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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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管理制度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
缺陷是危及公司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及时准确地发现缺陷并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为使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为确保公司安全经济运行,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各站、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目的
规范缺陷管理,建立缺陷定义、分类、发现、消除、验收、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消缺率,使消缺率达百分之百,全面提高设备健康状况,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
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最终为实现零缺陷目标而努力。
三、缺陷管理原则
1.当发现缺陷时应及时消除。
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相关部门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扩大。
2.明显危及设备、设施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并尽早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3.处理缺陷,必须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4.处理缺陷必须有监护人,检修后要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四、一般规定:
1.班组成员巡视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并及时汇报调度和主管部门。
2.对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应在巡视中重点检查,了解缺陷的发展情况。
3.运行人员必须掌握所辖变电站主、辅设备的严重、危急缺陷,并应掌握主、辅设备的一般缺陷情况。
班长和值长、站(所)长定期检查缺陷处理环节的流转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4.缺陷管理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
凡通过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所发现的缺陷以及在检修中发现的并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都应详细记录在《运行设备缺陷记录簿》上。
运行人员应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并按缺陷内容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需要消除的缺陷。
已处理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在缺陷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处理情况和日期,运行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5.缺陷管理必须实现微机化闭环管理。
五、缺陷管理分级及分类
1.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的缺陷管理分三级:
公司生产技术部、各分公司、各发电站正、副职和电站值长、各供电所所长。
2.缺陷:
凡设备或设施在运行或备用中,出现劣化、损坏、技术性能降低,发生各种异常现象,或由于运行技术条件的改变,超过设备承载能力或额定运行参数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等的异常情况,均属缺陷
3.缺陷的分类:
缺陷,按其性质和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三类:
3.1一般缺陷:
指对电网近期安全运行危害不大,可列入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加以消除的设备缺陷。
3.2严重缺陷:
指威胁电网、设备安全运行的较为严重的缺陷,此时设备尚能短期继续运行,但必须尽快加以消除,在消除前,要加强监视和做好预防措施。
属于这类缺陷的有:
(1)主变方面:
1)出力达不到铭牌容量;
2)线圈主绝缘劣化,匝间绝缘有短路现象;
3)线圈主绝缘受潮;
4)变压器内有异常声响;
5)变压器轻瓦斯动作,有可燃气体出现;
6)绝缘油达不到规程规定的运行绝缘油标准,油中色谱分析异常,油中含水量超标;
7)套管有裂纹出现;
8)调压分接头有机械缺陷,不能保证可靠工作;
9)绕组直流电阻不合格;
10)严重渗漏油;
11)风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损坏严重,影响主变出力;
12)其它重大缺陷。
