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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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办法

分布式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工作安全、高效、规范,特制订本办法。

2、职责分工

2.1值班长

2.1.1值班长是当值内的生产和安全责任人,应以身作则,带头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意识,督促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地组织本值人员完成各项运行生产任务。

2.1.2填写运行日志,审查各种记录簿,办理工作票的签发手续,做好数据资料上报的工作。

2.1.3接受和发布调度操作命令。

2.1.4审核两票,对安全生产、两票合格率负主要责任。

做好监护或第二监护、倒闸操作工作。

2.1.5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本值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与有关领导联系,并负责做好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的详细记录。

2.1.6参加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设备异常分析、消缺和缺陷闭环管理工作。

2.1.7关心本值人员生活,了解人员思想状态,正确引导,耐心教育。

2.1.8组织安排本值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法,有考核,有成效。

2.1.9负责对外来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2.1.10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2.2一级运维员

2.2.1在值班长领导下,自觉执行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密切配合值班长完成各项运行生产任务和管理工作。

2.2.2认真监盘,接受值班长的操作命令,进行拟票或审票,操作监护或倒闸操作工作。

2.2.3办理工作许可,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验收、终结工作。

2.2.4做好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定期切换试验和设备缺陷分析工作,发现缺陷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做好记录。

2.2.5交班前负责做好安全用具、工器具、仪表、备品备件、消防器具、钥匙、各种记录薄册的清点整理工作。

2.2.6与二级运维员一起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2.2.7值班长不在时,代行值班长职责。

2.3二级运维员

2.3.1在值班长领导下,认真学习和执行现场运行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主动完成安排的各项任务。

2.3.2负责监视设备正常运行,掌握运行方式和光伏系统运行情况。

2.3.3填写操作票并核对其正确性,进行模拟操作和倒闸操作。

2.3.4参加工作许可和安全措施的布置。

2.3.5定期巡视设备,积极参加设备缺陷分析,发现缺陷向值班长汇报,并做详细记录。

2.3.6认真学习技术,做好事故预想,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3.7负责保管运行现场各种技术资料,正确填写各种记录。

保持图表整齐清洁,工器具完备。

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交接班制度

3.1.1交接班制度是承上启下、保证连续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3.1.2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轮流表和统一时间进行交接值班,不得擅自变更。

交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控制室。

未经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不得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3.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班或暂停接班:

3.1.3.1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

3.1.3.2接班人员酗酒或精神状态明显不好。

3.1.3.3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紧急操作任务,应暂停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应听从交班值班长指挥,并积极主动协助处理。

3.1.3.4公司领导或光伏电站站长(分布式主管)认为需暂缓交班的其它事项。

3.1.4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积极主动为接班人员创造条件,并由交班值班长交清下列主要内容:

3.1.4.1当时系统和本站的运行状况(包括光伏系统、直流、高低压设备及站用电和发电出力情况);当班期间,光伏系统和变电、线路及设备运行情况。

3.1.4.2发现的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和需要引起注意的事项。

3.1.4.3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当值内的操作和工作票使用情况。

3.1.4.4当值内设备验收和试验情况,尚留接地线情况。

3.1.4.5主变、站用变分接开关位置。

3.1.4.6继电保护整定值变动和图纸变更情况,以及工器具、材料、备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

3.1.4.7收到文件、资料、上级指示和命令及其他必须按值移交的事项。

3.1.4.8各项定期切换试验,维护测试工作和微机运行、使用情况。

3.1.4.9运维车辆的状况,记录油量和行驶里程等数据。

3.1.5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重点检查下列主要内容:

3.1.5.1查阅运行日志,了解本值在上次值班后的各方面变动情况,检查所有资料、记录簿册及文件是否完整,记录是否齐全。

3.1.5.2了解曾发生的事故异常情况及设备缺陷情况,并到现场核查。

3.1.5.3向交班人员了解在站内设备、线路上进行作业情况,并查阅工作票,核对接地线的使用情况。

3.1.5.4检查各种表计的指示、信号指示是否正常,并试验保护指示灯、闪光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

3.1.5.5核对一、二次模拟图板及监控主界面与设备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3.1.5.6检查通讯和录音设备是否良好,微机运行情况。

