦斯抽采机构

为了确保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矿井成立了瓦斯抽采管理领导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

通防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及通防科、工程科、安检科、机电科、调度室、计划科、劳资科、办公室、通防队、打钻队、采掘区队及机电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矿井瓦斯抽采机构设置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1、通防科:

负责瓦斯抽放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瓦斯抽放工作计划及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开展防突技术研究,做好瓦斯抽放工作。

通防科配备15名以上管理、技术人员。

2、通防队:

负责抽放系统的管理、抽放现场管理及抽放管路安装、维护、改造、巡管,抽放参数测试,各种抽放报表的编制、各种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抽放泵的管理、维护等;负责瓦斯抽放自动计量系统的安装、维护、调校。

3、打钻队:

负责抽放钻孔的施工。

4、采掘区队抽放班:

负责采掘期间抽放钻孔的施工、抽放系统管理、抽放支管的安装及回撤等。

三、瓦斯抽采工作齐抓共管制度

1、矿长:

对本单位的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责任。

2、党委书记:

负责贯彻党在瓦斯抽采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抓好防突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

3、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实施瓦斯抽采计划、瓦斯抽采技术管理的贯彻执行,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审批瓦斯抽采计划和工程计划。

4、安全副矿长:

负责监督瓦斯抽采方针、政策、法规、措施的落实。

干部职工的瓦斯抽采技能培训。

5、生产矿长:

负责组织瓦斯抽采工作现场实施、协调和瓦斯抽采所需人力资源的保障工作,并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计划和工程计划情况,保障矿井抽、掘、采平衡。

6、机电副矿长:

负责本矿瓦斯抽采工作的资金、装备和设备管理工作及瓦斯泵的防爆管理工作,保证瓦斯泵站的正常运转。

7、通防副总: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负直接责任。

8、通防科: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瓦斯抽采的管理、技术指导及瓦斯抽采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编制瓦斯抽采设计、规划。

9、工程科:

把瓦斯抽采工作纳入工作面正规生产作业工序管理。

在编制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采掘工程与瓦斯抽采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要考虑瓦斯抽采达标所需时间,严格执行“不达标不生产”的原则。

10、安检科:

严格监督检查瓦斯抽采系统、抽放管路、钻孔连抽等现场措施的落实、监管。

11、机电科:

负责监督瓦斯抽采设备的检查、检修、维护工作,确保瓦斯抽采设备无失爆现象,保障泵站的正常运转。

12、计划供应科:

负责瓦斯抽采所需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作。

各类抽采设备的管理、检查等考核,确保正常使用

13、各业务部门要认真执行瓦斯抽采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瓦斯抽采计划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14、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直接责任。

15、瓦斯抽采人员对所在岗位的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四、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1、各地点抽放管路按通防科下发业务联系单要求铺设,不得与电缆同侧,吊挂整齐牢固,管路严密不漏气。

2、区队抽放管理人员保证每小班巡回检查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发现漏气、积水、堵塞等问题要及时汇报队值班室进行处理,对于影响其它地点抽放的要请示调度室后方可进行处理,确保抽放效果。

3、移动泵站司机每小时对移动泵站的各项参数进行观察和记录,每月底交通防队归档,认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通防队、调度室汇报。

4、通防队抽放管理人员,每旬计算矿井及各泵站的抽放参数,并按照要求编制旬、月报表及台帐,按照要求进行归档。

抽放报表及时上网。

5、生产单位应注意保护好瓦斯管路,严禁碰撞或人为破坏,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通防科、通防队,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处理。

若人为破坏,两倍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正职责任。

6、通防队必须在泵站排气端下风侧30m,上风侧5m处分别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

7、通防队必须在泵站下风侧栅栏外30m处设置一个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切断瓦斯泵的电源,停止抽放泵运转。

安排移动泵司机调节排放流量,使瓦斯浓度不超过%。

8、移动泵站排气端前后50m内巷道必须支护良好,并必须切断所有轨道、管路、电缆及电气设备,并严禁任何作业。

监测人员调校甲烷传感器及其他人员进入栅栏内,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由瓦斯检查工陪同检查瓦斯浓度,严禁单人进入栅栏内。