(2)10kV及以上开关方面:
1)开关额定开断电流小于母线最大短路电流;
2)各相接触电阻不合格,开关触头发热变色,油箱温度升高;
3)套管有裂纹出现;
4)操作机构不能保证可靠分闸与合闸;
5)油箱有严重漏油;
6)触头有严重烧损,灭弧装置有严重缺陷或失效;
7)绝缘油达不到规程规定的运行中绝缘油标准;
8)SF6开关有渗漏超过年漏气率1%但还未达到低压闭锁;
9)弹簧操作机构中弹簧严重过储能,盘簧角度变大变形。
(3)输配电方面:
1)导线、架空地线断股,达到开断重接标准;
2)导线或引流线接头发热在70℃以上;
3)瓷瓶有裂纹、或发生串闪,测出零值瓷瓶或爆裂损坏的瓷瓶超过下表所列片数:
电压等级
110kV
35kV
正常片数
7~9
3~4
损坏片数
3片及以上
2片及以上
4)架空地线,拉线及金具严重锈蚀,有松弛、断股抽筋、转角拉线被盗、拉盘外露等现象;
5)耐张线夹,悬垂线夹有裂纹;
6)导线、地线接头有滑动现象;
7)导线交叉跨越,风偏、线间及对地电气距离不够;
8)杆塔倾斜,超过允许值;
9)铁塔主材弯曲或严重变形;
10)水泥杆严重裂纹,混凝土脱落,露筋;
11)横担歪扭、破损;锈坏、变形;
12)基础坍塌、滑坡、危石、可能引起杆塔倾覆。
(4)隔离开关方面:
1)转动、传动机构严重锈蚀卡涩,操作费劲;
2)动静触头接触不良发热超过70℃或烧损,静触头弹簧锈蚀,发热松动,弹性变差,触头压力不够;
3)导电支架铜套开裂,垂直杆扭曲、裂缝;
4)传动机构轴销间隙增大,影响闭锁机构和分合行程;
5)辅助开关、行程开关与主刀闸严重不同期或因辅助开关、行程开关故障造成远控失灵、三相严重不同期;
(5)继电保护方面:
1)单套配置的主变、发电机主保护(差动或重瓦斯)之一异常停运,其余保护运行正常;
2)110kV及以下线路主保护异常停运,后备保护运行正常;
3)母线差动保护异常停运;
4)故障录波装置异常停运;
5)可能导致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的其它缺陷。
(6)直流系统方面:
1)充电装置故障,但直流电源未消失;
2)蓄电池故障,影响蓄电池组容量;
3)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损坏或控制器故障,影响蓄电池组浮充电;
4)直流系统一点接地;
5)其它导致直流母线电压异常的缺陷
(7)通讯自动化方面:
1)无人值班电站通讯中断,影响对设备的监控;
2)有人值班电站与调度的通讯中断,影响工作联系;
3)电站和调度部门电话录音系统故障;
4)通讯电源故障,影响通讯装置正常工作;
5)通讯通道拥塞,影响调度自动化系统正常工作;
6)其它导致通讯中断的缺陷。
(8)水轮机方面:
1)在水头和流量达到设计值时,不能保证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出力,且不能保证正常运行;
2)主机漏水、漏油、锈蚀、磨损严重,导叶或主阀密封不严、全关后漏水能冲动转轮;
3)汽蚀严重,水轮机振动、摆度超过允许值;
4)调速器及其辅助设备性能不满足水轮机正常运行要求;
5)轴承温度超过故障整定值,但低于事故整定值。
(9)发电机及其励磁系统:
1)不能保证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出力;
2)定子、转子绝缘老化;
3)励磁系统电流和电压两种运行方式中有一种出现故障,另一种能正常运行;
4)微机励磁系统故障:
●A、B通道不能正常切换
●交、直流电源供电不正常
●稳压电源输出直流是否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模拟量采集和开关量采集是否正常
●触发脉冲是否正确
●与上位机及工控机的通讯是否正常
5)各轴承严重漏油、甩油、定子端部有严重油垢。
(10)油、水、气系统公用部分
1)空气压缩机、油(水)泵出力不能达到铭牌出力;
2)设备的安全附件缺损或变形,焊接不合格,影响安全运行;
3)阀门,法兰、管道、储气(油)设备等严重泄漏;
4)阀门失灵,严重关闭不严。
(11)水工建筑方面:
1)取水枢纽坝体、坝基质量有严重病害;排水、防渗、止水设施工作严重失常;
2)渠道过水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有开裂和漏水现象;渠堤出现滑坡和坍塌;
3)防洪和排沙建筑阀门失灵,严重关闭不严;不能满足泄洪、抗冲、耐磨、防渗等要求;
4)尾水建筑达不到设计过水能力,影响机组出力;有严重冲刷淤积;尾水渠边坡垮塌,影响过水;
5)闸门、拦污栅、启闭设备有严重变形、脱焊或腐蚀、启闭不灵活。
3.3危急缺陷:
指缺陷的严重程度已足以使设备、设施不能继续安全运行,或缺陷不断恶性扩展,随时可能导致事故。
此类缺陷一经发现,必须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尽快加以消除,或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以防缺陷的扩展,使设备脱离危险。
六、缺陷管理的职责:
1.各电站(分公司)为设备缺陷管理的直接单位,各单位正职、负责生产的副职和电站值长则为直接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电站站长(分公司经理、运维主任)和主管生产的副职应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行健康情况。
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全面了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消除情况。
2)领导和组织本单位人员,按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编制标准巡视卡和简易巡视卡。
应督促和检查巡视检查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定期参加本单位的标准化巡视。
