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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保障措施

员工福利保障措施

1员工福利补贴保障

●补贴原则

一、目的:

为减轻员工生活负担与压力,让员工受惠,提升满意度与幸福指数,同时激发员工对公司的信赖感,更能积极高效地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特制定以下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福利与补贴包括公司为员工发放的各种现金福利/补贴、提供的福利保障或实物以及其他服务等。

四、补贴原则

1、补偿性原则:

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

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

公司所有有关福利、津贴的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的。

●员工福利补贴

1、社会保险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

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公司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助保险(个人自费)

2、各种年节福利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

每人发放节假日补贴。

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各种补贴

(1)结婚贺礼:

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公司给予结婚贺礼。

(2)教育培训:

为了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相关培训,公费进修等。

4、员工年度体检

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每两年一次的体检,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体检工作。

●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每月享有一定通讯津贴(集群号);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针对特殊岗位员工,将按对应岗位给予岗位津贴。

3.年资(一线员工)津贴:

员工在企业服务一年以上,享受年资奖励。

4.每年年底评选一定名额的优秀员工或优秀干部给予奖励。

5.降温补贴 

员工在每年的7月-10月高温期间,按照广州市高温补贴的标准领取降温补贴。

6.部门活动经费补贴

为鼓励本部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员工交流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促进团队沟通融合,公司按人数向各部门划拨专项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一)部门组织的登山、球类等文体活动;

(二)部门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 

(三)部门组织的与公司内部、外部单位之间的互动交流活动。

7.出差住宿补贴标准

8.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补贴标准

9.年假补贴标准

按照国家法定年假日进行休假。

2住房公积金缴纳保障

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对人员保证及时、足额上缴住房公积金。

以人员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照广州市现行标准实施

一、制定目的

为建立建全本公司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根据《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缴存主体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本公司和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已转正在职员工共同缴存,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权属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本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四、管理职责

 1、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缴存比例等公积金管理的政策和重大问题。

2、人力资源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核算、转移、封存、注销等日常管理业务。

3、财务部负责住房公积金扣款数据的审核、付款等业务。

五、缴费基数及缴存比例

缴费基数以每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准。

公司为员工缴纳和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5%-12%之间,按照广州市的标准实施。

六、缴费方式

员工住房公积金中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委托银行代缴,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七、住房公积金的新增与停缴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新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或协助其办理转移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2、员工住房公积金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但,如有超出公司所应承担的费用则有员工自己承担。

人力资源部则要在下次申报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3、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停缴手续。

《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停缴;《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

如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3社保缴纳保障

为了合理有效管理员工福利,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保条件: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试用期经考核并转正的员工。

2、符合社会保险中心的参保要求。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未同时已经自费或其他单位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社保政策的缴纳条件。

二、公司为员工缴纳的险种:

目前,公司为员工开设的险种为五险,五险为: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包括附属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险种

基本内容

养老保险

1、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实行社会

统筹和个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管理;

2、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

3、保卫缴费基数每年由社保中心统一核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个人所有缴费额在每月工资的代扣费用中体现;

5、所有员工的养老手册公司统一保管。

医疗保险

1、实行属地管理;

2、医疗费用由公司个人共同缴纳;

3、医疗卡由个人保管;

4、大病保险属于医疗保险的一附属险

失业保险

1、目的在于保障员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同时促进其积极就业;2、失业员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计算标准:

按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记发1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工伤保险

1、根据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不同的行业,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是不同的)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

2、实行属地管理

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中心规定公司全员参与

基数核定:

根据国家核定的缴费基数而定,随国家的规定而变动。

三、责任部门:

人力资源部;责任人:

福利保险专员。

四、保险的管理:

包括新增、转入、转出、退保等手续的办理以及费用的缴纳工作以及资料保管工作。

1、保险的新增:

员工在每年的6月或12月(特殊工种人员在转正后即时办理)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保险申报确认表》,经直属总监签批完毕后,交回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由福利保险员介绍相关事项及准备的相关资料,三日内到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如符合条件,待资料准备完整后交于福利保险专员处,福利保险员将于1月、7月到社保中心进行增加。

2、保险的转入转出:

如员工在其他单位已缴纳保险的,则可转回公司缴纳,员工保险的转入或转出均由员工自行办理,如需加盖公司公章,可拿相关文件到福利保险员进行审核后加盖公司公章。

个人在中介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用,但不转回公司的,则公司不予补贴应承担部分。

(1)离职保险:

员工离职时福利保险专员在离职表上签字后从当月起停止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员工需在离职日起一个月内,到人事处办理相关转出手续(特殊情况的需经总经理同意),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福利保险专员将不予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辞退员工:

员工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人事专员应马上告知福利保险专员,并于当月起停办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如未及时告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人承担。

五、处罚:

如福利保险专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险,将对其进行处罚。

如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的未及时办理保险,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4人员参保管理

