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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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考核基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管理,规范技能考核行为,提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以下简称“考核基地”)是指自愿申请,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评估并接受其委托,具体承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能考核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考核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并按照委托要求,在委托范围内开展考核业务,对考核过程负责,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对考核基地的委托和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合理布局、择优确定、优进劣退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基地的确定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需求,按照考培分离、供需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地区考核基地布局和数量,并向社会动态公布。
第六条对于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需登高作业且危险系数较高的考核工种,每工种在各设区的市仅由一家考核基地承担其考核业务。
第七条申请考核基地的机构应当具备《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以下简称“考核基地标准”)(附件1)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申请机构应当向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附件2);
2.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复印件;
3.管理人员及考评人员配备情况;
4.满足考核工种需要的固定考核场地的自有证明,或满足委托协议期限要求的租赁合同;
5.满足考核工种需要的专用设备的自有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
第九条考核基地所在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考核基地标准,对照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并将通过初步评估的机构申请资料、现场核验资料及初步评估意见转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未通过初步评估的,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初步评估结果,并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十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通过初步评估的机构进行实地复核,形成复核结果,复核结果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为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基地,签订委托协议(附件3)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考核基地的名称、地址及受委托承担的业务内容。
第十二条委托协议应当包括协议方的名称、委托内容、权利义务、违约处理、委托期限、考核监督、争议解决等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委托协议期限统一为4年。
第十四条委托期限内,履行委托协议所需的重要条件发生变更的,考核基地应当及时告知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条件的变更可能影响到委托的部分或全部考核业务实施的,应当依据委托协议会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妥善处理,处理结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委托期限届满后,考核基地要延续委托关系的,应在委托协议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约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考核基地标准对考核基地进行续约评估。
评估合格的,委托协议期限延长4年。
续约情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告。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考核基地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规范开展考核业务,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考核基地应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标准、内部管理制度、考评员证书等事项。
并在考核前向社会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考核基地应当按照考核基地标准配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的监控设备,用于监控考核过程。
监控记录应当留存4年以上。
第十八条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随机抽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对考核基地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考核基地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考核基地存在管理不善、履约不力等情形,或者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当依据委托协议采取中止考核业务、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解除委托协议等措施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并记入信用记录。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
1.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
2.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
3.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委托协议
附件1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标准
一、办公场所设置要求
1.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档案室,有专门设置受理审核接待区域。
2.办公场所宽敞明亮、布局合理,并配备必要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辅助设施。
二、理论考核场所设置标准
(一)环境要求
1.考核场所应具备防雷设施,并远离电气铁道、高压线路、变电所、微波发射塔、线路等强电强磁场及有腐蚀物质(如学校化学实验室)的地方。
2.考核场所应具备独立的考生候考区;为保证考场秩序不受影响,候考区与考场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隔。
(二)考场配备要求
1.考场一般选择干燥且阳光不易长期直射、恒温恒湿的区域,同时应符合防火、防潮、防雷、防水和防静电的安全要求。
2.考场具备通风系统,考核期间能确保正常供电。
3.考场设计时需考虑电路、网络线路等走向和出入口,充分利用吊顶和地板下空间。
4.每个考场原则上应配置不少于50台考试机。
5.考场内人行通道距离宽度不低于1米,相邻2排机位前后间距不低于1米。
6.考试机机位尺寸:
长宽高分别为100厘米×80厘米×75厘米。
机位左方、右方应使用隔离板与相邻机位隔离,机位前方应使用单向透明的毛玻璃与前后机位隔离,毛玻璃与隔离板高度不低于50厘米。
7.考试机机位编号为“01”-“50”;机位桌面右上方及机位前方毛玻璃外立面应显著标明机位编号。
8.考试机显示器应固定于机位中轴线上,摄像头应固定于显示器上方正中心(有条件的考点可采取机位显示器嵌入式布局,如使用嵌入式显示器,机位前方无需设置隔离板)。
(三)计算机硬件要求
1.考试机配置要求:
显示器:
20英寸
CPU:
Intel酷睿i5及以上
内存:
4GB及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
30GB以上
网卡:
10M或100M自适应性网卡
操作系统:
windows7
摄像头:
1个外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00万
2.考试服务器及考试管理机配置要求:
CPU:
Intel酷睿i7及以上
内存:
8GB及以上
剩余硬盘空间:
100GB以上
网卡:
10M或100M自适应性网卡操作系统:
windows7
摄像头:
考试服务器配置1个外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100万
IP地址要求:
有固定的外网IP地址
3.考场内计算机均不得配置硬盘还原保护卡,也不得使用无盘工作站。
(四)其他
鼓励考核基地优先使用已有的无纸化考点进行理论考核。
三、实际操作场地设置主要标准
(一)建筑电工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供电系统:
具有三相四线制的低压供电系统。
3.设备与器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和模拟模板、用电设备(三相鼠笼异步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具、漏电保护器)、电气元器件、电缆、导线若干(可采用模拟实操系统)、总配电箱组装图纸、心肺复苏模拟人。
4.仪器:
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兆欧表(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
5.工具:
试电笔、十字口螺丝刀、一字口螺丝刀、电工钳、电工刀、剥线钳、尖嘴钳、扳手、钢板尺、钢卷尺、千分尺等。
6.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7.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建筑架子工
1.专用场地:
满足搭设宽5跨、高5步的双排落地钢管脚手架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和水平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模板支架的场地。
2.器材:
Φ48×3.5(长6m、5m、4m、3m、2m、1.5m)的钢管若干、扣件(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若干、垫木、底座、脚手板(木脚手板、钢脚手板或者竹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平网、系绳、铅丝若干。
3.工具:
钢卷尺、扳手、扭力扳手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起升高度在10m以上的固定式QTZ系列塔式起重机。
3.器材与工具:
边长1000×1000×1000mm水箱,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计时器。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滑鞋。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四)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器材与工具: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不同规格钢丝绳、绳卡,滑轮组,麻绳(或化学纤维绳),钢管等吊物,计时器、扳手。
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等。
4.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五)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最小行程高度10m)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行程高度10m以上的施工升降机。
3.仪器与工具:
计时器。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安装物料提升机(最小行程高度10m)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行程高度10m以上的物料提升机。
3.仪器与工具:
砝码、哨笛、计时器。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最小安装高度10m)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成套QTZ型塔式起重机(含基础节、5节以上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等)零部件,塔机基础,安装塔机用辅助起重设备。
3.仪器与工具:
水平仪、经纬仪、万用表、拉力器、卷尺、专用扳手、扭力扳手、吊具、索具、卸扣、铁锤、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导轨架均为6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成套施工升降机(含导轨架底节、导轨架6节、附着装置、吊笼等)零部件,安装施工升降机用辅助起重设备;成套物料提升机(6节高度)及缆风绳、地锚或附墙装置、挑板等部件。
3.仪器与工具:
水平仪、经纬仪、扳手、扭力扳手、防坠安全器复位专用扳手、线柱小撬棒、道木、卷尺、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九)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专用场地:
满足安装高处作业吊篮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成套高处作业吊篮(含悬挂机构、提升机、吊篮、安全锁、提升钢丝绳、安全钢丝绳、配重块等)零部件。
3.仪器与工具:
扳手、扭力扳手、卷尺、计时器。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建筑焊工(电气焊、切割)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焊接工位及场地。
2.设备:
通风排气设备,交直流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手工氩弧一体焊机,气焊气割设备,氧气、乙炔等气瓶,焊条烘箱、焊条保温桶等。
3.器材与工具:
钢筋、型钢、钢板等焊件若干,焊条等材料若干,磨光机、电焊锤、焊缝检测尺、计时器、灭火器材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电焊面罩、护目镜、焊工手套、绝缘胶鞋、工作服、鞋护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塔式起重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安装塔式起重机场地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起升高度在10m以上的固定式塔式起重机,起重钢丝绳及相应的起吊物等。
3.仪器与工具:
温湿度计、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仪、经纬仪、水平仪、风速仪、拉力计(电子秤)、游标卡尺、卷尺、塞尺、钢直尺、磁力线锤、测厚仪、万用表、扭力扳手、常用电工工具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施工升降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安装施工升降机场地及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行程高度在10m以上的施工升降机。
3.仪器与工具:
温湿度计、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仪、经纬仪、水平仪、声级仪、测温仪、风速仪、游标卡尺、卷尺、塞尺、钢直尺、万用表、常用电工工具、扭力扳手、测厚仪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三)桩机操作工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桩机1台套。
3.仪器与工具:
常用扳手、专用扳手、大小铁锤、油压千斤顶、吊索具、经纬仪、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四)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混凝土泵送设备1台。
3.仪器与工具:
与混凝土泵送设备相配套的混凝土输送管、管卡、密封圈、专用工具、压力表、千斤顶和常用的维修工具。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护目镜、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架体高度10m以上,升降行程2米以上的爬架脚手架(2个机位以上,主要组成部分:
竖向主桁架、水平桁架、提升设备等)。
3.仪器与工具:
专用扳手、经纬仪、脚手板(木脚手板、钢脚手板或者竹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平网、系绳、铅丝若干、钢卷尺、扳手、扭力扳手、计时器。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六)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叉车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叉车1台。
3.工具:
货叉、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护目镜、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七)建筑施工现场场内装载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装载机1台。
3.工具:
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八)建筑施工现场场内翻斗车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翻斗车1台。