9、瓦斯抽放泵司机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0、机电队要保证移动泵清水管路正常供水,以确保泵体正常运转。

11、泵站内应配备防火沙箱和两台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12、瓦斯抽放泵司机严格按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13、负压达到或超过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4、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防止砸坏管路。

15、移动泵站必须配备10%和100%光干涉式瓦斯测定仪各一台。

五、瓦斯抽采管路检查及维护制度

为有效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工作,提高瓦斯抽采浓度及流量,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路检查及放水管理制度。

1、通防队每班必须落实瓦检员,检查各自分管区域的瓦斯抽放管路及水箱内的积水情况,发现积水应及时安排区队进行放水,如需停泵放水必须汇报通防队、通防科和调度室,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放水作业。

2、通防队每天落实专职抽放人员,巡回检查井下各工作面管路安全情况和公共区域内抽放管路及水箱内的积水情况,发现积水应及时排出,确保抽放管路畅通。

3、管路巡检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熟悉井下抽采系统,加强管路所经过巷道内的巷道支护情况,吊挂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并对抽放管路上的放水器、流量计、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管路巡检人员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

5、通防队每7天要落实两人对瓦斯抽采浓度、流量、孔口负压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果填入挂牌或记录,并报通防科,做到数据准确。

6、抽采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瓦斯抽采系统及其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利用每月逢2的“一通三防”检查进行抽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原则进行落实。

六、瓦斯抽采设备检查制度

1、瓦斯抽放泵司机负责泵的停、开和日常维护管理及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并定时向矿调度汇报。

2、开泵前检查泵站各种仪器、仪表、阀门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3、每班检查瓦斯抽放泵底角螺丝不能松动,各种联接螺丝以及防护罩牢固。

4、每班开泵前要检查电动机的转动和联接部位,使其符合泵的正常运行要求。

5、每班检查泵进、出气侧的安全装置,要求保证完好;要保证水位达到规定要求。

七、瓦斯抽放泵开、停泵制度

1、抽放泵的开启,必须取得调度室、通防科的准许开泵命令。

2、瓦斯抽放泵停止运转必须汇报通防队及调度室。

3、瓦斯泵正常运转期间,严禁随意停泵,如遇机械事故或水量水压不足时,则应立即停泵向矿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八、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1、熟悉掌握相关规定、标准及抽放泵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

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后,认真检查本班次抽放泵运转情况,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设备运转情况。

3、瓦斯抽放泵站为重要的安全场所,除抽放泵司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4、来宾检查、参观和其他需进站人员一律经许可后,方能进站,并在站内签字登记。

进入地面抽放泵站人员必须自觉将手机、烟火等交值班员暂为保管,离站时退还,严禁在站内抽烟、使用手机或使用明火。

5、值班人员应认真到岗覆职,不迟到、早退,严禁在当班中打牌、下棋、脱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做好抽采参数的检测记录、出入泵房人员登记等工作,每小时对抽采参数检查测定一次,并认真填写台帐、记录。

做到不漏记、不缺失。

7、值班人员对站内电器设备、照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负责检查、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8、按时检查维护、保养抽放泵及附属设备,保证抽放泵的正常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找原因并汇报请示处理,排除故障。

9、瓦斯泵站必须经常清扫、冲刷,牌板、管线吊挂整齐,保持清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

10、运行期间,在一台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及时按操作程序启动备用泵。

九、瓦斯抽放泵司机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到达作业现场,因故不能上班的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交接班应按规定的时间在泵房值班室或泵房内进行,交班人员要详细交待上班抽采瓦斯情况、抽采设备运转状况及安全状况,接班人员要按规定程序认真检查设备运转及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记入交接班记录,经双方鉴字后,交接班当算完毕。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

(1)按规定对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时;

(2)设备、配件及材料不清洁、整齐时;

(3)工具及所有公物数目不清时;

(4)各种记录没有认真、准确填写时;

(5)设备、环境不卫生时。

4、交接班人员应提前作好交班准备,交接班双方在鉴字前,交班人员不能离开作业现场或托人交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交班:

(1)发现接班人员班前喝酒或神志不清时;

(2)本班职责范围内的事没有处理完毕时。

十、瓦斯抽放管路吊挂标准

(一)瓦斯抽放管路敷设的原则:

1、布置瓦斯抽放管路时,应根据井下巷道布置,抽放地点分布、瓦斯抽放泵站的位置以及矿井的发展等因素确定,尽量避免或减少主干管路系统得频繁改动。

2、瓦斯抽放管路应敷设在曲线段最少,距离最短的巷道。

3、瓦斯抽放管路一般应在回风巷道敷设,如设在运输巷道内,应将管路架设一定高度并加以固定,防止机车或矿车碰坏管子。

4、所布置的抽放设备或管路一旦发生故障,管路内瓦斯不致于流入采掘工作面和井下其他作业场所。

5、管路布置应考虑到运输、安装、维修和日常检查方便。

(二)瓦斯抽放管路敷设标准:

1、抽放管路必须吊挂平直;管路的吊挂高度距地面不得低于0.5米,若设在人行道侧其吊挂高度不低于1.6米。

2、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间距200m)应设置放水器,加放水器前必须事先在抽放管路上安装相配套的三通。

放水器每班至少放水一次,水量较大或特殊地点随时进行放水,确保抽放管路不因水多造成堵塞(放水器中的水超过2/3,视为放水不及时),放水器要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

3、在抽放管路的中间位置应设置除渣装置,在管路的入口里侧设置参数测定装置另安装一道三通除尘网。

除渣装置至少每旬检查、除渣三次,并有记录可查,明确责任人。

4、在巷道的入口处、向里每间隔300米处、加设控制蝶阀,蝶阀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蝶阀必须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

5、抽放管路每班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6、抽放管螺栓必须配备齐全,螺栓的丝母必须设置风流下风侧并涂油防锈。

7、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工作面的抽放管必须及时进行回收,按照调度室或通防队指定的地点进行分类码放,不得乱扔乱放或损坏。

8、抽放管路上严禁放置任何物料及设备。

9、抽放材料、设备必须分类码放,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不得乱扔乱放或损坏,不经批准不得挪作它用。

(三)放水器的安装要求:

瓦斯抽放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

抽放钻场、管道低洼、拐弯、坡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间距一般为200m)应设置放水器。

本煤层抽放管每20米安装一台孔口集水式放水器。

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均要安装放水器。

要加强抽采管路的巡查,消除管路积水现象,提高抽采效果。

(四)其它要求:

1、井下抽放管路布置应尽量选择通过交叉口少、距离短、曲线少的巷道内。

2、抽放管路系统应沿回风巷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

在运输巷中敷设时,应吊挂于巷道帮上,抽放管件的外缘距离巷道壁不宜小于0.1m,高不小于1.6m。

所有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接触,保证抽放管与带电物体的间距大于300mm。

3、所布置的抽放设备或管路一旦发生故障,管路内瓦斯不得流入采、掘工作面和井下硐室。

4、抽放管路系统中必须安装调节、控制、测定抽放参数装置。

5、管路吊挂要用托架或钢丝绳吊挂。

6、抽放管路敷设时,要有设计方案及标准。

7、用钢丝绳吊挂时,吊挂部位必须受力均匀,不出现钢丝绳受力不均或不受力的现象。

8、管路敷设时阀门方向要一致,阀门手轮不易碰人,管路阀门及接头定期作防腐处理,无锈蚀、灰层;管接头、阀门无漏气。

9、管路安装完毕后,刷漆编号喷字。

抽放管编号牌形状为圆形,直径150mm,临近编号200mm处作箭头型指向标志牌,牌上注明CH4、正负压抽放管、管内瓦斯流动方向及管路直径,标识采用喷白漆红字,位置在抽放管接口处以里1m。

