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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脱硫技术协议1

热电厂脱硫技术协议

(1)

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甲方热电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二O一年七月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目录

一、总则1总述1.1.本项目为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完整的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改造项目,(甲方热电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1.2.本脱硫工程采用EPC总包式建造。

本技术协议包括满足热电厂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系统内的所有项目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性能考核试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1.3.本工程供货原则为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安装、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整套脱硫装置的性能保证工作由乙方负责。

1.4.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初步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规范和标准的条文。

乙方提供满足本规范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设备及其相应的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标准,都满足招标书要求。

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甲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2供货范围2.1供货和工作范围乙方提供整套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装置。

工作范围为整套脱硫装置、公用系统和附属系统等全部脱硫工程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吸收剂制备及供应系统--烟气系统--湿式吸收塔系统装置--石膏脱水系统3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石膏浆液排空及回收系统--工艺水供应系统--保温和油漆--检修起吊设施--电气系统--控制系统--防腐(包括旁路挡板门及旁路烟道等)乙方在投标书中列出主要设备,所有配供设备及材料乙方均有资质和业绩的厂家作为备选厂名单,甲方有权在名单中进行挑选,直接确定该设备的分包商。

2.1.1机械设备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2电气设备乙方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3控制和仪表设备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4土建工程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1.5安装工程由乙方完成。

2.1.6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等乙方负责完成。

2.1.7乙方参与其他与FGD有关的工作2.2供货和工作界限乙方供货和工作范围是完整的,在供货和服务界限之内的所有设备都是乙方供货和工作范围的一部分。

与岛外各种管道接口为脱硫岛区域外1米。

所有脱硫岛与岛外系统的接口(焊口等),均由乙方负责完成。

脱硫岛与单元锅炉以及其它辅助车间的信号传输电缆的设计、供货与施工均由乙方完成。

4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本技术协议中供货和工作界限不是最终的。

在合同确定之前由甲方提供接口位置,乙方应承诺对接口位置的改变不提出追加费用。

供货和工作界限暂定如下·烟气入口原烟气从甲方引风机出口烟道接出。

出口净烟气接入甲方进烟囱的混凝土烟道上。

其中,脱硫系统的原烟气挡板门、净烟气挡板门、旁路挡板门由乙方负责供货并安装。

自混凝土烟道至脱硫吸收塔之间的钢烟道和脱硫吸收塔至混凝土烟道之间的钢烟道属乙方供货并负责安装。

烟气入口和出口范围内的所有防腐(含旁路挡板门)均由乙方负责供货安装。

·石膏进口脱硫岛出口石膏运出(包括石膏贮存间、装车设施)。

·FGD装置的石灰浆液制备进口从石灰卸料斗(包括卸料斗)开始。

出口FGD岛。

·工艺水、给排水接口脱硫岛区域外1m,所有给排水接口集中规划在一个区域,位置由甲方提供。

FGD工艺水箱入口处应设置流量计量装置。

雨水排水在脱硫岛外30m内就近的雨水井,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

·废水排放进口FGD系统内和烟囱凝结水。

出口脱硫岛废水站出口。

接口脱硫岛区域外1m,所有给排水接口集中规划在一个区域。

·压缩空气进口脱硫岛外1米。

出口FGD岛内部。

·电源进口400V电源脱硫系统400V动力进线柜。

出口工艺用户。

5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3法规和标准本工程烟气脱硫系统所有设备、工具、配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和材料原则上满足中国国家标准(GB系列)、电力行业标准(DL系列)、环保标准(HJ系列)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对于进口设备,应采用国际标准,经甲方确认也可采用所在国标准,但不得低于国标。

