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三定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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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三定工作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三定”工作实施细则
“三定”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根据市行管办“三定”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联社及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三定”的指导思想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全面改革农村信用社劳动工资制度的意见,按照省、市行会议精神及有关规定,以改善劳动组织,优化劳动组合,理顺劳动关系和保障劳动秩序为核心;以效益优先,经济核算为原则;以精简管理人员,充实经营人员为重点;以改善管理水平和经营状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为目的,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大力开发人力资源,达到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明,精简高效,考核有据。
二、“三定”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联社内设机构和职能分工,本着关系协调、岗位制约、高效运转的原则设置和划分,各岗位人员合理兼职,力求满负荷工作,实现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的目的。
2、坚持人员交流,有利优化劳动组合的原则,鼓励员工向业务岗位、向基层一线流动。
3、联社部门、信用社原则上不再设置虚职。
三、“三定”的内容和方法
“三定”分两层内容:
一是联社机关各部门根据业务管理范围定职能、定编制、定人员;二是农村信用社根据业务经营规模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
(一)联社内部机构“三定”
1、联社内部机构设置
联社内部机构设置为7部。
2、内部机构名称及职能;
(一)、业务发展部
1、按照联社整体目标,制定农村信用社全年信贷计划任务,并指导各社组织实施。
2、为基层社办理好资金调剂及人民银行再贷款,促使各社资产负债业务保持适当比例。
3、规范各项信贷规章制度,控制好信贷投向,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受理各基层社上报的贷款,做好贷款审查工作,并向上级部门做好大额贷款申报工作。
4、搞好小额信贷管理,指导各社信用村(镇)创建,加强个体工商户信用筹级评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授信工作,扶持发展优质客户,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5、加强信贷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信贷管理及贷后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联社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积极开展中间业务,发展票据业务,办理好银行承兑汇票及票据贴现;稳健开展证券、投资、租赁、代理等新业务,开发新的经营利润增长点。
7、认真统计、分析各种信贷报表,加强信息收集,确保业务经营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8、负责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管理,包括信贷类、非信贷类和表外资产风险的总体分析、评价、管理、监控及损失认定、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资产风险控制体系。
9、负责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管理与考核及资产的处置工作。
10、负责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审查与监控工作。
11、负责农村信用社法律咨询与服务工作。
12、负责农村信用社抵贷资产的统一管理工作,规范、指导、检查抵贷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
13、负责监督、审查农村信用社投资性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14、负责承办呆帐贷款等各类资产损失的核销事宜。
15、负责农村信用社资产风险管理系统机构及队伍建设,组织工作考证和业务培训。
16、完成联社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会计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政策,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电子化建设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负责编制财务收支、利润计划和利润分配方案。
定期检查、监督、考核信用社业务经营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
3、负责成本核算。
按季组织对资金来源成本和运用收益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搞好财务预测,加强成本控制;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4、定期对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分析研究,找出经营活动中的问题,提供经营分析资料,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预测经营发展方向。
5、及时对信用社上报费用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提交相应审批机构会办审批。
6、负责财产管理。
负责固定资产构建、处置、报废,会同联社有关业务部门办理低值易耗品采购、领用、保管等事务,定期组织财产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7、准确掌握税收政策,按时申报纳税和解缴税款,负责税收筹划和与税务机关的协调工作。
8、完成联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管理部
1、负责辖内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及安全运行等工作;
2、负责县机房的设备、网点柜面设备、通讯线路的管理、维护及运行等工作;
3、制定相应的机房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网点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系统运行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4、承担辖内综合网络系统“县联社管理中心”相应职责和责任;
5、积极参与新型业务的学习,负责做好辖内银行卡及新业务的推广、运行等管理工作;
6、负责收集和反馈辖内各网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7、做好辖内其他办公电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等。
(四)、稽核审计部
1、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全县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
通过稽核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联社决策、经营、监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2、稽核审计辖内信用社各项业务经营的真实性,坚决杜绝业务经营中的虚假经营行为,改善信用社业务经营状况,按照安全、流动、效益的原则稳健发展。
3、组织开展信用社网点稽核审计工作,拟定稽核审计方案。
完成稽核审计报告、作出稽核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抓住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稽核审计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进行离岗审计,作出书面审计报告。