3)对已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按专业进行整理分类,分别列入各单位的缺陷记录簿中,全面和掌握设备缺陷情况。
4)对于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一般缺陷,应制定监视和消除缺陷的技术、安全措施,督促本单位检修班组进行消除。
并在施工过程中指导解决技术上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或调度所汇报。
5)对于重大、危急缺陷,应及时上报各分公司生技科、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公司分管领导,及时制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安全措施,并根据制定的监视和消除缺陷的技术、安全措施,协助检修单位做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做好设备缺陷消除的验收工作。
6)在编制本单位有关检修维护计划或技改项目计划时,应将有关缺陷纳入项目计划,上报各分公司生技科、公司生产技术部。
7)每月按时将设备缺陷和消缺统计月报表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同时负责每季填报“主要设备评级表”并上报各分公司生技科、公司生产技术部。
8)监督各生产班组认真贯彻和落实本制度。
2.运行班组的主要职责
1)电站运行值值长(供电所所长、运维班班长)、为发现设备缺陷和督促消除的基层负责人。
2)领导本班(所)人员,按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持标准巡视卡或简易巡视卡作好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
在巡视中认真检查设备,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3)发现的缺陷,应对缺陷性质类别进行判断,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
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做好验收和检查工作,并由消缺人在缺陷记录簿注明消缺情况。
4)及时消除本班(所)职责范围内的一般缺陷。
不能消除的缺陷,应迅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
5)对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缺陷,应按缺陷的严重与危急程度,制定并严格执行监视措施,并逐级向本部门领导和当值调度汇报。
6)对危急缺陷来不及汇报者,应按现场运行规程立即采取必要技术措施,限制其继续扩展,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处理完毕后及时报告当值调度。
3.检修班组长主要职责为:
1)各发电站维护班、输配电检修安装队和发变电检修安装队的各检修班组的班组长为设备缺陷发现与消除执行负责人。
2)按照设备检修、预试规程规定,领导本班组(所)人员对所辖设备通过检修、预试和检查,发现设备缺陷。
在检修、预试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按设备缺陷分类,进行登记。
如遇重大、危急缺陷,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检修部门领导向生产技术部、调度所汇报。
3)在检修、预试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拟定消缺技术措施。
对不能在本次检修中消除的缺陷应向本部门领导、和调度所汇报,并经各分公司生技科、公司生产技术部确认,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和修试记录簿中完善记录。
4)根据设备消缺通知单进行消缺时,设备缺陷的消除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保证质量。
缺陷消除以后,应在本班组和缺陷单位的缺陷记录簿上注明消缺情况。
对不能短时间内消除的缺陷,应向本部门领导、生产技术部汇报,并向运行部门交底。
5)针对设备缺陷造成的原因和消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6)做好本班组的设备缺陷记录,及时消除本班组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做好验收和检查工作,并由消缺人在缺陷记录簿注明消缺情况。
配合运行单位做好设备消缺后的验收工作。
七、缺陷管理要求
1.电站应掌握的缺陷:
1.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包括站用变)以及风扇、潜油泵等重要辅助设备;
1.2、发电机及励磁系统;
1.3水轮机及调速器、闸门、各种管道阀门以及油、气、水系统。
1.4.6kV及以上发、变电设备,包括高压隔离开关、断路器、PT、CT、电力电缆、电容器、避雷器、蓄电池及整流设备、接地装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远动、通讯设备及重要仪器仪表及故障录波器、视频监控等。
1.5生产建筑和水工建筑物。
2、运维中心应掌握的缺陷
2.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包括站用变)以及风扇、潜油泵等重要辅助设备。
2.2、变电设备,包括母线、高压隔离开关、断路器、PT、CT、电力电缆、电容器、避雷器、蓄电池及整流设备、接地装置、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远动、通讯设备及重要仪器仪表及故障录波器等。