3.工具:
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十九)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推土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推土机1台。
3.工具:
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挖掘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挖掘机1台。
3.工具:
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一)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压路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压路机1台。
3.工具:
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二)建筑施工现场场内平地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平地机1台。
3.工具:
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三)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1台。
3.工具:
行进道路指示标识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四)桥(门)式起重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桥(门)式起重机1台。
3.仪器与工具:
边长1000×1000×1000mm水箱,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用红、绿色旗,指挥用哨子,计时器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五)架桥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架桥机1台。
3.仪器与工具:
万能表、水平仪、线锤、经纬仪、专用扳手、大小铁锤、吊索具、钢丝绳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六)隧道运土轨道电瓶车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隧道运土轨道电瓶车1台。
3.仪器与工具:
万能表、电池容量表、普通扳手一套、电笔、内外六角扳手各一套、大小螺丝刀、一字十字起子、大小电烙铁各一、钳子、锤子、拉力(卸轴承用)、套筒、手电钻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劳保鞋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二十七)盾构机司机
1.专用场地:
满足实际操作安全要求的场地。
2.设备:
场地内至少拥有2种及以上不同工法的盾构机及后配套设备。
3.仪器与工具:
计时器、扭力扳手、螺丝刀、钳子、锤子等。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帽、绝缘劳保鞋、劳保服等。
5.应急救援预案等其它要求。
四、监控设置要求
1.理论考场及实际操作考场入场位置均需设置核验二代身份证和指脉、脸谱验证区域。
2.理论考场内需设置无死角监控系统。
3.实际操作考核现场进出通道及考核设备周围均需配置多角度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系统应保持图像信息的完整性,并保证每一工种考核时,能够完整记录每一位考核人员的考核全过程。
4.球形摄像机:
最大支持1920×1080@30fps或1280×720@60fps实时视频输出、低码流传输(25帧1080P码流4M,25帧720P码流2M)。
半球摄像机:
输出200万(1920×1080)@25fps,支持H.265编码,支持AC24VDC12V/POE供电方式。
5.每考核基地设置网络硬盘录像机1台,内含存储硬盘不低于2块(36T,7200转),保证考核全过程录像资料保存4年,以备核查。
五、设备维护要求
1.考核基地应加强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后台数据以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证理论考核机房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以及数据文件的正确、完整和安全。
2.考核基地应当遵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考核基地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考核基地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考核基地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将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考核基地应安排专业人员对理论考核机房和实操考核现场的供电系统、用电设备及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并有专门的应急电源,保证考核期间不断电。
7.考核基地应做好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以保障监控系统的稳定、持续地运行。
六、档案资料管理
1.考核基地要规范考核档案资料管理,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人员申报、考核等各个环节的资料,定期整理归档人员信息资料、考核资料和影像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齐全。
2.考核档案资料将作为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以及相关责任事故认定、追责的主要依据。
七、人员配备要求
1.理论考核应配备系统管理员、监考人员等考务工作人员。
监考人员按每考场2名(1名男,1名女)配备。
2.实际操作考核按照标准规定配备考评员,考评员中应当具有土建、机械、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工种的技术工人;每工种需配备考评员不少于4人,实际操作考核时考评员不少于2人。
3.监考人员与考评员均应具有相关考核监考经验和业务能力,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凡承担培训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不得介入考务各项工作。
4.选用的监考人员和考评员能够坚持原则,遵章守纪,并具备优良的工作作风,在以往考务工作中无泄密、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5.考核基地应根据考核实际情况配备1-2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需经专业安全培训,且具有一定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6.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考核前应对考核人员、设备、环境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考核期间做好考核现场安全保障。
如发生突发事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协同考评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共同做好现场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7.鼓励考核基地在考核过程中配备医务工作人员,以处理现场突发轻微医疗事件。
八、其他要求
1.考核基地为满足考核工种需要,可以租赁部分考核场地和设备,租赁考核场地和设备的考核工种不得超过所有考核工种的20%,且所有租赁的考核场地和设备须在同一地点。
2.对于高空作业等一系列难度系数较高的考核工种,考核基地可采取视频讲解、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前的相关培训。
附件2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考核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考核工种:
填报时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考核基地法定代表人申明
法定代表人
2寸正面
免冠彩照
本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号码)郑重声明,本考核基地填报的《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
本考核基地此次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考核基地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考核基地法定代表人:
(签名)
(考核基地公章)
年月日
考核基地名称(全称)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固定资产
注册资金
员工人数
申请考核工种
考核基地基本情况(包括考评师资力量、考核场所、设施、设备、仪器、材料和工具等)
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