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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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案(修订稿)

颁布日期:

2000/01/14  实施日期:

2000/01/14

一、导言

  中国政府1993年1月批准实施《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案》(以下简称《案》),同年3月得到多边基金第九次执委会认可。

通过实施《案》,有效地控制了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以下简称ODS)生产和消费的增长势头,建立了实施《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多边基金项目管理体制,并实现了在气雾剂行业(尚无替代技术的产品除外)禁止使用氯氟化碳物质(亦称全氯氟烃类物质,以下简称CFCs),为中国进一步的履约工作奠定了基础。

  《案》的修订基于原《案》的总体框架及多边基金执委会对于《案》修订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考虑多边基金执委会关于增加费用计算的最新指南、关于行业整体淘汰机制的运行,替代技术路线选择及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重新调查,核实了ODS的生产,使用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进一步明确了总体淘汰战略和行业淘汰计划,提出了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

  《案》的修订工作由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完成。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由30多位行业专家组成的,包括化工,同时得到多边基金的经费支持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支持。

  《案》修订未包括中国省、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的有关ODS淘汰情况。

  二、当前形势

  

(一)受控ODS种类

  按《议定书》伦敦修正案的规定,中国目前主要生产和消费其中的4类10种受控ODS,他们是:

1

1

ODS名称

ODP值

附件A

第一组

CFC-11

1.0

1

1

CFC-12

1.0

1

1

CFC-113

0.8

1

1

CFC-114

1.0

1

1

CFC-115

0.6

1

第二组

哈龙1211

3.0

1

1

哈龙1301

10.0

附件B

第一组

CFC-13

1.0

1

第二组

四氯化碳

1.1

1

第三组

1,1,1-三氯乙烯(甲基氯仿,TCA)

0.1

  《案》修订中所提到的ODS仅指上述附件A和B中的10种受控物质。

此外,中国也生产,消费《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附件C、E中所列的ODS:

HCFC-22、HCFC-141b等HCFC类物质和CH3Br。

目前中国政府尚未签署《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故《案》修订未涉及这些物质。

  

(二)1995-1997年受控ODS生产和消费情况

  1997年中国的ODS消费量约为70000吨,其中12%是进口的;ODS生产量约为65000吨,以ODP计,1997年的ODS消费总量为87600吨,生产量为95800吨。

表1汇总了1995-1997年中国ODS的实际生产量和消费量的数据。

图1和图2反映了1997年按照物质划分的中国受控物质生产和消费情况。

表2汇总了1997年按行业划分的ODS/ODP消费情况。

表3汇总了1997年按物质、行业和最终用途划分的ODS和ODP消费情况。

  表11995-1997年中国ODS的生产、进口、出口和消费(单位:

吨)