3.1.5.7检查工作场地是否清洁,安全用具、工器具、测量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箱、消防用具及其他物品是否齐全并按规定位置放置。

3.1.5.8检查运维车辆是否良好,检查油量、里程等数据。

3.1.5.9检查是否按制度规定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3.1.6在交接班时,交接班全体人员应按规定到位,所有接班人员均应了解上一班的运行维护情况。

3.1.7交接班检查过程中,应由交班值班长陪同检查室内二次设备及运行日志,一级运维员陪同检查一次设备,二级运维员陪同检查卫生环境和车辆等,仓库管理员陪同检查备品配件、并向值班长汇报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在双方均无疑问并符合要求时,双方在运行日志及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履行交接班手续。

3.1.8接班后,根据各级电网调度规程要求,由当班值长向各级调度汇报本值人员姓名、接班时系统情况,询问各级调度员姓名;核对时钟。

3.1.9学习人员未经批准独立值班前,不允许单独负责交接班。

离职时间较长(一个月以上)的运维人员,应了解本岗位设备系统的变更情况,经值班长考核合格后,方可接班独立工作。

3.1.10在正常情况下,交接班按规定时间进行。

先接后交,办理正式签字交接手续。

3.1.11交班值应向接班值详细交清本值运行情况,接班值如不认真检查就完成交接,所遗留的问题及产生的后果由接班值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3.1.12值班人员交班后,由交班值班长主持召开班后总结会。

3.1.12.1总结班组的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规章制度执行及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3.1.12.2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现象、原因、处理及今后的对策。

3.1.12.3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3.1.12.4学习或传达上级的指示及有关规定。

3.1.13只有在开完总结讲评会后,交班人员方可正式下班。

3.1.14值班人员接班后,由接班值长主持召开班前会,布置值班期间的主要注意事项和工作安排。

3.2巡回检查制度

3.2.1巡回检查制度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地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

3.2.2巡回检查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由独立担任工作的值班人员进行。

3.2.3巡回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及巡检路线进行检查,必须保证检查到位,检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规定。

3.2.4巡回检查时间:

3.2.4.1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按规定巡视设备一次。

3.2.4.2每天应对变电站(或开关站)设备2小时巡视检查一次;对光伏系统和光伏进线每天运维人员至少全场巡视三次:

早上、中午、下午各一次,其中中午在负荷最高时巡视。

3.2.4.3每周对变电站(或开关站)进行夜间熄灯检查一次。

主要对电气连接点发热和电气设备外绝缘放电情况进行检查。

3.2.5巡视检查内容按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项目进行,并严格按巡回检查路线图逐项检查,不得漏查设备。

3.2.6巡回检查应认真仔细,采用看、听、摸、闻、比较和分析的方法,判断设备的健康状态。

3.2.7单人巡视时,不准攀登电气设备,不准移开或进入遮栏内,不准触动操作机构和易造成误动的运行设备。

3.2.8每次巡回检查后,应在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

发现的设备缺陷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对发现的各类缺陷,按《光伏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中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3.2.9如遇下列情况,应对设备进行特殊巡视,并在运行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3.2.9.1设备在异常运行时或有重大缺陷时。

3.2.9.2新安装或大修后新投入运行的设备以及长期停运初投的设备。

3.2.9.3采用特殊运行方式和新技术时。

3.2.9.4高温、高峰负荷时,特别是严重超载运行的设备。

3.2.9.5雷雨后、台风、大雾、高温、冰、雪等恶劣天气时。

3.2.9.6事故跳闸后。

3.2.10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锁门。

3.2.11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3.2.12巡回检查中要注意小动物的危害,发现有通向开关室电缆沟的小洞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堵塞。

如发现小动物在电气设备上活动,不得草率行事,应向值班长汇报妥善处理,必要时汇报有关调度停电处理。

3.3运行分析管理制度

3.3.1运行分析是提高电站效益的重要工作。

光伏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应根据《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和《光伏电站运行分析制度》要求,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深入进行运行分析工作,不断提高运行维护水平。