以下规范为设计所要求,但不仅限于此《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规范》《燃煤烟气脱硫设备》《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DL5000-2000GB13223-xxDL/T5196-xxHJ/T179-xxGB/T19229-xxGB50191-93GB50017GBJ140-90GBJ14-1997GBJ15-1997GBJ16-1997GB50229-1996GB50116-1998GBZ1-xxGBZ2-xxGBJ50019-xxDLGJ158-xxGBJ303—88GB50034-92DL5027—93GB50046-95GB50191-93GB5024—936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GBJ20283GB50221—95GB50209—95GBJ210—93GBJ205—95GB50268—97JGJ82—91GB50204—92DL/T5157-xx《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5182-xx《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技术规定》《火力发电厂电子计算机监视系统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材料技术检验方法》《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火电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火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试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系统技术规范(试行)7DL/T5227-xxNDGJ5-88NDGJ91-89SDGJ17-88GB50217-94GB50052-95GB50054-95GB50055-93HGJ229—91DLl23—88DL/T5190-xxJGJ8l—91电建96(666号)建质

(96)111号电建

(96)159号GB50150—91HJ/T76-xxHJ/T75-xxHJ/T352-xx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火电厂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控制指标《火力发电厂施工组织大纲设计规定》《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涉及到的所有规范、标准都是最新版本。

4基本设计条件4.1概述DL/T998-xxDL/T997-xx建质

(1996)4.0号从锅炉排出的烟气经过除尘器后通过原烟气挡板进入FGD系统。

每台锅炉设有独立的原烟气、净烟气和旁路挡板门,以便于FGD系统正常运行或旁路运行。

烟气通过原烟气挡板,进入吸收塔反区,烟气向上通过吸收塔,被均匀分布到吸收塔的横截面上,从吸收塔内喷淋管组喷出的悬浮液滴向下降,烟气与石灰/石膏浆液滴逆流接触,发生传质与吸收反应,以脱除烟气中的SO

2、SO3及HCl、HF等酸性气体。

脱硫后的烟气经除雾器去除烟气中夹带的液滴后,从吸收塔上部经净烟道从原烟囱排出。

循环浆液池中的石灰/石膏浆液由循环泵循环送至浆液喷雾系统的喷嘴,产生细小的液滴沿吸收塔横截面均匀向下喷淋。

FGD装置浆液循环系统设3台循环泵,完全适机组从30~100%BMCR的负荷变化。

SO2和SO3与浆液中石灰反应,生成亚硫酸钙和硫酸钙。

在循环浆液池中鼓入空气将生成的亚硫酸钙氧化成硫酸钙,硫酸钙结晶生成石膏(CaSO4.2H2O)。

经过真空脱水皮带机脱水后得到含水量<10%的副产品石膏。

循环浆液池中的PH值由加入的石灰浆液量控制,PH值维持在5~6之间。

8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4.2场地条件和自然条件甲方提供4.3工程设计条件4.3.1锅炉概况4.3.1.135T/h锅炉(单台)1)烟气量73000m/h145℃按2000mg/m设计%6--10%mg/Nm3332)风机出口烟气温度3)二氧化硫含量4)含氧量5)水分:

6)粉尘含量:

4.3.1.290T/h锅炉1)烟气量168000m/h140℃按2000mg/m设计%6--10%mg/Nm3332)风机出口烟气温度3)二氧化硫含量4)含氧量5)水分:

6)粉尘含量:

4.3.2脱硫剂成分CaO85含量(%)4.3.3电气和I&C采用的电压等级AC380/220V。

电厂烟气脱硫I&C系统采用DCS加人机界面的方式控制,运行稳定后最终在主厂房锅炉控制室完成脱硫系统的监视和控制。

4.3.4土建由乙方设计与施工。

4.3.5暖通9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由乙方负责。

5总的技术要求5.1工艺系统和设备的总体设计要求1)烟气脱硫工艺将是一个一体化和相互协调的设计。

包括--机械系统--电气系统、照明--I&C系统--供排水系统2)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多台炉用一套脱硫装置,全部烟气参加脱硫,系统按设计煤质(含硫量1.2%)设计,脱硫效率均应≥95%,脱硫装置可用率≥95%。

