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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五十铺六十铺集镇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颍上县五十铺、六十铺集镇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YSZGY-GC2017926

 

招标人:

颍上县城乡规划局(盖单位章)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颍上县五十铺、六十铺集镇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五十铺、六十铺集镇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名称:

颍上县五十铺、六十铺集镇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1.2项目编号:

YSZGY-GC2017926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审批(2017)192号

1.5招标人:

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1.6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颍上县

2.2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颍上县五十铺和六十铺集镇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具体工程量为:

①五十铺:

栾树、朴树、垂柳、红叶石楠球等树木花草种植、五十铺广场树池、五十铺广场路灯、五十铺广场荷兰砖铺设、河塘填土及混凝土涵管、检查井等辅助工程;

②六十铺:

栾树、香樟、垂柳、红叶石楠球等树木花草种植、荷兰砖园路、河塘做坡、省道两侧破拆及混凝土侧石修补等辅助工程;

③其他工程:

五十铺至六十铺道路路灯、公厕、沥青道路改造、广告牌设置。

详见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资料所包括的内容。

2.3投资规模:

约2192万元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到9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报告)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5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12月15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联系人:

贺工

电话:

电子邮箱:

八、重要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社保卡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17年12月1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联系人:

贺工

电话: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颍上县五十铺、六十铺集镇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颍上县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其他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到9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报告)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7、技术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社保卡原件。

8、项目其他主要人员: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或资料员等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且不得少于8人(最低设置)。

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社保卡原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

1.5

费用承担

(1)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价为基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2003﹞857号)及(皖价服﹝2011﹞70号)文件标准的70%收取。

(2)交易服务费:

应由招标人支付的40%部分免于收取,收费标准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3﹞226号)文件和(皖价服函﹝2012﹞249号)文件。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80%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答疑

2.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

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上发布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

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行

账号:

32233-0152

备注栏:

填写(项目名称简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

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保证金。

⑵账号中横杠字符必须用半角字符输入。

⑶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7.5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提供U盘并在U盘上标注单位名称,须包含商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正本封装在一起)。

3.7.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3.7.7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且应分开编制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商务标投标文件或(项目名称)技术标投标文件

在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递交时间:

2018年01月03日08时至09时)。

备注:

投标人提供的评审证件、证书等资料列好清单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备查(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单独封装,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收取任何投标人提交的证件材料。

(具体参照封装格式)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检查。

唱标顺序:

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5.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卡原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

备注: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卡随评审证件、委托证书等资料原件一并提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4人、招标人代表1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名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

7.3.1

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

现金

担保金额:

中标价的10%。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费用转入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中心的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

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颍上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号:

00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82元,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

取招标控制价9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10.2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3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6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10.7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最终解释权。

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8.1

考核

□不纳入

■纳入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须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2〕1151号)的规定纳入“IFA”系统进行管理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将严格按照《建质函〔2012〕1151号》文的规定进行处理。

10.8.2

约谈

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否决其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及矿产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资格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4交易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5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第2.3款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2.2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查询,无需确认。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3.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cn查询,无需确认。

3.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附件;

(2)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结构图;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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