3.3.2运行分析主要是对光伏系统、变电设备及光伏进线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3.3.3运行分析可分为下列两种:

3.3.3.1综合分析:

分析本站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的情况,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提高安全、经济运行和改进管理的措施。

3.3.3.2专题分析:

针对某些问题,进行专门深入的分析。

3.3.4运行分析会的组织

3.3.4.1公司应每月组织一次运行分析会,编写运行分析报告,交流各自的运行经验。

分析会由运维部负责人主持。

3.3.4.2电站应每周组织一次光伏电站运行分析会,交流本光伏电站一周来故障分析处理情况及经验体会。

光伏电站分析会由光伏电站站长(分布式主管)主持。

3.3.4.3除日常分析外,各值应每天组织班内分析会,并做好记录。

3.3.5运行分析和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

3.3.5.1分析设备运行异常现象,如放电、发热、异音、熔丝熔断、开关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异动、温度、仪表指示异常。

特别要注意现象不明显的隐形异常。

3.3.5.2分析缺陷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对安全运行的影响,总结发现、判断缺陷的经验及采取的对策。

3.3.5.3分析“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3.3.5.4分析安全思想状况,分析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3.5.5分析变电站(或开关站)的有功电量平衡。

3.3.5.6分析主变及各线路的母线电压和无功功率情况。

3.3.5.7分析检修、试验的各种记录情况。

3.3.5.8分析安措、反措执行情况,季节性事故预防情况。

3.3.5.9分析当月光照情况与发电量、设备可用率、线变损及站用电的情况。

3.3.6光伏电站每月运行分析的主要内容应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内。

每个季度要编写本光伏电站的季度运行分析报告。

3.3.7运行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在公司组织的月度运行分析会中交流。

3.4运行值班记录规定

3.4.1记录要求,

3.4.1.1各种记录由值班运行班组的相关人员填写,当天的情况当天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隔天补记。

3.4.1.2各种记录要求统一用碳素墨水或黑色中性笔书写,字迹端正、工整,用词准确,数据准确,情况属实,不允许涂改。

3.4.1.3记录内容要求按记录本中说明进行记录,各种记录本之间的记录内容不得混淆。

3.4.1.4在交班时做好有关记录资料交接工作。

3.4.1.5值班长应每天检查各种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维部或光伏电站站长(分布式主管)每半个月应检查一次各种记录,在每月一次的运行分析会上,复检抽查一个月来的各种记录。

对多个班组的记录做出评比,对不符合要求的记录责令重写。

3.4.2记录存放保管

3.4.2.1各种记录应有专人妥善保管,日常应整齐有序的存放在控制室的资料柜内,不允许丢失、损坏,不允许外传,不允许外借给他人。

3.4.2.2年终应将各种记录进行整理登记、编号、存档。

3.4.2.3记录存放期限:

工作票、操作票记录保存1年;安全管理、反事故演习和其他记录(如来客登记、班组会议、培训活动、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保存2年外,其他有关生产、设备等记录要求存放5-10年(逆变器运行记录存放10年,其他生产、设备记录存放5年)。到期注销要登记备案,按档案要求管理。

3.5设备定期切换制度

3.5.1定期试验切换项目及试验切换周期按下表进行:

序号

试验项目

测试时间

有关事项

1

备用变压器

每月一次

带全场交流负荷进行切换自投。

2

三相重合闸装置

每年试验一次

仅限于光伏电站年度检修期间试验。

3

蓄电池

每月一次

观察并测量浮充、全组电压和室温,并做好记录。

免维护不要求检查。

4

事故照明

每月一次

断开场用变低压侧电源进行自投试验。

3.5.2试验切换时应注意的事项:

3.5.2.1试验切换前应取得值班长的同意。

3.5.2.2在有关记录簿上做好详细记录。

3.5.2.3试验切换前值班员应做好各种事故预想。

3.5.2.4试验切换中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恢复正常运行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寻找、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制度负责人:

由公司运维部负责人担任,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4.2制度执行人:

由电站运维人员担任,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4.3公司运维部负责人组织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对检查和评价结果进行审批,检查和评价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三年。

5、附则

5.1本制度由公司运维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试行一年,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5.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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