10、瓦斯抽放干管的每一分支都应设置全通隔离阀,以便维修和支管拆除或延伸。

11、在各干管或支管上要安装自动计量装置或孔板计量装置(孔板计量应设旁路)。

12、在抽放管路的适当位置应设除渣、除煤泥装置。

十一、瓦斯抽采现场责任划分制度

1、通防队

(1)负责公共区域抽放管路及抽放设备的安装、管理、编号、吊挂、维护、回收、放水等工作。

移动泵站及总回风至巷道交叉点的管路铺设工作。

(2)负责全矿抽放管路和设备的日常检查、指导工作。

(3)负责疑难管路的铺设、改造、指导工作。

(4)负责地面泵及其它瓦斯抽放泵机械的指导工作。

(5)负责根据抽放管理需要领导安排的其它抽放管理工作。

(6)负责施工范围内钻孔的封孔及后期管理工作。

2、掘进队

(1)负责各自所施工巷道和总回风巷交叉口向里所有抽放管路及设备的安装、管理、编号、吊挂、维护、回收、放水等工作。

(2)负责掘进工作面临时抽放泵站的管理工作。

(3)掘进巷道内所有本煤层支管,采煤工作面机巷开关列车50米外和风巷超前棚50米外所有本煤层支管、高位抽放孔、牌板的管理工作。

3、其它

(1)并联分支管路的安装、改造由通防队负责指导,经通防科、调度室和巷道施工区队验收合格后,交巷道施工区队管理。

(2)抽放泵附近的放水器由开泵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放水。

(3)抽放管理人员排查出工作面负压、流量、浓度出现波动较大时,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第二节瓦斯抽采系统考核奖惩制度

为加强瓦斯抽采工作,提高员工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1、通防队抽放管理人员每2天必须对全矿的抽放管路管理情况排查一遍,总回风内的抽放管路每3天排查1次,并将所查隐患下发到责任区队及该工作地点的瓦检员,各个施工地点所出现的隐患由分管区域的瓦检员、安检员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各责任单位对照隐患积极整改,凡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每条隐患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队长、责任人各挂10%,分管区域的安检员、瓦检员各罚50-100元,通防科查出的隐患对通防队和施工区队下发隐患单,不能按期整改的,除对施工区队进行处罚外,通防队每条罚1000-2000元,正职各挂10%。

2、抽放管路吊挂不平直,限期不整改的,每处罚款200元。

3、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放水器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元;没有按照要求放水的给予单位罚款300元,责任人罚50元;由于没有及时放水,造成管路堵塞,影响抽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的处罚,单位正职及责任人各挂10%,责任人记“三违”一次;没有按照要求设置放水器管理牌板并明确责任人的,对单位正职各罚50元。

保证放水器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因管理不善造成手把不灵活、缺件放水器不能正常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单位罚款500元。

4、没有按照要求设置除渣装置的,每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没有按照要求对除渣装置进行检查或除渣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没有按照要求设置管理牌板并明确责任人的,对单位正职各罚50元。

5、没有按照要求在管路上安装蝶阀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元;没有按照要求设置管理牌板并明确责任人的,对单位正职各罚50元。

6、抽放管路漏气或私自利用系统管路进行敞开抽放,影响整个系统负压没有及时处理的,每处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影响整个抽放系统抽放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0-20000元,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各挂10%,责任人记“三违”一次。

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等级进行追究处理。

7、抽放管路上每少一个螺栓,对单位罚款100元。

8、抽放管路不及时回收,乱扔乱放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元;人为原因损坏抽放管的,每根按照抽放管价格的2倍进行处罚;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正在抽放的抽放管路损坏的,给予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单位正职、责任人各挂10%,并记责任人严重“三违”一次。

9、抽放管路上私自放置物料或设备(可能造成管路损坏)的,每处给予罚款100元。

10、抽放材料、设备没有分离码放,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的,每处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的处罚。

11、施工单位的抽放管路必须及时进行续接并加好多通(多通安装必须符合标准要求),由于施工单位没有及时续接管路影响抽放的,每次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的处罚。

12、工作面负压、流量、浓度比平时波动较大时,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处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每次,当班副队长罚款100元。

13、通防队总回风排查间隔每超一天罚款500元,队正职各挂10%。

14、弹簧管不打死弯,接头不漏气、吊挂平直、否则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找不到责任人罚单位2000元单位正职各挂10%;负压管路拐弯处不允许使用弹簧管连接,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00—3000元。