3)脱硫装置按相对独立的脱硫岛概念进行设计,FGD主装置按在炉正后方布置。

同时充分注意FGD与主系统的有机联系,烟气脱硫系统的配套设施尽量与主系统共用。

4)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脱硫石膏的品质,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

5)石膏脱水采用真空皮带脱水系统。

按两台锅炉一套配置,脱水后石膏表面水分不高于10%。

石膏真空皮带脱水机设置1台。

6)事故浆罐按吸收塔浆液池正常液位的100%容量设置,单独布置在脱硫区。

7)在锅炉BMCR工况条件下,要求·烟气脱硫系统中的设备应有一定的余量;·烟气脱硫系统装设有旁路快开功能,在25s内打开旁路以备紧急停机;·烟气脱硫系统应能适应锅炉启动和停机,并能适应锅炉负荷的变动。

8)烟气脱硫系统的服务寿命应不低于30年。

大修周期为4-5年。

9)FGD整套装置的可用率在正式移交后的一年中大于95%。

脱硫装置的可用率定义可用率=(A-B-C)/A×100%10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A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可运行小时数。

B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强迫停运小时数。

C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强迫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数。

乙方应随投标书提交一整套完整的修正曲线,指示在性能试验期间当偏离设计条件时,FGD装置的保证值。

10)对于烟气脱硫系统中的设备、管道、烟风道、箱罐或贮槽等,应考虑防腐和防磨措施。

11)烟气脱硫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应控制在低于85dB(A)的水平(距产生噪声设备1米处测量)。

12)由乙方设计的任何高于85dB(A)的设备,均应采取措施将噪声控制在低于85dB(A)的水平。

5.2电气的总体设计要求脱硫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xx)《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xx)、《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

199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xx)、《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xx)、《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95)、《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xx)、FGD系统的电气设计包括电气接线;照明及检修;防雷接地;电缆敷设;电气保护、监测;UPS电源。

设计、供货、安装。

6性能保证6.1运行保证烟气脱硫系统的下列性能11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可利用率和质保期·吸收塔的SO2脱除效率≥95%·石膏质量自由水分低于10%Wt;CaSO4﹒2H2O含量高于90%Wt;CaCO3

·石灰消耗量0.23t·电耗250kw·水耗24t/h·烟气脱硫系统出口的烟气温度>50℃·除雾器出口的水雾含量≤75mg/Nm3·SO

2、NOX及烟尘排放浓度SO2<100mg/Nm3;6.1.1可利用率和保证期整套装置相对于锅炉运行时间(8000小时)的可利用率大于95%。

整套装置质保期为正常运行一年。

脱硫塔质保期五年。

6.1.2脱硫效率整套装置在锅炉燃用设计、校核煤种BMCR工况条件下在验收试验期间脱硫效率为≥95%6.1.3SO2排放浓度整套装置在锅炉BMCR工况条件下,净烟气中的SO2含量不超过100mg/Nm3。

6.1.4FGD石膏品质12-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自由水分低于10%CaSO4﹒2H2O含量≥90%CaCO3+MgCO3

·SO2:

95%·SO3:

60%·HF:

90%·HCI:

90%6.1.6石灰消耗整套装置在锅炉BMCR工况条件下、根据甲方提供的石灰成份分析和适当的变化范围,在验收试验期间保证SO2脱硫效率条件下,石灰在14天的连续运行平均消耗不超过0.23t/h。

6.1.7工艺水按下列水质,在锅炉运行和最坏条件下,乙方保证下的最大工艺水消耗量—工艺水(采用全厂复用水)6m3/h—石膏清洗水3m3/h—冷却水2m3/h(工业水)脱硫岛工艺用水总水量小于等于11m3/h。

