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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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和管理规定

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和管理规定

校园一卡通系统方便了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和生活,促进了学校管理的现代化,提高了管理效率。

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周到和便捷的服务,维护学校财产和用户利益,特制定此规定。

一、总则

1、校园一卡通系统需要学校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设备为学校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爱护,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

凡故意破坏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运行的行为,一经查核,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校园一卡通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由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隶属于现代教育技术部,主要服务对象为广大师生,职责包括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卡片管理,及有关信息管理和咨询服务等。

4、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结算由一卡通结算中心负责,隶属于财务处,主要工作对象为商户,职责包括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帐务处理、定期为商户结算、查询等。

二、卡片管理

(一)卡片类型

校园一卡通卡片分为两类,即正式卡和临时卡,其中正式卡分为学生卡和教师卡。

人员与卡类别的对应关系,各种卡所需要的资料负责提供资料单位,以及各种卡的功能见附件1。

1、学生卡

学生卡为包括统招本科生、统招研究生、代培研究生、成教本专科生、高职本专科生、卫校专科生、夜大/函授生、留学生、高访进修生等人员用卡。

2、教师卡

教师卡包括正式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离退休人员、博士后人员、外籍教师、客座教授、特聘教授、讲席教授、特殊贵宾等人员用卡。

3、临时卡

临时卡适用于临时来访的来宾、访问学者、学生家属、短期进修、在职进修、临时工等需要暂时住校的人员。

(二)卡管理

1、“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为用户进行卡片维护,包括卡片因芯片或误操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修复,卡片制作、发放、存款、挂失、解挂、注销、充值、冻结、解冻、密码遗忘修改、银校转账、补助发放、卡片黑、白名单管理等。

1)卡片制作

在新生报道领取一卡通后,卡内预存200元人民币(在学生录取通知书上应予以说明),以满足新生短期内的消费需求。

各新生负责部门应在规定时间(新生报道前18天)内将新生基本信息按照规定格式上报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进行个性化制卡,在学生报到后1个月内将卡内预存金额上交一卡通结算中心。

凡未能按时或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电子文档的将不能按时领取学生正式卡。

新办教师卡需要人事部门提供姓名、照片、部门信息、身份证号(或护照号)等基本信息才能个性化制卡,凡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教师将不能按时领取教师卡。

如果办卡人数小于3人(不包括3人)为零星制卡,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将在信息核对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将卡片制作完成。

如果办卡人数大于3人为批量制卡,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将在信息核对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卡片制作完成。

临时住校人员需提供管理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方能办理临时卡。

2)卡片发放

批量新生入学在学生报到前3天,各新生负责部门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以院系为单位领取学生一卡通。

零星办卡者包括教师、学生和临时用工人员可在信息核对无误后过3个工作日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领取卡片。

3)卡挂失:

卡片遗失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对卡片进行挂失

拨打一卡通自助电话(86110444),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挂失;

通过一卡通网站进行挂失(http:

//192.168.11.198:

8080/YKT);

在一卡通圈存一体机上自助挂失;

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前台办理挂失(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卡解挂:

卡片遗失者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或圈存机查询或一卡通网站或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大屏幕查找遗失卡,如果找到卡片并没有重新办理新卡者可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办理解挂。

无证解挂、代办解挂等均不予受理。

如果已经办理新卡,原卡将自动作废,不可解挂。

5)卡注销及回收:

教职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或临时人员离校时应办理卡注销,结算卡内余额。

办理卡注销须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不受理无证卡注销、代办卡注销。

临时卡根据《大连医科大学校园一卡通临时卡管理规定》办理注销。

学生毕业时须持图书馆销户证明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前台以班级为单位办理正式卡注销,然后持一卡通销户清单到一卡通结算中心结算卡内余额。

小钱包(购电、购水、洗衣等)内余额不退还不转账。

单独销户者可持本人销户明细到一卡通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结算时间由一卡通结算中心指定。

一卡通卡片为学校财产,用户注销时应交回本人一卡通,如丢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

6)卡冻结:

教职工、学生因故要离校一段时间(出差、外出学习、访问等半年以上;休学、实习等)时应办理卡冻结业务,办理卡冻结须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不受理无证卡冻结、代办卡冻结。

7)卡解冻:

教职工、学生离校一段时间返校后应办理卡解冻业务,办理卡解冻须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不受理无证卡解冻、代办卡解冻。

