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自律体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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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自律体系手册
XX污水处理厂
环境管理自律体系手册
发布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强化环保法治思维和环保责任意识,结合国家环保网格化管理和企业环境监督人员工作,污水处理厂自愿开展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和运行,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循序渐进的思路,进一步健全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机构,完善自律制度,构建监督机制和环保自查自纠机制,提高企业环保治污主动性和环保管理水平,并形成一套可操作、可复制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在河北省内企业环保管理方面做出示范和表率,当好全省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工作的排头兵。
本手册是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污水处理厂自律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全体员工应遵照执行。
厂长:
XX
第一章污水处理厂简介…………………………………………01
第二章手册说明……………………………………………………02
第三章总要求………………………………………………………06
第四章机构和职责…………………………………………………08
第五章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与评价…………………………15
第六章文件与档案…………………………………………………17
第七章企业环保管理制度…………………………………………20
第八章教育培训……………………………………………………22
第九章工作例会……………………………………………………25
第十章程序与许可管理……………………………………………26
第十一章污染控制管理……………………………………………29
第十二章环保巡查…………………………………………………37
第十三章清洁生产…………………………………………………43
第十四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信息报告……………………45
第十五章环境信息公开……………………………………………49
第十六章自律体系评估与持续改进………………………………52
附件:
附件1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附件2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自律体系评估表
第1章 污水处理厂简介
XX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北部玄武路路北,总投资6134万元,占地45亩,建设规模微:
日处理污水3万吨,处理工艺为悬链曝气+深度处理。
省环保厅批准执行的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有:
综合处理池、格栅间、提升泵站、D型滤池等建构物及综合楼等附属设施。
工程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底竣工,2009年7月1日开始试运行,10月份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阶段性验收,处理出水达到了设计标准。
到2014年县城区主次干道基本实现雨污管网全覆盖,雨污水管网总长度达到,其中污水管网。
2014年共处理污水万吨,污水处理率为%。
我厂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管理理念,不断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技能、提高运行质量、做好节能减排,且工艺运行稳定,设备完好可靠,使各项工艺运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有效的改善了我县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
第二章 自律体系手册说明
1 适用范围
为了推进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自律体系有效运行,指导我厂建立和完善体系内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环保运行机制,特编制自律体系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活动、和服务全过程环境管理自律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手册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和其他要求(具体见附件1)。
同时依据《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ISO14001:
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企业自律体系建设指南》(GB/T28001—2011/OHSAS18001:
2007)相关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手册
环境管理自律体系
企业自觉践行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自我规范、自我激励、科学发展、循序渐进的思路持续推进企业环保管理工作,主动实施清洁生产,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提升企业的环境绩效。
企业环境监督管理人员
是指在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督、检查等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其工作范围内的法律责任,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环境管理人员。
资源
实施环境管理自律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不符合
未能满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标准、程序等要求的行为。
隐患
不利环境因素未被事先识别,或识别但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可能导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污染预防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而采取的(或综合采用的)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清洁生产
是指通过不断应用先进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环境影响评价
是指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之前,对该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环保“三同时”
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污染治理设施
指组织用于防治废水、废渣、噪声、等污染物的处理和防护措施,以及其它基于环保要求建成的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等。
危险废物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式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整改措施
消除实际发生的或潜在的不符合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持续改进
不断对自律体系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企业的环保战略目标,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的改进。
固废处置
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
文件
信息及其承载媒介。
记录
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环保巡查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环保现场检查,进行环保隐患排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
4 手册的管理
手册的批准和发放
自律体系手册是体系的纲领性文件,由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起草,经污水处理厂环保主管厂长审核后,由厂长批准发布并实施。
手册以文件形式发放到污水处理厂各车间、班组。
手册更改权限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手册会签及审核批准资料文件予以存档。
手册的评审与更改
本手册每年进行评审和修订,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手册如有更改,应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主管厂长批准后,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及时更新、修改。
手册更改申请表及审核批准资料文件予以存档。
对已运行了一段时间的手册,若发生较大范围的修改时,应考虑对手册换版,换版时按照手册的编写与审批程序完成,发布要求同上。
各车间、班组编制要求
各车间按照本手册和制度要求,依据《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指南》要求,编制各自的手册、制度,并将手册、制度等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员工能够理解并遵照执行,同时还应保证有关岗位和运行场所能及时得到手册和制度的适用版本。
机构描述说明
本手册对污水处理厂各机构描述做如下规定:
各职能部室:
指污水处理厂级管理部门。
各班组:
指污水处理厂生产组。
各车间:
指厂级生产车间。
第三章 总要求
依据《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指南》(试行)建立和完善企业体系要素,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并持续评审与改进其有效性。
企业应主动做出遵纪守法、污染减排、持续改进、接受公众监督的承诺。
1 建立和运行原则
适用性原则。
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与运行应能满足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根据企业规模设置管理层级,实现环保管理延伸至班组。