6.1.8蒸汽(如果有)6.1.9压缩空气量(如果有)6.1.10耗电量锅炉在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时和最坏工况下,所有装置内单独电用户的最大电耗为13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整套FGD装置的电耗250kW6.2验收条件

(1)在保证运行期间,燃料和运行工况如果在规定的范围内,则具备各种试验的性能保证条件。

如果验收试验在与所规定的运行条件不同的情况下进行,保证值应允许用以后提供的修正曲线进行修正,以确定其是否与保证性能一致。

(2)影响保证值的主要项目如下(a)烟气脱硫系统的SO2脱除效率≥95%·引风机出口总烟气流量241000m3/h·引风机出口SO2浓度~2000mg/Nm3(b)吸收塔的SO2脱除效率·吸收塔入口SO2浓度~2000mg/Nm3·吸收塔入口烟气流量241000m3/h(c)烟囱入口烟气温度·引风机出口烟气温度<140℃·引风机出口烟气水分含量(d)引风机出口粉尘浓度·引风机出口粉尘浓度<100mg/Nm3(电除尘)·引风机出口粉尘浓度<80mg/Nm3(布袋除尘)(e)电耗·250KW(f)石灰消耗·烟气脱硫装置入口SO2含量·石灰纯度85%0.23t/h·钙硫比1.03(g)石膏纯度·石灰纯度·烟气脱硫装置入口烟气粉尘浓度14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

(3)验收标准《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烟气脱硫系统验收程序投标书中应列举推荐一套完整、科学的验收程序供招标人审查确认。

(5)允许误差·脱硫装置经济性明确脱硫装置年运行成本。

(电价0.4元/度、工业水3.7元/吨、循环水0.3元/吨、石灰300元/吨)GB13223-xx

二、工艺系统和设备1总述1.1技术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烟气脱硫装置工艺系统的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按规定范围供货和提供服务,并保证脱硫装置的性能。

为了与锅炉运行匹配,脱硫装置的设计保证旁路挡板门开启时间≤25S,且在锅炉负荷波动时有良好的适应特性。

FGD装置满足如下运行特性

(1)原则上,FGD装置应能适应多台锅炉最低负荷工况和最大负荷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

FGD装置在没有大量的和非常规的操作或准备的情况下,能通过冷或热起动程序投入运行;特别是在锅炉运行时,FGD装置和所有辅助设备应能投入运行而对锅炉负荷和锅炉运行方式不能有任何干扰。

而且FGD装置必须能够在烟气污染物浓度为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间任何点运行,并确保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不大于保证值。

FGD系统最低停运温度不低于0℃。

(2)整套FGD系统及其装置的设置应能够满足整个系统在各种工况下自动运行的要求,FGD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启动、正常运行监控和事故处理应在FGD控制室实现完全自动化,而不需要在就地进行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操作。

如果某台设备出现故障(例如水泵等),备用设备将自动投入运行,且不会影响装置的运行。

整个系统的控制功能由乙方提供的FGD_DCS实现。

15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

(3)在电源故障时,所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设备,应同保安电源连接,并提供详细的保安负荷清单。

(4)在装置停运期间,各个需要冲洗和排水的设备和系统(如石灰和石膏浆液系统的泵、管道、箱罐等)必须在不需要过多的或非常规的准备和操作的情况下就能实现冲洗和排水。

在短期停运或事故中断期间,主要设备和系统的排水和冲洗应能通过FGD_DCS的远方操作实现,包括石灰浆液或石膏浆液管道和其他所有与石灰或石膏浆液接触的设备。

(5)对于容易损耗、磨损或出现故障并因此影响装置运行性能的所有设备(例如吸收塔喷嘴、泵等),即使设有备用件,也应设计成易于更换、检修和维护。

(6)自动运行方式需要的或布置在运行人员在平台走道上时手不能及之处的全部阀门和挡板等应配置气动/电动执行器。

(7)烟道和箱罐等设备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孔门,所有的人孔门使用铰接方式,且能容易开/关。

