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课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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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课案

第11章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1.1质量方针、目标11-1

11.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1-2

11.3质量管理大纲11-7

11.4质量管理保证措施11-15

11.5质量技术保证措施11-16

11.6质量保证计划大纲11-19

11.7工程验收交付11-20

11.8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11-22

第11章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我们保证投入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人员、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等级及标准,将采用满足设计技术要求的工艺,接受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执行业主质量管理规定。

我们将严格施工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及合同要求。

为此:

1、设置直属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三级检查制度;

2、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安装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做好详细的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送交监理单位审查;

3、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

4、为业主单位进行复检提供检测、验证的必要条件。

11.1质量方针、目标

11.1.1概述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对全部工程项目内容实施有效管理,满足业主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将全面推行当前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模式,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为机构、职责、程序、资源配置四大部分,并能有效运行,使工程施工和全部质量活动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11.1.1.1目的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管理大纲,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确立质量管理控制点,编写质量控制措施,以全面满足业主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创建优质工程。

11.1.1.2依据

1、华能铁岭平顶堡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基础土建工程招标文件、现场踏勘、补遗通知相关要求;

2、我公司已获得GB/T19001-2000idtISO9001:

2000质量体系认证,本质量体系将作为本标段工程的质量管理和保证基础,本工程将依据我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管理、控制;

3、我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4、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及本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

11.1.2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11.1.2.1质量方针

我公司的质量方针是:

科学管理诚信守法争创优质持续改进。

质量方针是我公司的质量宗旨和方向,体现了我公司每一名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追求,是我公司内部各项重要质量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对发包人的郑重承诺。

科学和先进的管理是产品质量的保证,我公司把质量管理放在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致力于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别注重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和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生产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我公司产品以质量一流的先进水平为目标,通过科学严密的管理,精心的施工策划,严谨的工作作风,向发包人提供一流的产品。

“对工程质量一丝不苟”是我公司一贯坚持和倡导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通过经常性的质量教育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

11.1.2.2质量目标

我公司的质量目标: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国家优良等级。

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优良率≥85%;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80%以上。

11.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1.2.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ISO9001族质量标准,参照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我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按项目法管理原则,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为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内的施工质量全权负责,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部、综合部负责组成,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详见图11.2-1。

11.2.2质量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1.2.2.1项目经理的职责

1、领导项目部一切工作,对项目部所承担的生产质量活动全权负责,为第一责任者、最高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单位的有效运行。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图11.2-1

 

2、负责贯彻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负责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4、领导项目部各部门组织实施合同,确保满足合同要求。

5、负责配置资源,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11.2.2.2总工程师的职责

1、对实施合同内容中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核编制。

3、负责选用项目适用标准、规范,组织对设计图纸的审查及技术交底工作,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完成质量计划,实现质量目标。

4、对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检查和试验、进场物资和设备、不合格品的控制、

竣工交付、内部验收、质量记录负领导责任。

5、负责项目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和统计技术应用工作。

6、协助项目经理搞好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工作及人员培训工作。

7、针对施工生产中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等主要问题向项目经理提出建议,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满足合同和顾客要求。

8、为保证产品质量,有权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和劳动力的合理调配。

9、参加管理评审,报告分管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效果,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11.2.2.3生产部的职责

1、受质量最高负责人项目经理的领导,是具有单独行使质量监督的机构,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有权对不符合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要求的事项及活动采取制止行动,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

2、负责对质量记录的控制、监督和作好质量记录。

3、负责施工过程检验和试验,以及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控制。

4、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工序和单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调查和处置,以及对较大不合格品(包括质量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监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实施,以及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竣工交付的施工,生产部负责内部质量审核控制。

5、负责编制反映工程质量的月报告及年度报告。

6、负责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控制和技术工作,负责编制工程项目阶段性施工进度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就工程技术问题,负责同发包人、设计监理人进行联系。

7、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工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负责对设计文件,图纸进行审核和技术交底,及时和发包人、设计、监理人进行工作联系,负责技术记录的控制、监督和整理保管。

9、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月报告及年度报告。

10、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实施和现场施工管理,包括日常生产安排及劳力、设备调配,各种施工关系的协调、施工进度的控制及环境保护等。

11、负责工程竣工内部验收、纠正和预防措施、竣工交付、质量记录、内审、工程服务、统计技术应用等工作。

11.2.2.4综合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项目部质量方针、目标,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合同实施、资金管理等工作,就合同及工程进度、结算等同发包人、监理人联系。