体系相融性原则。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应根据企业的特点充分满足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与其他管理体系相协调并提供支持,促进形成一套完整、协调配合、自我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符合性原则
本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评审应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政策、行业标准和地方法规及其相关要求,企业应建立符合性评价的相关要求。
持续改进原则
企业环境管理自律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再策划”动态循环的模式,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条件,及时对体系进行调整与改进;并通过定期评审和评价其体系运行情况,以确定改进的时机并付诸实施,建立环保绩效持续改进的环保管理长效机制。
2 企业承诺
为体现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污水处理厂特进行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的规定,保证企业守法运行。
加强企业环保自律,建立和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和环保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环保监管体系和责任体系,强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确保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同步建设。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擅自停运、闲置等行为;在线监控数据准确、传输稳定,不得对自动监控设备及传输设备进行违规设置,伪造监测数据。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危废合规处置,不私设暗管,不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控排污总量,如实申报排污总量。
主动实施清洁生产全过程管理,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能生产方式,自觉实施节能减排。
加强风险应急管控,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定期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降低企业环境风险。
做好企业环保文化建设,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积极支持环保公益事业,建立企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共存、共荣的和谐关系。
自愿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内容,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围居民群众的关系。
自觉接受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对政府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接受处罚;企业未完成限期整改的,按照《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愿接受政府相应处罚。
3 责任书
为了加强各级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全体员工从思想上树立环保理念,从我做起,积极营造良好的企业环保文化,保障自律体系的有效运行,污水处理厂内部应层层签订环保责任书。
以“污水处理厂级—科室部门—员工”等层级分别签订环保责任书。
第四章 机构和职责
1 目的
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组织机构,明确作用、职责和权限。
2 职责
(1)污水处理厂主管环保副厂长负责组织、策划污水处理厂自律体系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和各层级管理人员职责。
(2)厂长负责批准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组织机构和职责,并形成文件下发。
3 控制要求
环保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要求
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机构
污水处理厂层面设有环保管理委员会,厂长任组长,负责污水处理厂环保规划、重大事项的审批;污水处理厂一名副厂长主管环保工作,职能部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其中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污水处理厂日常环保管理、监督检查和重大事情办理工作。
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分为三级管理,“污水处理厂厂级管理——科室管理——员工管理”。
环保管理人员设置要求
企业应设置环境监督管理人员。
污水处理厂各层级管理人员应设置企业环境监管员。
企业环境监管员通过企业内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主管环保副厂长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办公室
财务室
中控室
信息公开组
生产组
生产一组
在线监测及化验室
维修组
厂长
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组织监管图
职责分工
厂长
(1)厂长对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保证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污水处理厂做出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环保,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给予保障。
(3)督促各分管副厂长在分管范围内落实环保职责,并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负责主持污水处理厂重大环保工作会议,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环保的重大问题。
(5)负责健全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各级环保责任制。
(6)负责组织制定污水处理厂环保工作长远规划、环保方针目标、环保考核体系并监督实施。
(7)协调组织较大及以上突发环保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理。
主管环保副厂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污水处理厂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推进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的建设和清洁生产源头减污工作。
(3)协助厂长做好企业环保规划、环保目标、环保考核体系的策划和制定,并负责监督落实。
监督检查各级环保责任制的制定及落实。
(4)协助厂长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5)组织、督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整改。
(6)主持污水处理厂环保工作例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保政策、文件,总结、部署环保工作。
(7)组织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8)了解掌握污水处理厂环保动态。
(3)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管理制度。
(4)组织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环保专业技术方案论证。
(5)推广和应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负责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获取、研究,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政府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污水处理厂级环保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
(2)负责制定污水处理厂环保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污水处理厂环保工作会议,总结、布置环保工作。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制。
(3)负责审核污水处理厂年度环措项目计划。
参与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重大环保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审查和论证。
(4)负责组织污水处理厂级环保教育和培训。
(5)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
协助开展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6)负责组织并实施巡查和环保审计。
巡查各岗位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行情况,监督各级环保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
(7)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和办理环保“三同时”手续。
(8)负责监督指导各岗位环保工作,推动各车间清洁生产工作。
(9)每季度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减排项目实施情况,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监督,并配合检查工作。
(10)组织、监督各班组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11)组织、监督各班组环境统计工作。
(12)组织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13)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
负责单位环保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协助相关领导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事件的调查处理及监督工作。
(15)组织环保先进的评选、宣传及表彰。
组织及时总结推广环保先进经验。
(16)负责对各单位环保工作的绩效考核。
对违法、违章、违规等现象进行处罚。
生产组
(1)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管理制度。