8)卡存款

各卡户可使用圈存机进行自助银行转账,也可在一卡通服务前台进行现金充值。

原则上不受理取款业务。

9)卡转账

在原卡挂失3天后,用户可在圈存机上凭新卡取原卡余额,也可持本人办卡时的有效证件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服务前台将原卡中的一卡通钱包的余额转入新卡中(一卡通前台不受理无证转款)。

小钱包(购电、购水、洗衣等)内余额无法进行转账。

10)卡补助发放/领取

学生或教工的补助款由一卡通结算中心提供发放明细,由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发放到指定一卡通账号内。

补助领取者需持本人一卡通到圈存机上进行补助款的领取。

11)卡有效期

学生卡有效期为学生学制;

教师卡有效期为长期;

临时卡有效期根据效用不同分为1个月、3个月、半年和一年。

12)卡延期

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到相关学籍管理部门取得延期毕业的证明,方可办理延期手续;

教师卡有效期满后,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给予延期。

对于有效期满的临时卡,如需继续使用,须持本人办卡时的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或由部门统一申请办理延期,临时卡可以多次延期。

对于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有权终止该卡的使用,并办理销户手续。

2、一卡通应由本人使用,一人一卡,不得转借。

拾到他人卡,应及时上交或设法归还本人。

3、对他人卡进行恶意透支,或窃取他人密码等都被认为偷窃行为。

一经发现,除追回相应的经济损失外,严重者将停用其一卡通,并移交保卫部门依学校有关条例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校园卡内置集成电路芯片,禁止涂画、分拆、弯曲、损毁卡片。

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卡片,此类行径一经查实,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新进人员(学生和教职员工)每年批量办卡两次,其它时间仅实行零星制卡。

6、学生和教职员工正式卡的初次制卡免费,补办或重办正式卡需交成本费20元;临时卡办理按《大连医科大学校园一卡通临时卡管理规定》办理。

7、学生或教职员工可通过网站、圈存机、电话或前台等方式查询自己的一卡通消费及使用记录。

8、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应先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办理:

参军;毕业;休学;退学;转学(转出)

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应先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图书馆办理:

降级;复学;入学;分流;转专业;转学(转入)

三、系统和设备管理

1、一卡通设备为学校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应当对一卡通设备进行合理的应用和保护,不损坏设备。

如果一卡通设备发生丢失、人为损坏应按价赔偿。

2、一卡通设备使用权归各使用单位,所有权归大连医科大学所有。

3、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设备的维护,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所用设备(网络和终端设备)进行保养。

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相连的设备和程序经过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允许后方可连入一卡通网络,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提供接入接口(包括硬件和软件参数等),出现问题时,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应协调使用部门和开发部门解决。

4、对于不在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应用一卡通专用网络设备的系统(中控系统等)按相应管理条例管理。

5、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比如一卡通专用网络瘫痪等灾难性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各部门人员按其应急预案处理并进行一卡通系统的恢复重建。

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应急预案参见附件2,应急领导小组参见附件3。

6、系统正常运行后,使用部门不得私自停用一卡通相关系统。

如需停用需报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并经校领导讨论同意后方可停用。

7、对一卡通设备的新使用者,可由相关部门组织,由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进行不定期使用培训。

四、商户管理

1.商户的定义。

经申请同意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消费终端收取校园卡持卡人费用、定期与学校财务处进行统一结算的校内各类经营点均为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商户。

校内各部门由于管理需要,通过校园卡收取各类管理性费用的,也视为商户。

2.商户的申请范围。

本校所属单位和在校园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

3.商户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本办法。

4.申请设立商户。

由该商户的管理部门(本校院处级部门,下同)填写《大连医科大学“校园一卡通”商户设立申请表》,经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审核通过方可设立。

商户的管理部门在申请设立商户时应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商户结算。

5.申请撤销商户。

由该商户的管理部门填写《大连医科大学“校园一卡通”商户撤销申请表》,经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审核通过方可撤销。

6.商户的变更。

由于商户变更可能涉及原商户POS机等固定资产的转移或重新调拨、原商户结算、原商户账户撤销及新商户账户设立等事项,因此在发生商户变更时,商户的管理部门应先行申请撤销原商户,之后再申请设立新商户。

7.固定资产管理。

商户负责对所使用的相关设备进行保管、保养和维修。

7.1在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期间,由学校统一提供的各类设备属大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由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统一保管和调拨使用。

各商户管理部门和商户应对设备的完好性负责,保证其不被破坏、丢失,并配合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开展资产管理与清查。

7.2商户使用的一卡通设备,如发生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和损坏,由厂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和损坏,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商户可以向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7.3商户应遵守《大连医科大学商户使用一卡通设备收费标准》,按时缴纳设备使用费、电子服务费及相关费用(详见附件4),根据双方的约定定期进行帐务清算和核查。

