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意见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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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意见最新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意见(最新)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1〕14号),促进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文化大省
1.充分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作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描绘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宏伟蓝图。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强调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全省人民美好精神家园。
面对新任务、新要求,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刻认识到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刻认识到文化建设是提升我省发展核心竞争力、增强文化软实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重要途径;深刻认识到文化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我们一定要抓住和用好当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机遇,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更加有力的政策举措,推动江西文化又好又快发展。
2.准确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我省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构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着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
3.明确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省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富有成效,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现代文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全面完成,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文化企业现代法人治理制度全面形成,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文化市场体系日益完善。
──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形成若干百亿级企业和重点产业集聚区,全省文化产业增速高于GDP增速,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超过5%,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体系,使之尽快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文化精品创作全面繁荣,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适应城乡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艺创作水平整体提升,在国家级重点奖项评比中取得更好成绩。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整体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文化赣军”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关心人才的氛围更加浓厚。
──文化对外交流战略明显推进,以贸易和投资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文化产品“引进来”“走出去”,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交流合作不断加强,江西文化对外影响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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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全省共同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强大精神力量
4.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不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大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围绕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推出更多更好的通俗理论作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科学理论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
5.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
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
大力抵制封建迷信,倡导移风易俗的文明新风。
进一步加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景区、文明家庭的创建力度,不断提高文明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广泛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大力发掘、培育、表彰和推介重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英模、扬正气、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逐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积极开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文化建设活动,培育现代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能环保意识,推动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成为社会时尚。
6.大力发展红色文化。
进一步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保护和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对革命优良传统的宣传研究,传承红色文化,推动树立新时期江西人“求新思变、开明开放、诚实守信、善谋实干、大气包容、见义勇为”的新形象。
促进红色文化与红色旅游相融合,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古色旅游相统一,创新服务方式,打造精品线路,充分发挥其政治工程、文化工程、富民工程、民心工程的积极作用。
广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加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
7.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大力实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打造若干具有较强服务发展能力的江西“智库”。
紧密联系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发掘和整理江西优秀文化遗产,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优长学科,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不断加大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投入,逐步增加社科研究经费。
三、着力构建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8.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戏、看电影、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设计,拓展投资渠道。
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明确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9.加大文化场馆和网点建设力度。
制定并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建设省图书馆二期,新建省群艺馆,完成设区市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县级文化场馆的改扩建。
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和社区。
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无线覆盖工程、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工程,实现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常态通”、“优质通”转变。
大力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实现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全覆盖。
大力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确保“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资金和运行经费的落实。
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市县延伸,实现全省县城数字电影放映场所全覆盖。
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把在县城及其以上城市繁华街区建立新华书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并给予必要扶持。
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图书馆和农家书屋赣版图书捐赠。
建设好城乡社区阅报栏。
10.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并完善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
提高全省人均图书馆藏书、购书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力争稳步提高。
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各类公共场所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
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加快文化信息资源整合,构建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水平。
以公共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公益性上网场所。
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鼓励政府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重视进城务工人员文化需求,积极提供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服务。
11.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以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及机关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等为载体,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重大节庆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
继续开展和完善“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和全民阅读活动,重点提供一批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免费提供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每所中小学每学期两场电影。
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精心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
鼓励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12.积极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切实做好江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研究,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标准和规划。
对濒危文化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文化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
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力度。
积极推进大遗址、世界文化遗产、红色文物、水下文物、基层文物的保护和文物考古工作。
四、大力深化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13.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按照中央要求,确保按时、稳妥、有效、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社的转企改制任务。
大力促进江西出版集团做大做强图书出版主业,积极推动产业升级,打破出版载体界限,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多介质出版业态,实施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界发展,实现多元化经营。
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的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
14.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艺术中心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深化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5.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发挥文化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合理流动。
重点发展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印刷复制、广告、会展等文化产品市场。
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设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大力培育资本市场,促进文化产业与资本市场相融合,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不断发展壮大。
加强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
建立健全和发展版权交易与仲裁、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
利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行重点文化产权、产品阳光交易,规范交易行为,引导行业组织更好地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能。
