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度第三批专任教师招聘简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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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度第三批专任教师招聘简章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第三批专任教师招聘简章
依照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市商务委核准,现再次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聘用人员与学院签定劳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依照《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治理暂行方法》等有关文件进行治理。
现将学院下半年有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概况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行,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一般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一般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建于1956年,秉承“财智人一辈子、经纬天地”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人人、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材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和谐、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厚德、精业、严谨、奉献”的教风,“修德、砺学、强能、笃行”的学风,以“一手好书法、一幅好口才、一篇好文章、一手好技术、一幅好体魄”为素养拓展目标,尽力培育适应生产、建设、治理、效劳第一线需要的高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材。
建校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育了30000多名技术型专门人材。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目前开设有会计、财务治理、金融与证券、市场营销等19个高职专业,在校生近8000人。
二、招聘原那么
依照民主、公布、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打算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33名,详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第三批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情形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情形表》)。
具体信息可查阅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材招聘”栏目。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都可报名应聘(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法受过刑事惩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法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未满效劳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现役军人;(9)效劳未满一年,或效劳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效劳项目人员;(10)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酷爱教育事业、敏而勤学、乐于奉献、遵纪遵法;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养,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术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所聘职位要求的躯体条件;
(四)符合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五)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应聘人员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能够全职为学院工作;
(七)在学院规定日期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
(八)符合《情形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刻。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刻为2017年12月31日。
学院依照报名情形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分批聘用,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记录表》(见附件2)和《许诺书》(见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以“姓名+专业+应聘职位名称”命名),并提交个人详细应聘材料(资格复审时请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符合职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多报者视为报名无效,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需注明“同意报考”,加盖单位鲜章)。
(三)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业绩认定与考核,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学院将组织考试考核。
具体考试考核时刻由学院依照报名情形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西段2号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
402160
联系人及:
张教师 (办)
:
,E-mail
七、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考试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
考试考核分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要紧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和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点和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分值100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纳百分制计算,精准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学院依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信体检人选,总成绩显现并列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假设仍相同那么采取加试的方式确信,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具体时刻、地址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人选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布的《公事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事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事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事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9号)和《关于印发〈公事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假设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由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遵法情形、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需要实行职位任职回避等情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学院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舍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职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考察以后环节再也不递补。
十、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都可登岸学院网站查询。
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刻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诞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毕业院校、准考证号、拟聘用部门及职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院通知其在规定的时刻内到单位报到,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按时刻内报到的视为舍弃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30日内将其人事档案调至学院,假设人事档案未在规按时刻内调至学院或人事档案经审查发觉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觉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躯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协议约定的时刻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效劳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不然视为不具有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非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与在编在岗教职工相同待遇。
(具体请咨询学院人事处:
)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必需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同意纪检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假设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招聘专业的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聘用公事员专业参考目录》(2021年8月版)进行。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觉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都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说明。
附件:
附件1: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第三批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情形表
部门
岗位
名称
相关要求
岗位
数量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工商管理系
教师
工商管理类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2.年龄要求见备注。
2
教师
贸易经济、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
2
教师
电子商务类、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
2
金融系
教师
金融学类
1.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相关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2.年龄要求见备注。
3
会计系
教师
会计学、会计专业硕士、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理论研究、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独立审计与实务及相关专业
1.有5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2.年龄要求见备注。
23
商贸旅游系
教师
会展经济与管理、会展艺术与设计及相关专业
1.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
2.年龄要求见备注。
1
小计
33
备注
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可适当放宽);具有在高校从事该专业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可放宽至相关专业。
附件2: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记录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此处粘贴照片
籍贯
民族
出生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
职称/任职年限
政治面貌
初学历/学制
学位
专业
最高学历/学制
最高学位
专业
外语等级
计算机等级
身高
应聘部门
应聘岗位
现工作单位
现工作岗位
通信地址
邮编
毕业院校及时间
电子邮箱(QQ)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配偶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专业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亲属情况
关系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主要学习、培训经历
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校(单位)、何系、何专业学习(进修)
主要工作经历
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职称
应聘理由及本人的应聘优势
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情况
反映本人能力的证书获取情况
本人承诺
表中填写的内容是个人意愿的真实表达,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可信,如经查实(包括试用期间查证)存在虚假信息,本人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签字:
年月日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制表
填表时刻:
年月日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工
作
表
现
该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从事工作。
工作表现:
特此证明
单
位
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附件4:
承诺书
本人参加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作出如下许诺:
通过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聘用后,本人志愿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效劳3年以上。
许诺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