4、分析反馈经济、金融业务活动情况动态和稽核审计工作情况,负责向理事长、主管领导和上级稽核审计部门报告工作,对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负责管理联社事后监督和稽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稽核审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稽核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信用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保护廉洁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7、按责任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所辖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8、受理辖内单位及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9、完成联社和上级稽核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安全保卫部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联社和主管部门及当地**机关报告工作,定期向联社领导、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对本单位、所辖网点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上级、本单位和当地**部门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
2、负责安全保卫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弹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所辖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安全设施建设工作。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防范职工的道德风险。
注意发现和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并及时向组织提出处理意见。
4、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安全教育,并根据各个时期的社会治安特点和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实际,经常的向职工做好防抢、防盗、防火、防诈骗等治安灾害的预防教育工作。
5、组织专职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6、负责“五防一保”和社会治安治理的日常工作,完成联社和上级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部
1、负责联社重大决策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行督察督办,确保政令畅通。
2、制定各项综合性工作安排、意见、总结、报告,审核联社各类文稿,负责文件收发、传阅、督办和档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3、组织协调联社内外工作关系,负责机关招待费、宣传费、会议费、购置费用的审核,负责联社物业管理,管理联社采购中心,负责联社办公用品、业务用品的采购、配备、分发及机关后勤工作。
4、管理联社机要室,负责联社宣传报道、报刊征订等工作。
5、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岗位培训,负责职工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对信用社中层管理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提出建议。
6、负责人员编制、招收录(聘)用、调动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接收工作。
办理职工转正、定级、工资晋升手续,办理职工的辞职、退休手续;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
负责职工工资,做好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7、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考核、评审、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职工的年度考核及聘任聘用;根据联社、信用社和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
8、负责农村信用社机构设立、变更、撤销及年检工作。
(七)、营业部
1、按照联社《章程》规定和联社授权,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开展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努力开拓中间业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联社的各项管理制度。
2、努力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把营业部办成联社对外对内的一个文明、优质的服务窗口。
3、加强结算管理,努力提高结算水平,确保结算汇路畅通,为基层社做好服务,加强现金管理,搞好资金调度,及时办理联行往来的清算。
4、做好残损人民币的挑剔工作和反·假1币·宣传工作。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经营安全无事故。
5、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净化、美化、亮化营业环境,为客户提供舒适的办理业务场所。
6、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提高经营效益,实现联社下达的利润目标。
7、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断提高职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
8、完成联社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
3、联社机构定编及岗位定员
按市行管办分类标准,我县联社为三类联社,定编28人,中层干部7人。
(1)综合部4个:
设经理1人(兼岗),人事劳资员1人,文秘、行政事务管理员2人。
(2)业务发展部5人:
设经理1人,信贷员2人,存款组织员2人。
(3)财务会计部3人:
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兼联社总务岗),会计、计划、现金1人。
(4)信息管理部3人:
设经理1人,微机管理员2人。
(5)稽核审计部7人:
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兼岗),稽核员5人。
(6)安全保卫部6人:
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保卫干部1人。
(不含司机2人,专职守押人员6人)。
联社定编含联社理事长、正副主任,总稽核
(二)联社营业部“三定”:
一、营业部职能:
①自营业务。
主要办理对公存款、储蓄存款、贷款、代收代付,收贷收息等自营业务,联社对其自营业务进行考核。
②服务业务:
营业部除自营业务外,负责办理联行结算业务及全辖农村信用社现金收付等服务工作。
2、营业部定编及定员:
营业部定编15人:
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外勤及内控监督员各1人),联行结算2人,对公存款2人,储蓄专柜2人,出纳4人(含金库出纳),营销、信贷人员2人。
(三)农村信用社定员:
1、信用社人员定编:
根据上年末存款业务量,按650万元一名员工的原则核定人员,全辖33个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101099万元,应定编156人,实际在编人员149人,在岗人员145人,其中长期病休人员3人,今年符合退休条件1人。
2、信用社正副主任设置;
上年末存贷款余额1亿以上(含1亿元)的社为一类社,存贷款余额8000万元以下的社二类社;存贷款余额6000万元至8000万元以下的社为三类社;存贷款余额6000万元以下的社为四类社。
根据上述标准,我县全辖二类社2个,三类社7个,四类社8个,设正主任17名,副主任19名(含分社主任)。
(各社正副主任具体设置情况附表)
四、要求;
农村信用社定员工作要以业务规模为重点,以保本经营为前提,讲求经营效益。
对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市场繁荣地区或业务量比较大和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农村信用社,按照存贷款规模、业务量和经营效益,实行定编定员。
对于业务量小而又必须设置的农村信用社,按会计、信贷等内控制度和安全保卫的要求,实际定岗定员。
定员后,合理确定费用总额。
五、其它;
本办法报市办事处审定、备案后,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