16.创新文化管理体制。
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
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市、县(市、区)要巩固和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执法机构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全面实现广电局和广播电视台分开,实现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
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台与电视台“两台”合并。
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合并组建江西广播电视台。
全面完成全省广电网络资源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广电数字运营体系,在实现全省广电“一张网”的基础上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尽快推动实现与电信网、互联网的“三网融合”。
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业务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
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创新部门间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
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完善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方法,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五、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努力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17.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发挥南昌作为全省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文化产业发展高地。
打造以南昌、井冈山、兴国、瑞金、萍乡、上饶等地为主的红色文化产业聚集区;以庐山、龙虎山、三清山、明月山、武功山和庐山西海、仙女湖等地为主的绿色文化产业聚集区;以景德镇陶瓷创意产业,婺源、流坑、渼陂、安义等地古村落文化产业及临川文化、庐陵文化、赣南客家文化产业等为主的传统文化产业聚集区。
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点、线、面相互支撑,大、中、小规模效应相互促进,传统与现代制作手段、表现方式相互整合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18.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统筹规划建设若干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产业配套、管理规范的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
重点推进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建立江西省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定期认定公布江西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名录,定期开展江西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示范产品、领军人物和文化品牌评选。
建立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考核和奖励制度。
19.加快发展民营文化企业。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不断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降低准入门槛。
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营造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公平发展的体制和法制环境,国有与民营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0.完善产业发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工商管理等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优先保障文化产业项目用地,支持文化产业项目用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会,列入省调度会、推进会项目,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文化企业,可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
加快文化产业立法进程,制定《江西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六、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21.坚持正确创作方向。
引导文化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牢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神圣职责,体察人民愿望,把握群众需求,反映群众心声。
坚持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
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全过程,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文化传统,学习借鉴国外文化创新有益成果,兼收并蓄、博采众长,增强文化产品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22.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成立江西省重大文艺作品评审小组,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
制定《江西省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扶持办法》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等形式,扶持重点文艺作品的打造。
鼓励原创,加大对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精心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文艺创作繁荣工程,鼓励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
鼓励一切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艺创作,坚决抵制低俗之风。
充分利用文化市场运作,把“红歌会”等具有江西特色的优秀作品推向更广阔的舞台,产生更大的影响。
23.完善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机制。
坚持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相统一,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合理设置票房、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等量化指标,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度。
加强文艺理论建设和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培养高素质文艺评论队伍,推动形式多样的影评、戏评、书评、乐评等活动。
加大优秀文化产品推广力度,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资源,为弘扬主流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展演、展映、展播、展览条件,形成打造一批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文艺佳作、培养一批优秀的文学艺术家的良好氛围。
积极支持各类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人才参评全国性奖项,建立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文艺作品和文化人才的奖励机制。
加大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并深受百姓欢迎、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文艺精品的奖励。
24.推动江西文化对外交流。
加强文化领域产品、智力、人才、技术引进工作,积极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
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我省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去”。
不断改善文化产品出口结构。
大力推动我省文艺院团赴海外、境外演出,举办各种类型的文物外展。
重点支持和鼓励江西原创的优秀文化作品对外传播推介。
加大对广播电视节目海外境外落地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鼓励和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各种所有制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兼并重组、参股控股,建社建站、办报办刊,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扩大发展空间。
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出口,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
推动各种形式的海外文化交流,不断扩大江西文化的影响力。
七、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5.支持重要新闻媒体建设。
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
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调整完善媒体布局和结构,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媒体格局,不断提高主流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
省级重点媒体按规定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
推进以名专栏、名专版、名主持人为主体的媒体品牌工程建设,打造一批优秀报刊、频道、频率、栏目和主持人。
建立健全自律和他律机制,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秉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
深入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26.加强新兴媒体建设和管理。
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和管理,鼓励国有资本进入新兴媒体。
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履行全省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职能。
各市、县(市、区)也应明确机构管理互联网信息。
推进省直主要网络媒体整合,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重点网站。
引导网络文化发展,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推动我省优秀文化作品网络传播。
促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鼓励广大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
鼓励发展手机出版、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网络游戏、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兴传播载体。
27.提高舆情汇集和舆论引导水平。
高度关注观点舆情、情绪舆情、行动舆情,加强网上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和处置,建立健全重要舆情信息互通机制和应急机制。
对于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变化的舆情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报送和发布。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精心组织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固定的新闻发布场所,健全新闻发言人培训、联络、信息通报等制度。
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健全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把新闻发言人纳入突发事件处理小组。
八、打造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8.造就高层次文化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文化名家工程和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建立覆盖理论、新闻、文艺、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等各领域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储备库,完善重点培养、跟踪考察、动态管理等措施。
制定《江西省文化人才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采取聘用制、签约制、合作制等“柔性”人才政策,引进并留住用好一批国内外优秀文化人才。
完善实施知识产权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实施扶持创业优惠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文化企业。
设立省级荣誉制度,定期表彰各类优秀文化工作者,获得省级荣誉的享受省级人才的培养和扶持政策。
对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努力培育一支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赣军”。
29.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
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辟民族民间文化人才职称评审序列,建立相应的补贴和激励制度。
采取“县聘乡管村用”方式,通过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考,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对自愿到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工作的优秀文化人才、大学生村官,可适当提高待遇,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
加大对各级文化艺术类社会团体的扶持力度,培育和发展农村业余演出队、农民剧团、文化专业户、义务文化管理员等,形成一支服务群众的专兼职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30.建立完善文化人才培养机制。
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经济干部学院和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加强文化人才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教育,开展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
完善文化人才到基层挂职锻炼和创作人才挂职体验生活、调研采风、国情考察等制度。
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有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