ODS

年份

生产

进口

出口

消费

ODS

ODP

ODS

ODS

ODS

ODP

附件A第一组

CFC-11

1995

18,232

18,232

11,714

265

29,681

29,681

1996

18,403

18,403

2,952

532

20,823

20,823

1997

23,647

23,647

1,739

488

24,898

24,898

CFC-12

1995

19,518

19,518

18,318

1,306

36,530

36,530

1996

22,514

22,514

863

508

22,869

22,869

1997

22,943

22,943

548

1,253

22,238

22,238

CFC-113

1995

3,532

2,826

177

46

3,663

2,930

1996

3,637

2,910

141

23

3,755

3,004

1997

4,538

3,630

18

4,687

3,750

CFC-114,115*

1995

27

17

89

0

116

80

1996

86

52

375

36

425

280

1997

165

103

94

11

248

小计

1995

41,309

40,593

30,298

1,617

69,990

69,221

1996

44,640

43,879

4,331

1,

47,872

46,976

1997

51,293

50,323

2,548

1,770

52,

51,

附件A第二组

H-1211**

1995

12338

37014

0

1400

10938

32814

1996

11363

34089

0

1148

10215

30645

1997

11642

34926

0

795

10847

32541

H-1301**

1995

750

7500

40

600

190

1900

1996

618

6180

0

370

247

2470

1997

1027

10270

0

708

319

3190

小计

1995

13088

44514

40

2000

11128

34714

1996

11981

40269

0

1519

10462

33115

1997

12669

45196

0

1503

11166

35731

附件B第一组

CFC-13

1995

35

35

125

24

136

136

1996

17

17

212

36

193

193

1997

27

27

37

14

50

50

附件B第二组

CTC***

1995

459

505

0

0

459

505

1996

200

220

0

0

200

220

1997

100

110

0

0

100

110

附件B第三组

TCA

1995

1023

102

4078

174

4927

493

1996

994

99

4718

267

5445

545

1997

1044

104

5843

6717

672

合计

1995

55914

85749

34541

3815

86640

105069

1996

57832

84484

9261

2921

64172

81049

1997

65133

95761

8428

3457

70104

87618

表3按消费行业和最终用途分解的1997年消费量

行业

分类

物质

应用容

消费量(吨)

ODP(吨)

泡沫

聚烯烃挤出

CFC-12

PS片材、PE网管、棒等

6661

6661

聚氨脂软泡和硬泡

CFC-11

坐垫、床垫、汽车饰、绝缘建筑管材、板材等

17192

17192

合计

1

1

23853

23853

制冷空调

家电

CFC-11

板材发泡剂

5910

5910

CFC-12

制冷剂

1480

1480

汽车空调

CFC-12

制冷剂

1797

1797

工商空调

CFC-11

透平式制冷机用制冷剂

706

706

CFC-12

其它空调设备、冷冻冷藏和运输冷藏设备用制冷剂

9500

9500

CFC-114CFC-115

低温制冷设备        

食品冻结设备

250

CFC-13

电子医疗用低温设备

50

50

小计

CFC-11

1

6616

6616

CFC-12

1

12777

12777

合计

1

1

19693

19613

清洗

 

CFC-113

清洗剂

4687

3750

CTC

清洗剂

100

110

TCA

清洗剂

6717

672

合计

1

1

11504

4532

消防

1

H-1211

灭火器生产、灭火系统生产

10847

32541

H-1301

灭火系统生产

319

3190

合计

1

1

11166

35731

烟草

1

CFC-11

烟丝膨胀剂

1090

1090

气雾剂

非医用

CFC-12

1

800

800

医用

CFC-12

1

2000

2000

小计

CFC-12

1

2800

2800

总计

70106

87618

  (三)工业结构框架

  中国经历了近10年的ODS淘汰工作,使有关ODS生产和消费行业发生了较大变化,多边基金项目的批准和实施对相关行业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原案所界定行业的基础上,下面分9个部分分述。

  1、ODS生产行业(不包括哈龙)

  1997年中国约有50家ODS生产企业,其中有37家CFCs生产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2.2万吨,这些厂家大多采用国开发的液相催化氟化法生产,原料取自国或进口。

由于大多数CFCs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的由国自行开发制造的低压设备,所以基本不存在由CFCs生产转为HCFC-22生产的可能性。

1997年中国有CCI4生产厂约15家,年生产能力约8万吨;有1,1,1-三氯乙烷生产厂3家,年生产能力2800吨。

1997年,CFC-13,CFC-114和CFC-115的生产能力约为660吨。

自1991年以来,中国CFCs生产不断增长,到1997年国生产量与消费量基本持平。

  截止到1998年8月,化工生产行业有6个援助项目获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资助金额为132.99万美元。

1999年3月,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化工行业CFCs生产整体淘汰计划》,并资助1.5亿美元。