7.4未列入学校一卡通系统统一建设范围的商户,接入一卡通系统所需的各类工程费用、软硬件设备购置、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商户承担。

7.5非经营性的“校园一卡通”系统接入用户的一卡通固定资产管理,参照本办法。

8.商户的结算周期一般为每15天一次。

如有特殊情况,商户的管理部门可以与学校财务处商定结算周期。

9.商户应合法经营,维护持卡人利益,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主动、妥善地解决在持卡人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9.1持卡人消费时,如发生营业员多收取费用的情况,应办理现金退款。

9.2当因一卡通系统设备故障原因发生商户重复收费情况时,商户应服从校园卡管理部门的“商户退款”处理(即将商户多收取的费用通过系统调账退还持卡人账户)。

10.商户应配合、服从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按照各项管理规章和校园卡设备使用规范施行的管理,确保一卡通网络的畅通和所用设备的完好。

10.1商户营业员应按照一卡通终端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培训要求,正确使用和操作POS机等终端设备,减少人为差错。

10.2商户营业员不得自行为持卡人输入默认的消费密码,避免和减少持卡人因卡片遗失造成的损失。

10.3在一卡通网络畅通的情况下,商户不得采用脱机形式营业,在一卡通网络畅通的情况下脱机营业造成的一切后果商户自行承担。

如发生网络故障,应及时报修。

10.4如果由于网络条件所限,不得已脱机营业的商户,应保证每日将交易流水上传至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并下载一卡通系统“白名单”和“黑名单”。

凡属商户不及时上传交易流水而造成消费流水丢失的,损失由商户自负,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商户负赔偿责任。

11.商户如果不遵守上述第10条规定,会对校园一卡通系统财务对账产生较大影响,有可能损害商户和持卡人利益,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商户纠正,商户拒不纠正的,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可依据其对校园一卡通系统产生的潜在隐患及后果,确认并取消该商户的使用权。

12、商户可通过网络或到一卡通结算中心查询自己的经营情况。

13、商户如果认为账务不清或结算金额有误可向一卡通结算中心提交复核申请,并由一卡通结算中心负责与商户核查账务。

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及支持。

14、每商户应有固定的一卡通设备巡查人员,对一卡通设备有相应的了解和基本的故障判断和解决能力。

为了确保资金月结的准确性,商户应于月底前一天统一检查是否还有驻留于收费终端机的数据,检查相关设备和线路,保证数据上传。

若有故障而不能自已解决应尽快通知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

15、商户停止经营后应将一卡通设备归还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由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统一保管。

并与一卡通结算中心进行帐务清算后方可离校。

如果一卡通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根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赔偿。

五、部门协调

1、由于每年新生都集中进校,人数多,时间紧,因此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在新生进校前完成学生一卡通制作的全部程序。

招生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职学院和附属卫校等单位在新生录取过程中要收集新生基本信息,并根据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提供的信息格式进行整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于新生报到前18天交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制卡。

2、教职员工到相关人事部门申请教师卡,个人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基本信息,人事部门负责将个人基本信息汇总并整理成电子文档转发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制卡完成后,教职员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领取。

3、为便于新生入学前异地存款交纳就学费用,招办、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和附属卫校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上说明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及其存款银行,如需预存一卡通金额应在录取通知书上说明。

4、为方便学生尽快熟悉校园一卡通的各项功能,由学生处和各学生管理部门组织,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每学年对新入校学生进行不定期一卡通使用培训。

5、各部门要对本部门人员使用校内资源的合法性做出明确界定,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严格根据各部门的界定,做好卡片的初始化和相应的权限设定。

6、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职学院和附属卫校等学生管理部门应做好新生一卡通的及时发放,图书馆要及时更新系统人事数据资料,后勤集团公寓管理中心要及时更新各宿舍楼门禁学生资料信息,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高职学院、附属卫校、老干办、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应向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每学期提供一次数据更新,以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能够及时、方便地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学习、生活。

7、由于校园一卡通系统与学校多个部门进行数据同步,当系统中有新的用户信息时,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相关数据使用单位进行数据沟通,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8、当一卡通系统升级或与相关部门连接的设置有改动时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应通知相关部门。

9、人事变动(如教工调出、出国、离退休、去世、学生毕业、休学、转学、退学、人员聘用、解聘等)由相关部门将变动人员名单提交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由本人或代办人到一卡通技术管理中心注销一卡通,一卡通未经注销者不得离校。

现代教育技术部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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