(2)将清洁生产思路融入生产、设备、动力管理之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节水工作。
(3)组织调度生产时,一并调度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做好综合利用。
(4)负责污水处理厂能源利用、消耗情况的监督管理,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
(5)负责组织本组或相关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
参与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调度指挥。
启动污水处理厂级综合应急预案时,上传下达与应急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指令安排。
(7)发生重大设备设施技术变更时,负责组织相关论证,要有对环保方面的论证及审核。
(8)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财务室
(1)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单位环保项目专项账户的设立。
(3)负责污水处理厂环保奖罚资金的管理工作。
(4)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办公室
(1)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负责上传下达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
督促厂长办公会通过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决策的落实。
(3)审核环保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4)负责组织对污水处理厂人员的环保业绩考核。
(5)负责污水处理厂各岗位环保奖惩的核发工作。
(6)负责组织污水处理厂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
(7)参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在线监测及化验室
(1)做好本部门环保工作。
在工作职责范围内,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管理制度。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3)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登记。
(4)依照职责分工协助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
信息化中心
(1)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2)负责环保信息化工作。
(3)参加有关的环保会议和活动。
各单位的共同职责
(1)负责识别本单位的排污节点,制定污染控制措施。
(2)传达、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污水处理厂规章制度。
(3)完成污水处理厂制定的年度环保目标指标,实施相关环保重点项目。
(4)确定培训需求并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培训。
(5)定期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对环保隐患实施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评价整改效果。
(6)妥善管理本单位的文件与环境记录。
(7)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与调查、处理。
(9)做好体系的定期评审工作。
企业环境监管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同步投入运行。
(2)实施本单位污染减排和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3)对废水、和厂界噪声等污染物实施监测,负责排放达标。
(4)开展车间、班组、岗位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
(5)负责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要求及应急知识培训。
(6)负责车间环保现场管理工作。
(7)负责班组、岗位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效果评价。
(8)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应。
4 相关文件
企业环保责任制
环境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五章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与评价
1目的
及时获取、识别适用于本污水处理厂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有效降低企业环境风险。
2职责
办公室
负责将上级直接下发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后传递到污水处理厂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负责获取并识别与污水处理厂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进行适用条款摘要、清单编制及培训工作。
(2)负责组织对新获取或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及符合性评价工作。
(3)负责修订和完善污水处理厂级环保管理制度,与新环保法律要求保持一致。
(4)负责对各岗位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班组
负责及时获取污水处理厂发布的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培训,修订本班组制度和工艺规程,并执行。
3控制要求
法律法规获取与发放
适用法规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
(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和其他相关要求。
(3)地方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4)行业要求或污水处理厂上级机构文件。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发放。
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可从国家、省、市环保主管部门、ISO14000咨询机构、标准发行站、书店、互联网、环保报纸、期刊等获取。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获取并识别与污水处理厂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摘录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关条款,编制“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及时更新。
应指定专人负责法规的获取,内部要建立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传递渠道,做好获取和传递记录;应将适用法律法规的培训纳入年度环保培训计划中,将法规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污水处理厂应每年组织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工作,将污水处理厂生产经营活动与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比较,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判定,提出改进建议。
(1)组织人员对法规符合性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污水处理厂环保组。
(2)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企业进行法规符合性判定工作,对存在问题组织制定改进方案,上报污水处理厂环保主管副厂长并组织实施。
4 相关文件
法律法规获取与评价管理办法
第六章文件与档案
1 目的
以《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指南》(试行)为指引,对体系主要管控要素及其相互作用进行描述,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并规范建立污水处理厂环保管理档案。
2 职责
(1)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编制体系手册,负责体系文件制度的管理发放和修订,负责指导建立环保档案。
(2)负责编制、修订与本单位相关的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等三级文件,负责档案的管理。
3 控制要求
文件与控制
文件体系
(1)自律体系文件的构成
a)第一层次文件——自律体系运行手册:
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对体系的总描述,主要对职责和途径进行确定。
b)第二层次文件——污水处理厂级环保管理制度,是指为完成各种环保工作的方法,是企业内部指导具体工作的管理性文件。
c)第三层次文件——内部为管理需要所编写的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各种工艺规程等,详细说明生产岗位某一过程或活动的具体操作方法。
d)环境记录、监测报告、评价报告等,对体系策划和运行的记载。
(2)文件格式
a)环境管理自律体系的运行是与企业内部的其他管理体系运行相融、相通的,各层级文件的编制格式可参照各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SA8000、ISO14001或安全标准化等体系的文件要求编制即可,本体系不做其他要求。
b)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手册和环保管理制度的编制,按照污水处理厂级管理制度格式编制,下属其他各班组的管理制度及岗位按照本单位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即可。
各单位三层文件的编制,由主管环保副厂长负责组织编写。
(3)各层次文件的接口良好,注明文件查询途径。
文件控制
(1)文件的发布
a)各层次文件发布前应由主管副厂长审核、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和适宜的。
体系自律手册及污水处理厂级环保管理制度由环保组组织审批和发布。
b)各班组环境监管员,负责文件下载、保存和发放;负责督促本单位涉及污染控制的作业指导书、岗位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发放管理。
c)纸制文件和网上发放的文件要处于现行、有效版本,确保对体系运行涉及的关键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d)对自律体系在策划、运行中所需的外部文件做出标识,保存发放记录。
(2)文件的管理
a)各层次文件应有固定的场所妥善保存,便于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