  2、泡沫行业

  1997年,中国泡沫行业约有1400家左右泡沫生产企业。

表4反映了1997年中国不同类别泡沫企业的数量及其ODS消费量。

在过去几年中,由于中国泡沫产品需求量不断增长,泡沫行业生产持续增长,使该行业CFCs总消费量增加。

  截止到1998年8月,泡沫行业有79个项目获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资助金额为3690万美元,项目全部完成后可淘汰受控ODS消费量9100吨(以ODP计)。

表41997年不同类别的泡沫行业企业数目及ODS消费量

1

企业数

泡沫产品生产量(吨)

ODS种类

ODS消费量

PU软泡

140

100000

CFC-11

4940

箱式PU软泡

500

40000

CFC-11

1400

PU硬泡

600

70000

CFC-11

10852

PS/PE挤出泡沫

160

50000

CFC-12

6.661

总计

1400

260000

1

23853

  3、工商制冷行业

  1997年,中国工商制冷空调行业大约有130家生产厂家,商用制冷设备生产行业正在进行结构调整,将为以最小费用转产至非CFC产品提供契机。

  截止到1998年8月,工商制冷行业有17个项目或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资助金额约为4090万美元,其中16个投资项目的累计资助金额为3970万美元,项目全部完成后可淘汰受控ODS消费量3600吨(以ODP计)。

  4、家电行业

  1997年,中国有冰箱、冷柜生产线近100条,合计生产能力1500万台/年,电冰箱和冷柜产量约为1300万台。

该行业所消费的CFC-11主要为国产,有少量进口;而CFC-12基本以国产为主。

到目前为止,该行业所需的部分替代品尚需进口。

  截止到1998年8月,家电行业有49个项目获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资助金额为7550万美元。

其中36个投资项目的资助金额为6850万元,项目全部完成后可淘汰受控ODS消费量8970吨(以ODP计)。

  5、汽车空调行业

  1997年,中国汽车空调部件生产企业38家,生产量为46万台/年。

作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行业不断发展,汽车空调业也相应发展。

  截止到1998年8月,汽车空调行业有4个项和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资助金额为660万美元,项目完成后可淘汰受控ODS消费量795吨(以ODP计)。

1998年11月,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汽车空调行业ODS淘汰计划》资助金额为770万美元,可以淘汰受控ODS消费量814吨(以ODP计)。

该行业计划实施后,到2001年年底,新生产汽车用空调将停止使用CFC-12。

  6、哈龙行业

  1997年,中国有9家H-1211药剂生产厂,1家H-1301药剂生产厂;有72家哈龙灭火器生产厂,H-1211灭火器生产量约为450万具;有哈龙灭火系统生产企业22家,H-1211灭火系统的生产量约为8500瓶;H-1301的灭火系统的生产量约为2500瓶。

  截止到1996年年底,哈龙行业有15个项目获多边基金批准,资助金额为490万美元,项目完成可淘汰受控ODS消费量800吨(以ODP计)。

1997年11月,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自主金额为6200万美元,用于淘汰该行业的哈龙生产和消费,其中也包括维修行业(回收和哈龙银行)。