15、电缆、电气设备严禁与抽放管路接触,特殊情况必须有防护措施。

否则发现一处1000~3000元罚款。

16、泵站司机不按规定操作对责任人记“三违”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规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7、抽放不及时或没有按照要求抽,每孔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安检员、瓦检员各罚款50元。

18、抽放时一根抽放支管最多连接2个抽放孔,每处多连一个孔(3个)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19、对于积极改进抽放孔抽放方式、钻进方法、封孔工艺、抽放设施。

并在实践中证明,对抽放效果明显提高作用的发明创造人,给予500至3000元奖励。

20、通防管理人员查出的隐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及时进行整改,不得侮辱、谩骂或无理取闹,一旦发现并核实后给予500-5000元处罚,并记“三违”一次。

21、抽放泵站内放置杂物,文明卫生较差的对泵站司机罚款100元,泵站司机脱岗,记“三违”一次,造成事故的按规定管理办法处理。

22、泵站司机没有对配气阀用防护网进行防护的罚责任人200元,队正职各100元。

23、通防队负责指导范围内的抽放系统、抽放设备及管路等设备、设施,由于日常监督、指导不到位所出现的一切隐患、事故,所出现的罚款,与通防队挂钩20%,通防队正职挂10%。

24、通防科每月对抽采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配合、管理较好的单位给予2000-10000元奖励,对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300-1000元奖励。

第二章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矿井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建立瓦斯抽采评价工作体系,现予以下发。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副矿长、副总及各单位正职

瓦斯抽采评价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组织协调矿井瓦斯抽采评价总体工作,负责组织审批抽采措施等。

2、通防科负责编制抽采评价报告,并对瓦斯涌出量、瓦斯抽采情况、瓦斯抽采指标进行把关,并负责评价报告上报公司。

3、安监科负责对抽采、安全防护措施落实进行把关。

4、工程科负责对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煤厚变化、煤层倾角、顶底板岩性及厚度等基础资料把关。

二、评价条件

对抽采效果评价的基本条件:

1、必须有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结果;

2、必须有采煤、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预测资料;

3、必须有掘进过程中瓦斯涌出统计表;

4、工作面开始掘进以来瓦斯抽放数量统计表。

三、评价程序

1、审查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钻孔施工图,看是否有抽放空白带;

2、审查单孔瓦斯抽采台帐、瓦斯涌出台帐,看统计资料是否准确、可靠。

3、审查采面瓦斯储量、抽采量、抽采率计算是否达到抽采标准。

四、评价要求

1、采掘工作面邻近层、本煤层、底抽巷抽放设计必须报公司审批,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2、必须制定瓦斯抽放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3、抽放管路无积水,新安装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做气密试验。

4、抽放设备必须满足抽采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管理。

5、月度抽放量和钻孔进尺按计划完成。

6、瓦斯抽放量、抽放率、钻孔覆盖率符合规定。

7、按照规定安设计量观测装置并定期检查抽放系统和观测有关参数。

8、预抽钻孔直径不小于89mm,钻孔间距不大于10m、区域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16m,负压不小于13KPa。

五、评价办法

1、要安排专人定期计算、分析瓦斯抽采单孔及整个工作面瓦斯抽采情况,以便及时补充钻孔进行抽采。

2、抽放设计是否进行审批。

3、月度、季度、年度抽放进尺是否完成。

4、瓦斯抽放量是否完成及台账记录是否齐全;瓦斯抽出率是否达标。

5、经过抽采的回采工作面取样测定残存瓦斯含量,检查残存瓦斯含量是否小于8m3/t。

6、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符合规定后,矿要安排专人及时编制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报告,并报公司审批、备案。

7、各抽采工作面必须建立完整的瓦斯抽采技术档案。

六、评价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

第三章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第一节总则

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总工程师和主要科室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节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一、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

4、矿井年产量为~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

5、矿井年产量~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

6、矿井年产量~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

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

(1)、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

(2)、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

(3)、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

(4)、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

(5)、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