所有的人孔门附近应设有维护平台。

(8)所有设备和管道,包括烟道、膨胀节等在设计时必须考虑设备和管道发生故障时能承受最大的温度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9)所有设备和管道,包括烟道的设计应考虑最差运行条件(压力、温度、流量、污染物含量)及事故情况下的安全裕量。

(10)设计选用的材料必须适应实际运行条件,包括考虑适当的腐蚀余量,特别是使用两种不同钢材连接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征得甲方同意。

(11)塑料管和FRP管道应防备机械损伤。

(12)在设备的冲洗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例如石灰浆液或石膏浆液系统设备与管道等)应收集在FGD岛的排水坑内,然后送至吸收塔系统中重复利用,不能将废水直接排放。

(13)所有设备与管道等的布置应考虑系统功能的实现和运行工作的方便。

(14)所有设备和电动机的冷却方式尽可能不采用水冷却。

(15)所有浆液泵应为防腐耐磨的全金属或衬胶结构,泵的轴承密封形式尽可能采用机械密封,不采用机械密封的泵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16)所有浆液箱、地坑的搅拌器采用防腐耐磨的全金属或衬胶结构。

(17)所有重量超过1000kg的设备,应设有电动检修起吊设施。

16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1.2FGD工艺系统设计原则脱硫岛采用总乙方式建造,由乙方提供完整的烟气脱硫装置工艺系统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规定范围的供货和服务,并保证脱硫装置的性能。

为了与锅炉运行匹配,脱硫装置的设计保证能快速启动(旁路挡板有快速开启功能),且在锅炉负荷波动时有良好的适应特性。

FGD工艺系统主要由吸收剂浆液制备系统、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排空及浆液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杂用和仪用压缩空气系统等组成。

工艺系统设计原则包括

(1)脱硫工艺采用湿式石灰—石膏法。

(2)脱硫装置采用两炉一塔,脱硫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两台锅炉最大负荷工况时的烟气量。

脱硫效率按不小于95%设计。

(3)脱硫系统设置100%烟气旁路,以保证脱硫装置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机组的安全运行。

(4)石灰由甲方外购符合要求的石灰粉(90%通过250目),用密封罐车输送到石灰仓。

(5)脱硫副产品石膏脱水后含湿量<10%,为综合利用提供条件。

真空皮带脱水机产生的石膏落入下部石膏贮存间,然后进行综合利用。

(6)脱硫系统排放的烟气不应对烟囱造成积水、积液等不利影响。

(7)脱硫设备年利用小时按8000小时考虑。

(8)FGD装置可用率不小于95%。

(9)FGD装置服务寿命为30年。

1.3FGD装置主要布置原则根据厂区总平面布置的规划布置脱硫装置,脱硫装置布置在锅炉烟囱后部。

脱硫岛整体布局紧凑、合理,系统顺畅,节省占地,节省投资。

脱硫岛的布置应满足运输、检修、消防等基本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数据和场地条件,对FGD装置进行优化设计、合理选型和布置。

乙方对系统的确定、设备的选择和布置负责。

FGD装置布置如下17热电有限公司1×35+1×90t/h锅炉烟气脱硫项目技术协议1.3.1总平面布置a、FGD装置设计为室外装置,吸收塔不设置建筑物。

b、乙方进行设备的位置及各个设施的布置最优化,以使压损最小,优化运行费用和运行程序,并使所有设备维修方便。

c、不同的设备和组件可露天布置或分别安装在单独的或组合的建筑物中,使流程合理,建筑物相对集中。

d、烟道、引风机为室外布置,乙方提供必要的防雨措施。

详细的布置要求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列出。

乙方根据自己的经验提供更合理的布置方案。

1.3.2竖向设计a、脱硫装置后道路路宽7m,道路上空的净空高度要求不小于5m。

b、厂区排水利用道路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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