  7、气雾剂行业

  1997年,中国气雾剂产品产量约4.5亿罐,共有引进的15条使用CFCs的医用气雾剂灌装线,另有70多条国产灌装线。

自1997年12月31日起,中国全面禁止在气雾剂行业使用CFCs作为推进剂(医用和尚无替代技术的产品除外)。

近年来,中国通过多种渠道建设了一批使用替代品气雾剂的替代灌装企业及气雾剂生产企业,实现了普通用途气雾剂ODS的淘汰。

中国生产的医用气雾剂有三种,即吸入型气雾剂(MDI)、外用气雾剂和中药气雾剂。

1997年中国MDI产量约1500万罐,外用药气雾剂产量约700万罐、中药气雾剂约200万罐。

目前,医用气雾剂的替代工作基本空白。

  截止到1998年8月,气雾剂行业有5个项目获多边基金批准,资助金额为710万美元。

其中4个投资项目批准金额为700万美元,可淘汰受控物质ODS消费量1790吨(以ODP计)。

在多边基金的资助下,中国在天津、上海和建设了3个气雾剂替代灌装中心。

  8、清洗行业

  中国清洗行业的企业数量多,地域分布广。

1997年,中国有受控物质清洗剂消费企业3200余家。

  截止到1998年8月,清洗行业有23个项目获多边基金批准,资助金额为850万美元。

其中,19个投资项目资助金额780万美元,可淘汰CFC-113消费量855吨(即685吨ODP)。

  1、烟草行业

  1997年中国有73套CFC烟丝膨胀装置。

  截止到1998年8月,有2个非投资项目得到多边基金的批准,资助金额为25万美元。

  (四)替代品生产现状

  中国的科研机构和企业正在研究、开发替代品的生产技术,建设替代品的生产设施。

1997年中国HCFC-22的生产能力为5.5万吨/年,产量为4万吨/年:

HCFC-141b生产能力为1万吨/年;HCFC-152a生产能力约1000吨/年;环戊烷的生产能力为500吨/年;丙丁烷的生产能力约6万吨/年;二甲基醚的生产能力为2500吨/年;二氯甲烷的生产量约为1.3万吨/年。

中国正在开发HCFC-134a的生产技术,目前已经有一些小试生产,但无商业化生产,到目前为止国需求基本上都是依赖进口;哈龙1211的主要替代品是ABC干粉,轻水泡沫和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由国自行生产,并将逐步增长以满足消防需要。

  三、淘汰战略

  

(一)《议定书》控制目标

  根据《议定书》伦敦修正案的规定,适用于《议定书》第五条第一款行事的缔约国,包括中国的ODS控制目标是:

  自1999年7月1日起,将附件A第一组CFCs的年生产和消费量分别冻结在1995到1997三年的平均水平上(冻结水平);自2005年1月1日起销减冻结水平的50%;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冻结水平上,将CFCs的生产和消费销减85%;自2010年1月1日起完全停止CFCs的生产和消费。

  自2002年1月1日起将哈龙的年生产和消费量冻结在1995到1997三年的平均水平上,自2005年1月1日起将哈龙的生产和消费量销减50%,自2010年1月1日起完全停止哈龙的生产和消费。

  自2003年1月1日起,将附件B中的CFC-13的年生产和消费量从1998到2000三年的平均水平上销减20%;自2007年1月1日起销减85%;自2010年1月1日起完全停止CFC-13的生产和消费。

  自2005年1月1日起将CTC的年生产和消费量从1998到2000三年的平均水平上销减85%,自2010年1月1日起完全停止CTC的生产和消费。

  自2003年1月1日起将TCA的年生产和消费量冻结在1998到2000三年的平均水平上,自2005年1月1日起将TCA的生产和消费量销减30%,自2010年1月1日起销减70%,并最终自2015年1月1日起完全停止TCA的生产和消费。

  

(二)政府战略

  1、按照《议定书》的规定由多边基金及时提供足够资金资助和发达以优惠式及时转让有关技术的前提条件下,中国政府将格遵守《议定书》伦敦修正案的规定,承担逐步淘汰中国ODS生产和消费的义务,并实现ODS的控制目标。

  2、中国政府充分意识到保护臭氧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能够得到费用有效的替代品生产、替代技术及其相应的实施技术转让所需资金援助的条件下,中国将加快销减ODS的进程,某些行业在技术和经济可行的基础上实现ODS提前淘汰。

  3、销减ODS的生产和消费,不能危及国消费者对这些产品的正常需求,并应保证不降低ODS替代品和消费的安全、质量水平及市场竞争力。

  4、中国对ODS及ODS制成品的替代品,替代技术及相关设备和原材料的需求,主要立足于国生产的发展,并且ODS生产的销减要和替代技术的实施以及替代品的生产建设同步进行,以满足国消费要求。