2、负责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对工程分包方进行评价和选用合格分包方。

3、负责合同评审、发包人提供产品的控制等工作。

4、协助搞好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竣工内部验收和竣工交付、质量记录、内审等工作,负责编制培训计划和组织培训。

5、负责一切生活、后勤工作,环境保护,负责党政、文秘、治安、消防、接待等工作。

负责处理有关征地、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的群众关系,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负责编制工程项目采购计划、设备配件计划,从“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合格分承包方,负责采购记录的整理和保管。

7、负责对发包人提供产品的控制及对工程项目采用的物资进行管理,负责监督实施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工作,确保工程项目使用合格物资。

8、协助搞好设备采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设备管理、检验和试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检验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的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工程服务、统计技术应用等工作。

11.2.2.5工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我单位质量方针和目标,各工区对所建工程项目质量的具体负责。

2、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程序和设计文件、施工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3、根据质量体系要求,对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并使用有效版本。

4、产品进行标识,使其具有可追溯性,不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5、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规格、规范施工,加强自检和复检,未经检验合格和未经验收的工序及单元工程不得转序,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隐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其满足施工需要。

7、精心施工,杜绝不合格品(质量事故)的发生,如施工过程发生不合格品(质量事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较大以上不合格品(质量事故)应停工等候处理,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杜绝不合格品(质量事故)的再发生。

8、做好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竣工交付、质量记录、统计技术等工作。

9、搞好质量体系培训和内审工作。

11.2.2.6质量检验员的职责

1、受项目部生产部直接领导,根据不同专业和职责对采购物资、施工过程、竣工内部验收及交付,独立行使检查验收职权。

2、质量检验员必须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对质量工作富有经验,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由生产部进行聘用或上级委派。

3、质检人员在班组自检、工区质检人员复检合格后,进行项目部内部终检。

在施工或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质量事故)或工序不合格,有权停止施工,进行处理。

发现较大以上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生产部、生产部主任及项目部总工程师。

4、质量检验员有权代表工区拒绝使用不合格物资(原材料)。

5、质量检验员根据试验报告填写检验报告,按有关规定有权判定产品合格与否。

6、质量检验员在内部终检合格后,负责联系发包人(发包人)或监理人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并做好检验记录。

7、检验员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付。

11.2.2.7质量控制试验员的职责

1、质量保证体系中受项目部生产部领导,在业务上受中心试验室指导,对进场物资、施工过程、机电安装、钢结构安装测试、内部竣工验收、交付、独立行使试验职权。

2、质量控制试验人员根据物理、化学和计量试验成果、编制“试验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质量控制试验人员、观测试验人员和钢结构试验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可以独立进行工作,并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

4、试验人员对使用的检验、试验设备、工具,需按国家、部门规定定期送检,建立台帐,使用设备有标识,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仪器埋设及监测试验人员负责仪器率定、埋设、观测、建站及资料分析整理工作,单独编制报告及观测资料。

11.3质量管理大纲

11.3.1合同评审

1、合同由我公司签订之后,项目经理负责履约,当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综合部对变更合同进行评审,记录并形成文字,报我公司审批后,与发包人(发包人)签订补正合同,并填写合同修改记录。

2、发包人或代表的书面指令由综合部受理,当执行指令有困难时,项目部立即与发包人或代表讨论处理。

3、工程开工之后,综合部进一步理解合同要求,代表项目部进行施工管理。

4、当合同内容变更时进行合同评审,由综合部协助生产部进行有关内容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

11.3.2采购(自行采购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11.3.2.1对分承包方的评价与生产厂家的订货:

对其分承包方和供货厂家必须进行全面评定,择优选取。

11.3.2.2采购人员应熟悉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能够按标准要求对所采购物资进行质量评价,并具备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采购人员必须按施工计划、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物资采购。

11.3.2.3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依据:

施工计划、相关物资、器材的技术要求;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2、采购文件编、审:

采购文件由综合部编制,由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3、采购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

物资名称、产地、规格、单位、数量;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单价、金额、付款办法;交货日期、包装运输责任、交货地点、验收办法;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委托试验报告;双方负责人和违约处理办法等。

11.3.2.4质量验证

1、采购的物资由综合部按合同采购文件进行验证并作记录。

2、采购物资不能满足质量标准时,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部进行评审。

3、让步接收的物质必须进行不符合项次记录,并要有恰当的标识,以保证用于合适的施工部位。

11.3.2.5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包括:

对供方的评估,采购文件,采购及接收人员,日期、规格、合格证、检验单、质量证明书、委托试验结果、产地、进货价格,验证记录、评审记录。

采购记录由综合部整理归档。

11.3.2.6物资采购控制

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标准文件,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按合同要求,在实施各单项工程施工前30天将材料计划报项目部生产部,经审核后由综合部汇总上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对于急需供应材料的单项工程,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供应提前期,统筹安排,确保按期供货。

物资采购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综合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主要原材料的订货,并负责组织采购除发包人供货之外的施工材料。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单位依据有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与供方进行交货验收,索要材质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书,并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使用单位及时进行工程材料的检验测试验证,并将测试结果提交综合部,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采取紧急放行需总工程师批准。

对入库材料应及时登帐建卡,做好标识,妥善保管,进库材料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以及履约的原始依据,必须专人负责整理,存档备查,同时上报监理人,出库要有记录,标明使用部位。

不合格品、变质损坏的物资要及时处理,留有详细记录,及时上报生产部,杜绝不合格物资用到施工现场。

11.3.3发包人提供产品的控制

1、综合部根据工程进度,提前书面向顾客(发包人)报送用料计划,完整、统一、正确地规定采购资料名称、规格、数量和时间,并制定贮存区域准备所需记录。

2、按《产品标识和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做好标识和质量记录。

3、生产部对顾客(发包人)提供的产品,提出检验和试验要求,由综合部安排抽样,由试验室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复检,保管单位做好进货记录、标识、合格者方可入库,按指定的区域储存。

4、不论何种类型的产品,顾客(发包人)都应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供应方不能免除顾客(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替代综合部、生产部的抽查和检验。

5、对发包人提供的产品经验证和试验不合格时,或在加工使用时发现不合格,不适用等情况要停止使用,做好记录,做好标识,综合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及时向顾客(发包人)报告,分清责任协商解决。

11.3.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由生产部确定产品标识范围,凡用于工程的钢材、水泥、中间产品都需标明品种、规格、进货日期、产品来源、用于何部位。

2、标识可用标签、挂牌、文字等形式,库管员要检查核对产品标识要与规定相符,标识要清楚、准确。

3、产品的可追溯性起点为生产厂家,终点为施工部位。

4、提供的产品必须提供质量证明,并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控制,当发现不合格品或与产品要求不相符时,除按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处理外,还要追究其质量责任。

11.3.5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控制是指该工程项目整个生产过程每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以使工程管理符合合同/设计规定和竣工验收规范文件,过程控制由总工程师领导,生产部、综合部负责实施。

11.3.5.1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见图11.3-1。

11.3.5.2施工组织设计控制

1、编制原则及质量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合同/设计文件规定和技术规范,质量保证满足合同/设计要求,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施工能力,统筹安排、协调各分部分项工程;并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做到基本资料、计算公式和各种指标正确合理,技术措施先进,方案比较全面、分析论证充分,选定的方案具有良好的技术经济效益、安全保证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

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施工进度计划、物资材料供应计划、机械机电人员配备计划、质量保证技术措施、测试手段和仪器设备。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以及满足社会需要的政府颁布的法规。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图11.3-1

 

5、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评审,负责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最后报发包人(监理人)审批应形成文件,在生产部归档。

11.3.5.3工序控制

1、工序控制文件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部编制,内容包括:

施工工艺方案、施工细则、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工序控制点及控制办法。

2、工序控制文件形成后逐级技术交底,使作业者事先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合格的作业。

3、工序过程、施工现场记录,应在施工日志中恰当地描述,施工日志及质量检验日志由生产部负责逐日填写。

4、工序控制的质量检查在总工程师、生产部主任的领导下由生产部会同各工区质量负责人,按照相关文件及技术要求,按规定的次数、频率进行。

主要方面是:

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复验,现场施工质量检验,对复验、检验结果应做出记录;工序检查,从项目工序起,上道工序不合格决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对不合格/有缺陷工序必须按照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处理后,生产部检查合格并由监理人检查验收签字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5、工序过程中的检查、试验资料、出现问题及处理结果,均应作好记录并要有责任人签字程序。

由生产部负责逐项记载。

6、特殊工序控制,应制订严格精细的施工工序规程,必要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或发包人代表进行评审;对特殊工序的测量定位放线、原材料质检、施工工艺、设备机具、操作技术等进行重点鉴定和连续监测。

11.3.5.4施工测量控制

1、施工测量由测量队负责,各工区具体实施。

2、施工测量必须依据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按规定程序完成,且测量精度必须满足规范标准。

