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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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
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住宅工程
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通知》的通告
各受监工程项目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精神,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赣建质[2010]9),望各受监工程责任主体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我局将对受监工程分套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分套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的按合格验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工程监督科
2010年6月13日
附件:
关于印发《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建质[2010]9)
关于印发《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建质[2010]9)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
二?
一?
年五月二十四日
江西省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我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以及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以下简称分套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套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二、分套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分套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根据《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内容》(附件1)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分套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的项目、内容、数量,落实质量检查验收人员和检查工具。
三、参加分套验收人员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组成。
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分套验收。
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套验收。
四、分套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分套验收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重点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进行检查。
五、分套验收时不得简化分套验收程序,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按照《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内容》和分套验收方案组织检查验收;
(二)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表》(见附件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物业或其他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签字;
(三)分套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套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分别加盖质量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表》(一式四份),并作为验收资料存档。
六、分套验收时,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监理单位负责复查。
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套验收。
凡分套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七、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
八、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将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镶嵌在该建筑工程外墙的显着部位。
九、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分套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交付工程分套验收结果。
对分套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的按合格验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品住宅建筑质量分套检验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建质[2007]1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内容
2、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表
附件1:
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内容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验收内容
1)地面空鼓、裂缝
检查方法及数量:
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2)墙面和顶棚爆灰、空鼓、裂缝
检查方法及数量:
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3)材料环保性能
检查方法及数量: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4)装饰图案、缝格、色泽、表面洁净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应多于2处;不得出现裂缝。
(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裂缝、爆灰。
3)工程所用材料环保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装饰图案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外窗台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
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
全数检查。
2)外窗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3)门窗启闭
检查方法及数量:
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4)玻璃安装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
4)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三、栏杆、护栏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栏杆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
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
全数检查。
2)竖杆间距
检查方法及数量:
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
全数检查。
3)安装牢固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及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4)防攀爬措施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5)护栏玻璃
检查方法及数量:
用游标卡尺测量和观察检查。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无毛刺。
4)有水平或花式杆件的阳台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
5)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其厚度不应小于12mm。
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不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规定,且其厚度不应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应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四、防水工程质量
1、验收内容
1)屋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
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或雨后观察。
全数检查。
2)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
蓄水24小时后放水,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
全数检查。
3)外墙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
雨后观察或淋水检查。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
3)墙面无渗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1、验收内容
1)室内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
使用激光测距仪进行测量。
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
检查方法及数量:
使用激光测距仪进行测量。
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2处(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3)地面水平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
使用激光水平仪进行测量。
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
2、验收标准
1)净高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2)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3)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管道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
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并观察。
全数检查。
2)管道坡向
检查方法及数量:
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全数检查。
3)安装固定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4)地漏水封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
试水观察或检查是否设置存水弯。
全数检查。
5)给水口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2)管道坡向顺直、无倒坡。
3)管道的安装固定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4)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存水弯。
5)给水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七、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配电箱安装质量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和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
全数检查。
2)开关、插座安装质量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
2)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接地可靠。
八、建筑节能
1、验收内容
1)保温层厚度、固定措施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2、验收标准
1)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九、其它
1、验收内容
1)烟道和通风道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2)邮政信报箱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3)空调孔、板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
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烟道和通风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2)邮政信报箱设置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3)空调孔、板位置、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
附件2:
住宅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表
工程名称
?
房(户)号
建设单位
验收日期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验收项目
主要验收内容
验收记录
1
楼地面、
墙面和顶棚
地面裂缝、空鼓,墙面和顶棚爆灰、空鼓、裂缝,材料环保性能,装饰图案、缝格、色泽、表面洁净
2
门窗
外窗台高度、外窗渗漏、门窗启闭、玻璃安装
3
栏杆
栏杆高度、竖杆间距、安装牢固、防攀爬措施、护栏玻璃
4
防水工程
屋面渗漏、厨卫间渗水、阳台地面渗水、外墙渗水
5
室内主要
空间尺寸
开间净尺寸、室内净高、地面水平度
6
给排水工程
管道渗水、管道坡向、安装固定、地漏水封、给水口位置
7
电气工程
接地、相位、控制箱配置,开关、插座位置
8
建筑节能
保温层厚度、固定措施
9
其它
烟道、通风道、邮政信报箱、空调孔及板设置等
分套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物业或其他单位
项目负责人:
验收人员:
?
?
年?
月?
?
日
项目经理:
验收人员:
?
?
年?
月?
?
日
总监理工程师:
验收人员:
?
?
年?
月?
?
日
负责人:
验收人员:
?
?
年?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