2.3、生产建筑和值班建筑物、围墙、视频监控、电子围栏、风机、除湿设备等。
3、供电分公司应掌握的缺陷
3.1、导、地线、杆塔、配变、电力电缆、线路开关、瓷瓶、避雷器、配电箱等。
3.2、线路通道、杆塔基础、接地装置。
3.3、生产建筑、办公场所等
4、调度中心应掌握的缺陷
4.1、远动、通讯设备
4.2、光纤、电信通道
4.3、通讯电源、防雷接地、模块以及软件等
八、缺陷的发现、登记:
1.通过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所发现的缺陷以及在检修中发现的并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都应详细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
2、各单位生产现场的设备缺陷记录簿,由各运行班组(值)共同管理。
电站值长(所长)应每天查阅,电站站长(分公司经理、运维中心主任)、生产副站长(分公司副经理、运维中心副主任)每月应查阅一次。
设备缺陷记录簿应书写工整(使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保持整洁,用完的记录簿应归档存放以备查分析。
3、已处理的设备缺陷,检修(维护)人员应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详细登记消缺情况和日期,运行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并在处理情况栏“已消除”印章。
4、当缺陷性质类别判断不清时,电站领导(分公司经理、运维中心主任)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鉴定。
必要时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人员进行鉴定。
5、为了避免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不能及时处理而影响安全生产,设备缺陷分类登记应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6、为了保证缺陷记录正确,公司生产技术部每月应和检修、运行部门进行核对一次。
7、各单位每月26日将所管辖设备缺陷按规定的格式向公司生产技术部、检修部门以及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8、维护和小修难以彻底解决而必须通过年度大修、技改工程解决的缺陷可作为设备历史缺陷进行登记管理,以后可不必按月统计上报,只需每年年终一次统计上报。
九、缺陷的处理及时间要求:
1、各部门缺陷消除工作必须采用缺陷消除通知单,危急缺陷未及时填写设备缺陷消除通知单的,事后应完善填报和传递手续。
2、一般缺陷在不停运或不停电的情况下可以消除的应在当天内消除,短时间内不能消除的除应拟订防止缺陷扩展的安全措施外,最多不得超过一周,即使是技术性质复杂或器材供应有困难的,也不应拖延一个大修间隔。
3、危急缺陷消除原则不得超过24小时内消除(危急缺陷不得过夜);严重缺陷不得超过3天,在消除前,应加强运行监视和做好预防措施。
十、缺陷的闭环管理
1、属于发电站维护范围内的缺陷闭环管理: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上报发电站站领导,做好缺陷记录→站领导签发“缺陷消除三联通知单”(简称消缺通知单),保存第一联,发给维护班(人员)第二联,发给运行值第三联→维护班(人员)收到第二联后,建档登记并消缺验收后在运行缺陷记录薄登记,将消缺通知单第二联返回综合办→运行值在缺陷消除完毕并验收合格签字后,将消缺通知单第三联返回综合办→当“消缺通知单”第二、三联返回综合办登记后,整个缺陷闭环管理流程结束。
注释:
介于我司电站无维护班机构,所以第二联发放到具体消缺维护人员手里,也可由各单位值长负责第二联的建档登记,最终三联单返回综合办统计管理。
缺陷消除三联通知单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制定。
●不属于发电站维护范围内的缺陷闭环管理
发电站(供电分公司、运维中心)发现缺陷,建档登记并打印留底→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10KV及以上危急、重大缺陷,运行单位也应报告调度所,缺陷处理完后由检修班组向调度汇报消缺情况)→公司生产技术部按规定格式建档登记并打印留底,按缺陷性质签发“消缺三联通知单”,并保存第一联,下发第二联给发变电检修安装队,下发第三联给发电站(供电分公司、运维中心)→安装分公司(供电分公司)收到消缺通知单第二联后,建档登记(记入运行设备缺陷记录簿),及时组织消缺,在消缺完毕验收签字后将消缺通知单第二联返回生产技术部,并在运行设备缺陷记录薄做好记录→发电站(供电分公司、运维中心)将验收签字后的消缺通知单第三联返回生产技术部→当“消缺三联通知单”第二、三联返回生产技术部登记后,整个缺陷闭环管理流程结束
附件1、缺陷管理流程图
附件2、缺陷统计表
附件1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缺陷管理流程图
危急、重大缺陷和消缺汇报
签发消缺通知单
缺陷汇报
消缺通知单
消缺汇报
消缺汇报返回消缺单返回消缺单
消缺汇报
消缺汇报安排检修消缺汇报安排检修返回消缺单签发缺陷通知单
消除缺陷申请
验收、消缺记录
危机、重大设备缺陷上报缺陷汇报
消缺汇报消缺汇报、返回消缺单
附件2
缺陷统计表
单位名称:
年月
设备
编号
缺陷
类别
缺陷情况
发现人
发现
日期
何时向谁
汇报
处理情况
处理
日期
处理人员
验收人
备注
缺陷分类
上月遗留
本月发现
本月消除
累计发现
累计消除
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合计
填报人:
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