1.总则

为了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4.参保原则

4.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入职后三天内购买,其他保险工作满两年后个人自愿,公司按照缴费比例购买。

4.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

(注:

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4.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5.参保项目

5.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5.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当地社保机构提供的相关数据执行。

6.员工参保须知

6.1员工参保需提供材料

6.1.1身份证复印件1张;

6.1.2劳动合同复印件1分;

6.1.3人员增补表;

6.1.4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6.2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缴纳社保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资行政部备案。

6.3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6.4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6.5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

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除。

7.社会保险费用管理

7.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7.2员工养老保险、医疗等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在员工工资按月扣除。

7.3公司将根据本年度社保机构的工作安排按社保机构规定时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8.社会保险关系管理

8.1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由公司人资行政部统一管理,财务部统一缴纳。

8.2人资行政部是公司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公司(公司总部员工社会保险的实际管理)社会保险的管理及管理制度、方法的制定,确定各类保险个人及单位的交纳办法;负责上报各类保险的统计报表。

8.3公司财务部负责各类保险的个人代扣,保险金代扣及社保相关的会计报表。

9.各项保险费用待遇及措施:

9.1养老保险: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几(具体比例根据当地社保局规定执行)作为生活费。

9.2医疗保险:

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为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9.3生育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9.3.1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9.3.2女职工产假为90天。

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

合法产假内由企业代交各项社保费用,其中员工缴费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在产假工资中扣除。

产假逾期不上班者,自动转换为事假,各项社保费用全额自理。

9.4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直到出院。

9.4.1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9.4.2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9.4.2.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

9.4.2.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

9.4.2.3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当地社保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9.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

9.5.1领取资格情形:

A.公司依法破产后;B.员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简;C.公司被撤销解散后;D.员工被辞退、除名或开除。

9.5.2失去资格情形:

A.领取期限届满;B.参军或出国定居;C.重新就业;D.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E.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10.各项保险费用报销说明

10.1医疗费用报销程序:

10.1.1住院后必须派人提前携带住院手续通知社保局办理登记手续,社保局将会定期核查住院时间等,社保局才可报销相关费用。

10.1.2社保局要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如下:

医院诊断证明、住院手续、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医疗卡、身份证、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10.1.3当年费用当年报销。

10.2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0.2.1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

户口本、准生证、出生证明、出院手续、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的证明,当年费用务必当年报销,社保卡复印件。

10.2.2在孕妇生产前提前在社保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0.3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0.3.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8小时以内必须及时上报人资行政部。

10.3.2由公司工伤保险负责人必须最晚在48小时内通知社保局备案登记,同时人资行政部在第一时间记录或拍摄事故现场证据。

10.3.3工伤保险报销费用所需资料:

身份证、医院诊断书、相关费用发票、单位出具证明。

10.4失业保险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0.4.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告知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会打出一个该员工历年缴费清单,人力资源部将此转给本人,其他由本人去其相关档案机构或是户口所在地办理。

5劳保用品保障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

1.劳动保护用品包括:

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两大类。

2.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员工工作服和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按工作满负荷情况制定,若工作量不足,公司可酌情降低发放数量。

(1)为统一规范泊位收费管理工作,我公司配备合理数量的泊位巡查工作服、服装配件及执勤设备配件,并提供着装指引规定。

(2)我公司配备劳保用品如下:

防寒服1件、冬夹克2件、长袖夹克(秋)2件、冬裤2条、夹克式短袖衬衣2件、夏裤2条、执勤帽1顶、反光衣1件、臂章1个、软胸章2个、工号牌2个、皮带(黑色)1条、工作平底鞋1双、充电宝1个、便携式防雨鞋套1双、装备腰带1条、LED肩夹警示灯1个、充电电筒1个。

(3)我公司发出泊位巡查管理服装及配件时,应认真核对实物,包括但不限于服装款式、服装尺码、服装数量、服装品种、配件品种和数量,并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

(4)巡查管理服装及配件具有一定使用年限。

我公司提供正常使用年限的服装配备。

服装使用过程中,未达正常使用年限而需更换的,由我公司负责有关费用开支。

(5)收费管理服装及配件的正常使用年限。

夏装2年、冬装3年、领带2年、皮带腰带2年、鞋和鞋套1年、其他配件1年。

(6)合理数量的泊位巡查工作服是指:

按照人均配备标准,我公司提供服装数量。

因提供劳务服务人员变动,产生新增、更换服装需求的,管理员负责因服装尺寸不合适且需更换的,并在更换时将原服装收回。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

1、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安环部统筹管理。

2、各部门按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每月底开具领料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到安环部审核确认后到仓库领取。

3、因临时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额外领取的劳保用品,由所在部门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签字,安环部审核后,经生产副总签字后到仓库领取。

4、劳保用品计划的提报和验收,供销部负责采购,仓储部负责发放和存放。

5、员工在工作中要按公司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要妥善保管好工作服,遗失者自费领购。

6、公司安委会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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