3、测量仪器必须按规定的次数/频率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成果的精度。

4、测量成果按规定进行签字、审核。

施工测量成果上交生产部整理归档。

11.3.6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由生产部负责,现场试验室和各施工区配合实施。

1、进货检验和试验:

对外购材料必须进行验证,包括:

观测埋设仪器、材料是否符合合同及要求,进货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带有正确的标识及到货后有无损坏,随时到货的支持性文件如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到货后出现不合格品时的处理办法等。

主要材料进货验证由综合部实施并作好记录。

2、对外购材料必须进行抽样试验或委托试验,抽样试验或委托试验要提交试验报告。

由综合部监督实施。

试验报告由生产部归档。

3、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投入使用和加工。

由生产部监督实施。

4、验证记录、试验报告最终由生产部按规定整理归档负责上报。

5、工序检验和试验

工序间检验程序分三级即:

班、组自检,各工区复检,生产部终检提交监理人检验或会同发包人(监理人)终检。

工序间检验、试验(检验点、方法、频率/次数)按规定的程序、规程进行,并按《单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控制施工质量,按规定做出记录。

对特殊工序应制订并执行专门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程序,进行生产过程的连续监控和质量跟踪。

一般工序,经终检合格后即可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处理工程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特殊工序经终检合格提请发包人(监理人)验收之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处理,处理后仍按检验程序经终检合格,监理人验收签证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检验和试验记录是交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最终检验和试验应和工序检验、试验结果一致,全部数据均需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在合同要求(或工程完成一定阶段)需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对产品进行联检。

联检应按有关规定或预先的检验项目及办法进行,联检合格或联检中发现质量问题确已得到解决,发包人(监理人)应在记录文件上签字并归档保存。

6、检验、试验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

检验试验项目,抽样数量,检验、试验数据记载,合格数、不合格数,检测人员签名、日期,负责部门盖章。

记录应符合“文件和资料控制”、“质量记录控制”的有关规定。

11.3.7检验、观测、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

为了确保检测试验精度,必须对施工中所用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进行控制,由生产部负责实施。

1、对工程所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不论其自有、租用等均需按设备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管理、率定和保养,并制定年度率定检验计划,以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能按规定的周期得到校准和检验。

2、保存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鉴定证书和鉴定记录。

设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失效。

3、设备仪器的使用维护、校准依据国家或部颁有关标准规定执行,校准工作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每年一次。

4、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在使用或搬运中发生震动,未经校准,不得使用。

5、发现设备处于失控时,对以前的检验、试验结果应作有效的评定并形成文件。

6、各工区和试验室制订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制度,并在整个施工期间监督执行,拌和站、衡量系统按规定校验。

11.3.8纠正和预防措施

为了在施工过程中,消除潜在因素,应在出现不合格项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免再发生类似的不合格。

纠正和预防由生产部负责,生产部和各工区配合实施:

在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物资采购与管理、施工过程、检验试验等环节中,使用恰当的信息来源,认真分析研究,以确定不合格的原因和潜在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该做的要说到,说了的要做到,做了的要有记录”的原则,生产部必须认真监督、加强管理。

一旦出现不合格品,应做到三不放过,即:

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质量责任未明确不放过,纠正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带有普遍性的、经常性的不合格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及各工区进行内部审核,内容包括:

1、修改施工程序和质量计划;

2、进行专业培训;

3、协调改善施工环境;

4、调换有关人员,增添有关设备。

11.3.9质量记录控制

质量记录控制是指对直接或间接的证实工程是否满足质量要求的证据进行收集、整理、签证、保管使用及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的活动。

由生产部负责,各工区配合实施。

11.3.11.1控制内容

包括:

与产品有关记录;质量体系的运行记录;来自分承包的有关记录;管理评审记录;合同评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质量记录由各有关部门整理和保存。

质量评定记录由生产部按月、季、年度上报发包人、监理人和本单位各部门。

11.3.11.2填写和要求

质量记录填写要字迹清晰、字体端正、笔划清楚,做到内容完整,项目齐全,真实有可追溯性。

质量记录不允许更改。

如填写记录有错误需要更改时,不要涂抹,单线划掉后重写。

记录填写后,记录人员要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各种简图、附图,应简单、清楚、正确。

合同有要求时,需向发包人移交的质量记录,用碳素、蓝黑墨水填写。

按规定表式填写或输入质量记录,做到记录内容准确,填写(输入)及时。

质量记录填写份数根据实际需要规定。

移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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