继续才用国际国商业化的,适合中国国情和最经济有效的成熟替代品和替代技术。

在不能得到国际上成熟的替代技术的情况下,中国将在多边基金的支持下,自行开发符合国情的ODS及ODS制成品的替代品与替代技术,并逐步建设相应的工业生产能力。

  5、淘汰ODS的技术转换和替代工作,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

  6、积极采用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手段促进ODS的淘汰,强化对ODS淘汰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法规控制,并持续发展保护臭氧层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淘汰ODS要紧密结合产业结构的产品结构的调整,并制定有关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加强行业对ODS淘汰工作的管理和引导。

  8、支持采用旨在提高多边基金利用效率和加快实施进度的行业整体淘汰机制,并将根据各有关行业的具体情况,尽可能多的采用此种项目批准和实施的机制。

要确保中国的哈龙和CFCs生产按照已批准的《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和《中国化工行业CFCs生产整体淘汰计划》实施。

  9、积极制订甲基溴行业、医用气雾剂行业、四氯化碳生产行业、加工助剂行业与ODS淘汰有关的行业战略。

  10、鼓励工业界采用ODS防泄露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ODS的排放,并将开展ODS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以满足生产停止后在用ODS设备的维修需求。

  11、充分重视中小企业在实施ODS淘汰工作中面临的资金与技术的困难,开发适合其技术、经济特点的项目申报,资助式和适宜技术。

  (三)淘汰目标

  根据《议定书》伦敦修正案的规定,自1999年7月1日发展中CFCs的生产和消费应分别冻结在1995-1997三年实际的CFCs生产量和消费量的平均水平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削减。

因此,本《案》修订以1995-1997的年均值作为描述中国CFCs生产和消费的基准年数据。

  在多边基金提供有效资金和得到有效替代技术的前提下,中国将完成《议定书》伦敦修正案所规定的目标。

各阶段CFCs生产和消费具体的控制目标,见表5表6。

表5中国CFCs最大允消费目标(ODP吨)

议定书控制目标

1

1995

1996

1997

1999

2005

2007

2010

A组CFCs

69.221

46.976

51056

55751

27876

8363

0

CFC-13

136

193

50

1

1

19

0

表6中国CFCs最大允生产目标(ODP吨)

议定书控制目标

1

1995

1996

1997

1999

2005

2007

2010

A组CFCs

40592

43878

50323

49424

26959

11232

0

CFC-13

35

17

27

1

1

4

0

  注释:

《议定书》允按第5

(1)条行事缔约国可以在各阶段生产控制目标的基础上额外生产基准生产量的10%,在最终淘汰年限(需对必要用途豁免)额外生产基准生产量的15%,以满足按第5

(1)条行事缔约国国的基本需求。

  (四)分行业淘汰目标

  根据各工业行业的具体情况,中国确定有关各行业的淘汰式及阶段淘汰目标如下:

  1、泡沫行业

  在2005年前完成PS/PE挤出泡沫和PU垂直/水平泡沫工艺中使用的ODS替代;在2007年前完成PU板材、管材泡沫工艺中使用的ODS替代;最终在2010年前实现PU喷涂和箱式工艺中使用的ODS替代。

  2、工商制冷行业

  以终止伞形项目(或行业整体式)式,透平式制冷机生产在2003年停止CFC-11/12的新灌装,并于2010年停止CFC-11/12维修补充的再灌装。

  3、家电行业

  在1999年实现40%新生产冰箱冷柜的替代,并通过终止伞形项目的实施,在2003年完成70%新生产冰箱冷柜的替代,在2005年完成100%新生产冰箱冷柜的替代。

同时,加强回收工作,通过使用回收的CFCs来满足在用冰箱冷柜的维修需求。

  4、哈龙行业

  根据1997年11月多边基金第23次执委会批准的《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中国哈龙行业通过关闭哈龙生产企业的式进行哈龙生产的淘汰;通过哈龙灭火设备生产企业转产其他替代灭火设备或关厂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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